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开微信朋友圈,总有那么几个微商朋友,卖衣服、卖鞋子、卖零食……犯罪嫌疑人刘某正是利用微商无需任何执照、证件的空子,在微信上做起了假药的生意。日前,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抓获了刘某等一批专门在微信上销售假药的微商。
去年3月初,犯罪嫌疑人刘某无意中发现有人在微信朋友圈里卖假药,而且这些药品的包装上都印有淫秽色情图片,十分吸引眼球,随即与该卖家取得联系。尽管明知道这类药品都是非正规厂家的,对方也没有任何经营药品的资质,但因为药品的价格远远低于同类正规的药品。刘某认为这是个大发横财的机会,自此做起了倒卖假药的生意。
刘某注册了专门的微信账号用于做微商,从上家低价购进假药,通过在微信群、朋友圈散布广告招揽生意,加价后卖给下家。开始,刘某只进那些价格便宜的、大众化、易于销售的药品。慢慢累积了一些客户后,他便开始寻找更多的货源,进货量也从原来的几盒、几条到后来的几箱、几件,客户也发展到了全国各地。短短数月时间,刘某假药的销售额就达到了上百万元。
就在刘某正做着他的发财梦时,浙江省诸暨市公安局的民警找上门来了。面对异地来的民警,刘某百般抵赖,拒不交代自己的犯罪行为,坚称其家中从来都没有什么假药。办案民警从刘某的手机相册里发现了疑似假药仓库的照片,开展走访比对。当民警打开刘某住房隔壁老房子的大门时,面对满屋子的假药,刘某彻底崩溃了。经现场清点,刘某仓库中共有假药100余种,数量总计50余万粒,价值20余万元。
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犯罪嫌疑人刘某交代其在微信上利用虚拟身份,以快递邮寄方式,将大量假药销往全国各地的犯罪事实。随即,诸暨市公安局在河南、江西、浙江等地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查处假药仓库1个、假药销售点4个。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利用患者讳疾忌医、难以启齿的心理,抱着购买者不会主动向相关部门举报的侥幸,认为网上销售方式隐蔽、价格低廉,便想趁此大捞一笔。
这起案件涉案人员众多,下线人员分散。假药的销售主要是通过微信平台达成交易,且均通过快递等物流方式从上家流向下家。最下级销售假药的人员均开有实体店,其销售方式均为零售,且销售对象不固定,或者和销售对象之间无任何销售凭证。
这起案件涉案假药品种繁多,数量巨大。民警在刘某仓库中当场查获的假药就有100余种,假药数量达到50万粒以上。
警方提示:应到正规药店买药
消费者要到正规有资质的药店购买正规、合格的药品,看清药品标识等。假药生产时无严格标准,胡乱服用会对人体造成损害;
经营者要守法经营,不要贪图小便宜,生产、销售假药害人害己;
各级职能部门要加强监管,对各类生产、销售假药行为要加大查处力度,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切实做到有法可依、违法必究、执法必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