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玄欣田
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提出“互联网+”计划之后,“互联网+农业”得到了深入发展。并且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互联网+”日渐深入,农业产业经济发展也有了新的广阔前景。对于河南省而言,无论政府,农业企业或是农民,都应当抓住“互联网+”的融合发展契机,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农业产业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互联网+”有着天然的包容度与创造力,催生了思维方式、沟通方式以及生活生产方式的转变,“互联网+农业”不是互联网与农业的简单相加和对接,而是将互联网融入到农业产业发展的轨道当中去,体现出了农业产业的跨越式发展。“互联网+农业”是互联网同农业产业的跨界融合,将移动互联网理念创新、模式创新以及技术创新应用于农业产业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的产业链当中,促进农业产业升级转型。“互联网+农业”模式既能够提升农业产业组织化程度以及专业化分工,优化产业资源配置,提升农业生产率,也可通过智能化、物联化、实时化、便利化等技术手段,为农村管理、农村金融、农技推广等提供更全面科学的服务,并且通过网络电子商务的应用,进一步打通更广阔的农产品流通市场。[1]
“互联网+”环境下,“互联网+农业”成为了农业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立足互联网实现“互联网+农业”发展,强化互联网同农业的创新融合,是促进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模式创新的重要手段,也是新环境下推动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必由之路。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结构正面临转型,经济增长速度放缓,农业产业作为河南省支柱产业,迫切需要改变传统低效率、粗放的发展模式,加强与互联网的融合,实现升级。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推进现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农业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近年来河南省也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新业态,陆续出台《信息进村入户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互联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等相关文件。并且随着“互联网+”战略的深入实施,河南省作为我国农业大省,“互联网+农业”也得到了大力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农村物流、智能农业生产以及农村互联网金融等都有着明显进展,“互联网+”环境下,在生产端,河南省智能农业生产发展显著,高效种田、科学种田成为现实,物联网等技术在农业生产领域得到了大力推广。如漯河市水肥一体操作,利用物联网技术实现灌溉与施肥一体化,同时达到了节肥与增产的效果;再如信阳市无人植保机项目,结合遥感测控以及物联网数据联通,针对市场行情与当地情况进行农作物适宜种植。[2]
其次,农业产业流通上,目前河南省农村物流建设如火如荼,基于现有物流营业网点,通过网络体系以及现代物流实现农业产品同市场的产销对接,不断为农产品提供更为宽广的市场空间,提升农业产业效益。新形势下将进一步构建县、乡物流园区等。如新安县充分整合农村现有物流系统,规划建设万福隆商品配送中心,覆盖全部村级网点,实现农村商品仓储配送一站式服务。
第三,“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农村电子商务也蓬勃开展。河南省商务厅数据显示,至2016年底,河南全省农村网店超过2.1万家,电商交易额累计超过330亿元,农村电商就业人员超过6.6万人,20余个县成为国家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农村电商发展水平已步入中西部前列与全国第一阵营。农村淘宝已经在河南省汝州、孟州等20余个县市开业,一共涉及1500余个行政村。同时,河南省农产品电商本地社群也不断兴起,例如信阳市打造的“互联网+茶叶”销售模式,其利用京东以及腾讯等电商平台,使信阳茶产业网络销售额达到产业总值的10%。
此外,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建设也取得了一定成效,诸如“兴农网”“河南农业信息网”等农业信息平台的建设都为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带来了强大推动力。截止到2016年底,河南省全省已经建成村级信息服务站4156个,提供的公益便民服务超过300万人次;此外,河南农业部门联合河南移动公司搭建的“农信通”“农业云”等信息平台,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全省农民信息化沟通与服务。[3-4]
