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
史料是人们了解过去、认识历史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也是高中阶段历史学习中必不可少的学习载体。脱离了史料,学习历史也就无从谈起。“课程标准”中明确将“史料实证”列为历史学科五大核心素养之一。这要求高中一线教师作为学生学习的指导者,在日常教学设计和研究中要更多地运用史料阐释历史,帮助学生从史料中提取有效信息,获得相应的历史认识,以期提高学生的历史核心素养。因此,在高中历史一轮复习教学中,如何从浩如烟海的各类资料中选择和利用合适的史料阐释历史,考查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就成为一轮复习中的关键。
在高考试题大量使用新史料命题的背景下,部分教师在一轮复习的课堂教学中,为了能使学生掌握更多的史料或者解题材料,往往在一节课的内容中加入大量的文本史料让学生进行解读。有甚者在40分钟的课堂教学中连续让学生思考若干段300 —400字的史料,这就使得“史料教学”变成了“史料堆积”,不仅教师在查找史料中的过程中日渐疲惫,学生也在文本“轰炸”下感到疲惫无趣。这种史料教学不但不能解决问题,反而会适得其反,加重学生的负担,降低学习效率。因此,在一轮复习中,史料的选取与利用要注意适度原则,史料不必选用过多文字,或追求“多种互证”,只需选用最切合知识点的材料(或关键语句)即可。例如在一轮复习课《中央集权政治制度的演进》中,笔者在讲到唐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时,给出如下史料。
(藩镇)“据要险,专方面,既有其土地,又有其人民,又有其甲兵,又有其财赋”“方镇不得不强,京师不得不弱”
——《新唐书·兵志》
“尝谓人曰:‘天子宁有种耶?兵强马壮者为之尔。’”
——《新五代史·安重荣传》
太祖、太宗平一海内,惩累朝藩镇跋扈,尽收天下劲兵……兵无常帅,内外相维,上下相制,等级相轧……是天下晏然,逾百年而无犬吠之惊,此制兵得其道也。
——《文献通考》
本朝鉴五代藩镇之弊,兵也收了,财也收了,赏罚刑政,一切收了,州郡遂日就困弱。靖康之役,虏骑所过,莫不溃散。
——《朱子语类》
四则史料,短小精悍,虽然是文言文,但难度不大,便于学生理解。这样,以考点为轴,四则史料做依托,加之简短有效的提问,将唐宋时期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宋代中央集权制度的利弊展示清楚,便于学生复习。
随着互联网以及自媒体的出现,信息来源更为多样化,导致不少虚构史料以“野史”为名在网上流传甚广,有些甚至取代了真实史料,成为人们判断历史的依据。因此,教师在为教学选取合适的史料时,应谨慎使用来源不明的“史料”,必要时应对史料加以鉴别。同样,在使用一些来源“正规”的史料时,同样要注意对其真实性加以辨别。例如:有教师在讲解法家思想“重刑法,轻教化”的知识点时,给出了如下史料:
商鞅认为以诗书礼乐为代表的儒家学说是于国有害的寄生虫。他把礼乐、诗书、修善、孝悌、诚信、仁义、贞廉、非兵和羞战统称为“六虱”,认为应统统毁灭。
——《商君书·勒令第十三》
从材料出处来看,这则材料选自《商君书·勒令第十三》,从其名称来看为商鞅所著,应是比较可信的一手史料,但书内却有很多自相矛盾或不合情理之处。如在《勒令第十三》中可以看到“六虱”代表的十二种品行,而在同书的《弱民第二十》一节中却写道:
农、商、官三者国之常食官也。农辟地,商致物,官法民。三官生虱六,曰“岁”,曰“食”;曰“美”,曰“好”;曰“志”,曰“行”。六者有朴必削。农有余食,则薄燕于岁;商有淫利有美好,伤器;官设而不用,志、行为卒。六虱成俗,兵必大败。
一般在同一个人的著作中,某一专有名词指代的对象应是相似或相同的,但在《商君书》中,《弱民第二十》的“六虱”和《勒令第十三》的“六虱”指代的对象却有着非常大的出入,这是不合乎情理的。另外,在此书中还多次出现了商鞅死后才出现的人和事。由此可见,《商君书》中的内容并非完全出自商鞅本人或为其思想体现,而是后人假托其名而作。《勒令第十三》也极有可能为后人所作,因此在材料中写出“商鞅认为”是十分不恰当的,也无法得出其“毁灭诗书礼乐”“蔑视伦理道德,从而导致社会风气的败坏”的结论。此史料便属于未经考证的“真实性”存疑的史料,应谨慎在一轮复习中使用。
