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促进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调研报告

2018-01-25 12:50杨为勇
关键词: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新常态

杨为勇

【摘 要】统计显示目前非公经济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超过60%,税收比重超过50%,新增就业比重超过90%。尤其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大背景下,民营企业更是分担了国企“减员增效”的后顾之忧,吸纳了更多的新增劳动力,成为缓解就业压力的“蓄水池”。随着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我国民营企业尤其是中小民营企业面临着更为严峻的经营环境,需要加快自身内涵式发展,加强技术、产品、管理和商业模式创新,同时需要政府以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Abstract】The statistics show that the non-public economy already accounts for more than 60% of GDP, more than 50% of revenue, and more than 90% of new employment. Especially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tructural reform in supply side, the private enterprises have shared the worries of reducing members & increasing productivity for state-owned enterprises, absorbed more new labors, become "reservoir" of alleviating employment pressure. Along with the economic development being the new normal, private enterprises, especially 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in our country is facing with more severe operating environment. Accelerating their connotative development, strengthening innovation of technology, products, management and business model are needed. At the same time, strong support from government and all sector of society are required.

【關键词】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新常态

【Keywords】small and medium-sized private enterprises; transformation and upgrading; new normal

【中图分类号】F276.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1069(2018)01-0143-04

1 引言

在经济增速放缓的环境下,中小民营企业遇到了前所未有的困境。自身能力不足、市场缺乏公平、政府缺少服务等使中小民营企业举步维艰。在对山东部分地区的民营企业进行调查后,我们认为,道路是曲折的,但中小民营企业的前途是光明的。国家政策的支持、法制化的建设、公平市场的建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将为中小民营企业开辟一条不断发展壮大的光明大道。

2 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面临的主要困难

2.1 政府职能转变不到位,市场化改革不够深入

一,政府职能转变有待深入。十八大确立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主导作用,政府的职能是提供公共产品、监管市场、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企业家们反映“三门”现象依然存在,监管缺失、不作为、乱作为时有发生。计划经济思维依然存在,对于社会经济活动大包大揽,过多地参与经济微观活动,大量采用行政手段管理民营企业,行政审批依然过多。人民日报在2017年5月调查了53家企业后认为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企业的成本中占有很大的比重。

第二,好政策落实难。国家近年来密集发布了促进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精神和相关政策措施。但面临的问题是:“以文件落实文件,政策落实不到位”, 许多出台的政策没有具体执行细则,从中央到地方雷声大雨点小,造成企业需要花费很多精力与政府打交道。同时政策缺少连贯性,常常上一个政策还没有消化落实,又发布新的政策,造成企业的困惑和观望。某环保设备企业就反映,国家已经将涉及产品的部分审批权限下放,但在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招标时,仍被要求提供国家级的资质,对地方政府的审批不予平等对待。因而提出审批制度改革还有许多配套工作要做。

第三,丛林法则在我国市场领域大行其道。国有大企业和社会财团都在进行跨界扩张,凭借资源优势,大举进入相对回报丰厚的市场领域,对民营中小企业的发展空间造成了很大程度的挤压。政府控制了绝大部分资源,国企近水楼台是最大的受益者,形成了“赢者通吃”的局面。中小民营企业贷款难,而国有企业则资金充足的不想贷款。靠市场的无形之手进行调节的力量非常薄弱,价值规律作用无法显现,彰显出市场化改革的不够深入。

2.2 政策体系不平衡,缺少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

第一,市场缺少公平性。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国家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产权和合法利益,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市场竞争、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差异化的产业政策和补贴政策虽然有助于一些行业和企业,但造成了市场竞争的不公平。民营企业家们表示对于补贴的多少并不太重视,最希望有一个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的市场环境。

第二,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之间存在差别化对待。虽然现有部分行业向民营放开,但是进入的隐性门槛仍然很高。比如,某民营电力施工企业反映,在参加招投标过程中,行业壁垒依然存在,在与国资背景的企业竞争过程中依然存在诸多不平等因素。为清理“僵尸企业”,国家财政发放1000亿转岗补贴,但是受益者仅限于国有企业。国家为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允许银行可以债转股,但目前的实施方向只局限于有政府背景的企业,这只是政策待遇不公平的案例之一。在许多竞争性行业中,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的政策差别化对待非常普遍。endprint

