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小青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是指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农户将土地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和经济组织进行经营的行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在现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推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文章从吉水县土地流转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推进土地流转的思考。
关键词:农村土地;土地流转;吉水县;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制度 文献标识码:A
中图分类号:F323 文章编号:1009-2374(2016)08-0185-02 DOI:10.13535/j.cnki.11-4406/n.2016.08.095
1 当前土地流转现状
吉水县地处江西省中部,是一个农业大县和产粮大县。辖18个乡镇,249个村,农村家庭承包经营户10.14万户,农业人口39.66万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1.31万人、农村外出从业人员13.63万人。全县土地面积2509.73平方公里,耕地面积79.73万亩,其中水田69.47万亩,农民人均耕地面积2.01亩,其中人均水田面积1.75亩。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农村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14.5万亩,占承包总面积的18.2%,流转现状可用“面积加快、方式多样、去向单一、规模壮大、主体鲜明”来概括。
1.1 流转面积逐年加快
虽然由20世纪90年代的承包方式开创了土地流转的先河,但经过近30年的发展,当前土地流转呈逐年加快之势。调查结果显示:当前全县流转出耕地的农户2.4万户,占承包户的23.6%,土地流转面积14.5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18.2%,其中水西片的流转面积和流转出耕地的农户的比重略高于水东片,近三年年均增长率在36%
以上。
1.2 流转方式灵活多样
从调查了解情况看,土地流转方式灵活多样,有出租、转包、转让、互换、股份合作等,但主要还是以出租、转包和转让为主。调查结果显示:全县14.5万亩的土地流转面积中:出租的面积有7.69万亩,占流转面积的53%;转包的面积有4.46万亩,占流转面积的30.8%;转让的面积有1.5万亩,占流转面积的10.3%;其他互换、股份合作等形式的流转面积为0.85万亩,占流转耕地的5.9%。
1.3 流转去向过于单一
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以流入农户为主,流入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主体的面积不多,流转去向过于单一。调查结果显示:全县土地流转面积中,流转入农户的面积为12.6万亩,占流转面积比重高达86.9%。而流转入专业合作社和其他主体的面积为1.9万亩,仅占流转面积比重的13.1%。
1.4 流转规模不断壮大
调查结果显示:全县流转规模达100亩以上的有100家,较2013年新增10家,流转土地面积3.79万亩,占流转耕地的26.2%,占总耕地面积的4.8%。
1.5 流转主体特色鲜明
近年来,全县流转主体在逐年增多,种植特色非常鲜明。调查结果显示:全县种粮100亩以上的大户100户,其中1000亩以上的6户;种菜100亩以上的蔬菜大户12户,家庭农场208家,合作社385家。
2 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
2.1 农户观念不到位
许多农民对耕地的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者之间的关系模糊不清。对耕地流转的相关政策了解不多,担心因流转而失去承包权和收益,尤其担心土地流转后经过整理,原有界限被清除,待合同到期,难以收回土地,宁可粗放经营,也不愿轻易流转。即使愿意流转也只是选择短期流转,不愿与土地经营者签订长期租赁合同。
2.2 流转程序不规范
由于常年的习惯所致,全县土地基本处于自发状态,大多发生在父子、叔侄、亲戚及邻居之间。基本上是农户要外出打工,为不让自己承包耕地抛荒,临时委托他人耕种,特别是30亩以下的经营者,几乎90%以上都是通过这种方式流转的,只要流出户要自己耕种,那么就立即解除流转行为。
2.3 农业设施不完善
尽管近几年农业基础有所改善,但农业仍然没有摆脱“靠天吃饭”的被动局面。当前最为突出的一个问题是农田水利基础设施严重老化,很多地方的农田水利工程建设维护出现了“组织劳力难、筹集资金难、管理到位难”的现象,使得很多种植大户承包的耕地存在着分户承包、田块分散的现象,成片租赁难度较大,不便于统一布局和管理,制约发展规模生产。
2.4 规模效应不明显
