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禄峰 魏 明
改革开放促进了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经济成果并非均衡地惠及每个社会成员,乡村一些头脑灵活、敢为天下先的所谓“能人”成为先富群体,并以物质财富为载体通过竞选成为村干部。对于“富人治村”现象,一些学者认为,富人能够带动农村经济发展、生态环境改善和民主素养提升,是对传统“士绅治村”文化的传承和超越。也有学者认为,“富人治村”使精英治理格局固化,与民主自治取向相背离;富人村官善于投机钻营,加剧了贫富分化和道德水准下滑,乡村秩序逐渐走向崩溃。
发展背景的嬗变,需要将“富人治村”现象置身于国家宏观背景之中。1992年,邓小平南巡讲话后,我国城市改革拉开序幕,乡村人口不断向城镇转移,激励了创新、分工和专业化,驱动经济增长。现阶段,城市空间不断拓展,乡村土地增值效应凸显;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的政策,也从根本上改变了村庄治理的行为逻辑。伴随着社会流动性的增加,原来的亲密群体正在解构,新的社会关系尚未建立,巨变中的乡村呈现“混沌”状态,传统的“毛式干部”日渐式微,“富人治村”时代拉开序幕,并成为新常态下村庄治理的主体形态[1]。
市场经济推动了经济发展和社会分化。市场契约的即时性、易分割性,代替了村规民约和传统伦理,乡村传统文化日渐式微。精神文明建设的滞后,使人们无法通过修养、礼仪、知识等文化符号将不同阶层截然分开,但阶层分化还是通过房产、汽车等物质属性表征出来。人们由亲密的、平等的社群关系,走向个性化的利益主导关系,富人与穷人的交往则成为一种“礼贤下士”的亲民作风。一些穷人出于自尊,减少了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频繁的“闲聊”、“串门”等活动,公共时间、空间大为缩短,集体观念日益淡薄,整个村庄呈现出个人主义的“原子化”状态[2]。村民自我构建的朋友圈代替了同村村友,基于地域边界的“血缘”、“地缘”关系日益松散。
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以旧村改造、村庄撤并、项目进村为内容的新农村建设方兴未艾。由于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村庄“空心化”现象加剧,村民向新型社区集聚成为大势所趋。农地征收、空间规划、拆迁安置、宅基地分配,伴随着巨大的利益分配,存在着大量灰色空间。而法律的普及、信息技术的发达,增加了农民的维权意识和诉求途径,“钉子户”、“上访户”不断增多,社会矛盾不断激化。但村庄仍是村民进行横向对比、定位生活目标的基本单位,集体资产、土地等共同利益成为村庄共同体的粘合剂。
在“皇权不下县”的古代、近代中国,以传统文化为基础,将乡村士绅权威与利益结合在一起,形成一套低成本、高效益的“地方集权简约治理模式”[3]。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通过“正党下乡”实现了对传统、分散乡村的有力整合,为暴力革命提供军事补给和人力资源。随着土地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全面推进,乡村社会被分割成一个个单位——村庄或生产大队,党组织通过控制单位,建立“生产集体化”的施政模式,推动国家政权深入基层社会。新中国成立后,这一组织结构又从农业汲取资源,推动国家工业化发展战略。尽管对乡村资源的过度掠夺造成农民的极度贫困,但地方治理却井然有序。在人民公社时期,国家通过党建工作,在农村形成高度政治凝聚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村基层组织权力趋于削弱,而后实行有条件的村民自治;而后乡镇合并、机构精简,也再次使国家权力远离乡村。20世纪末,乡镇企业在改制浪潮中逐步被私营企业所替代,以集体经济为主导的村庄干部体系悄然解体。
农业税取消、新农村建设、土地用途非农化与计划生育的式微,使村庄公共领域的性质由“催粮派款”、“刮宫引产”转变为“征土地”、“做工程”。国家对农村的政策由资源汲取转为资源输入,村干部报酬及村庄大多公共产品支出均由财政转移支付承担。我国整体上已进入工业化后期阶段,工业文明改变了城市,也影响着乡村。乡村人口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嬗变,恬静的农耕生活和多子多福的传统观念已成为过去时,理想、自由、工作和奉献等现代理念深入人心。在新农村建设如火如荼的大潮中,国家权力出于社会稳定考量,不识时机地对富人阶层进行整合,通过培育“带头致富、带领致富”的新型村委干部,给予富人群体以政治机遇。先富能人出于个人利益、亦或社会担当,通过竞选走向村级领导岗位。