2.3 法制环境与经济发展不配位

第一,知识产权缺少尊重和有效保护。知识产权受到国家的重视,发布了大量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文件。但侵权的事件时有发生。专利可以被低成本轻易盗用加大了企业创新的障碍。一些地方为了保护当地企业的利益,对于侵权事件采取纵容和放任的态度,而法律程序的烦琐冗长加大了反侵权的成本。有时赢了官司但执行困难。这些都助长了“山寨”行为,消减了企业的创新理想,造成中国制造的同质化,阻碍了年中国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步伐。

第二,依法治国有待深入。1999年憲法修正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党的十八大四中全会首次专题讨论依法治国问题。目前我们有大量的法律文件,但是缺少有效的执行,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现象。如果法律对于公民的私有财产和人身安全缺少有效保障,就可能造成企业家们放弃长期的企业发展导向,放弃企业的创新和转型升级,转而投机追求短期效益,或者将资产转移国外。

2.4 金融市场过度投机,削弱了实体经济的发展

第一,金融泡沫过大,损害实体经济。金融行业的混业经营,削弱了银行对企业的服务功能和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造成民营企业的融资难难以破解。名目繁多的各类基金和融资平台应运而生,民间资本市场充斥着投机与贪婪,动摇了人们务实创业的信念。实体经济的困难和虚拟经济的泛滥,使企业家们感到做投机比做实业更容易,因而专注于企业升级换代远不如做金融效益好。比如,涉农创业者目前能贷款的银行机构主要是农村信用社,它的利息高达年息12%~14%。即使这样也不是每个创业者都能贷到这笔款。而且信用社只是一次借贷,这就导致很多创业者投资之后缺乏流动资金,不得不去和民间资金打交道,最后被高息压死。

第二,金融缺少服务实体经济的力度。资金短缺,融资能力差是长期困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近期调查的山东省26家产能过剩行业民营企业多数呈亏损状态。既要去产能,又要转型升级,面临着严峻的资金压力。大部分企业反映,资金是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改造设备、新上项目、完善产业链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支撑。企业效益有限无力负担,转型升级困难重重。

2.5中小企业负担过重

李克强总理在2017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承诺适度扩大财政赤字,主要用于减税降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经济下行、实体经济普遍不景气的情况下,国家税收年年增长。有调查显示,1995年到2012年,中国GDP增加8.6倍、工资增加8.8倍,税收和其他收费增加18.8倍。过重的税收减弱了中小企业创新的能力。还有其他负担的增加,如来自权力机关各种名目的收费时有发生,员工的劳动保险缴费比例偏高,人员工资上涨等让中小企业感受到明显的压力,构成了企业普遍过重的负担。许多企业仅能勉强维持着生存状态,缺少转型升级的条件。

2.6 民营中小企业先天内功不足

第一,普遍缺少现代企业管理制度和意识。部分民营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或者只有名义上的组织形式,缺少科学的决策机制和有效的管理手段,缺少对现代企业从战略到运营的新思想新手段的研究和学习。这种状态来自于先天的不足,但是与现在的市场环境也有很大的关系。调查发现,不少企业的转型升级是通过增加投入、购买更新生产设备、引进节能环保技术、在原有产品基础上进行局部改进等方式实现低水平的升级,仅仅是被动地应对政策要求,为了解决原材料、劳务成本上升或用工紧张、汇率上升等眼前困难。很少有企业站在长远发展的高度,通过详细的市场调研、论证,主动去提升企业的研发能力。

第二,企业主缺少战略眼光和企业家精神。部分企业存在以下薄弱之处:掌门人缺乏市场洞察力和决策前瞻性,小富即安,守业思维大于创业思维。在市场竞争中,难以找准位置,多表现为心情浮躁、投机取巧,只顾眼前利益,难以经受住打造品牌长期艰苦奋斗的煎熬。经常转换行业,或者不顾企业的实际,盲目多元化,难以建立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契约精神淡薄,缺乏对契约的信守,不善合作,法律风险意识差。在政商关系、注册资本、银行贷款、社会融资、纳税用工等方面,部分民营企业或多或少地存在着违法违规行为。

