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映红
(无锡城市职业技术学院,江苏无锡 226500)
本文从介绍世界遗产地旅游发展现状入手,选择苏州古典园林作为研究的对象,尝试通过理论和实际的角度对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发展现状进行探讨,在此基础上,提出世界遗产地旅游业进一步良好发展的相关建议,以期为世界遗产地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借鉴。本研究的理论意义在于明晰世界遗产地旅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深化世界遗产地保护的内涵。其实践意义是通过对苏州古典园林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发展现状进行分析,更为客观地揭示苏州古典园林旅游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为准确地把握古典园林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对策,与此同时,从特殊到一般,为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发展的可持续性提供借鉴。
选择苏州古典园林世界遗产地作为研究对象是基于以下几方面考虑:首先是个体典范因素,苏州古典园林作为长三角地区唯一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 《世界遗产名录》的世界遗产地,特定的区域环境赋予了它作为世界遗产保护传承地的资格,以其作为长三角区域遗产地的研究对象将具有典型意义。第二,参考区域经济因素,长三角地区无论是经济发展速度还是经济发展潜力、经济总体都是我国最具代表性的经济板块之一。良好的区域经济为长三角市民从事各种形式的旅游活动奠定了坚实基础。第三,从人口因素来说,长三角地区人口占全国总数的5.8%,是国内较为成熟的旅游客源输出地之一,而从旅游市场来看,长三角地区旅游接待量也是国内旅游业中最为集中的区域。
正是基于这一背景,关注和研究世界遗产地旅游发展现状及其问题,是一个在理论和实践层面上都需要高度重视的现实问题。本文希望通过对长三角世界遗产地的分析和解读,了解苏州古典园林的旅游发展现状,以便更好的为世界遗产和旅游业协调发展出谋划策,从而提升整个长三角旅游的竞争力。
一直以来,世界遗产地旅游的相关研究引起了很多学者的研究兴趣。国外关于世界遗产旅游的研究相对较早,Corazon Catibog-Sinha[1]以澳大利亚大蓝山世界遗产地区的Glenbrook村庄的Euroka Clearing为研究对象,分析了发展旅游业给当地带来的直接和间接威胁之间的联系,并提出了旅游业不良影响最小化的必要管理细则。
随着中国世界遗产关注度的提升,以及世界遗产资源开发与保护问题的探索,中国各领域的专家学者对遗产旅游问题也进行了深入研究。国内吴必虎,李咪咪等[2]针对我国世界遗产地在保护和旅游开发中的矛盾,从实证研究的角度,论证了我国加强世界遗产地保护的必要性;魏小安等[3]研究了中国世界遗产保护、开发与旅游业发展的相互关系;阮仪三,肖建莉[4]提出在遗产管理者和旅游经营者之间建立合作模式的方式以寻求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赢之路;林幼斌[5]以云南丽江为例,探讨了世界遗产保护与利用的问题;梁学成[6]就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与开发模式进行了探讨;邓明艳以世界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地乐山为例,对世界遗产地文化旅游资源开发进行了研究;王涛等[7]则提出了社区参与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的措施。
从以上回顾可以看出,目前国内外学术界已经将世界遗产保护与旅游业发展问题提上议事日程,相比较而言,国外学者注重于案例研究,研究内容也更加细化;国内学者的研究重点偏重于宏观阐述,对于某区域或某个特定世界遗产旅游进行微观分析的相对较少,特别是针对于长三角地区世界遗产地旅游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建议的研究还相对匮乏。从一定意义上,这显示了本文研究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苏州是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有众多的古典园林、古镇、古村落、古建筑,所以苏州发展过程中回避不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问题,古典园林是苏州历史文化遗产的杰出代表。
苏州古典园林是苏州最早开发的一项旅游项目,通过发展旅游业,不仅园林保护工作得到了资金保障,而且园林知名度也得以提升。但是随着人们旅游需求多样化的转变,以及世界文化遗产的形象定位,苏州古典园林游憩功能日益受到冲击,由作为回归自然的文化自然环境和综合性的多功能游憩场所,转变为功能相对单一的历史文化景观观赏场所[8]。实际上,从旅游开发的角度讲,苏州古典园林主要以人文旅游资源为主,虽然资源种类相对单一,但内涵丰富,历史文化价值极高,具有世界性的吸引力。
苏州古典园林以其博大精深的文化底蕴,一直以来都被认为苏州旅游产品之冠。而其“园林之城”的美誉也享誉海内外,游客大都为一睹江南私家园林的清新秀雅而纷纷涌入到长三角区域。据统计,从20世纪90年代初以来,苏州古典园林一直是外地游客来苏州旅游最主要、最集中的选择对象,据有关资料表明,1986-1992年间苏州园林的年接待游客人次超过了1千万,其中境外游客保持在40~50万人次。1993年以后,游览苏州园林名胜的国内游客仍占当年来苏州旅游国内游客总人次的70%以上,境外游客则达到了90%以上。可见,苏州园林在众多旅游产品中仍占据重要地位。
苏州园林位于富庶的长江三角洲地区,而以上海为龙头的苏中南、浙东北工业经济带,国民经济发展迅速,居民的生活水平普遍较高,市民的出游意愿和出游活动也相对较高,在关于上海市民出游行为的调查中发现,上海市民进行短途旅游活动时,对上海周边的苏州和杭州等旅游城市的选择比例较高[9],这使得上海以及周边地区的城市居民成为苏州古典园林最为稳定的核心客源市场。
