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瞭望》新闻周刊报道,记者近日走访江西部分粮食生产大县发现,过去粮农“一亏同亏、一盈同盈”的现象不复存在,“新散户”、传统种粮大户和新型种粮主体等不同类型粮农,“有亏有赚”的利润分层化格局正悄然显现。
传统种粮大户经营利润严重下降,基本处于亏损边缘。“7月中旬已经卖出去的200多亩早稻,每亩要亏100多元。”在吉水县文峰镇租田种粮的龚小城告诉记者。
“新散户”种粮利润下降,但仍高于传统种粮大户。记者走访发现,农村中以留守村民为主,托管亲友土地、种植面积普遍在二三十亩之间的“新散户”,种粮利润仍能达到每亩两三百元。
新型种粮主体种“市场粮”,粮食销售价格稳定,利润平稳。“根据年初和江西金田粮油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订单农业协议,种的是公司推荐的优质稻,订单价达到每百斤155元,价格与去年差不多。”吉水县枫江镇的种粮大户唐小辉说。
记者走访发现,粮农利润出现分层,既有不同粮食生产者经营成本方面原因,也有经营理念和粮食政策方面的因素。
相比一般种粮大户,散户种粮利润来自低地租、低人力成本。
传统种粮大户利润受到粮价下降和种粮成本上升“两头”挤压。一是种托市“政策粮”思维未扭转,受粮食价格下跌挤压。二是各项种粮成本持续上升。处于亏本边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种粮大户的经营积极性。
新型种粮主体面向市场联合经营,受益于经营质量和议价优势,效益能得到保障。
粮农专家:市场价值规律对粮农收益的影响在增强。当前,相关鼓励粮食生产政策应更加精准,以满足不同主体稳定和提升经营效益需求。
部分基层农粮部门干部:当下“新散户”种粮对稳定粮食生产和农村留守人口生活仍有重要作用。从长远看,粮食规模化种植是大趋势,但当下仍需考虑他们的需求,并通过完善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逐步引导他们与规模化生产对接。
吉水县粮食局局长叶太:一方面应继续加大农田基础设施改造力度;支持区域性农业社会服务组织发展。另一方面,应通过技术、市场等方面知识培训,帮助传统种粮大户实现生产转型。例如帮助他们发展优质稻或稻虾、稻蛙、稻鱼共作,尽量提高其土地产出。
据新华社报道,浙江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大学毕业生将可获得每人每年补助1万元,连续补助3年。近日,浙江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关于做好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相关政策衔接落实工作的通知》,鼓励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截至2017年底,浙江有719个大学毕业生牵头领办农民合作社,一批有实践经验的大学毕业生逐渐成为规范化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领头人。
据《新华日报》报道,金秋时节,江苏省泰州市姜堰区探索创建的示范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已由点到面取得实质性进展。以俞垛镇叶甸家庭农场服务联盟为例,联盟不仅为成员提供从种到收“一条龙”服务,同时开设“粮食银行”帮助成员代储代销,保证成员的利益最大化。截至今年8月底,全区已建成20个示范性家庭农场服务联盟,联盟会员承包土地面积近12万亩,入盟家庭农场会员406户。
据《南方农村报》报道,10月9日上午9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横沥镇泰安村村民余国洪打开手机APP“智慧农林”,在上面挑选植保无人机,在作业面积上填写了300亩水稻田,并准确定位农田的位置,预约了上午10点进行作业,点击“下单”。下单没多久,系统就提示,有农机主接单了。这是惠州市推行“智慧农林”、推动“互联网+共享农机”落地的缩影。从今年3月开始,惠州市在广东首创“滴滴农机”新模式。目前,平台挂单作业的农机超过100台,注册用户超过4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