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何以为道
——以《论语》“无改于父之道”章为中心

2018-01-23 08:15陆杰峰
伦理学研究 2018年6期
关键词:德性论语孔子

尚 荣,陆杰峰

“孝道”是儒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论语》中多处记载孔子关于孝的论述。而“孝”与“道”连用,应与《论语·学而》“无改于父之道”章有关。此章云:“子曰: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关于此章之语义,历代注家异说纷呈,争论焦点主要集中在三个问题:其一,孝所传承的“道”的真实内涵及其终极依据在何处?其二,孝是否意味着顺从父母之言而不能改易?其三,孝在德性人格圆成过程中具有什么重要意义?本文拟以此章为中心,从这三个问题入手,分析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孝道思想的基本精神。

一、道之传承

此章问题关节在于孝子所传承的“父之道”在何种意义上称之为“道”。一般而言,“道,所行道也”(《说文解字》卷二辵部),即所经行之道路,引申为行为方式、事物之理。如此理解的“道”表面而言是一个不包含价值判断的中性词,但就其引申义理解时,实际上已暗含了是否正当、是否合理的意味。关于此章“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中的“道”,注家倾向于明确诠释为正当合理的行为。如《太平御览》卷四百十二引古注:“孝子,父在无所自专,庶几于其善道而已。”宦懋庸《论语稽》“道,犹路也,当行之理也。改道则不由此路,舍其所当行者而别从一路也。”[1](P268)黄式三《论语后案》“父之道,父所行之善者也。”[2](P16)事实上,《论语》中所用“道”字都是意味着正面之价值,而相对的否定之价值则称为“无道”。如《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论语·里仁》“吾道一以贯之”《论语·卫灵公》。“君子谋道不谋食……君子忧道不忧贫”。《论语·里仁》“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论语·泰伯》。“天下有道则见,无道则隐”。在《论语》中“道”没有表示不善的含义。而针对朱熹《论语集注》所引尹氏“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如其非道,何待三年?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以及游氏“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3](P51),前人已提出批评。刘开《论语补注》:“夫子不曰‘无改于父之行’,而曰‘无改于父之道’,言道则非不善可知。既非不善,自不必急于更端……游氏介两可之论,且何以知夫子之言无改专指可以改可以不改者乎?尹氏乃设为非道之辞,回护不定,盖由看‘道’字不真,故疑而为曲解之耳。”[4](P59)宦懋庸《论语稽》:“盖于‘道’之字义偶未之审,故节外生枝耳。抑知‘道’为当行之路,固以其有善无恶者言之。”[1](P268)另有学者将“道”释为“导”,意为教导、引导。虽然“道”与“导”可通用,但作为引导之含义一般用作动词,如《论语·为政》“道之以政”;若名词性的引导、教导之意,多用诲、戒等,而不单用“导”字。故“道”不应释为教导,而即是正当、合理之善道。

就历史渊源而言,从父亲那里所传承的“道”应与氏族生存经验有关。儒家思想以“生生”为其根本[5],所以将以生命为纽带的父子关系视为亲亲关系最核心一层,其承担着维护整个宗法体系稳定、保持生机的重大责任。其中包括传承一个氏族本质性的、区别于其他氏族的财富、权力与生存经验。《尚书·大诰》“若考作室,既厎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厥父菑,厥子乃弗肯播,矧肯获?厥考翼,其肯曰:‘予有后,弗弃基?’”强调的即是子承父志的重要性。《诗经·大雅·下武》“永言孝思,孝思维则。”毛传:“则其先人也。”[6](P1131)《诗经·周颂·闵予小子》:“于乎皇王,继序思不忘!”郑玄笺:“我继其绪,思其所行不忘也”[6](P1289)所言即继承氏族先祖的遗风留韵,亦即“无改于父之道”。正如李泽厚所说:“保持本氏族的生存经验的重要性,才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这一传统的真正原因,这才是关键所在。”[7](P40)另有注家以此章乃孔子为孟庄子而发,将“道”诠释为具体的政治制度。如皇侃《论语义疏》将“父之道”释为“父风政”[8](P16),钱坫《论语后录》“道谓父之臣与父之政”[9](P235),又宋翔凤《论语说义》“道,治也,三年无改于父之道,谓继体为政者也。”[10](P271)其证据为《论语·子张》“曾子曰:吾闻诸夫子,孟庄子之孝也,其他可能也;其不改父之臣与父之政,是难能也。”由于缺失上下文,这种理解未必其实,但也指出了“君子”之孝的独特性:“庶人之孝固以孝事父母为主,然贵族之孝则最重要为尊祖敬宗、保族宜家”[11](P243)。在历史相续中,“道”作为父亲从祖先那里继承下来的本氏族的生存信念,是氏族生命共同体得以延续的关键。而通过父子之间的传承,氏族生存经验得以突破时间、代际的阻隔而得以延续下去,同时个体生命在延续氏族生命的同时也拓展了自己的生命。