出于功能主义考量,对于富人治村,无论是官方政策,还是学术论证,大都认为能够促进乡村经济社会发展。富人能够充分领悟上级精神,并结合村庄实际“内化”执行国家政策。富人有充足的人脉关系和资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帮助他人和从事公益事业,易于形成“士绅”形象。政府干部难得“下乡”一次,而“士绅”却存在于日常生活之中。一些农民往往会抵制官方权力,却不会对抗“士绅”权威。
村庄要进行非农化改造,对于一般村民而言,富人村干部更加懂得人情世故,能够通过关系申请项目资金和用地指标,有效说服“钉子户”,尽快完成土地增值运作,克服因社会分层而形成的集体行动困境;对于乡镇政府而言,富人村干部能够利用经济实力、日常权威,有效处理征地、拆迁、安置等棘手事务,减少上访事件。富人参政能够在短期内孵化出一批典型示范村,既吻合了中央“双强”、“双带”精神,又达到了简约治村目的,符合地方上的组织意图。
一些富人为什么竞选村官,而不迁往城市享受繁华?这也许与其人生经历有关。儿时的他们难以忍受生产队里的贫穷,在物质极度匮乏的时代,由于率先起步并凭借精明的商业意识和坚定意志,风餐露宿的货郎成为亿万富豪。在创业路上,他们身心疲惫,备受漠视、讥讽、怀疑,当然也有理解、支持和关怀。他们在乡村长大,理想、追求、情感都系于这片土地,渴望衣锦还乡、乡亲认可。
他们身上隐藏着旧时士绅的影子,充满“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情怀。面对行人如织、机器轰鸣已然改变的村庄,却无法摆脱由亲情、友情及屈辱、痛苦所锻造的人格尊严。对于还未彻底脱贫的父老乡亲,他们充满慈悲之心、满怀回报之志,为建设美丽、和谐、富裕的家园出资出力、挥洒年华、耗费心血。
一些富人可能无意带动村民共同致富,追逐利益才是其本质诉求。“洗脚上田”的企业主虽然物质生活风光无限,但其精神生活却高度紧张。在市场规则尚未健全的语境下,私人企业面临技术监督、消防安检、税务审计等各项检查,消耗大量时间与精力。为了规避“麻烦”、实现快速发展,政治上的“红帽子”将为其“寻求安全”、“争取机遇”提供助力。因而,富人成为村干部的目的在于扩大交际圈,并通过竞选人大、政协代表等形式进入上层社会,降低经营风险。他们有足够的利益俘获能力,参与政策性资源分配,如项目扶持、低息贷款等,完成企业的扩大再生产和产业结构升级,甚至成为地方政府正面宣传的形象大使。
政府追求政绩与富人追逐利益的主体性耦合于城镇化进程中,除老板所具备的社会地位与治理资质外,更为重要的是富人能够与上层权力无缝对接,实现公共资源的互利共享。这里有友情、道义、义气的成分,也有自私、肮脏、无耻的交易。无论是“牌价地”、税收优惠、贷款指标,还是基于公共事业的工程项目,只有富人阶层才能顺利承接,普通民众只能“望洋兴叹”。富人的交往圈早已超出故土村庄,精神享受的方式则是城市的小资情调。乡村场域的政治游戏如此深邃,以至于富人治村常被包装成“饮水思源”的慈善行为而广为弘扬。
富人参选使村级权力斗争愈发激烈,贿选成为大众默认的游戏规则。乡镇政府多数只是落实选举程序,达到不出乱子即可的目的。在选举期间,即使有积极性去查处贿选,但多数乡镇缺乏足够人手、侦察力量和技术手段,多数举报会不了了之。更何况村民要致富、村庄要发展,离不开富人村干部的引领,已成为上层官员乃至普通百姓的共识。富人村干部追求效率、勇于冒险、独断专行,是一种典型的工具理性,穷人的观点往往被称作“短视”而忽略,“钉子户”的行为则成为不顾整体利益而进行趁火打劫的讹诈。
处于村庄顶层的富人将经济实力转化为社会分层,打破了普通阶层主政的梦想,政治分层、政治排斥愈加明显。村内少数精英结成派系相互支持,当权富人则通过宅基地指标、资产分红、征地款等形式向自己人输送利益,公平的分配原则异化为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财富成为个人成功的价值尺度,部分富人村干部的道德优越感和权利意识彰显,严重戳伤了一般村民的自尊心,他们依附于对立派系的富人进行斗争,并通过频频上访,使村庄公共事业陷入瘫痪状态,并因此屡屡错失发展良机。
乡村的主要作用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产品供给和社会稳定,而不是经济发展的增长点。由于农业的天然弱质性,在改革开放后的几十年内,农业经济增长率从未超过5%,而城市成为经济增长的发动机,乡村则成为城市劳动力供给的蓄水池和社会稳定的调节器。在金融危机或经济动荡时期,失业农民工能够返回家园,并经过调整重新返回城市。基层村组织的核心作用是向上传递乡村基本信息、向下承接国家转移资源,并协调村内利益分配、保证村民机会均等,为“三农”提供公共服务,而不是大力推进农村工业化,发展没有规模经济和集聚效益的农村经济。
中国正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新型城乡关系,大量转移支付资源流入农村。政府设立的监督举报制度,一定程度上压缩了富人村干部的谋利空间。但在城镇化进程中,历经锤炼的村官们深刻反思,早已脱离了直接贪污的初级阶段,演化到巧妙利用规则获取商业利润的境界。想要真正克服资源下渗过程中的腐败问题,必须发展基层民主,让不同阶层群众参与村庄发展决策。
