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莉
[摘要]马克思“共同体”思想的价值取向是共同利益,以共同利益为基础构成了共同体,形成“利益共同体”,进而与全球治理的基础相一致。利益共同体是一个融合了利益冲突、利益协调、利益博弈过程的历史范畴,更是用于维护世界秩序稳定的良药。用马克思的“利益共同体”思想分析全球治理形势,引导全球治理思维,不仅是我们新时期下对马克思主义的新发展、新思维、新创造,更是为全球治理制定解决危机方案提供了一个良善的思路。
[关键词]“共同体”思想;共同利益;利益共同体;全球治理;借鉴意义
一、马克思“利益共同体”思想的内容
分析马克思“利益共同体”思想的内容体系,结合“共同体”思想中对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分析,先从其定义人手,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所谓的“利益共同体”是指:由各种组织团体或个人在利益的主导下,以共同体为组织模式,在共同利益的基础上形成的目标一致、结构相对稳定、不断完善发展的联合体。
(一)物质利益是利益共同体的核心内容
利益是自人类产生之日起便追寻、思考的话题。列宁认为“物质利益是马克思主义整个世界观的基础”,马克思自开始研究资本主义生产,便对资本和利益尤为关注,现实利益问题也影响了其思想与世界观的转变。马克思说:“‘思想一旦离开‘利益,就一定会使自己出丑。”“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发现了人类生产活动都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推动的,利益关系是一切社会关系的基础,在任何历史阶段和历史形态下都有利益的推动、参与,是人类生存发展的需要,是人类内在规定性的外化。物质利益作为马克思唯物史观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等的实质性内容,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根本源泉,由此得出,物质利益是利益共同体的永恒核心内容,没有利益的主导,就谈不上共同体的形成,更遑论利益共同体。
(二)共同利益是利益共同体的构成基石
利益共同体中的“共同”并非指毫无差别的利益,而是异中之“同”,即个体的不同利益与不同个体利益之间在其共同利益基础上的对立统一。共同利益中的“共同”是“共有、共享、共担”之意,它产生于个人利益之中,是个人利益在不断的社会生产和交往中形成的结果。
个人利益代表了人们自身对于利益的渴求,是内心欲望的外化形式。利益的实现需要在社会交往与实践中达成,而人们在利益经济学的刺激下往往会迷失本心,在追寻利益过程中造成各种不稳定因素,直接导致利益的不确定性,这就与利益共同体的目标相违背,也达不到结构稳定的目的。共同利益的出现不仅是个人利益的高度融合,更是将不同的个人、群体连接起来的唯一理由与动力,人们可以在此之上实现个人利益的诉求,也正是共同利益的一大优势所在。
利益共同体作为各种共同体中的一种,一旦结成便自然具有维护、追求共同体利益的一致性,利益共同体内部成员在利益问题上有着共同的利益需求,这也是利益共同体能够代表利益个体利益诉求的根本原因,它将不同的成员紧紧联结在一起,赋予其共同的使命、目标、命运。利益共同体不会基于个人利益的不断形成过程,其必然是在内部进行利益矛盾的斗争与协调后达成的一致性目标,即满足个人利益的同时实现各群体利益,共同利益由此缔结产生,利益共同体也随之而来。
(三)共同體是利益共同体的践履形式
利益共同体是一个以共同利益为基础的共同体形式,它若想实现一致性目标和结构相对稳定的利益形式,就必然要以共同体为组织形式,好比人的身体,必须要有完整坚硬的骨骼作为全部的支撑。马克思的“共同体”思想中有众多对共同体的表述,早期的人类共同体有部落、氏族、公社、家庭等形式,其实质与人类社会在概念的外延上是一致的,随着人类实践活动的开展和分工出现了各种各样的共同体形式。
马克思提出社会这个“共同体”应该是“人同自然界的完成了的本质的统一,是自然界的真正复活,是人的实现了的自然主义和自然界的实现了的人道主义。”表明“社会”这个“共同体”是人与自然双向互动的组织形式,马克思的研究始终以人性为出发点,不同历史形态下的共同体形式同样体现了人的主体性发展程度,成员内部的利益关系是促使“利益共同体”形成的内因,而外部的生产力水平则是作为现实力量推动着共同体的形成。
“共同体”将利益一致的个人组织起来。人作为类存在物,其存在方式多种多样,有团体、组织、社会、共同体等诸多形式,但“共同体”这一存在方式在不同个人的“共同利益”面前日益得到彰显。共同体将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进行了完美的整合,进而以利益为核心内容,成为利益的承载组织,构成利益共同体的坚实基础。共同体,不仅是利益的组织形式,更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利益得以维护、实现的机制。
二、当今全球治理的进程性危机
全球治理是当今时代解决关于国际问题的运行规则和制度的新机制,被不断提上日程。全球治理是与治理和善治相联系的治理形式,全球治理的合作与协调模式主张国际社会中的各行为主体应最大限度合理地增加人类共同利益。在这个基点上,用马克思的“利益共同体”思想以共同利益为视角,不仅为我们分析全球治理提供了一个新思路,而且同时向全球治理提供了更好的借鉴之举。
