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晓兰
南京理工大学,江苏 南京 210094
根据世界银行2015年人口统计数据表明:印度人口约为12.73亿,是仅次于中国的第二人口大国,其国土面积大约在298万平方公里左右,人口密度高达为422.5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居世界前五。印度文明,又称哈拉帕文化,在印度土壤绵延数个世纪,当地的土著达罗毗荼人是其文化的主要承载者。后来由西方的雅利安人大量进驻印度河及恒河流域,随着时间的积淀,逐渐形成高低有序的种姓制度,继而创造了以婆罗门教为主体的印度文化(具体背景稍后讨论)。在宗教方面,印度是一个包容性、综合性很强的多宗教国家,世界各大宗教在印度都有一定数量的信仰者,如印度教、佛教、耆那教、锡克教等,但是印度的主体宗教却是印度教(婆罗门教)和穆斯林(伊斯兰教)。在教义信仰方面,印度教与其他宗教有较大不同。除了少数的几个宗教,其他宗教都是主张世间万物的平等地位,这种平等思想获得世界各国信徒者的支持,但印度就是其中的少数,其核心教义要求信徒们严守传统的种姓制度,不得违反核心教义。因此,印度教义对印度种姓制度的形成与延续产生重要影响。在印度历史上,自从中亚雅利安人进入印度后,先后经历了孔雀王朝、笈多王朝、莫卧儿帝国等数百世纪的历史更迭,在浩荡的时间长河中,印度及其人民在战乱中坚强,在和平中发展,成为当时的世界强国之一。后来又经历英国统治的殖民入侵、逐渐在跌宕岁月中被一分为二,使得南为印度共和国,北为巴基斯坦,政治局面上形成印巴分治的情况。在1950年1月26日,印度通过印度宪法,正式成立共和国,最终,印度成为“金砖五国”成员国之一,科学、教育、经济都取得了巨大的发展,而印度的前进步伐也从未停止……但是,另一方面,与印度现代化发展水平相抵触的种姓制度似乎成了其发展道路中的倒钩,而且令人诧异的是在政权颠覆,社会变革的王朝代谢中看似文明、民主倒车的种姓制度虽被废除,但其对印度民众的荼毒仍不容小觑,种姓制度继续在印度发展的路途中发挥着似有若无的作用。
所谓种姓制度,一般来说是指以血统为基础形成的社会体系。除了印度,其他很多的南亚国家都曾经历过种姓制度的洗礼,也逐渐被其他形式的管理制度所替代,如斯里兰卡、孟加拉等国家。但是印度经历几百年的种姓统治而经久不衰也有其特定的内外因素。印度种姓制度,又称“贱籍制度”,有多个不同的称呼“卡斯特(caste)、瓦尔纳(varna)、贾提(jati)”。三种不同称呼代表了不同的意识形态。卡斯特是其他大多西方人对印度种姓制的称呼,它来源于拉丁语“castus”,意为纯净,表示相互隔离的、血统纯净的社会集团。这种解释基本表现了近代西方社会对种姓制的基本认识[1]。
瓦尔纳这一名称的来源既与印度历史有关,也与印度经典神话著作《梨俱吠陀》中关于印度天神的描述有关。瓦尔纳本意指颜色、肤色,可以据此推出种姓制来源。印度雅利安人起源于俄罗斯,为俄罗斯游牧民族,位于乌拉尔山脉以南。后来继续迁移至中亚平原上,该平原位于阿姆河与锡尔河之间,迁移到这儿的雅利安人被称为雅利安-旁遮普人。约于公元前14世纪,雅利安-旁遮普人南下,在南亚印度河-恒河平原扎根下来,取代了达罗毗荼人土著居民在该地的主体地位,大约于公元前一千五百年以后,在印度逐渐形成了以雅利安人为统治地位的吠陀文化和种姓制度。雅利安人肤色为白色,达罗毗荼人肤色为黑色,作为外来统治的雅利安人以统治者的优越性确立了以白色皮肤为高级种姓,以黑色皮肤为低级种姓的阶级制度。而在《梨俱吠陀》中的描述似乎也可以为种姓制度的来源找到合理解释。原人普鲁沙被作为祭祀品时,从他身体中生出了世间万物:植物、牲畜,生出了宇宙三界,也从不同部位变成了不同的四个种姓:“他的嘴变成了婆罗门,他的双臂变成了刹帝利,他的腿变成了吠舍,他的脚变成了首陀罗”[2],这为种姓制度的来源之二。贾提也是种姓制的称呼之一,它是在瓦尔纳基础上产生出来的,但贾提的立足点不同瓦尔纳,其来源也更为复杂。贾提制度形成于公元前6世纪,是原来四大瓦尔纳不能满足社会劳动分工需要而产生的另一种更小的职业集团。故印度种姓制的起源又有第三种观点,即因职业来划分不同的种姓:祭司和学者为婆罗门,武士和官员为刹帝利、商人和地主为吠舍、工人和农民为首陀罗[3]。不同的种姓所穿的袍子颜色也有不同:婆罗门(白色)、刹帝利(红色)、吠舍(黄色)、首陀罗(黑色)。需要指出的是,在印度,婆罗门与刹帝利种姓不称贾提,只有在指向具体职业的种姓集团如吠陀和首陀罗时才称贾提,贾提人口数目压在不断增加。