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畅
(黑龙江大学艺术学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0)
达尔克罗兹将“节奏”作为第一个教学核心,“节奏”成为了他的体态律动教学方法最先要解决的音乐教育问题。在达尔克罗兹教学体系的三大教学内容板块中节奏学习部分称之为“节奏律动”。“节奏律动”可以分为节奏、律动两个概念。节奏作为核心,不仅是指音乐中的基本元素,同时也概括了人类生命的运动规律。柏拉图指出:“人的生命运动和生活都必须具有一个正确的节奏……”这就指出了“节奏律动”并不能片面地理解为对舞蹈的边缘定义,也不是一种单一的人类肢体的解放,而是一种对生活和生命都起到重要作用的生命活动的原则。节奏最突出表现于音乐中,感受音乐中被具象化了的节奏可以带动出生命的鲜活;节奏也渗透于生活中,从音乐中的节奏感受到跳跃的生命统一于生活中。律动是两个概念的相互渗透。其一,动作,动作是人的最基本的行为方式,分为有意识的动作和无意识的动作,能最为直接地表达人的情绪、感情或意思。动作既是一种行为方式也是一种语言,在日常生活中能自然地流露人们的感受;其二是韵律感,将有控制的身体运动作为一种方式来表现音乐,即跟随音乐的信息体验音乐并外化音乐。无论是演奏者还是音乐欣赏者,前者不能只是满足于重现作曲家对音乐的情感而忽视他们自己作为聆听者的内心体验,不能仅靠指尖流畅的运动而抛弃了他们自己对音乐本身的敏锐感觉。对他们来说纯熟的技巧是需要精神的表达作为灵魂方可有血有肉的。后者就如同学习书法,需要理解字的意思才能传神一样。音乐的学习是需要体验并予以表达才能完美的。
埃米尔,雅克,达尔克罗兹出生于奥地利维也纳,8岁时随父母前往瑞士日内瓦并成为当地音乐学院的一名学生。此后他在比利时和维也纳拜访名师,之后他接受了阿尔及尔一个小剧院的音乐指导职务,使得他有机会开始接触流行音乐的特殊节奏和风格。1892年他成为了日内瓦学院的和声教授,在课堂音乐教学中达尔克罗兹发现独奏演员无一例外地满足于模仿作曲家的意图,有意隐藏了自己对音乐的感受能力或是忽视了自身对音乐的共鸣。他们忽略了在技术之余手指还是传达自身对音乐的敏锐性以及精神表现的媒介,而不是机器所产生的机械动作或一种惯性。达尔克罗兹在1912年的《节奏作为音乐教育中的要素之一》一文中提到:如今喜爱音乐的人只需任何一点发自内心的自然,便可享受到他们表现音乐和体验音乐的快乐。而这是一种对音乐的意识以及表达音乐的能力……
达尔克罗兹将“节奏”作为音乐教育的一个元素来寻求这样一种途径一一解决在音乐学习中所存在的问题:是否音乐家的技巧程度完全等同于他们对音乐的感悟?是否掌握非凡的技巧能帮助音乐感的提升?如何将技巧和感受音乐的能力结合起来?……或许当今的音乐教育工作者已经对这些问题有一个肯定的答案,但是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是音乐教育者需要潜心研究和实践的核心。
体态律动方法在音乐教育中无论对专业音乐教育还是普通音乐教育来说都能直观地对音乐进行体验和表达。体验和表达是一个欣赏音乐的过程,体验如同一种信息的“输入”,而表达则是将这种信息转化以后的“输出”。对于教师和学生来说体验的过程是内化的,对音乐的理解以及共鸣则意味着信息需要外化的表达,体态律动方法能直接地将音乐信息在空间、时间和力量上呈现出来。视觉上的动作与动作之间的流畅,空间、时间、力量的使用都直接反映了参与者对音乐本体的感受程度,他的听觉都通过这种视觉、运动觉转换出来。
