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习近平在北京大学考察时强调,抓住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本任务,努力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
●5月3日,习近平勉励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1502班团员青年,用一生来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
●5月4日,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在京举行,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5月11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强调,加强领导周密组织有序推进,统筹抓好中央和地方机构改革。
●5月15日,习近平主持召开中央外事工作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强调,加强党中央对外事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努力开创中国特色大国外交新局面。
●5月18日,习近平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5月23日,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加大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教育投入,推进多渠道增加托幼和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近日出版发行,中宣部发出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学习。
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扶贫会议召开
5月14日,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扶贫会议暨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动员会议在邢台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对标对表,细化举措,确保三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副省长徐建培出席会议并讲话。
与会人员观摩了部分学校,听取了交流发言。徐建培指出,要坚决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夯实各级责任、强化投入保障、发挥督导作用,继续抓好学校标准化和师资队伍建设、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等工作,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上持续发力。要坚决贯彻共享发展理念,坚持扶贫、扶智、扶志相结合,扎实推进“全面改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等,落实好“两免一补”“三免一助”等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和农村普惠性学前教育,创新举措,严格管理,在深化教育扶贫上精准发力。
徐建培要求,坚决贯彻优先发展教育事业重大部署,优化重教为先、兴教为本的环境,落实共享发展、民生为本的理念,凸显激励有为、整肃不为的导向,省级政府认真履行教育职责同时,深入抓好对市县政府履职评价的启动和试点工作,在履行教育职责上全面发力。
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市、县政府重要依据
为助推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促进教育公平,进一步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今年,我省将首次选定3个市及涵盖各市的42个县(市、区)作为开展对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试点,按照测评点和新的指标体系开展评价。
对市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对象是各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行政区域内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每3年开展一轮,每年评价3至5个市,按规划分年度进行。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利用国家统计数据和调查获得的系统数据,对各市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测。评价结果将作为考核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重要依据。
同时,我省进一步完善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制度。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包括省级评价和市级评价。省级评价4年一轮,按规划分年度进行。
近日,山东省教育厅印发《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首次将幼儿园招生工作统筹纳入基础教育招生入学工作范围,努力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
山东省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幼儿园,应坚持相对就近就便、免试入园的原则,积极创造条件接收适龄幼儿入园。公办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园要探索推进划片招生。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举办的幼儿园,除招收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子女外,有条件的应向社会开放,优先招收附近居民适龄幼儿入园。民办园要在所在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指导下,实施自主招生。
此外,山东省还提出招生热点区域和热点幼儿园,可探索电脑派位、随机录取等方式招生,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陕西省政府日前举行政策例行吹风会,对《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进行解读。《意见》提出,陕西力争到2020年,实现全省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学校基本装备配置标准、教师编制标准、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等“四统一”,“两免一补”政策城乡全覆盖,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
陕西从编制、补充、职称、待遇等方面出台政策,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统一城乡教师编制标准,扩大特岗教师计划规模,稳步提高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标准,加大教师和校长园长轮岗交流力度,鼓励和吸引优秀骨干教师到乡村从教。推动落实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针对城区学校挤,陕西实施县城以上城区学校建设项目,每年投入6亿元,支持新建、改扩建100所中小学。到2018年基本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到2020年基本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近日,广西出台乡村教师招聘财政激励政策,2018—2020年,各县(市、区)招聘编制规定内乡村教师,可获上级财政奖补,每招1名至少奖补5000元,逐步解决农村中小学教师总量不足、结构性空编等问题。
具体奖补标准为:县(市、区)每新招聘1名中小学编制总量控制数内的乡村教师,自治区给予一次性财力补助5000元。同时,为强化市级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协调发展的责任,广西相关设区市本级财政也要对所辖相应的县(市、区)按照1:1比例安排财力补助。
近年来,广西全力解决乡村教师短缺问题,通过深化“县管校聘”改革、落实城乡统一中小学编制标准、提高乡村教师待遇等措施,确保乡村教师“下得去、留得住”。
河南省教育厅日前下发通知:鉴于目前全省城乡、区域和学校之间办学条件极不平衡,施考条件参差不齐等因素,决定暂不将生物、地理学科纳入全省中招统一考试科目。
为引导初中学校开足开齐国家课程,河南省教育厅在2016年中招文件中明确,从2016年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开始,将生物、地理学科纳入中招考试科目。近期,省教育厅多次接到部分地市教育行政部门和初中学校反映,因各地初中办学条件差距较大、考试安全难以保障等因素,建议暂缓两科实行全省统一考试。对此,省教育厅围绕全省初中生物、地理两科课程开设情况、教师队伍、考试保障能力等方面的基础条件进行了反复研究论证,决定暂不将生物、地理纳入全省中招统一考试科目。