第三,创新能力不足,缺少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意识和制度。许多企业没有潜心长期的技术积累,缺少核心技术和鼓励创新的机制,缺少品牌建设的意识,只愿从事简单的劳动,经营产业链中的低端业务,如贴牌生产。同时缺少对于新技术的追求,很少与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进行合作。很多企业主更关心国家政策、与权力部门的关系和银行贷款,缺少待遇留人、事业留人、感情留人的思维和措施,造成创新人才和管理人才的缺乏。

3 促进中小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几点建议

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各级政府制定相应的政策,需要社会各界共同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3.1 深化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

第一,十八大提出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进一步提高政府治理水平、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政府的基本职能是维护公正的法律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而企业通过市场竞争,激发起内在的活力,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实现优胜劣汰。政府需要建立公平的竞争政策,提供公共服务,减少对微观经济领域的干涉,让企业靠自身的内在动力实现转型升级。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进行调控,远比政府各种扶持政策的能量强大。

第二,社会的公平公正,是民主与法治国家的目标,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规则待遇不公平,则无法保证人们的合理诉求和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人们干事创业、企业转型升级的激情也将受到严重影响。希望各级政府为企业发展营造透明公平的竞争环境,对所有类型的企业一视同仁,不管国有企业、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待遇保持一致性,给所有企业同样的补贴、同样的政策,非歧视化地处理各种困难和纠纷。同时,对于国家的政策需要有实施细则,并有监督机制,否则就会造成政策的差异化,有些地方落实的好,而有些就没有落实,造成地区政策的不公平。endprint

第三,国有企业在竞争领域的垄断地位不利于中小民营企业的健康发展。凭借政府提供的众多资源优势和政策优势,国有企业处于市场垄断地位,产生经营效益低下、资源浪费严重、管理机制僵化、贪污腐败等问题。事实证明,国企在哪些经济领域存在的比例越大,这些领域的竞争性和活力就越差。中央决策层的一系列会议和决策已经说明,国有经济布局调整的重点就是退出竞争性经济领域。希望政府深化国企改革,为中小民营企业的发展创造公平的竞争环境。

3.2 完善市场监管体系,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

我国是一个逐步开放的市场体系,在顶层设计及监管运行方面仍不完善。因为监管缺失,造成了一些经济领域的混乱,不法之徒受利益驱动不惜违法违规巧取豪夺,如2016年的股市。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某些领域的准入门槛正逐步降低,鱼龙混杂,一些负面效应也将不断显现。需要深入研究在新的环境下市场运转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建立完备的市场监管制度。首先需要建立完备的市场监管法律法规体系。新的市场环境造成法规建立的滞后,只有紧跟问题才能发现规律,建立监管策略。改变条块分割的行政体系,实现信息共享,建立责任明确、快速机动的执法队伍。同时,促进信用制度的建立,建立失信企业和个人的黑名单。只有让失信者付出巨大代价,才能建立健康的市场环境。

3.3 稳定投资预期,建立自由的市场环境

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保证。企业家的很多短期行为常常与缺少法制相关。例如,当刻苦钻研获得的创新成果被其他企业盗用,而即便官司打赢也要不回赔偿时,创新就成为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当辛苦积攒的家业可能被无辜没收,企业家就不会有长远的打算,不会继续投资、创新。理性的想法是赚快钱、投机,或者变卖家产,移民他国。若要稳定企业家的投资预期,则需要建立健全的法制环境,保证社会的稳定和平和,保证公民个人的财产不会无故丢失,人身安全不会受到威胁。

在壮大资本市场的同时,需要积极建立、培育资产市场,建立能进能退、来去自由的资产市场。目前,民营企业能够进入资本市场的仅是少数,多数民营企业、投资人没有实施退出的渠道。许多民营企业家经过多年的摸爬滚打,创立了自己的企业,为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因为自身原因,面对新常态下的市场经济,部分民营企业家无法适应。当投资人意识到企业是背在肩上的包袱时,却扔不掉卖不掉,苦不堪言、难以承受,期盼通过资产市场交易来解“套”。市场的完整就在于投资人能进能退,保证了投资人能够按照价格机制自由买卖。