而在孔子的思想世界中,“无改于父之道”的深层内涵应在于对至高德性价值的追求。氏族生命经验依赖于血缘关系、宗法制度的纽带,然而随着春秋时代的礼崩乐坏,原先的氏族生命共同体趋于崩毁。对于孔子而言,重建社会秩序、生活世界意味着重新确定作为秩序所依赖的价值的终极根源,从而以此为依据重建一个以价值秩序为核心的生命共同体。在孔子所理解的价值秩序中,“仁”被视为一个广大崇高的德性价值。故孔子所说的孝之实践,通过继述先人之德,从而近于道、行于道,亦即取向作为至高德性价值的仁。《论语·泰伯》“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孔子所说的孝并不是局限于家族之内,而是推而广之天下,达到有普遍社会性意义的仁。《论语·学而》“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而事实上,德孝相通是西周以来广为认可的观念,如《尚书·君陈》“惟尔令德孝恭。”《逸周书·谥法解》“秉德不回曰孝。”《诗经·大雅·文王》“无念尔祖,聿修厥德。”《左传·文公十八年》“孝敬忠信为吉德。”《周礼·地官·师氏》“以三德教国子:……三曰孝德,以知逆恶。”德以敬天,孝以尊祖;而在西周“天人合一”的追求下,天与祖、德与孝是合一的[12](P94)。孔子继承了西周孝的思想,并将其纳入自己的“仁”的思想中。若孝的追求中赋予了仁的精神,则使仁植根于家庭,从而达到全社会的归仁,这构建了孔子的社会理想。而孔子以“仁”“礼”为基础的政治理念,亦是以孝为本,《论语·为政》“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孔子强调,良善政治秩序的建立依赖于德性价值之追求、德性之实践,故孝、友之道亦是为政之实践。此正如徐复观所说:“以儒家为正统的中国文化,其最高的理念是仁,而最有社会实践意义的确是孝。”[13](P131)孔子这一由孝至仁的思想,也为后世儒家思想所继承,如《中庸》“仁者,人也,亲亲为大。”《孝经·开宗明义章》“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孟子·离娄上》“仁之实,事亲是也。”《孟子·尽心上》“亲亲,仁也。”《孟子·尽心下》“仁之于父子也。”郭店楚简《五行》“爱父,其继爱人,仁也。”[14](P102)郭店楚简《唐虞之道》“孝,仁之冕也。”[14](P123)《国语·晋语一》“为仁者,爱亲之谓仁。”而使孝上升到仁的一条途径便是“无改于父之道”,继承生命相续中所追求的至高德性价值之道。故孔子所说的继志承道的孝最终归宿还在仁。