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教育扶贫会议暨对市县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动员会议提出,2018年是河北省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攻坚年,将在七个方面进行重点攻坚,包括消除大班额、实施控辍保学、缩小校际差异程度、加大财政投入、设施设备提档升级、深化教师队伍建设、加强学校管理等。
为此,我省将严格落实“大班额消除计划”,一方面扶持农村薄弱校,盘活存量,通过科学合理规划学校布局,办好必要的村小、教学点、寄宿制学校,配备合理师资,着力解决“乡村弱”问题,让农村学生安心留在农村上学;另一方面消减城镇大班额,倾斜增量,通过建分校、留足教育用地、新建小区配建学校等方式,有效缓解“城镇挤”难题。为确保任务落实,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制定消除大班额倒计时进度表,建立台账、定期监测,实行建档销号管理。
在实施控辍保学方面,我省将着力改善办学条件,统筹布局规划,妥善处理撤并问题,坚决防止因为学校布局不合理导致学生上学困难甚至辍学。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强化师资保障,提高办学水平,避免学生因条件不完善、厌学等原因辍学。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在辍学高发区制定“一乡一策”“一校一策”的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尤其锁定农村、边远、贫困、民族等重点地区,初中等重点学段,以及流动留守儿童、家庭经济困难儿童等重点群体的监控。
为深化教师队伍建设,我省进一步完善教师补充机制,通过完善招聘方式、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措施,加大对紧缺学科教师的招聘补充力度。完善教师交流机制,全面深化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
为缩小校际差异程度,省教育厅要求,小学和初中的差异系数必须分别控制在0.65和0.55的红线以内,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切实缩小县域内校际间差异。
此外,按照相关要求,今后各地规划、新建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小学、初中规模不超过2000人,九年一贯制学校、十二年一贯制学校规模不超过2500人。
省教育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联合下发《河北省教育脱贫攻坚2018-2020年规划》,对全面提升建档立卡等贫困人口受教育水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等明确了时间表和路线图。
我省提出,对建档立卡学龄前儿童,确保都有机会接受学前教育;对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对建档立卡高中阶段适龄人口,确保都能接受高中阶段教育特别是中等职业教育;对建档立卡高等教育阶段适龄人口,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对建档立卡学龄后人口,提供适应就业创业需求的职业技能培训。
学前教育阶段,我省统筹学前教育资金,重点向深度贫困县、深度贫困村倾斜,贫困地区每个乡镇至少办好一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并抓好10个深度贫困县126个农村幼儿园建设。
为着力解决贫困地区义务教育“乡村弱、城镇挤”问题,我省将优化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资金倾斜支持力度。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优先倾斜支持62个贫困县,确保义务教育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
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省将进一步扩大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实施规模,加大对本地户籍特岗教师的招聘力度。按照统一的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着力解决好农村学校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短缺的问题。同时,将深度贫困县全部纳入“国培计划”,培训指标给予倾斜支持,所有教师轮训由5年一遍提前到3年一遍。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和其他贫困山区乡村任教教师生活补助政策。
我省还将对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等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全过程帮扶和管理,防止适龄儿童少年失学辍学。为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力度,我省将建立建档立卡等贫困家庭留守儿童台账,构建家庭、学校、政府和社会力量相衔接的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网络。
日前,石家庄市教育局印发通知,对中考自主招生、优惠加分、招生范围等方面进一步进行规范。石家庄市教育局在今年的中考政策中明确,加分项目减少至4项。高水平运动员和石家庄市中小学“探索者”创新实践大赛不再享受优惠政策。其他加分项目各分值在普通高中招生时计入考生总成绩,同一考生具备多项加分条件的,只选最高一项,不累计加分。
石家庄今年还将增加自主招生高中学校数量,招生比例降至不超过各试点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此外,石家庄将在秋季入学的初一年级新生中正式实行新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并作为2021年中考一项重要参考依据。新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更趋向记录学生日常学习经历,更加科学,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为切实规范全市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全面消除“大班额”,真正消灭“择校热”,日前,唐山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十百千万”行动计划。
“十”:18个县(市、区)、开发区(管理区)教育局局长谈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体会,选择3-5份体会,通过《唐山教育》和教育信息公开发表。“百”:在秋季开学后,组织专门力量对100所左右中小学招生情况进行大检查,其中普通高中(含民办高中)全部检查。“千”:组织1462位中小学校长(含民办学校)共同做出规范招生承诺。“万”:学籍注册结束后,利用学籍系统,随机选择10000名学生做调查,核实规范入学情况。
为确保“十百千万”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对出现违规招生入学行为的学校和县区,唐山市将视情节轻重,对违规学校、违规学校校长、违规县区教育局做出相应处理。
近日,张家口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2018年初中毕业与升学考试和高中招生工作的意见》,对中考成绩发布和宣传、外地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等方面进行了强调。
《意见》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以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行为和进一步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为出发点,切实做到“三不得一加强”,严格做好中考成绩发布和宣传工作,即: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绩给学校、教师和学生排名或公布名次,不得召开单纯表彰中考成绩的有关会议,不得通过各类媒介和载体宣传中考成绩;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加强考试个人信息、考生成绩、录取结果等需要阶段性保密的信息保管工作。对违反有关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将给予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沧州市将2018年确定为学前教育攻坚年,大力发展公办园,从硬件、师资等各方面改善办园条件,确保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2.72%。
着眼加强城乡公办幼儿园规划建设,沧州市以县为单位落实幼儿园建设专项规划。2018年,全市通过新建、改扩建,添置设备设施、购置玩教具、图书等方式改善公办园办园条件不少于80所。积极增加城镇学位供给,应对新一轮入园高峰。
同时,沧州市还鼓励、支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设和发展,着力提高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依据国家、省有关政策,制定完善沧州市奖补政策,在收取保教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格基础上,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予以财政补贴,通过购买学前教育学位资源等方式,加强全市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不断扩充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