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怡 邓婕 王晓凤 曲程 媛彭琳
摘要:采取随机抽样方法,设计调查问卷对烟台市多区的老年人实施调查,了解城市老年人对家庭养老、机构养老和社区居家养老三种养老方式的选择意愿,并分析其影响因素,为政府制定养老政策提供参考。调查结果表明有75.83%的老年人选择家庭养老,24.17%选择机构养老,其余选择社区居家养老;家庭养老仍是老年人养老方式的主要选择,机构养老需求有所增加,社区居家养老还有待规范发展。
关键词:家庭养老;机构养老;社区居家养老;影响因素;烟台市
21世纪以来,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加之家庭结构小型化、少子化时代的到来,养老问题已经成为民生问题中最为重要、最为紧迫也最为严峻的问题之一。据国务院《“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显示,预计到202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2.55亿人左右,占总人口比重提升到17.8%左右。山东省作为人口大省,人口老龄化现象也比较严重。而城市老年人口更为密集。为更好地解决城市老年人养老问题、优化养老资源配置,我们以烟台市为例,深入探究养老模式及其影响因素。
一、养老方式的界定
从目前已经发表的有关老年人养老模式的文献来看,基于不同的分析角度,都对养老模式给出了不同的界定。一种是将养老模式分为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三种类型,代表人物是穆光宗教授,“从养老资源的提供者这个角度或者说从养老的支持力的来源来说,人类只存在三种基本的养老方式或者说模式,即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
二、烟台市老年人养老方式调查
(一)对象
调研小组以烟台市莱山区、芝罘区、牟平区和福山区四个市区的多个居民区、养老院公园等为调研地点,选择符合条件的老年人为调查对象。入选条件:1.年龄≥60岁,意识清楚;2.同意参加此项调查。共有252名老人参与调查,回收有效问卷240份,回收率为95.24%。
(二)方法
1.调查方法
采用问卷调查与深入访谈相结合的方法。调查内容包括:基本信息、婚姻状况、子女数量、与子女居住意愿、健康状况、经济收养老方式等。
2.统计方法
(1)问卷的有效性整理。
(2)将问卷结果手动录入数据分析工具问卷星,进行单因素分析与多因素交叉分析。
(三)结果
1.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40名对象中,男性91人,女性149人;在年龄方面,60-69岁占28.75%,70-79岁占29.17%,80-89岁占40.83%,90岁及以上占1.25%;在文化程度方面,从未接受过教育的占21.25%,小学学历的占23.33%,初中学历的27.08%,高中及其以上的占28.34%,大专本科及以上的占总人数的4.17%。
2.婚姻家庭状况
已婚占57.08%,丧偶或离异占42.91%;受传统思想观念影响,亦或样本量的限制,此次调查中未婚0人。在拥有子女的数量上看,80.42%调查对象有儿子,72.08%有女儿,他们一般都拥有多名子女,1.67%,无子女,这部分老年人尤其需要社会的关怀。对于年老后与子女住在一起的意愿,52.5%的老人表示不愿意,63.01%老人不愿意与子女居住的主要原因是自己身体健康,不想打扰子女生活。
3.身体健康状况
在身体状况上,44.17%表示一直以来受疾病困扰,55.83%的老人表示自己身体健康。调查者中,能自理的老人占77.5%,19.17%需要适当的帮助,3.33%完全依赖别人照顾。在性格偏好上,87.08%喜欢聊天偏爱热闹,12.92%表示自己偏爱安静喜欢独处。
4.家庭经济状况
调查结果显示240名调查对象的生活来源主要为退休金(64.16%)、子女供给(42.92%)。62.92%的老人对自己的收入较为满意,12.5%很不满意。从具体收入数量来说,25.83%收入在1000元以下,24.58%收入在1000-2000元,15.42%收入在2000-3000元,12.92%收入在3000-4000元,21.25%的老年人收入在4000元以上,对于子女收入,不少老人表示并不清楚,就数据来看,多数子女为中等收入。
5.社区养老设施与服务
37.92%的老人表示所在社区具备养老设施、提供医疗服务并且相对完善,17.07%表示有养老设施,提供养老服务但并不完善,36.25%的老人则表示所在社区没有养老设施、不提供医疗服务,其余老人则表示不清楚其社区是否提供养老服务。对于所在社区是否提供居家养老服务,有高達68.33%的老人表示自己所在的社区并不为居家老人提供养老服务,不过此数据还有待商榷,因为不能排除有些老人并不了解其社区提供的养老服务而误认为社区不提供该服务的情况。但总体来说社区养老服务发展还是不够完善。
6.养老方式选择的影响因素