另外,在四种种姓之外还存在一个话外族群,这一话外族群来源于高级种姓中犯错被驱除出去的人,也有高级种姓中的女性嫁给低级种姓中的男性产生的后代,还有一部分来源于低级种姓的首陀罗,“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接受教育,不能穿鞋,更没有社会地位,只能从事非常劳苦卑贱的工作[4]”这一群体被称为“贱民”,在印度种姓制度盛行的情况下,贱民深受高级种姓的残忍压迫,这种歧视渗透在职业、教育、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面,这样一群人被纳入“不可接触者”。
印度是一个多宗教国家,基本上世界所有宗教在印度都有信徒,但是各个宗教所占的比例又具有很大的差别。主要宗教为印度教(婆罗门教),它也是印度的国教,其次为伊斯兰教,次是锡克教、佛教、耆那教等。而在印度的所有民众中,82%的居民信奉印度教,12%的居民信奉伊斯兰教,剩余小数部分信奉其他宗教。据统计,印度民众绝大部分都有自己的宗教信仰,其中信仰印度教的人数最为众多,因此印度教的教义对印度民众的影响不可谓不深,不可谓不广,我们也不能否定或者扭曲对印度教的信仰是导致种姓制度绵延不绝的因素之一,印度教义被编制为文字,转化为思想,渗透于印度民众的意识形态中,不可动摇。
1.印度教教义
印度教起源于韦陀教与婆罗门教,是一个集众多信仰、观点、哲学于一身的矛盾的宗教。
它既主张有神,又号称无神;既崇尚一元论,又不反对多元论;既是禁欲的宗教,也是纵欲的宗教,因此很难对它定义。另一个与其他宗教有很大的不同就是印度教崇尚多神崇拜。印度教除了号称的3300万个神灵之外,还有三大主神,分别为主管创造世界的梵天神、主管维持世界的湿婆神和主管破坏、毁灭世界的毗湿奴神。在这三个神中,往往又把湿婆神或毗湿奴神奉为至高无上的主神,而其他两位主神是它的化身,因此印度教是具有特殊的一神论。印度教或者说婆罗门教,要求信徒严守种性制度,婆罗门为种姓制度的最高层,主要由宗教神职人员担任,而这样一来为种姓制度的废除增加了难度,刹帝利为次于婆罗门的第二大种姓,主要人员来源于国家管理的公职人员,婆罗门与刹帝利都属于高级种姓,在社会生活中处于优越地位。吠陀属于第三种性,主要由拥有精良技术的工人和商人担任,如果财富积累到一定程度,也会享有较高荣誉,而首陀罗是第四种姓,主要由以前的达罗毗荼土著居民构成,他们属于被征服者,受其他三种姓阶级的统治、压迫。印度教强调因果报应,认为人都是受前世的“业”的控制,它决定其转世后称为高级的或低级的人,还是成为一花一草一木。这种因果轮回周而复始,唯有通过行为的控制、知识的学习、虔诚的信仰才能得到解脱。进而繁琐的祭祀为印度教的教义增加了可信度,他们认为祭祀是万能的,祭祀物品体现着祭祀者的虔诚,甚至有时不惜用活人为祭,是并且崇尚禁欲苦行,以此达到无上的梵我境界,获得摆脱轮回的特权。在印度教内,也把印度教的《梨俱吠陀》经典置于神圣的地位,认为它是“天启的经典”,印度信徒从中学习其神圣的旨意,把它内化至心理底层,操控着印度人民的行为,生生世世,不熄不灭。在其他的印度教经典如《奥义书》、《摩奴法典》、《利论》等内容上来看,他们分别从理论、神话方面来佐证种姓制度,为种姓制度作伦理上的辩护。
早在20世纪上半叶由于洞悉种姓制度给社会带来的弊端,以及低级种姓制度人抵制种姓制度的呼声居高不下,因此,在印度于1947年脱离英国殖民体系后,也随着废除了种姓制度的合法地位,并且完善了相关法律规章,如:印度议会于1948年正式将以种姓制度集合起来的团体纳入非法范围;印度宪法于1950年针对种姓制度做出了一系列的特别规定并制定了相关的惩罚办法;印度政府于1955年又继续补充了相关法律,进一步禁止了对“不可接触者”的歧视……从最初的废除种姓制度,到逐渐的完善相关处罚措施以保证法律的正常实施,到现在种姓制度在公共层面几乎不再被公开提及,这不能不说是印度种姓制度的废除在法律、社会制度层面上所取得的巨大成就。虽然我们都知道“罗马并非一天建成”的道理,在印度人民日常所接触的教育、就业、婚姻方面不难看到种姓制度存在的身影,但是在印度的某些地区,至少在城市对不同国家、种族、民族的人民所呈现的是越来越明显的包容性,在当今民主、平等、自由的全球化语境下,经济与发展是世界的主旋律,而谋求经济上的超越突破势必与先进、合作紧密相关,因此作为第三世界中的第二大发展中国家印度,种族隔阂,种族歧视注定会在全球化视域中烟消云散,印度人民争取平等的曙光必将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