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刊评论员
改革开放40年,全国煤矿累计生产煤炭740亿吨左右,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70%以上的一次能源。与之同时,我国煤炭工业安全状况发生历史性转变,取得巨大成就,即“由事故多发、伤亡惨重转变为持续好转、稳定好转,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成效”,奠定了煤炭工业“安全、高效、清洁”高质量发展的坚实基础。
生命至上,安全为天。40年来,我国煤炭工业的安全状况发生历史性转变,得益于顺势应时,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源头管控、标本兼治”理念,从安全生产到安全发展,再到安全发展战略的实施,安全的位置越来越高,分量越来越重,手段越来越完善,逐步构建起煤矿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铁三角”。
改革开放40年来,国家加快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完成了《煤矿安全规程》的全面修订工作,制定和修订数百项煤矿安全标准和煤炭行业标准。同时建立了法规、规章运行评估机制和定期清理制度,支持和促进地方立法,健全完善规范完备、门类齐全、针对性强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标准体系。
从1999年开始,我国推进煤矿安全监察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形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6个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和76个区域监察分局的三级垂直监察体系,完善“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煤矿安全监管工作体制,厘清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安全监管监察的职责定位,合理划分各级安全监管监察部门执法责任、执法边界和管理范围。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在法治、机构、制度等各方面、全方位共同发力,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好转提供了有力的机制保障。
在此基础上,实施联合执法,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行政执法,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对企业违法违规生产行为、隐瞒重大事故隐患的责任追究力度,严格进行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切实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努力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执法效能,安全生产法制秩序和安全生产状况得以明显改善。
同时,创新安全监察监管方式,实行煤矿重大隐患治理逐级挂牌督办、公告、整改评估制度;建立煤矿安全风险的分类分级制度和分类分级监察监管体制;完善非法违法企业“黑名单”制度,定期公告发生重特大事故、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不力、职业危害严重且治理不力的企业名单;开展煤矿安全生产诚信建设,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信息公开,督促煤矿企业履行好安全生产社会责任。
此外,依法维护和落实煤矿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安全群监员和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监督作用;拓宽和畅通煤矿安全工作社会监督渠道,设立举报信箱,用好“12350”举报投诉电话,鼓励单位和个人举报安全隐患和各种非法违法行为,对有效举报予以奖励,并及时公布事故情况和查处结果,接受社会监督。
多措并举,效果显著。安全高效的煤炭产业体系,在此基础上基本建立。
40年来,我国煤炭工业紧紧依托科技进步,大力实施“科技兴安”工程,为煤炭工业安全发展夯实了根基。
依托国家基础研究和科技支撑计划,我国煤矿瓦斯突出机理、软岩工程力学理论和卸压开采、瓦斯抽采、煤与瓦斯共采、水害预测预报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为煤矿灾害治理提供了重要支撑。
煤矿企业逐步加大安全费用提取力度,增加安全生产投入,有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工程,加大淘汰落后设备和工艺力度,煤矿机械化和信息化建设快速进展,煤矿现代化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用人多、出事故几率大的问题得到根本改善。
煤炭行业致力于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研发与成果的推广应用,大力发展和培育煤矿生产、建设和安全技术装备制造业,开发了一大批先进适用技术,煤矿重大事故防治技术和装备,以及安全避险、安全监控、个人防护等安全设备的技术水平大幅提升。
以信息化建设为载体,国家将煤矿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纳入国家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建设工程,建成覆盖煤矿安全监察和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信息共享平台,充分利用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时监测信息,提升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和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煤矿安全监管效率。
“科技兴安”让科技的支撑和引领作用得到有效发挥,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
40年来,我国煤炭行业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并重,致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全面推动煤矿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生产现场管理和生产过程控制,煤矿的“三违”“三超”行为得到有效遏制。
大力推进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加强班组安全管理,班组作为安全生产前沿阵地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层层强化安全技术培训,加强岗位技术练兵,实现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煤矿人员的安全作业能力和安全生产意识不断提升。
大力推进煤矿井下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紧急避险系统、压风自救系统、供水施救系统建设,煤矿事故防范、人员避险和应急救援等安全保障能力得到大幅提升。煤矿井下监测监控、人员定位、压风自救、供水施救、通信联络系统加快完善,安全避险和有效救援有了更大程度的保障。
煤矿安全监察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执法资格、考核等制度逐步建立,安全监察监管实训体系不断完善,各级监察人员执法水平逐步提高。煤炭行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煤矿一线操作人员安全培训制度、煤矿安全宣传教育培训体系逐步完善,煤矿人员安全素质和自救互救能力不断提高。
煤炭行业积极引进国外先进科技装备,通过消化吸收改造提升,实现装备自主化、国产化,以“一通三防”为主的安全技术改造逐渐升级,煤矿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瓦斯抽放系统得到普及和提升。
以国有大型煤矿企业为依托,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加快建设,煤矿与地方完善煤矿应急预案,强化应急救援实训演练,不断完善煤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健全煤矿应急救援(救护)工作机制,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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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年来,随着煤矿“铁三角”安全保障体系的构建,我国煤炭工业的安全发展能力实现了根本性转变。有理由相信,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推进,随着煤炭科技的进步,我国煤炭工业安全保障能力将进一步提升,煤炭工业将为建设现代化煤炭经济体系,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实的能源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