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同效应视角下企业财务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性研究

2018-01-23 19:10刘翠
价值工程 2017年29期
关键词:财务绩效协同效应

刘翠

摘要:本文以河南省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为研究对象,分析企业内、外部财务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实证结果发现企业内部财务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外部财务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企业披露信息的积极性不高,鉴于此本文在协同效应视角下,从绿色信贷、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方面提出提升企业内部财务绩效的激励措施,从公众的环保意识、碳信息披露形式和内容以及碳信息鉴证等方面提出提升企业外部财务绩效的激励措施,这些内外部激励措施相互促进,可以发挥协同效应形成良性循环,以更好地提高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协同效应;财务绩效;碳信息披露水平

0引言

随着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大,煤炭、石油、天然气等不可再生资源被大量消耗,企业温室气体的排放量也不断的增加,环境污染,资源稀缺状况且渐明显。为了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在经济模式的转型升级中低碳经济模式应运而生。2014年12月10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了《碳排放权管理办法》于2015年1月10日正式实施,2015年9月25日习近平在《中关元首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宣布将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建设,到2030年达到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降低60-65%的目标。201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强调企业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对于未公开环境信息的属于违法行为。上述规章制度的颁布实施在一定程度上表明我国在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的决心和行动,为了进一步保证低碳经济理念的顺利展开和有效实施,加强碳信息披露的研究也是至关重要的。

国内外关于环境信息披露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信息披露驱动因素研究、披露内容和方式研究等方面。0'D onovan(2002)研究发现影响环境信息披露的主要因素是社会团体和媒体的压力。Fraser和Brown(2006)及Josefna(2008)则认为企业利益相关者会影响组织目标的确立和实现,从而影Ⅱ向信息披露的动机。HoHand(2003)的研究表明美国环境信息披露的方式主要包括年报的管理者讨论与分析部分、报表附注和健康、安全和环境部分。章金霞(2013)研究发现:企业规模、制度压力和营运风险显著影响碳信息披露水平,碳信息披露水平和企业价值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曹利花(2015)研究结果表明行业特征、公司规模、发展能力与碳信息披露水平显著正相关,财务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呈负相关关系。当前学者在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企业內部因素或企业外部压力研究方面,没有从内部因素和外部压力的协同效应入手探索协同路径,本文在以往学者的研究基础上,以河南省沪深两市的上市公司为样本,从企业内部盈利能力和市场绩效两个角度研究碳信息披露水平与财务绩效的价值相关性,以期从企业内生动力和外部压力两个方面探索提升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新途径。

1研究假设

企业的财务绩效是企业在一定的时期内生产经营活动的成果,可以用会计指标(内部)和市场指标(外部)衡量。会计指标主要包括总资产收益率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数据容易获得,很容易受到人为操纵的影响而影响其可信度。市场指标主要包括托宾Q值和股票收益率等,数据较客观但较难获得且受到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为全面分析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对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本文同时采用会计指标和市场收益指标作为衡量公司财务业绩的指标,并提出以下两个假设。

碳信息披露可以促使企业管理者关注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废气的排放量,提高能源的利用率,有效降低企业的能源成本和交易成本,同时影响企业的投资决策,使企业朝着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发展,减少企业面临的环境风险,降低罚款支出:为了遏制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的盲目扩张,2007年7月环保总局、人民银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提出《关于落实环境保护政策法规防范信贷风险的意见》这项信贷政策,各商业银行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信贷审批的重要前提,采取差异化定价引导资金导向于有利于环保的产业,高水平的碳信息披露有助于企业满足各商业银行信贷审批的前提条件,在绿色信贷政策和差异化定价策略下可以降低企业的资本成本,从而提高企业的盈利能力。

因此,提出本文的假设1:

