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竞博
(024005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 内蒙古 赤峰)
我国进入新时代经济飞速发展,经济的发展形式在不断地转型,经济的发展需要法律制度为依托,法律完善需要以经济为基础,两者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经济法学是经济学和法学相结合的一门新型的学科,经济法是经济法学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进行综合调整的一个法律部门。对经济法学进行研究,有助于充分了解经济法学的产生过程,发现经济法学的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从而不断完善经济法,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理论支持。目前我国的经济法学研究主要有学科经济法、政策经济、理念经济法和规则经济法。
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需要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市场规制通过引导、监督和管理市场主体方法,规范、约束政府监管机关,完善市场规则,并有效地反对垄断,从而保护消费主体的利益,使市场经济的运行有序进行。宏观调控是通过政府调节供需关系的思想,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对经济进行调节与控制,保证社会经济关系的协调发展。只有控制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才能使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因此在经济法学研究中也要把握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规制和宏观调控相结合。
在过去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实行计划经济体制,随着国力的不断增强和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现在我们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促进了经济体制的转变和经济法学的不断深化,因此不断地对经济法学进行深入地研究,才能使经济法学得到完善和改革。并且经济法学需要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结合,才能弥补以前市场经济体制的不足,才能完全摆脱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符合现代化经济发展的目标,实现经济法学的改革和可持续发展。
经济基础决定着社会的上层建筑,经济的发展体现了整个时代的发展状况,不同时代的经济体制也会有所不同,并且经济活动比较复杂,因此在对经济法学进行研究时要结合时代的特点采用客观的、具有实践意义的研究方法。在对经济学法进行研究时需要根据其现象及经济法内在的发展规律,以我国现有的法律为依据,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进行分析研究,把经济法学的理论放到具有时代特点的实践中实施,从而彰显经济法学的时代特色,发挥经济法学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促进经济制度的改革创新。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不断提高,我国的经济体制也在不断发生变革,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转变为市场经济,因为宏观调控具有各种优势,所以宏观调控成为我国经济法的核心。其中经济法对国民经济运行的进行调节时主要关注经济发展的现阶段的总体状态,而宏观调控法则是以经济运行的总量的平衡和结构的优化为目标,在经济法体系总占有重要的地位,对经济法的发展产生重要的影响。宏观调控的在经济法中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经济朝着全球化方向发展,我国需要综合运用各种手段进行调控,宏观调控法就是以国家和社会的整体利益为出发点进行调控的。其次,宏观调控是一种反垄断的手段,对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实践能够检验真理,并且深化认识,经济法的产生是对经济学发展规律和发展方向的认识和实践,经济法的实施需要结合我国目前的经济制度。经济法的实施是构建现代化的经济法律体系的内在要求,经济法的各部门法是我国经济法的分支,因为经济法的实施需要接受实践的考验,所以各分支部门在依据经济法实施的过程中需要分工合作促进经济法部门协调统一,使经济法在各部门法中充分发挥经济法在实践活动中作用。经济法运用到实践活动时市场和政府也需要不断监督经济法的实施,检验经济法在实际市场中的作用和实施效果,促进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充分体现经济法的实践性。
我国经济法主要包括《消费者权益法》《公司法》等法律,我国拥有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现阶段我国实行经济体制改革,经济法也在不断完善和创新。经济法需要在我国现有的法律基础上不断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在制度的完善和实施过程中对现有的法律制度进行合理的取舍,改善经济法体系中效率低或者不合理的制度,以反映新时代经济法的发展目标和市场发展规律,并且充分发挥宏观调控在市场经济调控中的作用,使经济法相关制度更符合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
我国法律制度体系相对比较完善,经济领域的发展比较复杂,经济法的产生和发展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随着经济法律实践活动的不断深化,经济法学的研究领域不断扩大,经济法学的内容更加丰富。经济法作为经济和法律相结合的法律,不仅使市场经济运行时更加规范,而且完善了我国的法律制度。对经济法学进行研究,是建立经济法学和其它学科联系的桥梁,增强了经济法学与其它学科的交流,有助于经济法学科的建设和经济法学的不断进步。对经济法学不断研究,使经济法在新时代的背景下更能适应市场和经济体制的需求,从而促进经济法的不断完善和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