达尔克罗兹音乐教育体系中最有个性且最有成效的部分是“体态律动”。这一学说的核心是音乐教育应从身心两方面同时入手去训练学生,让学生从刚开始接触音乐起,就不仅学习用听觉去感受音乐,学习用整体肌体和心灵去感受节奏疏密、旋律起伏和情绪变化的规律。只有在身心两方面都真正投入到音乐进行中之后,内心对音乐的感受、理解才能是精确的、生动的;由此而产生的动作也才可能是一种真正充满生命活力的律动。
这一学说把缺乏运动反应的训练看成是传统音乐课程不能有效发展敏锐乐感的症结所在,所以在新体系的创建中特别增加了身体运动训练和身体对音乐的即兴运动反应训练。体态律动课程主要是由这两部分训练内容组成的。
身体运动训练的目的主要是使身体的各个部分都能做到随心所欲地适当紧张和放松;可轻松、自然、迅速、灵活地独立运动和联合运动;能充分地了解时间和空间,并能准确地使时间与空间相结合;能掌握身体运动的各种基本方式,并能创造性地运用和发展它们。
身体对音乐的运动反应训练的总目标是:提髙大脑与身体之间合作的效率,提髙身体对音乐即兴运动反应的速度、准确性和独创性水平。具体的反应训练内容包括:对速度、力度变化的反应,对重音、小节及节拍变化的反应,对节奏、旋律、和声、织体、曲式的反应,对音色的反应等。
由于达尔克罗兹的体态律动课程强调的是即兴反应训练,因此,这一体系对教师有着相当高的素质要求。他们必须有准确的听辨能力和熟练的视奏能力,必须熟记尽可能多的民歌、童谣和有戏剧性效果的其他曲调,能随心所欲地即兴创作出音乐来激发、指挥和促进学生的动作表达。
训练学生的动作是体态律动教学的基础。如拍手、走、跑、跳跃、列队行进、单脚跳、摇摆等自然动作,通过配乐,使学生感觉到音乐的节奏、速度、力度等特点。
达尔克罗兹认为,学生身体的各部分是他们进行体态律动训练的工具。首先必须让他们充分认识自己身体的各个部位,然后使各部位和谐地结合起来,获得一种整体的感觉。如以整个身体代表一个管弦乐队:手指——小提琴;手臂——单簧管;脚趾一一大提琴;脚——小号;手——长笛;足跟——鼓,等等。
可以分开独奏,也可一起合奏。在训练中,首先训练身体的各个部位,再将身体的各个不同部位和谐地结合起来,并随着音乐来表现。
发展大脑与身体的协作是节奏训练中最有价值的部分之一。学习音乐和做任何事情,都需要智力(发出命令)和体力(执行命令)间密切地控制和协作。训练的方法是:让学生自由行走,当听到约定的信号(口令、打击乐声、和弦、音区或调式的变化),立即作出约定的反应(停止行走、反方向行走等),在这一训练的基础上进行更为复杂的练习。让学生按规定的方向、速度行走,听到信号时改变方向和速度。让学生随教师即兴弹奏的音乐节奏行走。当教师弹奏的节奏发生变化,则学生行走的节奏也要发生相应的变化,以此逐渐深入。教师在琴上用左、右手弹奏不同节奏的音乐,让学生用脚走出教师左手所弹的节奏,用手拍出教师右手所弹的节奏(也可以与此相反)。当教师所弹的节奏发生变化时,学生的手、脚动作也要作出相应的变化。在这种训练中,如何利用空间来表现时间的延续,是完成大脑和身体间协作的重要因素。让学生运用动作幅度的大小,表现不同时值的音符。当拍出一个音后,动作在空中延续,形成一个圈,表示音值时间的延续。音值短,则动作幅度小,在空中形成的圈也小;音值长,则动作幅度大,在空中形成的圈也大。同样的方法,不同速度、力度的音乐,也可用不同幅度、高度、方向的相应动作来表现。
体态律动的教学内容,即节奏要素,是达尔克罗兹依据音乐与身体运动的关系而制定的。这里的节奏要素与人身体的运动密切相关,而并非是音乐基础理论中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