企业的盈利能力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

根据信号传递理论,企业管理层可以通过自愿性信息披露向投资者者传递公司的经营业绩、内在价值和核心竞争力等信息,投资者可以据此分析并修正其对公司价值的初始评价形成投资决策。充分的信息披露有助于降低投资者对企业未来不确定性的预期,减少逆向选择问题,以合理较的价格购买公司的股票,有利于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从市场角度来看,企业自愿性的碳信息披露可以向投资者传递企业良好的社会形象,增强投资者对企业可持续经营的信心,在资本市场上获得投资者的认可,从而有利于提高企业的股票价格,增强企业资本的流动性,提高企业的市场价值,从而提升企业的市场绩效。

因此,提出本文假设2:

企业的市场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

2研究设计

2.1模型设计

针对假设1,本文以净资产收益率(ROE)代表财务绩效的会计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以碳信息披露水平(CDL)作为解释变量,将企业规模(SIZE)、控股股东的性质(GOV)和偿债能力(LEV)作为控制变量构建模型1,如下所示:

针对假设2,本文以托宾Q值代表财务绩效的市场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以碳信息披露水平(CDL)和资产收益率(ROA)作为解释变量,将企业规模(SIZE)、控股股东的性质(GOV)和偿债能力(LEV)作为控制变量构建模型2,如下所示:

2.1.1模型中解释变量CDL的量化

本文借鉴CDP中国报告中披露的内容,将样本公司在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的碳信息分为量化信息和非量化信息两大类14个项目,每个项目赋1分,对其进行量化(如表1所示),计算公式如下所示:endprint

2.1.2模型中变量的定义

模型l和模型2中涉及的变量类型有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由于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也会影Ⅱ向企业的财务绩效,本文将其作为控制变量,如表2所示。

2.2样本的选取和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河南省沪深两市2015年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由于主要研究碳信息披露水平与财务绩效的相关关系,为了使研究样本更具有代表性,降低抽样风险,本文以河南省沪深两市2015年披露碳信息的公司作为研究样本,并剔除研究年度暂停上市、停市和新上市的公司以及数据异常、数据不完整的公司,符合条件的样本公司有47家。本文所用的研究数据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等,其中碳信息披露水平是从样本公司的年度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中手工搜集数据,使用EXCEL和SPSS20.0对数据进行处理。

3实证研究

3.1偏相关分析

根据模型1,本文将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作为控制变量,对净资产收益率和碳信息披露水平进行偏相关分析,分析结果如表3所示。

由表l的偏相关分析数据可知,在将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作为控制变量的前提下,净资产收益率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系数为0.182,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在不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净资产收益率与碳信息披露水平的相关系数为0.076,相关性比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减弱;净资产收益率与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净资产收益率与偿债能力存在负相关关系且在a=0.01下显著。

根据模型2,本文将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作为控制变量,对托宾Q值、碳信息披露水平和进行偏相关分析,分析结果如表4所示。

由表2的偏相关分析数据可知,在将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作为控制变量的前提下,托宾O值与碳信息披露水平(CDL)的相关系数为-0.085,存在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托宾Q值与资产收益率(ROA)存在正相关关系,相关系数为0.120,但不显著。在不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托宾Q值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的相关系数为-0.271,存在负相关关系且在a=0.1下显著,负相关性比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增强;托宾Q值与资产收益率(ROA)存在负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托宾Q值与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存在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

综合上述分析,本文发现碳信息披露水平和企業的盈利能力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碳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的市场绩效不存正相关关系,在不考虑控制变量的情况下,两者还存在显著的负相关,这种关系与研究假设存在严重的背离,本文接下来深入剖析这种严重背离假设现象的原因。