土地流转的加快给农业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但由于当前农村土地新一轮的确权,各家各户的土地分散而且面积较少,加上农户存在的土地观念问题、经营者生产成本上升、融资困难等因素的综合影响,造成土地流转难以形成规模,土地经营者规模经营效应仍不明显。
2.5 政策激励不健全
流转价格的高低是影响农村土地流转的重要因素,在当前流转价格不断攀升、农业生产资料和人工机械化成本继续走高的情况下,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仍不健全,影响了种粮大户的积极性。一是国家发放的各类种粮补贴基本上发放给土地所有者,而实际经营者却享受不到种粮补贴;二是政府虽然先后出台了一些土地流转扶持政策,但由于多种原因,有些扶持措施激励性不强或是没有落实到位,种养大户、合作社、企业难以享受到优惠政策;三是一些行业和个人打政府惠农政策的主意,农资补贴被涨价抵消了,农机补贴被厂家拿走了,土地整理被中间环节赚走了,流转双方其实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四是由于农村养老、医疗、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功能较弱,让失地农民有后顾之忧,阻碍了土地流转的进程。
3 推进土地流转的思考
3.1 转变思想观念
加强对相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力度,促进农户思想观念的转变。宣传政府促进土地流转出台的一系列的法规和办法,特别是当前进行的土地确权行为。因此,只有加大宣传力度,让每个农户都吃上“定心丸”,并按法规政策去执行,让他们敢于自主流转土地。对外出务工人员每人发一封信,介绍土地流转的优势,建议他们把土地集中起来参与土地流转。
3.2 规范流转程序
积极创新,推广能够实现各方共赢的土地流转方式,让农户乐于流转,这是保证土地流转活力的根本所在。就当前而言,代耕、中短期出租方式容易导致土地的掠夺式开发,不宜大规模地推广。转让方式是承包经营权相对较长,适宜推广,但目前转让费较低,农户积极性不高,需要经历一个缓慢的价值发现过程。入股方式有可能在各方面之间形成“共赢”的局面,各地成功的例子很多,最适宜推广,但必须强加规范、监督、防止入股合作社或合股公司经营管理层恶意转移利润,侵占入股农户利益。“反租倒包”方式容易操作,但必须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进行,严禁借口“少数服从多数”搞强制流转、低偿流转。
3.3 完善基础建设
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土地整理和村庄整治,让土地流转更加方便。要按照“田地平整、土壤肥沃、路渠配套”的要求,结合新农村建设,加大土地复垦、整理力度和村庄整治力度,加快建设旱涝保收、高产稳产的高标准农田。这是促进土地流转的有益补充,有利于解决地块过小、土地质量和耕作条件差异过大带来的土地流转难问题。
3.4 鼓励规模经营
土地流转是农村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内容,是实现规模农业、效益农业,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前提和基础。一要解决好农民的思想认识问题,打破阻碍土地适度规模流转的思想桎梏对规模经营尤为重要;二要鼓励农户加快推动土地流转,与经营者签订长期租赁合同,提高种田大户集中土地的能力,让他们成为土地流转的有效需求主体,方便制定生产经营规划;三要支持种植大户生产经营,实行适度规模经营的重要措施是支持种田大户生产经营,提高种田大户集中土地的能力和规模化生产的积极性;四要对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大户给予特种奖励,提供优惠贴息贷款,增加大型农机购置、仓储设施、晒场建设和农田水利建设补贴资金等。
3.5 强化激励引导
一是加大涉农资金倾斜。积极统筹涉农投入,整合涉农资金、项目,对规模经营主体进行倾斜;二是加大金融资金扶持。降低农业规模化经营贷款门槛,鼓励金融机构、民间资本等资金的投入,支持农业实现规模化经营。对土地流转面积达到1000亩以上的,可以参照农业开发项目,实行贴息和低息贷款;三是加大财政奖励机制。建议各级财政每年增加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奖励,用于鼓励引导农业生产扩大经营规模;四是加大社保体系完善。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户土地流转无后顾之忧。建议尽快实行农村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保障机制,使农民在基本生活、养老、医疗、社会救助、子女教育等方面得到保障,解决农户土地流转的后顾之忧,从而降低对土地的依赖程度,有力推动土地流转。
参考文献
[1]王忠林.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制度研究[D].中国海洋大学,2011.
[2]王文影.农村土地流转发展研究——基于安徽省界首市的实践分析[J].东方企业文化,2015,(14).
(责任编辑:周 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