二、无改之辨

正因为“父之道”是正当合理的、引向至高德性价值之道,所以孔子强调“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所谓“无改”正是为了突出对“道”的继承、延续和弘传。而孔子这一思想为儒门后学继续阐发为承志谕道。如《礼记·祭义》“曾子曰……君子之所谓孝者:先意承志,谕父母之道。”《大戴礼记·曾子本孝》“孝子之使人也不敢肆,行不敢自专也;父死三年,不敢改父之道。”《孟子·离娄上》:“曾子养曾晳,必有酒肉;将彻,必请所与;问有余,必曰有……若曾子,则可谓养志也。”曾子作为深得孔子“一以贯之”之道的弟子,亦强调孝之大者承志谕道。《中庸》“夫孝者,善继人之志,善述人之事者也。”“子曰:无忧者其惟文王乎!以王季为父,以武王为子,父作之,子述之。”《韩诗外传》卷十记“孔子曰:太伯独见,王季独知。伯见父志,季知父心。故大王、太伯、王季,可谓见始知终而能承志矣。”《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儒家一直有“祖述尧舜、宪章文武”(《中庸》)之传统,而此中,文武周公之达孝,亦是继志承道、父作子述、创业垂统。可见,继承和发扬先辈所传之道,是儒家共同认可的孝之至高境界。

但“无改于父之道”并不是盲目听从父母;“三年无改”亦非说始终不可改。《礼记·坊记》“子云:‘君子弛其亲之过,而敬其美。’《论语》曰:‘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故知“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指的是“择善而从”,即继述父亲正当合理之道,这也是《孝经·卿大夫章》讲的“非法不言,非道不行”。而对于父母可能存在的有过、不合时宜的“无道”,孔子认为应予以宽恕、谅解。这并无是说放弃了善不善的道德判断,而是强调德行是人的自律,而对他人尤其是父母应有足够的尊重。对于父母过错,孔子主张“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论语·里仁》)。曾子也说“君子之孝也,以正致谏”“故孝之于亲也,生则有义以辅之……”(《大戴礼记·曾子本孝》)“父母之行若中道,则从;若不中道,则谏”(《大戴礼记·曾子事父母》)。孔子也主张不陷父于不义,《孝经·谏诤章》“父有争子,则身不陷于不义。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韩诗外传》卷八“曾子有过,曾晳引杖击之”的例证中,孔子批评曾子“今汝委身以待暴怒,拱立不去。汝非王者之民邪?杀王者之民,其罪何如?”(此事另见《说苑·建本》、《孔子家语·六本》)。同样孔子反对盲目听从父母。《荀子·子道》“孔子曰:……父有争子,不行无礼……故子从父,奚子孝?……审其所以,从之之谓孝。”《孔子家语·三恕》:“故子从父命,奚讵为孝?……夫能审其所从,之谓孝。”孔子赞其“魏魏乎”(《论语·泰伯》)的舜,却有“父瞽叟顽,母噐,及弟象傲,皆下愚不移”(《新序·杂事》一,另见《尚书·尧典》《史记·五帝本纪》),孔子会赞成其从父志吗?显然不会。汪中《释三九》“三年,言其久也。何以不改也?为其为道也。若其非道,虽朝没而夕改可也。”[15](P348)刘宝楠也赞同汪说[16](P27)。朱熹也认为“至有所遇之不同,则随其轻重而以义制之耳”[17](P123)。儒家经典多有改得合理的例证。《尚书·洪范》:“箕子乃言曰:我闻在昔,鲧陻洪水,汩陈其五行,帝乃震怒,不畀洪范九畴,彝伦攸斁。鲧则殛死,禹乃嗣兴,天乃锡禹洪范九畴,彝伦攸叙。”《左传·定公四年》:“管蔡启商,惎间王室。王于是乎杀管叔而蔡蔡叔,以车七乘,徒七十人。其子蔡仲改行帅德,周公举之,以为己卿士。见诸王,而命之以蔡。其命书云:‘王曰:胡!无若尔考之违王命也。’”《汉书·五行志》:“京房《易传》曰:‘干父之蛊,有子,考亡咎。’子三年不改父道,思慕不皇,亦重见先人之非。”孔子也说“麻冕,礼也;今也纯,俭,吾从众”(《论语·子罕》)可知只要改得合理、改得合道,孔子亦是赞成的。康有为的解释较为中肯:在丧期间,出于不忍之情而不改;丧毕,“过则改之”[18](P11)。总之,“无改于父之道”并不是指愚孝。