3.2碳信息披露水平的描述性统计

本文接下来对47家样本公司的碳信息披露水平、净资产收益率和托宾Q值进行描述性统计,以分析其集中趋势、离散程度和分布形态,以详细了解数据的分布特点(如表5所示)。

从表5的描述性统计资料可以看出,碳信息披露水平最大值为0.643,最小值为0.071,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0.571,平均值为0.220,标准差为0.126,样本公司的碳信息披露水平总体不高,且相对比较集中,峰度为3.421>0,具有过度的峰度,呈现尖峰分布,偏斜度为1.741大于0,分布正偏,即众数位于算数平均数的左侧,样本中大部分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低于平均数:净资产收益率最大值为0.277,最小值为0.700,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为0.977,平均值为0.004,标准差为0.163,样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总体水平较低,其相对比较集中,峰度为7.719远大于0,偏斜度为一2.298<0,呈现尖峰和负偏分布,众数位于算数平均数的右侧,大部分样本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高于平均数;托宾Q最大值为11.197,最小值为0.172,最大值和最小值的之差为11.025,平均数为2.235,标准差为2.263,样本公司的托宾O值总体偏低,且差异性较大,峰度为4.471>0,偏斜度为1.969>0,样本公司的托宾Q值呈尖峰和正偏分布,众位数位于算数平均数的左侧。从描述性统计的结果在一定程度上说明河南省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水平总体不高,且披露水平参差不齐,差异化较大,这些情况阻碍了绿色信贷的有效实施,也降低了碳信息披露在资本市场上的信息含量,从而影响了碳信息披露对企业财务绩效正向作用的有效发挥。

3.3模型的回归分析

本文接下来对模型1和模型2进行回归分析,由于本文主要研究碳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财务绩效的相关关系,在回归分析中,本文主要关注拟合度和方差分析,以确定模型的可行性。

从表6可以看出,模型1的复相关系数为0.598,说明自变量与因变量净资产收益率之间存在较明显的相关关系,但调整的R2仅为0.295,说明模型之外还存在影响的因变量净资产收益率的因素,由于本文主要研究净资产收益率与碳信息披露水平之间的关系,不做预测结果使用,另外DW值为2.229,略大于2,残差不存在严重的自相关问题,模型中没有遗漏重要的解释变量,所以模型l是可行的。表7方差分析中显示F检验结果为5.706,sig<0.05,说明总体回归方程是显著的,模型中自变量对因变量净资产收益率已解释部分明显大于为解释部分。

从表8可以看出,模型2的复相关系数为0.665,说明自变量与因变量托宾Q值之间存在明显的相关关系,调整的R2为0.372,自变量对解释变量具有一定的解释程度,DW值为2.077,略大于2,残差不存在严重的自相关问题,所以模型l是可行的。表9方差分析中显示F检验结果为6.333,sig<0.05,说明总体回归方程是显著的,模型中自变量对因变量已解释部分明显大于未解释部分。

4研究结论、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4.1研究结论endprint

通过上述的实证研究,本文发现在模型1和模型2可行的前提下,模型1的偏相关分析发现在将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作为控制变量的前提下,净资产收益率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正相关关系但不显著;模型2的偏相关分析发现在将企业规模、控股股东性质和偿债能力作为控制变量的前提下,托宾Q值与碳信息披露水平(CDL)存在负相关关系但不显著,假设1和假设2均不成立,且实证结果与假设2存在相反关系。而从碳信息披露水平描述性统计中可知碳信息披露水平总体不高,且相对比较集中,呈现尖峰分布,众数位于算数平均数的左侧,样本中大部分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低于平均数。民间资本的逐利性决定了资本流动的方向,由于碳信息披露水平对企业内部绩效有正向影响但效果并不明显,对企业外部绩效产生负影响,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严重不足,碳信息披露水平参差不齐,大多数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低于平均数。

4.2协同效应视角下的原因分析与对策建议

为提高企业的碳信息披露水平,减少企业经营活动中的负外部性,本文从提升企业内部绩效和外部绩效的协同效应视角探索新的发展路径,以期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有所裨益。