苏州古典园林数量相对众多,然而由于园林知名度不同,导致旅游淡旺季明显。在旅游旺季,像拙政园等一些高知名度品牌园林游客爆满,而一些知名度不高园林游客冷清。以“苏州四大名园”的拙政园、狮子林、留园、网师园为例,2001-2008年期间,入园游客的接待量呈现出明显的不均衡状态(见表1)。
表1
表1显示,从单个园林的旅游接待人次来看,留园的接待量逐年下降,而其他三大名园,除2003、2005和2008年受到非典和金融危机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降外,接待量都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但是从历年接待量的横向比较来看,拙政园接待游客数量明显高于其他三个园林,据园林管理人员分析,游客接待过量的时间段主要集中在旅游相对集中的黄金期。
以苏州四大名园目前游客接待量为例,以面积容量法测算四大名园的游客容量是否超载。面积容量法计算公式:Ca=(A/a)×(T/t)式中 Ca 为日容量,T 为每日开放时间 (8h),t为人均每次游览时间,A为旅游空间规模,a为每人最低空间标准,T/t为每日游客周转次数。在此我们参照城镇公园的标准计算游憩地生态容量,即每人50~300m2,游客进园时间平均为3h。根据面积容量法计算公式,我们可以得出四大名园的最适日游客容量和最适年游客容量,具体见表2。
表2
参照表1,可以发现,2001-2008年拙政园、狮子林游客接待量历年都存在游客超载现象;留园在2001-2003年期间存在游客超载现象,此后入园人次都未超过最适年游客容量;网师园仅在2007年游客年接待量超载外,其余年份游客容量都小于最适年游客容量。
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苏州古典园林也面临生态环境退化的问题,如园林建设控制地带范围内建设的商业街,因饮食业排污和不正当的经营活动破坏了古典园林控制地带的风貌,影响园林植物生长,造成空气、水质污染,同时导致古典园林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正遭到严峻的挑战。
以上海市民为例,近几年,人们进行短途旅游的出游目的地选择时倾向于江南古镇以及周边郊县的农家乐,苏州园林旅游在市场上的地位遭受了极大的挑战。
合理调控客流时空分布,严格控制景区容量是世界遗产地必须要进行的工作,一方面,通过调整门票价格、实行旅游预约等适当的市场策略控制旅游者数量及其流向;另一方面,通过增大旅游供给扩大旅游容量加以解决,旅游区规划中旅游交通设施的修建应能够将人流分流到不同的景区。对于热点园林景区如拙政园等,可通过价格杠杆等手段,来严格控制游客接待量,并重点做好客流分流工作,引导游客向其他园林景区流动,逐渐形成功能完善的园林旅游网络,确保苏州古典园林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世界遗产的开发利用和管理,必须树立保护第一的理念,保护好世界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充分体现出世界遗产本身的科学和历史文化价值。世界遗产的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不仅仅是政府部门和遗产管理人员的事情,旅游者的不当行为是造成遗产及其周边生态环境破坏的重要原因,因此作为遗产旅游资源的直接接触者——旅游者更应当增强遗产保护的意识,担当起遗产保护的责任,从而实现遗产保护思想的提升和创造。
世界遗产是人类最有价值的自然历史和人类历史遗存,在今天,世界遗产已经越来越成为人类社会文化和精神消费需求的重要资源;旅游活动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从而产生的一种精神需求,因此,从本质上来说,世界遗产和旅游业都是人类精神消费的一部分,二者具有紧密的关系,世界遗产为旅游业的发展提供资源基础,而旅游业的发展又为世界遗产保护提供相应的收益,二者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
旅游业发展和遗产地保护是相辅相成的,旅游发展与城市文化遗产保护的矛盾完全可以做到相互协调、相得益彰。遗产资源的市场化开发经营是经济发展、环境代价最小的一种现实选择。只要树立保护为先的理念,开发经营服从和服务于保护,在保护中求利用,在经营中促发展,发展旅游业不但不会带来环境破坏,还可以起到有效筹措保护资金的积极作用,使得世界遗产地自我保护能力提升,形成在更好发展中得到更多保护的良性循环。
[1]Corazon Catibog-Sinha.Visitor Impact Assessment and Management in Protected Areas:Euroka Clearing,Glenbrook at the Greater Blue Mountains World Heritage Area,New South Walea,Australia. 保 继 刚等编,遗产旅游理论与实践[M].北京:中国旅游出版社,2009.
[2]吴必虎,李咪咪,黄国平.中国世界遗产地保护与旅游需求关系[J].地理研究,2002(5):617-626.
[3]魏小安,窦群,彭德成.发展旅游和遗产保护能否“双赢”?[N].中国旅游报,2002-12-11.
[4]阮仪三,肖建莉.寻求遗产保护和旅游发展的“双赢”之路[J].城市规划,2003(6):86-90.
[5]林幼斌.从“丽江模式”看世界遗产的保护与利用[J].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04(2):131-133.
[6]梁学成.对世界遗产的旅游价值分析与开发模式研究[J].旅游学刊,2006(6):16-22.
[7]王涛,张立明,任亮平.基于社区参与的世界遗产地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J].云南地理环境研究,2008(5):114-116.
[8]茅昊.江南古典园林旅游功能缺失研究[D].东南大学,2004.
[9]楼嘉军,徐爱萍.基于新休假制度的上海居民出游方式及特点研究[J].旅游科学,2008(4):37-42.
[10]国家文物局法制处.国际保护文化遗产法律文件选编[M].北京:紫禁城出版社,1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