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喜军 贺星亮 高一龙 陈 舒
警犬的嗅探能力是警犬工作的基础,警犬嗅探能力研究是警犬技术工作的重要基础和组成部分,嗅探能力不仅反映了犬嗅觉功能的好坏,同时也决定了警犬训练使用效果的好坏。
长期以来,对警犬嗅探能力的评估,国内外主要有以下几种方法:1.警犬技术人员的主观评价法。该方法对操作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很高,但同时该方法评价结果的主观性很强。2.搜寻食物观察法。受食物的种类和多少限制,无统一的评价标准。3.行为判定法。用丁子香酚作为刺激性嗅源,观察犬在嗅闻刺激物后的神态反应和脑电波变化情况,该方法专业性更高,且需要专业的技术设备,难以推广。
上述方法各有优点和缺点,本研究在条件反射和气味梯度稀释的基础上,建立了一种相对客观、易于推广的嗅探能力检测方法。研究结果表明,该方法能在较短时间内对犬的嗅探能力进行检测。
6~9月龄未受训犬110头,均来自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
警犬训练鉴别罐(均由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科技开发中心提供)。
警犬嗅探能力检测装置(本课题组研制)。
试验用的新鲜禽肉(均由公安部南京警犬研究所动物食品厂提供)。
1.试验分组
试验组90头犬,对照一组10头犬,对照二组10头犬。
2.饲喂试验
试验前,试验组每天饲喂新鲜熟禽肉1次,连续饲喂5天,以使试验犬熟悉并喜欢新鲜熟禽肉的气味。对照一组犬的饲喂方法同试验组,对照二组饲喂玉米、大米等粮食饲料。
随后,将新鲜熟禽肉放置于表面涂布100μL(0.08mg)反式-2,4-葵二烯醛的鉴别罐内进行饲喂,饲喂时放置食物的鉴别罐与其它5只空罐随机排列放置;对照一组按照试验组的方法,将饲料放置于鉴别罐内进行饲喂,但罐体表面不涂布反式-2,4-葵二烯醛;对照二组每天按平时饲喂方法饲喂。按上述方法每天饲喂1次,连续饲喂5天,以使试验犬建立在鉴别罐中找寻食物的习惯。
3.嗅探能力检测
嗅探能力检测装置的工作原理:嗅探能力检测装置主要外观为一特制玻璃器皿,当在玻璃器皿内放置嗅源(研末的熟禽肉5g或50mg/L的反式-2,4-葵二烯醛1ml)时,其气味的散发主要通过瓶口向外扩散,在瓶口放置一特制瓶盖,器皿内气味散发于外的多少通过瓶盖的通透滤膜进行调整,根据试验需要,现设置6个浓度梯度,其中0号无通透滤膜,气味浓度最高,1~5号随着通透滤膜的增加,气味浓度逐渐降低。
检测原理及方法:取12只嗅探能力检测装置,其中6只放入研末的熟禽肉5g,为A组,依据滤膜对气味的调整,分别将6只检测装置依次编号为A0~A5;另外6只检测装置中放入50mg/L的反式-2,4-葵二烯醛1ml,为B组,同样依据滤膜对气味的调整,分别将6只检测装置依次编号为B0~B5。每组0号气味浓度最高,5号气味浓度最低。将12只检测装置分别放入12只鉴别罐中,罐体编号同检测装置编号。
表1 受试犬对鉴别罐的主动嗅探检测
试验开始时,取5个无差异鉴别罐依次放置,将装有检测装置的鉴别罐随机排列入5只鉴别罐中,当犬一次性对放有检测装置的鉴别罐做出正确反应时,即判定该次检测有效,并记录该犬对嗅探检测装置做出正确反应的最大编号为该犬的嗅探成绩。
受试犬在自由状态下,能主动嗅探所有的鉴别罐为主动完全嗅探,未完全嗅探所有鉴别罐为主动非完全嗅探。
试验组和对照一组的犬均能达到主动完全嗅探,而对照二组的犬无一头达到主动完全嗅探标准(表 1)。
试验组对A、B两组的气味均有反应,对照一组仅对禽肉组(A组)有反应,而对B组气味无反应,对照二组对两组气味均无反应(表2);经检测,试验组和对照一组得分为5分和4分的犬均在30%以上,得其它分值的犬约占 30%(表3、图1)。
表2 不同嗅探能力检测分值的受试犬数
表3 不同分值受试犬占该试验组犬总数的比率
图1 不同分值受试犬占该试验组犬总数比率曲线图
对工作犬嗅觉进行测定,对于判定不同犬种、个体的嗅觉功能,以及对种犬的选育和工作犬作业能力的评估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迄今为止,尚没有一种客观、有效的嗅觉功能测定方法。正如Walker等指出的一样,尽管将犬应用于嗅探检测、鉴别等方面的工作已得到了广泛推广,但是至今尚无一种能量化犬嗅探能力的有效方法。本研究以通透滤膜的不同层数为基础,以达到控制气味浓度的目的,通透滤膜的孔径、材质一致,从而可以达到试验方法的客观性。但是相同层数的滤膜在不同气味、不同温度、不同湿度等情况下的通透效果的差异有待进一步研究。
以新鲜的熟禽肉为本研究的试验材料,主要因为禽肉是犬天然喜食的一种食物,以该食物作为犬的饲料能使犬尽快进入试验研究。另外,本研究的研究基础是条件反射原理,让未经训练的幼犬,经鉴别罐内盛放食物饲喂一段时间后,其可适应该种盛放食物的器具,并建立相应的条件反射。
反式-2,4-葵二烯醛为禽肉中的成分,其也是一种食品添加剂,无毒害作用。将反式-2,4-葵二烯醛添加于受试犬的正常食物中后,受试犬在经过一段时间饲喂后建立了对食物气味连同该化学试剂气味的共同记忆。且用上述两种气味分别对试验组犬进行检测,受试犬的嗅探能力分值和不同分值犬在所有受试犬中的占比基本趋于一致,这证明了上述两组气味对犬嗅探功能检测的有效性和该检测方法对犬进行嗅探能力检测的有效性。对照一组,不同分值犬在所有受试犬中的占比变化趋势与试验组相似,这进一步验证了该种方法的有效性,同时说明犬群中犬的嗅探能力主要以4~2分为主,5分犬次之,1分和0分犬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