4.2.1基于企业内部绩效方面的激励措施

①大力发展绿色信贷。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发展绿色信贷,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2年2月印发了《绿色信贷指引》,但在监督检查条款中并没有规定对绿色信贷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管机制和奖惩措施,大多为建议性质的条款,由于推行绿色信贷提高了贷款的发放条件,这在一定程度上会减少商业银行的经济效益,在模糊规定的情况下,银行参与绿色信贷的积极性不高,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更多流于形式。另外对于高污染高排放作为支柱性产业的地区,实施绿色信贷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进一步影响绿色信贷的实施效果。这些情况的存在也降低了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使得碳信息披露水平对企业内部绩效的影响也很微弱。

鉴于绿色信贷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上述问题,为着实提升绿色信贷的环保效益,可以对商业银行和地方政府实施绿色信贷激励和约束措施。如果银行给通过绿色信贷审批的企业提供利率优惠,国家财政可以按照(市场利率-绿色信贷利率)*贷款额度计算给予补贴,保证银行的正常盈利水平,同时对商业银行提供的绿色信贷承担担保责任,从而降低银行的信贷风险,提高其实施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另外要鼓励地方政府配合绿色信贷的顺利实施,可以在地方政府的考核制度中,将环保指标作为其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的一个重要的指标,以此鼓励地方政府配合绿色信贷的发展和推行;此外,为加强绿色信贷法律法规的执行度与公信力,绿色信贷政策需要进一步制定具体严格的监督、监管标准,增加相关单位和部门的违规成本。

②提高政府的绿色补贴。本文在搜集碳信息披露水平的过程中,发现在披露碳信息的样本公司中,有29.79%的公司披露了发展低碳经济得到的政府奖金或补助。这些得到政府发展低碳经济奖金或补贴的公司碳信息披露的平均水平为0.301,高于样本公司碳信息披露水平0.220,由此可知政府对企业低碳经济实施奖励或补助,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提高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但政府当前的低碳经济奖金或补助的范围还比较有限,提高政府的绿色补贴的范围对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也是至关重要的。

有效实施绿色补贴的前提的是企业碳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透明性,只有规范和真实的碳信息,政府的绿色补贴才有依据,碳信息的透明性可以增强社会公众对绿色补贴的监督和评价,以防止权利的寻租。此外,政府还要制定绿色补贴的标准,使各公司的绿色补贴具有可比性,以进一步的发挥绿色补贴的激励作用。对于如何提高碳信息的规范性、真实性和透明性,本文将在外部绩效方面的激励措施中详细介绍。

③推行绿色税收。我国自1979年颁布《环境保护法(试行)》即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国务院2003年公布的《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了排污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制度,如《条例》中规定依照《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企业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缴纳排污费。对于国家排污费征收标准中未做出明确规定的情况,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制定地方排污费的征收标准。据数据统计,2015年废气排污费占全国2015年征收排污费的82.85%,排污收费的主要对象是废气的排放,现行的排污费制度由于缺乏强制性,执法刚性不足且行政干预较多,缺乏激励机制,影响了环保条例的实施效果。

如对废气的排放实施绿色税收,采用废气排放的累进税率,在很大程度上有利于促进企业形成治污减排的内在激励约束机制。排污费改为征税后,征收部门由环保部门改为税务部门,但绿色税收政策的顺利实施也离不开环保部门的积极配合,为推进绿色税收的顺利实施还需要建立环境保护和税征管分工协作的工作机制。此外,地方政府是环保治理的直接责任人,环保税被确定为地方税,税收归地方政府支配,可以进一步提高地方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积极性,从而形成良性循环。