河南省“互联网+农业”尚处在初期发展阶段,各自为政、一哄而上的现象较为常见。缺乏针对“互联网+农业”的整体规划,不利于农业产业的协调发展,容易形成局部与片面的发展模式,影响“互联网+农业”对产业经济的贡献。部分地方政府忙着步入“互联网+”的快车道,忽视农村产业战略的长远规划与布局,导致出现农业产业无序竞争、“赔本赚吆喝”等诸多问题。总体来看,农业产业涉及社会、经济、文化等各个方面,其体系极为庞大。当前针对“互联网+”如何服务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核心问题缺乏统领性与统筹性构建,“跑马圈地”、各自为政等现象都亟待解决。如何结合“互联网+”构建起系统化现代农业产业链,亟待制定出一系列可操作性、系统性强的机制。[5]
“互联网+”是理念与技术的重大革新,必然会带来新基础设施的广泛建设以及新兴产业的蓬勃发展,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尤为重要。而就现状来看,河南省农业信息化基础建设相对不足,《河南农业农村发展报告》调查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河南省农村宽带接入率仅为19.34%,尚不及全国平均水平的1/2;农村拥有计算机的家庭比例未达到35%,超过60%的农民仍然没有利用互联网,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仅有29%。[6]
同时,农业信息平台建设也存在重复建设、各自为政等问题。例如当前省级综合性农业信息服务平台就包括中原惠农网、兴农网以及河南农业信息网等,同质化较为明显,不仅无法形成综合品牌效应与信息规模效应,也容易导致用户的分散。并且除了一些经济较为发达的城郊村庄,目前河南省多数农村仍缺乏物流配送,物流设备仍然较为落后,特别是在冷链运输上,由于其使用率较低,导致全省蔬菜、水果以及水产品等诸多生鲜农产品物流运输损耗率较高。“最后五公里”的城乡鸿沟与高昂的物流成本,以及较低的互联网使用率,都影响了河南省“互联网+农业”的发展。
此外,从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来看,目前河南省“互联网+农业”发展较好的多集中于物流条件较好以及基础设施较为完备的农村地区,农村电商发展较快的也多集中在有一定批发市场基础以及产业集聚区,偏远农村、山区等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存在诸多瓶颈。
河南地方政府近年来不断出台各类措施促进农村金融体系改革,针对农林牧渔等农业产业的投入逐年增多。但总体来看仍然存在农业产业资金投入比例偏低、投资融资结构不健全等问题,当前农村电商仍普遍存在融资困难等资金问题,农村小微电商因自身信用资质以及抵押等因素无法得到银行授信,并且由于农村电商盈利与发展模式较为模糊,导致资金成为农村电商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目前金融机构针对农户的信贷产品较为单一,无法满足“互联网+”环境下农户多元化借贷需要。《河南省农村金融发展报告(2016)》数据显示,当前河南省农户正规信贷的成功率为25.2%,与全国41.6%的平均水平有着不小的差距。
河南省地处中原,是人口大省,但其许多县域农村条件相对较差,基础设施不完善,薪酬较低,导致许多专业人才不愿意到农村基层就业发展,农村互联网专业人才缺口非常大。同时,农民始终是“互联网+农业”的主体,农民能否接受“互联网+”,是互联网与农业产生实现深度融合的根本。河南农民基数大,而就现状来看,农民的综合素质与意识尚无法满足“互联网+农业”的需求,农民文化知识水平整体较低,互联网意识缺乏,存在新鲜事物接受能力慢、风险应对能力低等问题。
如何在“互联网+”环境下构建起现代农业产业发展链条,将现代信息技术融入与农业产业各个环节当中,亟待建设起可操作性强、严谨科学的体系。基于“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农业产业发展所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农业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的产业链视角,探究促进河南省“互联网+”环境下农业产业经济发展的路径。
首先,应实现农业生产精准化。为进一步促进农业与互联网跨界融合,河南省应加大力度打造“互联网+农业”的产业链条,实现农业精准化生产,提升农业产业文化价值、生态价值以及休闲价值。具体来讲,首先应利用信息化与智能化技术,进一步推动农业高效生产。硬件上应加强传感器等生产智能设备投入,完善自动化监控系统,搭建自动控制、实时监控的物联网测控系统;在农业产业生产上,可通过“互联网+物联网”的模式,构建智慧农业,全面提升农业自动化水平。同时可发展节能、节肥、节水等互联网技术,降低农业生产成本,提升农产品质量。
其次,“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需继续加大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宽带到组入户,实现网络降费提速,缩小农村与城市间的“数字鸿沟”;加强农业数据库系统建设,提升农业生产数据整合与分析能力,推动农业电子商务云平台、农业物联网、农业应急信息化平台等建设,加大对农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力度,加强研发以及推广适用于农户的移动智能终端。如河南鹤壁市通过与北京农信集团合作,搭建“中国(鹤壁)农业硅谷产业园”,为 “互联网+农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建成500余家村级信息服务站,为农民提供买、卖、缴、推等各类服务,不仅为农民生产与生活带来了极大便利,也为农产品销售提供了更多渠道,实现了政府、企业与农民的互利共赢。其他地区也可有效借鉴此模式实现农业信息化深入发展。同时加强物流基础建设,充分利用地方市场发展特征,进行县乡村物流仓储的规划与构建,打通城乡物流配送“最后五公里”;同时鼓励地方邮政等单位利用入股、出租等方式,加强同现代物流企业以及电商平台物流的合作,完善农村物流配送渠道;加强农村物流冷链网的规划与建设,结合地方农产品生产与流通构建大中型冷库仓储。[7]
