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世杰 李希民 倪春光
2017年10月14日1时7分,吉林省榆树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警:榆树市恩育乡居民王某家房子着火。消防官兵和民警将火扑灭后发现房内有三名死者,身上均有伤痕,现场有血迹。案件发生后,省厅、市局的领导均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了“10.14”专案组,省公安厅刑侦局和长春市局领导先后赶到榆树,参与指挥案件侦破工作。由于此案发生在十九大前夕,又是1杀3人的特大案件,上级要求专案组民警必须迅速破案,及时消除社会影响。专案组经走访调查迅速查明,与被害人王某妻子尹某有不正当关系的村民秦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专案组立即对秦某进行立案侦查,展开调查走访、视频追踪、摸排布控、设卡堵截、轨迹研判、发悬赏通告、在被害人直系亲属处保护性设伏、广泛发动群众参与搜捕。经大量工作,并未取得任何有价值的线索,侦破工作一时陷入僵局。专案指挥部的领导经过反复的科学分析研判后,决定调集警犬进行大范围的搜索排查。
10月16日早上,长春市局警犬队和榆树市局警犬队的带犬民警携血迹搜索犬和搜捕犬一同赶到现场,组成了警犬技术队,由长春市局警犬队李希民队长负责现场指挥。经现场勘查了解到:死者生前曾与凶手发生过激烈搏斗,现场有血迹残留。死者被害的房屋处在该村北侧边缘,往北是大片的玉米地,时值秋收季节,大片的玉米地间隔着被割倒,割倒的玉米秸一堆堆放在地上,玉米地再往北约800米是树林,有小房、土坝等。刑事技术人员在现场周边均未发现有血迹或带血足迹。专案指挥部领导指示:尽量扩大搜索范围,重点查找凶器、血衣,并对犯罪嫌疑人可能藏匿的位置进行搜索。根据上级指示,综合现场勘查结果和案件分析,警犬技术人员制定了用犬方案:以两名带犬民警分别携1头搜捕犬和1头血迹搜索犬向北直接穿过玉米地,对树林、土坝和小房等处进行搜索;剩余3头血迹搜索犬和1头搜捕犬以20~30米间隔依次排开向北沿玉米地进行拉网式搜索,专案组民警保持一定距离分别跟随在每名带犬民警后面,在不影响警犬作业的前提下配合搜索并应对突发情况。任务分配完毕,带犬民警立即指挥警犬以现场遗留的血迹为嗅源开展工作,警犬积极搜索,带犬民警对每一处警犬嗅认的地方细心察看,当搜索到一处玉米秸秆堆时,警犬搜索到一处沾在秸秆上的疑似血迹,搜索队员们立即信心大增。继续搜索至数十米处,带犬民警倪春光指挥的血迹搜索犬对一处平铺在垄沟里的秸秆反复嗅认并示警,仔细查看后,发现里面藏着一个脸上带血的人。这时,搜捕犬立即冲过来对其进行控制,跟随在后面的专案组民警将其从秸秆中拉出,确认就是犯罪嫌疑人秦某,经现场突审秦某对杀害3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随即,带犬民警陈威指挥血迹搜索犬在附近搜到一把带血的斧头,经犯罪嫌疑人指认系作案凶器。
该案能迅速侦破,警犬发挥了关键作用,总结在破案过程中用犬成功的经验,有以下几点可供借鉴:
1.专案组对案情分析准确,指挥员能及时正确的调动和使用警犬,把握了最佳用犬时机,现场保护得当,创造了警犬能发挥作用的有利条件。
2.警犬技术指挥员不是被动的接受信息,而是能够认真主动地进行现场勘查,并根据现场勘查结果以及对案件情况进行正确分析,形成独特的思路:
(1)犯罪嫌疑人作案后向北侧逃跑的可能性最大,因为如果经过居民区容易被发现,很难逃脱。
(2)专案组之前的大量工作并未发现关于犯罪嫌疑人的踪迹,其仍可能藏匿在某处。
(3)犯罪嫌疑人身上很可能带有血迹,逃跑过程中可能会有血迹或血衣遗留,只是还未能发现。
3.警犬技术指挥员能够把现场勘查结果、案件情况和警犬技术力量进行充分结合,制定科学高效的用犬方案,充分考虑到了可能发生的情况,人犬之间相互配合,警犬技术与侦查互相配合,从而使整个搜索过程严密紧凑,确保没有遗漏处。
4.在搜索过程中,带犬民警坚定信心,协同作战,工作细致,不轻易放过疑点,以可疑的血迹为线索,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之后再接再厉又搜获了作案凶器,可以说是圆满完成任务。此案的侦破,充分体现了警犬技术在刑侦工作中不可替代的作用,是警犬技术的一次胜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