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严朋军
前段时间,笔者参加了对一些地方扶贫资金的检查,针对检查情况,个人认为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通过在当地财政所分别核查近年的扶贫项目资料,包括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报账方面,通过查阅申报资料、招投标资料、整合资金资料、验收资料、资金拨付资料、村级报账资料等,一看资料是否齐全,二看手续是否到位,三看资料前后是否一致,四看资金拨付是否合规。同时进村核查项目实施时间、项目进展情况、项目主要参数(如道路长度、宽度、厚度等),看是否与资料一致。
1. 项目不一致。申报项目与实际实施项目不同,随意变更项目。如:有的地方申报项目为道路,实施项目为沟渠、堰塘、桥闸或者其他。
2. 扶贫资金与整合资金超过项目投资金额。通过查看合同,比对上级拨款情况,发现有的地方扶贫项目投资资金整合了其他部门资金,如:公路局的公路补贴资金、综改办的“一事一议”重点村项目奖补资金等。而扶贫资金与整合资金超过了该项目合同金额(即实际投资额),存在资金节余。
3. 跨年度申报项目。有的地方将上一年度已完工项目纳入下一年度申报,套取扶贫资金。
4. 资金拨付程序不对。有的地方扶贫资金没有直达有资质公司账户,直接采用现金支付到个人,甚至2017年也存在这种现象。
5. 存在合同造假现象。有的地方每个项目合同资金与扶贫办所拨资金一致,给人感觉合同不真实。
6. 没有实行招投标程序。有的地方项目没有实行招投标,后来补的招投标资料,却又没有注意逻辑关系,出现合同签订时间在招投标资料内的时间之前,反而画蛇添足。
7. 资料不全甚至不一致。有的地方没有收集资料,导致检查时现找资料。有的施工方使用别人资质,合同签自己名字,却没有委托书。有的合同上没有承包金额、建设时间、承包方印章等。还有的村资料前后不一致,申报表中投资金额、项目参数(如:长度等)是一个数,合同中是另一个数,验收报告中数又不同,不知道究竟哪个是真实的。
8. 存在欺骗扶贫资金现象。有的地方申报项目时,故意夸大项目投入,好争取多一点的扶贫资金,而一旦申报成功后,在实施中又将项目缩减,造成扶贫资金分配不平衡、不公平,很容易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
1. 建议各地将扶贫项目资料重新梳理一遍,每一个扶贫项目,从项目申报、项目实施、项目验收、项目资金拨付到项目报账,将相关资料收集齐全,核对一致后,装订成册备查,以免在核查时出现提供资料困难,甚至因资料分散后造成前后不一致的现象。
2. 建议项目不一致的地方迅速与扶贫办联系进行变更。
3. 建议跨年度申报项目与存在资金节余的地方应将全部或多余的扶贫资金上交财政。
4. 建议扶贫资金没直达有资质公司账户,直接采用现金支付到个人的地方,迅速收回该资金后,重新支付到有资质公司账户。
5. 建议对存在合同造假的地方,派专班清理假合同,按真实合同进行结算,如扶贫资金有节余的要退回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