此外需进一步提升和发展农业电子商务。河南省农村人口接近6000万,县域经济总量达到2.5万亿元,农村电商发展潜力与空间巨大。“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应鼓励多种形式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引导产业融合发展以及农业产业市场经营体系的创新。首先应引导互联网公司积极参与到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当中,建立起“互联网+”的农产品信息流、冷链物流以及资金流等经营管理系统。同时,引导省内大型农业企业自主构建商务平台,促进大宗农产品网上交易、农产品网上期货交易等,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构建起消费导向的农业产业体系,协助农民销售农产品。[8]此外,河南省需以乡镇农业电商服务中心为基础点,以乡镇区域为单元,负责农村电子商务管理与发展,推动农村电子商务建设,实现河南省农村特色、优质农产品网络零售以及网上交易,引导农产品电子商务平台逐步向一二三产业纵向发展。
“互联网+”深入应用与发展背景下,河南省应完善“互联网+农业”的顶层设计,加大地方法规政策的出台,推动农业科技管理体制革新,鼓励与引导资本投入农业产业;以“互联网+农业生产”“互联网+农业管理”“互联网+农业经营”为重要建设内容,制定专项发展计划,构建起稳步推进的“互联网+农业”产业发展格局,推动“互联网+”同现代农业产业生产、经营、服务以及管理等的深入融合。
“互联网+”环境下,农村互联网金融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河南省需加大农业金融支持力度。首先应加强各级政府同金融机构的合作,全力发展普惠金融,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同时应有效发挥商业性金融、政策性金融以及合作性金融的作用,构建起系统化、多层次的农村金融服务系统,满足“互联网+农业”的发展需求。此外,为解决农村小微电商企业融资困难的现状,可借鉴家庭农场融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做法,构建起“互联网+”环境下金融惠农的新模式、新思维与新趋势,打造高效安全的农业互联网投融资以及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起“农业创投社区+农业众筹金融+农业精品电商”的农业投资与创业服务系统,加大对农村电子商务带头人的贷款与授信支持,促进农业产业电子商务发展。[9]
农业产业发展进程中,应始终保证农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农民积极性,培育新型农民,为农业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具体来讲,地方政府首先应完善农民培训教育体系,加强对当地农民的培训工作;重视农民农业经营生产的再教育,完善农民再教育培训机制;构建起“互联网+农业”人才团队为农民服务,解决农民在农业经营生产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同时协助提升农民“互联网+农业”发展意识。同时,以服务现代农业经济发展以及推动农民职业化发展为目标,加强高级农业职业经理人以及新型农民教育,重点针对家庭农场主、农业种养大户、回乡务农青年等展开分产业、分层次的培训工作,形成一批“互联网+农业”企业家、示范户以及带头人,使其成为全省新型农民创业骨干。
河南省“互联网+农业”已经具备一定发展基础,但同时在农业信息化基础、农村电子商务以及农业互联网专业人才培养上存在着诸多问题。“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应当以农业产业自身特性与发展规律为指引,基于农业产业生产、流通以及消费的客观基础,将互联网理念与技术作用于农业产业链的各个环节,以大数据、云计算等互联网技术作为服务工具,实现农业资源优化配置与农业产业链结构调整,进而推动全省农业产业经济的协调发展。
[1]姜春霞.浅谈互联网+与农业经济发展的研究[J].科技资讯,2016(28):14-15.
[2]刘党社.“互联网+”促进河南省农业经济发展的现状、问题与对策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7):149-151.
[3]河南公布电子商务进农村成绩单交易额超过330亿[R]. http://news.ifeng.com/a/20170508/5638826_0.shtml.
[4]阿里研究院.2016年淘宝村报告[R]. http://www.aliresearch.com/blog/article/detail/id/20763.html.
[5]刘丽伟,高中理.“互联网+”促进农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路径研究[J].世界农业,2015(12):18-23.
[6]王蕊.农业经济发展实施“互联网+”战略途径研究[J].农业经济,2016(3):26-27.
[7]赵钰.“互联网+”背景下山西省现代农业发展研究[J].山西农经,2016(5):1+19.
[8]李丙金.互联网+时代下推动农业经济发展的探索[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6):134-135.
[9]王跃飞,赵峰侠.山西省互联网与农业经济发展探讨[J].现代农业科技,2016(22):291-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