75.83%的老年人现行的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0%的调查者选择社区居家养老;24.17%是机构养老。就养老机构的选择上来看,老人们还是更信任公办的养老机构,占51.25%;选择私营机构的,占39.58%,还有9.17%的老人表示,对养老机构没有了解,也不打算了解。对于选择机构养老的原因,“和老人们一起有共同语言”所占的比重最大,占24.66%,其次是“有丰富的文化娱乐生活”,占21.23%。对于选择社区居家养老,有稳定的经济来源是主要原因,占48.15%,其次是“自己身体患有疾病”,占22.22%。
三、城市老年人养老方式选择中存在的现象
(一)家庭养老仍是多数老人首选的养老方式
家庭养老是农耕社会的产物,一家一户的生产方式让家庭不仅成为了生产单位,而且成为了养老的单位。同时,家庭养老的文化伦理基础,即崇老文化、“孝文化”也由农耕经济产生。调查结果显示,有75.83%的老年人现行养老方式是家庭养老。如此看来传统文化仍然对老人们养老方式的选择有很大的影响,家庭养老仍是多数老人首选的养老方式。
(二)机构养老受一定的传统观念和经济收入制约
机构养老是一种重要的养老方式,但不少老人及其子女表示对养老机构不信任,即使选择,大多数老人也是选择公办的养老机构,究其原因一是认为公办机构的主体是国家,信任度高,二是私营机构的收费普遍较高,经济上负担不起。机构养老在大多数老人和其子女看来是一种迫不得已才会采取的养老方式,甚至有9.17%的老人表示对养老机构不了解也不想了解,认为自己身体健康,儿女孝顺,不会去住养老院,并且认为养老机构是缺乏自理能力的老人去的地方。
(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仍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社区居家养老,可以让老人在熟悉的环境中享受养老服务,弥补家庭照料的不足。而调查数据显示现行养老方式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为0%,理想养老方式为社区居家养老的老人为12.5%。对于社区是否提供居家养老服务,值得注意的是,有高达68.33%的老人表示自己所在的社区并不提供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此数据并不能排除有些社区提供养老服务而老人由于不知情而误以为没有,但总体来说,社区居家养老方式发展的空间还是很大。
四、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巩固家庭养老的功能、弘扬传统文化
调查中仍有54.94%的老人认为家庭养老是其理想的养老方式,可见家庭养老在老人们心中,地位不可撼动。这就要求政府制定相应的支持政策,为选择家庭养老的老人创造更多的便利,比如对孝敬父母的子女进行表彰奖励,对不履行赡养义务、损害老年人权利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弘扬敬老爱老的优良传统文化,让老人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建议各级政府在养老用地审批、立项规划、金融贷款方面提供优惠政策,鼓励子女与父母就近或者共同开发居住的政策。
(二)进一步完善机构养老制度、规范流程、控制收费
不少老年人及其子女认为去养老院“没面子”、是“受罪”,老人们为什么会存在这种想法?还得归因于部分养老机构服务不完善,体制不健全,而服务完善的机构收费又过高,老人承担不起。此次调研结果表明,年龄较大、身体状况差、离异或丧偶的老人更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这一结果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养老机构对于相对弱势老年群体的重要性。政府应不断完善机构养老服务,控制机构费用,以更好地满足倾向于选择机构养老的老人的需要。政府还可以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流程,鼓励养老机构和服务企业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实现规模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让机构养老不只是较弱势得老年人的选择,还可以吸引更多的老人加入到機构养老这种养老模式中来。
(三)大力发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组织以及制定和完善相关的养老政策
各社区应积极引进社区服务,对有养老服务需求又不愿离家的老年人,为其提供日问照料、精神慰藉和保健康复等上门服务或日托服务;积极宣传社区养老,让社区内老人了解,让有需要的老人参与到社区养老中来;同时,应在保障特殊老年群体的全托照料的基础上,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应将有养老需求的普通老年群体同样列为服务对象,加强调研调查,根据其实际需要,或日问照料,或全托护理,或提供居家服务,让所有老年人平等地享有被照料的权利。相关机构也可以专门做一个社区居家养老进程的调查,将社区居家养老发展得好的社区立为榜样社区,以激励其他社区参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