邬翔 焦庆超
作为公共服务体系的一部分,体育社会组织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也正进行全面升级与改革。河南省作为农业大省,近几年来,国家重视、政府支持、经济发展较快、人均收入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提高,伴随而来的是对其他方面要求也越来越高。物质条件充裕后,必然追求精神上和身体上的需求。“体育”这个曾不被基层群众所看得起的“词语”如今在农村群众看来,也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农业人口众多、人口基数大,是河南省的一项基本省情,这对于政府公共服务会造成巨大压力,如何满足基层群众的体育需求,打造基层体育服务体系是继续解决的问题。建设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将政府公共服务延伸至基层、完善基层社会的公共服务体系,必将是一条可行之路。经济发展突飞猛进、国家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法制建设这都满足建设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机遇。机遇与困难往往是相互依存的。经济发展不平均,体育组织缺乏自治权力,欠缺合法性,政府公共管理不得当,都是建设农村体育社会组织所面临的困难。利用机遇,努力克服困境,才能建设好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才能完善政府公共服务体系,满足基层群众的体育需求,才能做到体育强省乃至体育强国。
本文通过在中国知网,政府公告以及网络在线阅读等查阅相关资源,探索“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有关的论文29篇;其中体育社会组织的研究11篇,有关基层,城乡草根体育社会组织的16篇,政府公告2篇。从大量的资料中查阅有关建设河南省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文献报告,寻找建设过程中急需解决的问题以及当前社会,国家在这方面所给予的机遇。
本文对建设河南省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背景进行梳理,阐述了建设河南省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意义。其次对关于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理论、政策进行梳理;从政策和学术理论上构建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可能性;揭示了建设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和建设体育强国、体育强民的逻辑关系;并根据重点研究了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过程中面临的困境和迎来的机遇。
当前,由于我省行政村数量大,农村人口众多,政府体育部门服务供给无法广泛延伸至基层。但体育组织在承接政府职能上可以满足基层群众的体育需求。其一,体育组织面向广大基层群众,依存于基层群众,对基层群众的需求比较了解。其二,组织性较强,体育组织能够有效地调动广大基层群众参与体育活动。其三,体育组织作为社会组织的一部分,能够发挥其规模效应,带动已开设体育项目的广泛开展,满足群众参与欲望。
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带动基层群众参与体育活动,激发群众运动动机,提升全省体育人口数量,最终达到增强国民身体素质的目标。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是一个公共平台,能够呼吁群众关注自身健康,积极参与体育锻炼,塑造基层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
农耕文化造就了许多独具地方特色的赛龙舟等传统体育。这些与农村生活息息相关的传统体育属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一部分。基层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可以将其列为运动项目从而起到传播和保护作用。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能够有效利用资源组织农村运动会;能够将农业生产中的劳动技术和体育运动相结合,创造出适合农村大众参与的运动项目,这是对民族传统体育的发展。并且在继承和发展民族传统体育上具有重要作用。
目前,我省体育职能部门只能延伸至县级行政单位,在宏观管理上把握大局,无法延伸到基层农村的微观管理。这就会造成农村地区体育服务和管理的空白。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有能力承接政府体育部门的管理,缓解政府管理压力;并且能有针对性地区别对待每一个基层行政单位,探索自治权较高的自我服务和管理方式,完善政府在基层的服务和管理体系。这不仅提高了基层社会的体育服务和管理水平,也对体育“强国家,强社会,强国民”具有重要意义。
3.1.1 筹资困难
农村社会由于所处环境差异为受教育者众多,文化素质偏低,认知能力有限。对体育的认识不足,加上传统旧观念农村群众往往对体育报以狭隘的态度。在为建设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筹措资金时会受到抵制,另外金钱观念的影响是很多人不愿将多余的资金用在体育组织上。
3.1.2 农村体育组织建设成本过大,组织不强
开展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健设需要一定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但是农村地区是个经济欠发达地域。作为大支出的体育事业建设河南省绝大部分农村还是无法接受的,建设不慎会造成巨大的财政负担。另外,河南省农村地区居民体育认识不足,公众体育参与意识不强,体育社会组织会遭受公众冷漠。再加上基层行政单位对农民的实际组织能力和管控能力降低;运行体育组织时没有明确的宗旨和目标;各项工作的管理人员、组织结构、运行机制无法规范化、正规化,这些都导致了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在组织体育事业和活动上困难重重。
3.1.3 缺乏专业体育工作者,体育组织服务能力不足
河南省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欠缺,基层体育工作者待遇过低,导致有能力的体育工作者不愿下基层工作,现有的体育工作者只是暂时的遇见好的发展机会就会跳槽走人。河南省农村人口众多,体育组织者却很少,导致在组织建设上面临巨大挑战。已经建设的体育组织由于人员缺乏,公众需求量大在提供体育服务时能力不济无法做到要求,使公信力下降,参与者减少面临生存困境。农村体育组织运行机制缺乏科学性指导,资源筹措上财务管理上经营不善,服务共给范围有限容易受到行政管制无法运行下去。
