樊星
2017年9月15日,北京市一中院裁定受理北京虹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北京理工中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中兴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并通过摇号方式指定管理人。据介绍,该案为全国首例“两网”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同时也是北京市一中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创新适用预重整机制受理的首例破产重整案件。
据了解,因债务人京中兴公司生产经营长期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向北京市一中院申请对其进行破产重整。由于京中兴公司破产重整涉及“两网”停止运行后遗留问题的妥善解决,且涉及众多股民的利益安排,为切实保护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职工利益和社会利益,该院清算与破产审判庭创新适用预重整方式多次组织债务人与主要债权人、投资人谈判协商草拟重整计划草案,通过前期各项准备工作努力提高破产重整效率和成功率,推动债务人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引入投资方注入优质资产,转变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营利能力,摆脱经营困境,实现资源优化配置。按照《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受理该案后,北京市一中院将依法公告并召开债权人会议,对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