4.2.2基于企業外部绩效方面的激励措施

①提升公众的环保意识。从实证分析的结果可以看出,企业外部绩效与碳信息披露水平存在不显著的负相关关系,碳信息披露水平无益于企业的外部绩效,这与本文的假设不一致,碳信息披露水平不具有正向的信息含量,出现这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说明社会公众的环保意识比较薄弱,在投资决策的考虑因素中很少关注被投资单位的环保信息,以至于碳信息披露水平与企业的外部绩效不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从而降低了企业披露碳信息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企业在申请绿色信贷时,实施绿色信贷的银行应征求企业所在地区社会公众的意见,由企业所在地区的社会公众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陈述,说明对其日常生活质量的影响,并提供相关的支撑材料,为社会公众提供非法律途径的生活环境保护权,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环保意识:另外,银行可以对使用节能环保的消费者提供绿色信贷,降低其贷款利率,如可以为消费者开通绿色信用卡,持卡人在购买绿色产品或服务时,可以享受延期支付款项和低利率的优惠从社会公众经济利益的角度出发,提高消费者参与环保行动的主动性:再者,税务部门可以为消费者提供税收优惠,如对购买节能减排型汽车的消费者予以购置税一定的减免幅度,同时对于购买环保型设备的消费者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也应有所减免,从而有助于社会公众形成持续的节能环保行动。endprint

②规范碳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本文在搜集企业碳信息披露水平的过程中发现,截止2016年11月沪深两市上市公司75家,剔除已退市和2016年9月上市的公司后,有73家上市公司,其中披露碳信息的有53家公司,未披露碳信息的有20家。在披露碳信息的53家公司中,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提及碳信息的有23家,在社会责任报告中披露碳信息的有21家,在财务报表附注和社会责任报告中同时披露碳信息的有9家。在披露内容方面,披露非量化信息3项以上的公司有18家,披露量化信息3项以上的公司有7家。从上述数据可以看出,河南省上市公司碳信息披露的形式不统一,且披露内容参差不齐,缺乏可比性,这些问题阻碍了绿色信贷、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的有效实施,也降低了社会公众对碳信息披露的关注度。

为了有效地实施绿色信贷、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以及提升社会公众对碳信息的关注度,需要规范企业碳信息披露的形式和内容。在碳信息披露形式方面,为了降低企业信息披露的成本,可以对污染行业和非污染行业分别制定披露规则,对于污染行业的企业可以要求进行表外独立披露,增加碳信息报告并与财务报告一并对外报出,对于非污染行业的企业可以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部分增加履行社会责任——碳责任工作情况的信息:在披露内容方面,表外独立披露应披露量化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以及比较信息并添加附注披露非量化信息。如在碳信息报表中披露连续两年碳的排放量、发展低碳经济的技术改造和研发投入、发展低碳经济的固定资产投入、发展低碳经济得到的奖励和补助、发展低碳经济及碳减排方面的费用支出等,在报表附注中披露履行当年节能减排目标的完成情况,享有的绿色信贷和绿色税收等情况及未来发展低碳经济的计划。对于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中披露碳信息的情况,以非量化信息为主,披露企业日常节能减排活动,节能减排计划,节能减排绩效等信息。

③开展碳信息鉴证业务。碳信息披露水平不具有正向信息含量的原因也在于企业的利益相关者对企业披露的碳信息信任程度不高,企业对外披露的碳信息是企业的管理层负责编制的,没有经过独立第三方的鉴证,其真实性值得怀疑。由于企业披露的碳信息是银行提供绿色信贷的依据,是政府提供绿色补贴和税务部门实施绿色税收的主要关注对象,为了增强相关部门对企业披露碳信息的信任程度,需要有独立的第三方对其进行鉴证,并出具鉴证报告,以增强企业披露碳信息的可靠性,增强碳信息在資本市场的正向信息含量。

由于注册会计师的独立地位和专业胜任能力,可以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承担碳信息鉴证业务,并根据需要聘请环境专家协助工作。对于表外独立披露碳信息的污染行业企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量化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比较信息和附注信息实施鉴证工作,出具碳信息鉴证报告,与企业的碳信息报告和已审财务报告一并对外报出:对于非污染行业的企业在年度报告的重要事项部分披露的履行社会责任——碳责任工作情况的信息,有其在申请绿色信贷、政府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时,由独立的地方出具鉴证报告,如不申请绿色信贷、政府绿色补贴和绿色税收可以不予鉴证。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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