“无改”的另一个理由是对父母深切的爱慕之情。孔子的伟大在于把“孝”内在化了。孔子的“孝”,特别重视对父母的情感。《论语·阳货》“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父母之爱不仅给予子女以生命之哺育,而是以生命关系为中介的无私的共通感。相应对父母的回报的“孝”,亦首先表现为对父母深切的爱慕。《尚书·伊训》“立爱惟亲。”《逸周书·谥法解》“慈惠爱亲曰孝。”《礼记·祭义》“子曰:‘立爱自亲始……’”《左传·文公六年》“立爱则孝。”郭店楚简《语丛二》“爱生于性,亲生于爱。”[14](P220)郭店楚简《语丛三》“父孝子爱,非有为也。”[14](P192)《国语·晋语二》“守情说父,孝也。”《孟子·万章上》“人少,则慕父母……大孝终身慕父母。”这种爱慕之情即是孝的真实基础,在行动上则具体表现为对父母的信赖、顺从、尊重。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正是基于这种爱慕之情。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孝子在丧,哀慕之之,犹若父存,无所改于父之道。”[19](P15)皇侃《论语义疏》:“三年之内,哀慕心事亡如存,则所不忍改也。”[8](P17)注家多以“三年”指“三年之丧”,即在父亲去世后守丧三年中,出于对父亲的深切情感而不忍有所改变。这一观念来自于由来已久的传统。《尚书·无逸》:“其在高宗,时旧劳于外,爰暨小人。作其即位,乃或亮阴,三年不言。”《公羊传·文公九年》:“则曷为于其封内三年称子?……缘孝子之心,则三年不忍当也。”《国语·晋语一》:“受命不迁为敬,敬顺所安为孝。弃命不敬,作令不孝,又何图焉?”虽然“三年无改”的传统难免有形式化的嫌疑,但“三年无改”背后真实的爱慕、不忍之深情却是真实跃动于每个现实生命之中,亦深深植入了中华民族性格之中。正如梁漱溟所说:“中国人是要有直觉的——情感的……所谓孝弟礼让之训,处处尚情而无我。”[20](P157)正是基于深切的情感共鸣,“无改”之孝成为人自觉的德行实践而不是出于其他形式上的、外在的原因。

三、成德之教

儒家所说的孝并不是单方面的子女对父母的责任,而是父母子女之间“父慈子孝”的双向关系,这一点可由关于“观其志”“观其行”中的“其”字所指的争议得以说明。“其”字历来两种解说。何晏《论语集解》引孔安国注“父在,子不得自专,故观其志而已;父没,乃观其行”[19](P15)。朱熹《论语集注》:“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父没,然后其行可见。”[3](P51)由此可知,孔安国、朱熹将“其”理解为子女的代词。黄式三《论语后案》更明确指出“其志其行,子之志与行也”[2](P16)。这种解释,从如何评价孝子角度理解原文,即将“观”的主语定为亲友、乡党等评判者,以旁观者眼光看待。依此解释,原文大意则为:父亲在世时,观察子女的内在志向、情感与外在言行;父亲去世了,观察子女的内在志向、情感与外在言行。若子女的内在志向、情感与外在言行长期不改变父亲的正确的善的“道”,就可称得上孝了。然而,范祖禹《论语说》认为,“为人子者,父在能观其父之志而承顺之,父没则能观父之行而继述之”[4](P56)。明代杨循吉,清代赵翼、钱大昕、李光地、梁芷邻等学者皆主此说。可见其将“其”理解为“父”,这种解释,从孝子应如何做的角度理解原文,即将“观”的主语定为子女,以当事人眼光看待。依此解释,原文大意则为:父亲在世时,子女要观察父亲的内在志向、情感与外在言行;父亲去世了,子女要追思父亲的内在志向、情感与外在言行(并加以学习、继承、弘扬父亲的志向、情感、言行)。若子女长期不改变父亲的正确的善的“道”,就可称得上孝了。由于缺失上下文,不知孔子缘何而发,故不得定论孰是孰非。朱熹虽然认同孔安国之注,但也说“范氏以为子观父之志行,善矣”[17](P122)。刘宝楠亦认为两者皆有道理[16](P28)。这种两可的解释正说明,孝不是单方面的个人的德性品质,而是在基于血缘亲情的人伦关系中显现德性价值的道德品质。孝的实现意味着父母、子女双方共同建立、成就其德性人格。