但从提高学生“史料实证”能力的角度出发,有时在一轮复习中利用一些真实性存疑的史料,更能提高学生对“史料”的兴趣,在学生自主辨别的过程中也可以帮助其加深对“史料实证”核心素养的理解。例如教师在复习商鞅变法时,可使用《史记·商君列传》中“商鞅投店被拒”的材料来说明“新法深入人心”或“商鞅作茧自缚”,实际上这则史料的真实性同样值得商榷。笔者在复习这一知识点时,针对此材料让学生思考并指出司马迁描述中的逻辑矛盾。学生经过讨论后,认为这则材料存在逻辑问题:商鞅投店,店家不认识商鞅,却将一个陌生人投宿被拒的故事流传千百年,这是不符合常理和一般认知的。因此学生认为这则材料应该不是历史的真实再现。笔者继续引导学生思考司马迁将该故事写进《史记》中有何目的,结合时代背景与司马迁的个人经历,学生认识到这实际上是西汉时代尊儒抑法思想的体现。笔者用该方式,既解决了该则材料的真实性问题,又通过指导使学生明确应从作者的社会身份、所处历史语境、作者获取史料信息的途径、作者与史料内容的利益相关性等方面判断史料的真伪和价值,从而提升了学生的“史料实证”素养。
在一轮复习中,教师通过命制试题,考查学生对该知识点的掌握程度也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其中如何选取有效的史料更是试题命制成功与否的关键。由于在高考试卷中中国古代史的题目占比约40%,因此在一轮复习中充斥着大量以文言文材料为主的试题。对文言史料的考查固然重要,但是在命题时一定要注意史料选用的有效性,既要便于学生理解,又不能晦涩难懂或为“难”而难。例如,一道考查宗法制的复习试题选用了如下史料:
“晋国不恤周宗之阙,而夏肄是屏,其弃诸姬,亦可知也已。诸姬是弃,其谁归之?吉也闻之,弃同即异,是谓离德。”
这段材料中不仅充斥大量晦涩的语句,而且存在古今语义不同的现象。在此题中,命题人虽然选用了贴近知识点的史料,但没有针对高中生的理解和认知能力进行调整,导致解答此题时,学生将大量时间浪费在古文释义上,达不到真正考查历史理解的目的。纵观近年来高考真题,2015年后的全国卷中,命题人就有意识地将古文材料简单化,将文言材料通俗化,这点需要教师在一轮复习的试题命制中格外注意。因此,在寻找相应史料命制试题时,一定要注意史料的有效性,史料应结合教学的实际需要,符合学生的认知水平,这样才能事半功倍。
史料的最大价值即在于它能相对客观真实地再现历史事件,还原历史本来面貌。但在高中历史教学中,尤其是在一轮复习的试题命制中,出题人往往对史料进行主观阐释和裁切,以使其符合答案要求,但有时在经过加工之后“史料”的原意就会发生变化,成为了主观生成的“新史料”,这就违背了史料选取的客观性原则。
笔者在复习三民主义考点时遇到如下试题:
例.孙中山于1912年3月5日颁布《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云:“满虏窃国,易吾冠裳,强行辫发之制,悉丛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入淄流,以终余年,痛矣!”从中可以看出孙中山力倡剪辫的主要目的是
A.改变社会风气
B.恢复汉族传统
C.废除专制统治
D.革除满清恶俗
此题参考答案为C,解析认为:在孙中山先生看来,满清入关强迫汉人蓄辫易服,实际上是行专制统治,力倡剪辫就是废除专制统治的革命行为。但这是否符合孙中山原文的意思呢?
本题所涉及材料《大总统令内务部晓示人民一律剪辫文》原文如下:
满虏窃国,易于衣冠,强行编发之制,悉从腥膻之俗。当其初,高士仁人或不屈被执,从容就义;或遁之淄流,以终余年。痛矣,……矧兹缕缕,易萃霉菌,足滋疾疠之媒,殊为伤生之具。今者满庭已覆,民国成功,凡我同胞,允宜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以除虏俗而壮观瞻。此令!”
从原文可以看出,孙中山号召人们剪辫的理由是“涤旧染之污,作新国之民”和“以除虏俗而壮观瞻”,又结合“……矧兹缕缕,易萃霉菌,足滋疾疠之媒,殊为伤生之具。”这一部分不难得出,剪辫的主要目的是改良社会风气,此题答案有误。究其原因,是出题人主观预设了该题答案后,将史料进行人为剪切和诠释。这类主观性极强的试题既不符合史料选取与利用的客观性原则,也会使学生今后接触到该史料原文时产生错误判断,不利于学生正确理解史料。因此,在一轮复习中,出题人应谨慎选取与利用史料命题,还原史料的本来价值,而不要将史料变成考查“出题人主观知识”的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