3.1.4 体育社会组织的身份欠缺合法性
当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的培育和发展中过高的准入门槛使得一大批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无法获得合法地位及合法权益。目前,社会合法性缺失,未能赢得民众的普遍承认和广泛参与;体育社会组织虽具备社会合法性但缺少政治和法律合法性。导致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在审核和注册过程中困难重重。这些基层体育组织也因为身份合法性的缺失而无法实现规范化的运作,这些组织尤其缺乏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员,在农村体育公共服务的供给过程中,其管理者仍然摆脱不了行政管理思想和方法的束缚,去行政化困难。体育社会组织的身份合法性问题对建设农村体育社会组织有消极影响。
3.2.1 经济快速发展打下良好经济基础
国家经济快速发展,城市或进程加速,政府加大对农村地区的扶持,开辟新型农村经济发展模式,加上地方小企业的建设发展农村地区的财政税收稳步增长有空余资金来发展农村地区的体育事业。另外,农村居民开始由单一的物质需求转向物质,精神,身体的多项需求。促使农村居民参与体育锻炼的欲望。广大居民迫切希望建设体育社会组织来引领他们参与体育运动,改善生活方式增强体质。
3.2.2 政府全面深化改革
“十三五”期间国家全面推进深化改革,自上而下由政府主导。体育社会组织成为体育机制改革的重要对象。这将给基层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创造良好机遇。健全社会体育法制体系,从法律上保障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政府简政放权,优化行政管理权分配扩大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管理自治权。此外,城市体育社会组织的去行政化改革为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建设提供了模板,在农村体育社会组织运行中增加了群众的自组织和协作能力;进而增强了组织运行活力。
3.2.3 国家对体育的大力支持
新时期我国体育工作改革和发展目标就是建设体育强国。其中,建立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提高公民体育需求水平;坚持改革和完善举国体制;务实项目基础和人才基础;扩大开放、深化改革、大力发展体育产业;是迈向体育强国的重要工作。国家在体育经费等方面上大力投入,不断增加体育人口,完善体育机制,这为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创造了条件。能够得到政府、社会、和民众的有效支持。
3.2.4 政府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建设,激发社会组织活力。政府提出大力培养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完善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政策措施,依法做好社会组织登记审查等。这为农村体育社会组织未来建设上提供了政府支持,减少了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建设中出现行政审批困难等问题。政府一系列有关健全社会组织运行机制的意见,为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建设提供了可行性和建设性的指导。
基层体育组织在注册登记上往往是依赖于政府的事业单位或者行政单位,因此在体育组织运行中受到行政权力的干预,管理者经常身兼行政职务,身份兼具二重性导致基层体育组织在自治管理上的权力受到牵制,在运行中带有行政色彩。政府可通过行政上扩大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治权,减少行政干预,法律上完善地方法规从法律上确定农村体育组织的自治权让其自我完善自制能力。这样扩大体育社会组织自治能力才能让组织建设更加贴近基层群众,惠及更多的农村群众。
成立地方性体育基金会,通过体育基金会面向社会以公募的形式向社会团体、企业、个体户募集体育基金。积极组织体育活动扩大号召力,吸引地方企业的赞助;开展公益活动,增强社会影响力,传播积极健康的体育文化,以吸引各类捐赠。地方政府设立专项财政拨款,支持基层体育事业的发展,更好的满足基层群众的体育需求。
基于农村的基层体育社会组织,要用合理的方法利用资源,避免利用特殊身份地位来谋求自己不正当利益的行为。对于农村体育组织来说本身要具有公开透明性,自觉接受授资人、公众和政府的监督。在建设过程中积极推进民主化进程,加强去行政化管理增加同政府体育部门的友好合作和其他体育社会组织的交流,以此增加自身的体育运作能力。
当前,我国体育社会组织存在着官民二重属性,河南省现有的体育社会组织一直过分依赖政府,政治上和经济上独立性不高。另外,体育社会组织领导的身份二重属性,领导通常是由政府部门工作者兼任,易发生服务和管理功能错位。这给社会转型期的体育社会组织建设造成巨大困难。政府需下放管理权至基层,扩大体育社会组织的自治权,减少干预。在农村实行群众自我组织自我管理,政府可担任监督的角色。这样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充满活力,利于体育社会组织建设。这是河南省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建设的政治保障。
社会主义各项工作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越来越繁荣。党的科学领导可以推进基层社会组织的党组织建设,使其有组织可以依靠。党组织可以通过派选工作指导员、建立体育工会等开展体育社会组织建设工作和党建工作,加强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体育投入。倡导基层事业单位、党组织和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在资源共享,共建互助上共同进步。党的领导能够从组织上为农村体育社会组织提供保障。
河南省农村社会环境有限,纵然体育社会组织能够成立无专业人才的社会指导,其生存时间也很短。农村体育专业人才一般集中于学校,显然指导范围有限。政府可加大补助,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增加农村地区体育专业指导员。由专业人员带动农村居民广泛开展体育活动,或是组织居民自发性建设体育社会组织。防止因运动损伤、运动兴趣底下而导致农村体育社会组织参与人员缺失,组织不善。这是建设河南省农村体育社会组织的人才保障和技术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