艾玛·雅各布斯
想让自己变得有魅力吗?理查德·里德(Richard Reid)说,这可以学。虽然没有宣称他能把菜鸟变成巴拉克·奥巴马(Barack Obama),但这位心理学家兼培训师确信他有能力提升每个人的魅力。
里德属于新一代高管培训师,这些人承诺能够帮助人们提升自身的闪光点,为安永(EY)和Sophos之类的企业客户举办研讨班,并针对高管们开设一对一课程。
但什么是魅力?当你亲眼目睹时就会明白。它能令你忘记呼吸、促使你采取行动或者坠入爱河。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将魅力描述为“个体人格中的一种特定品质,使人显得卓尔不群,并被认为具有不同于常人的、超凡脱俗的或至少十分独特的力量或素养”。
韦伯说:“普通人无法养成这些品质,它们是天赐的或具有典范意义的,这些品质是一个人成为领导者的基础。”诚然,魅力型的领袖也可能是危险的,如已故的邪教团体头目查尔斯·曼森(Charles Manson),或像希特勒这种蛊惑人心的政客。
里德的办公室位于梅菲尔区(Mayfair),在一幢富丽堂皇的乔治亚风格的联排别墅里。我去拜访他时,他穿着一件舒适的蓝色套衫和一条休闲又时尚的裤子,看起来自信而迷人,但并不超凡脱俗。他有魅力吗?“我能和人们打成一片,”他说。“我很自信,我不需要去贬低别人,而且我能管理好自己的情绪。”
如今不会有课程教人们怎么去煽动别人。事实上,里德从没在自己的研讨班上遇到过有希特勒倾向的人。“那种人觉得自己无所不知……(他们)愤世嫉俗、自恋。”里德坚信自己标榜的是一种积极的魅力,而不是自命不凡地操纵他人。
比起韦伯对魅力的定义,里德所说的魅力要平凡得多,这体现了组织心理学家与社会学家之间的区别。
社会学家中还有一位媒体研究者约翰·鲍茨(John Potts),鲍茨著有《魅力之史》(A History of Charisma),他认为魅力无法后天习得,它是一种“特殊的、与生俱来的品质,这种品质令某些人与众不同并富有吸引力”。鲍茨称魅力是种罕见的品质,只有很少一些领袖人物才具备。
他認为魅力适用于事物,如书籍、电影、建筑,甚至是一个三明治。“特别是在广告中,魅力被用作‘独特的同义词。”鲍茨极度怀疑那些号称能提升个人魅力的励志书籍和顾问们,认为那些“多半不靠谱”。
其他人,如洛桑大学(University of Lausanne)组织行为学教授约翰·安东纳基斯(John Antonakis)则认为,魅力可以后天习得。安东纳基斯曾与人联合为《哈佛商业评论》(Harvard Business Review)撰写过一篇文章,文中称:“魅力不全是与生俱来的;它是一种可以习得的技能,或者更确切地说,是一套久经实践的技能。”人人都能学习“有魅力的领导技巧”,从而变得更具影响力。
里德利用了这种日常的魅力,这种魅力表现出一个人的情商、自信与端庄的举止,并使人感到温暖亲切。销售人员需要它。若想赢得员工们的支持,企业领导者也需要它。
事实上,人人都能凭借魅力脱颖而出,里德说。在一个自动化的未来,我们都必须发挥自己身为人的优势。人们在遭遇压力或危机时求助于他——也许有一个即将到来的演讲、错失一次晋升的机会、或仅仅是感到在工作中不被重视。他甚至给一个失恋的男人提过建议,这名男子约会不顺利——难点在于,他所传授的是需要被熟记于心的单口相声般的表演才能。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