以公共产品供给为基础的新农村建设,为村民公共精神的重塑提供了土壤。通过道德自律和制度建设培养村民的独立思考意识,契合自身诉求和投票选举,推进村民参与村庄治理的积极性;通过信息技术构建社区论坛、完善信息共享机制等,杜绝官僚主义作风,培育村民自治组织和政治契约精神,达到个人诉求与村庄利益协同发展目的[4]。村庄的善治,不能寄希望于富人的自觉与良心;村民所需要的,是热爱村庄、熟悉村庄,具备一定文化水平、道德操守和领导才能的致富带头人。
集体经济时期,农村公共产品供给多以“劳动力替代资本”的方式由村集体(生产大队)自行解决;改革开放后一段时期内,国家财政投入减少,向农民摊派或向乡镇企业收取费用成为公共产品所需资金的主要来源;而税费改革后,国家则以项目为载体,通过转移支付等方式向农村提供公共产品[5]。由于项目内容与脱贫致富的民生目标息息相关,因此实施项目越多,村庄发展越快。
但权利与资本的联姻改变了惠农项目的支出结构和分配方式,并演变为利益分配过程[6],重塑了乡镇与村庄的权力结构。基层政府对项目资源的分配依据是与富人村干部的私交、亦或回扣的多少,而不是村庄的实际需求。具体到某个村庄,富人可能通过申请项目带动所属村庄致富,但更可能带来其它村庄的贫困,局部理性导致整体的非理性,国家战略意图难以实现。国家要制定项目进村的公共平台建设,接受社会监督和强化财务审计,及时追踪项目落实情况,推动公共资源的公平分配和农村整体公共服务绩效的提升。
张扬优秀乡土文化,实现文化认同和民众归属感,是乡村治理的灵魂。处于转型期的中国乡村,工具理性与传统文化相互叠加,导致农民价值观的多元化,难以形成共同认可的治理规则。分田到户后,乡村阶层不断分化,公共活动不断萎缩,血缘、地缘关系逐渐让位于利益关系,导致村干部贪污腐败、普通民众精神贫瘠。
乡土文化起源于农耕文明,以自然和谐、仁爱民本、泽被乡里为伦理基础,蕴含着善治、德治力量,展现着乡村风尚和人文意境。弘扬优秀乡土文化,将守望相助、和谐邻里、亲朋相善的传统观念与现代民主、法治等价值追求相结合,培育契合地域实际的公民精神和共同意识,有利于化解农民“原子化”的生存状态,增强集体认同和归属感,激发农民的自组织力量[7]。
村庄是中国广漠乡村的基本单元,位于组织序列底层的村干部,在村民福利增进和国家政策执行中扮演着重要角色[8]。伴随着集体经济的退潮及农业税的全面取消,国家行政权力在乡村的组织网络日趋松散。但乡镇政权仍有大量政务需要村级来落实,如新农村建设、公共产品供给、土地规模经营、综治维稳等。富人治村与土地征收、新农村建设等实践问题,以及民主思潮涌动、“双带”方针提出等意识形态相互交织在一起,共同铸造了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权力格局。
经过市场洗礼的先富能人把村庄当作企业来治理,实现了土地的快速增值、公共产品的及时供给,提升了村庄经济总量。但个别富人的桑梓情怀,并不能替代整体的经纪人理性。在社会分层加剧的乡村,多数情况下富人村干部与上层官员相互寻租成为生活常态,富人得到经济资源与发展机遇,官员得到额外灰色收入。因此,富人治村并不能全面提升整体村庄治理的绩效,却可能导致政治原则的丧失、国家意图的落空和分配结构的扭曲。充满怨气的贫困阶层求助于官僚化的信访,举报富人村干部的违法行为。处于转型期的乡村,如何推进村民自治、剥离权力的阶级属性,依然任重而道远。
[1]袁松.富人治村——城镇化进程中的乡村权力结构转型[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5.
[2]贺雪峰.村治的逻辑:农民行动单位的视角[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9.
[3]黄宗智.集权的简约治理——中国以准官员和纠纷解决为主的半正式基层行政[J].开放时代,2008(2):10-25.
[4]吴春梅,席莹.村庄治理转型中农民公共精神的核心向度[J].青海社会科学,2014(4):27-33.
[5]李勰,孙飞宇.从草根工业到项目制:对村庄公共产品提供传统的回归——兼论村庄治理的物质基础[J].学术论坛,2017(1):49-56.
[6]马良灿.组织治理抑或村庄流治理——系统论视域下项目进村研究的学术理路入其拓展[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3):37-46.
[7]韩鹏云.中国乡村文化的衰变与应对[J].湖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5(1):49-54.
[8]任轶.政治精英在村庄治理中的角色:一种比较发展的视角[J].南京社会科学,2013(9):83-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