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勇
李老师:
前不久,我与明明的父亲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协商决定明明随我一起生活,他的父亲每月支付600元的生活费并且负责他的学费。刚开始的时候,他的父亲还可以按时付钱给我,但近来随着他父亲开始与另一个女人交往,该支付给明明的生活费和学费就一直拖欠着。雪上加霜的是,我所在的公司因为效益不好,也拖欠了几个月的工资。所以,这几个月以来我们家的生活十分拮据。现在明明的一些学费我也无法凑齐。这件事严重影响了明明的生活,平时活泼开朗的他变得唉声叹气,寡言少语,看到这样的明明,我很是担心。所以,我想问问您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一问题?
明明妈妈
明明妈妈:
您好。关于您说的这一问题,其实是很多离异家庭的孩子会共同遇到的问题。但您要明白,明明与他爸爸的父子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便离婚后,爸爸仍然有抚养他的义务。明明的爸爸虽然没有和明明生活在一起,但仍然必须承担必要的生活费和学费的一部分或全部。同时,《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2条还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撫养问题的,应当听取有表达意愿能力的未成年子女的意见,根据保障子女权益的原则和双方具体情况依法处理,以照顾未成年人本人的意愿。《婚姻法》第37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如果明明的爸爸不履行这个义务,不按时支付生活费和教育费,明明不必太担心,有法律可以保护他的合法权益,如果父亲拒绝给付,可以通过向法院起诉要求父亲给付。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