3.4 提高政府服务质量,减轻企业负担

第一,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需要政府的优质服务,需要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加快落实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避免不作为和乱作为现象。为此,地方政府需要切实重视民营企业的发展,对中央政府出台的一系列支持政策落到实处,需要有实施细则和时间表。应积极推行“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实现企业和公民的法无禁止即可为,减少行政审批。金融部门需要强化服务意识,修订行业规则,兼顾经济效益和社會效益,适应新常态下市场经济发展需要,为实体经济转型升级提供资金支持。

第二,提高矛盾纠纷调处能力。企业转型升级是一次艰难、曲折的新长征,也是打破一种平衡、建立另一种平衡的过程,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问题。如资产争议、产权纠纷、知识产权保护、工人失业、劳保纠纷等。对于这些社会矛盾和问题,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将这些问题纳入管理的议事日程中。对于企业在转型升级过程中可能发生的事件应该提前预测,做出有针对性的预案。这样可以及时化解可能产生的极端事件,减少社会冲突风险,保证在和谐的社会环境下进行改革发展。

第三,对转型升级的中小民营企业进行部分税费减免,用短期财政收入的“减”换取持续发展势能的“增”。放水养鱼看似眼前的税收受到损失,但却为处境艰难的中小民营企业带来了希望,缓解了资金短缺的困境,为企业的休养生息争取了时间。也为鼓励社会投资和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了更宽松的环境。同时在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培育发展新动能中涵养了宝贵税源,为经济保持中高速增长、迈向中高端水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第四,企业是加快转型升级的主战场,人才是推动创新的主力军。要实现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创新成果向企业集中,关键在于促进人才向企业流动。目前中小制造业企业存在着用工短缺的局面,人力资源的数量和质量都存在不同程度的不足。其原因一是由于就业者劳动观念的变化,不再认同吃苦耐劳、勤劳致富的传统思想。第二则是企业工作条件艰苦,生活方面缺少保障。因此建议:第一、政府多方面搭建人才和劳动力交流平台,为企业科学合理用工提供帮助。第二、做好人才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公共服务基础设施的建设,为各类人才解决好居住、医疗、子女入学等关键问题。第三、给予企业富余人员就业或上岗资金支持,拨付专项资金,用于富余人员分流再就业。在内部退养职工的生活费、社会保险费,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职工的经济补偿等方面,出台可操作性强的政策规定。政府良好的服务可以为企业解决后顾之忧,促进企业的盈利能力,转而带来员工的待遇的提高,吸引更多的人才投身企业建设。

3.5 提升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服务中小企业的能力

目前我国中小企业的技术和管理水平都比较低,而企业转型升级关系到提升中国制造水平、建设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是政府最为关注的领域。政府需要退出微观经济领域,直接干预企业的管理偏离了政府的职能。因此我们建议首先政府可以通过行业协会对企业的转型升级提供帮助。例如: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通过行业协会对企业进行培训。其优点是,行业协会的企业专业面比较小,因而其具体的指导就更加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可以长期进行。行业协会的指导更多的是服务,从而使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情况,有选择性的接受。但是行业协会需要受到政府的监管,否则就有可能演变成“二政府”。其次,促进建立以企业需求为方向的社会人才评价体系。作为生产性服务业的人力资源,是民营企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关键要素。针对服务于民营企业发展的、基数庞大的社会人才,急需要具有公信力的机构对其职业信息进行整理、跟踪和管理。传统的人力资源评价体系是建立在学术的基础上的,其评价标准与企业的实际需求有一定的差距。因此建议政府关注企业自身的发展需要,鼓励有能力的企业或社会组织从这一角度进行研究,制定出符合民营企业自身需要的人才评价体系。政府也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促进这一系统的建立。

4 结语

中小民营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最具活力的经济引擎。政府需要转变职能,为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公平的市场环境,为中国经济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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