“孝”是子女自身德性修养重要的实践过程。在西周时,孝固然与宗法礼制有关;然而孝不仅仅是外在的形式的规定,而是个人行为实践所体现的品质。在个人品质取代血缘出身成为人立身依据的春秋时代,孝所具有的对人德性人格的塑造作用得到进一步凸显。《左传·闵公二年》晋国大夫里克曰:“且子惧不孝,无惧弗得立,修己而不责人,则免于难。”孝原本具有的宗法礼制意味已经明显淡去,而日渐成为君子修身必备的基本德目。《论语·学而》“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孝是通过作为至高德性价值的仁的根基,是体现德性价值的君子必须完成的基本的修养实践,是学以成人的基本门径。作为修身的孝本身包含着两个基本向度,一者是从内在的自身的德性角度观照自身德性人格的成立,呈现为心正、意诚、知至的“立己”“达己”;一者是从与父母交互关系中实践德性价值所要求的行动,呈现为齐家的“立人”“达人”。正如杜维明所说:“我们尊重他们(指父母——引者注)是为了我们的自我实现的构想,而且,通过细心说明,也可能使父亲觉得,这也是为了他们自身的自我实现的构想。”[21](P316)基于孝子对孝的践行而使父母、子女双方人格得以共同实现、共同成就,这是“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所包含的“成德”之内涵。

“父慈子孝”另一个隐含之义即要求父母发挥典范榜样作用,率先成为“道”亦即德性价值的体现者。《论语·颜渊》:“父父,子子。”《大学》:“为人子,止于孝;为人父,止于慈。”《中庸》:“父作之,子述之。”《大戴礼记·四代》:“父慈子孝。”《白虎通·谏诤》:“父子一体。”父慈—子孝是一个一体联结的结构,以生命为纽带联系着。一旦“父慈”这个环节缺失了,虽然“子孝”这一环由于无法割舍的生命联系而以情感方式呈现(《论语·子路》“子为父隐”),但已经造成“成德”的矛盾(亲与义的矛盾)。所以孔子又强调“谏”“避”,旨在谨慎矫正、恢复“父慈”这一环,根本上是出于体现至高德性价值的“道”的立场。由此也可以重新审视儒家孝思想中关于“父为子纲”的问题。《白虎通·三纲六纪》:“何谓纲纪?纲者,张也;纪者,理也。大者为纲,小者为纪,所以张理上下,整齐人道也。人皆怀五常之性,有亲爱之心,是以纲纪为化,若罗纲之有纪纲而万目张也。”在体现至高德性价值的“道”的尺度下,一个君子人格应是“道”的承担者、体现者,只有在此意义上,他才能成为“纲”。在父子关系中,父亲作为一个已经成熟的人,应是已经找到正确的人生方向、践行德性价值、承载“道”之实现的成熟的德性人格,从而成为子女爱慕、学习、模仿的榜样,成为子女行为实践所参照的典范。

四、结 语

综上所述,《论语·学而》“无改于父之道”章无疑是理解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孝道思想的重要门径。孔子所强调的孝的真实依据在于正当合理之“道”,源自于传承氏族生存经验、延续氏族生命,指向对作为至高德性价值的仁的追求。“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亦并不是盲目地听从父母之言,而是基于理性的道德判断与对父母深切的爱慕之情,继承先辈所开拓之志业,弘传先辈所传承之善道。孝同时表达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双向关系,孝不仅意味着子女通过自身道德实践培养自己的德性人格,也意味着父母成为爱慕、学习、模仿的典范,从而使父母、子女双方的德性人格得以共同实现。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建立了“孝”与“道”的关联,使孝道思想成为影响中华文化至深的观念。对当今社会而言,承志谕道、爱慕之情、人格圆成的儒家智慧,无疑对开启生活世界的意义境域、趋向人之为人的内在超越具有深刻的指引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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