(一)全球治理的发展形势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加快,引发了世界各国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诸多方面的深刻变革。全球化作为一把“双刃剑”,带来经济极速发展和成果共享的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全球问题,导致全球危机的出现。譬如人口老龄化加剧、资源的稀缺、全球贫困的加剧、环境的恶化与全球气候异常、国际金融危机、毒品的泛滥与跨国犯罪等全球性,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尖锐性和全面性、深刻性,威胁着我们生存的地球。在这个全球背景下出现了“反全球化”“逆全球化”的声音,不得不说它成为了全球化的阻碍之音,因此更加迫切需要各国行为主体创新模式,进行超国家、多层次的合作治理,多边协调解决全球问题。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便应运而生,迅速引起了国际社会的关注。endprint
任何事物都要一分为二地看待。全球治理是治理理论从国家向国际社会的外延,将人们的政治视线从民族国家范围转向了全球层面,开始用系统整体的观点看待全球发展,为一种比较可行的全球政治新模式提供了实践的途径。但是,全球治理并非易事,其面临的困境也是前所未有。马克思说:“利益把市民社会的成员彼此连接起来。”社会发展进程中,人们为了利益的实现,自发地结成各种各样的团体组织,在这个利益群体中,有着相通的利益价值目标。在共同利益目标的指引下,共同体里的人们为实现共同利益而奋斗。而利益的均衡和分配问题始终是影响全球治理的关键性因素。
(二)全球治理的现实困境
首先,作为全球治理的行为主体,由于自身的利益分散性,在全球治理的集体行动中能力减弱,难以整合优势解决问题,出现损人利己的现象。在全球治理的实践中,各行为主体之间存在为了维护自身的特殊利益,在缺乏权威约束力的机制下出现了危害共同利益,导致利益不均衡的加剧。其次,主权国家因主权利益方面受到威胁和损害,在不同程度上设置障碍,影响了全球治理的实践,进一步加剧了全球范围内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矛盾与斗争。全球化的发展使世界经济日益依赖,但并无法从根本上消除政治经济发展不平衡的根源,国家主体问的竞争也随之加剧,出于保护本国、本民族在国际社会中的特殊利益,便出现了违背全球化和全球治理共同意愿下的国家民族阻碍。最后,国家主体在特殊利益与人类共同利益之间徘徊不决,各国家行为主体难以真正地将自身的特殊利益融入到具备全球约束力的共同体中,做不到在利益共同体内部进行利益的整合与合理分配,全球治理背景下的以利益为主导的利益共同体难以为继,利益的整合需要强有力的约束监督机制和组织形式。
三、马克思“利益共同体”思想对全球治理的指导意义
个人利益促使人们寻求自身的生存与发展,共同利益却将不同群体的人们聚集到一起,利益共同体将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整合,以坚实的组织基础和利益约束机制来保障共同体内部每个成员利益诉求的实现。这就是马克思“利益共同体”思想的主旨要义,而在全球治理的实践中,全球治理的治理目标和基础便是共同利益的维护、实现,两者具有本质规定上的一致性。
(一)寻求人类命运共同体利益,协调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以追求共同利益为长远目标
全球治理模式倡导各个国家主体在政治上高度合作,经济上相互发展,文化上相互借鉴,安全上相互信任。而要实现所有的一切,前提条件就是建立在符合各个行为主体特殊利益基础上的共同利益的维护与实现。在全球化浪潮中,只有全人类将自身未来发展的特殊利益融合到一起,相互维系,形成息息相关的利益共同体,以人类共同利益为目标依托,方可在全球化弊端的冲击之下完好地实现自身的价值性与主体性。放眼中国以及世界范围内,人们也正在践行着以共同利益为目标的治理与合作,中国的“一带一路”为全球治理开启了新模式,“G20”的成功为全球治理提供了新机遇等,这些都是在追求、符合人类共同利益的前提下进行的治理模式实践。
共同利益是构成共同体的基础与前提,也是人类社会得以前进发展的利益动力,更是全球治理要达到的价值目标。在当今全球治理理论与实践中,利益作为人类价值观的外在体现,寻求人类共同利益也是在进一步加强人类共同价值的形成,共同价值与共同利益的形成不仅为全人類引导一个寻求利益合理性与公平性的风向标,更为加强完善全球治理模式提供了基本原则与规范,防止全球治理走样。由此共同利益成为全人类命运的枢纽,也日益成为了全球治理的价值目标。
(二)以共同利益为依托,建立符合全人类利益的利益共同体组织形式,促使利益流向的合理化
按照马克思“利益共同体”思想的观点,我们在追求共同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个人利益,注重建立一个利益的联合体将不同群体的人们聚集在一起,在这个利益的共同体中,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实现了很好地对接与维护,而在共同体中,人们的各种利益诉求得以实现,在内部实现了相对的利益公平与合理。
在当今世界范围内的各种组织中,各国家主体作为其中的参与者,不断地在国际共同体组织中寻求自身特殊利益的实现。而这些国际组织,诸如联合国、世界银行和WTO,作为既有的利益整合组织,我们要实现全球治理的可行性,不仅要联合努力建立一个符合全人类共同利益的组织,在这个利益共同体的内部寻求利益流动的合理性,实现内部成员的利益诉求,也要改革主要国际组织,使之更加透明化、民主化,更能体现所有国家,尤其是体现大多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努力使得符合大多数人们的利益在内部更加优化,形成一个共同利益与个人利益的融合完美化、实现合理化的利益诉求组织,致力于构建一个公平合理的世界,这也成为全球治理所要达到的目标。
(三)引导利益的合理分配、扩大利益的表达和壮大,建立和完善科学的利益保障监督机制
“无规矩不成方圆”。人类在挖掘、实现利益的同时,不能忽视对利益的约束监督体系的建立、完善。人们的生产生活在一定社会规则下进行,同样的利益的实现与分配,也需要在满足大多数人的意愿之下进行,建立相对科学完善的利益保障与监督体系。
全球治理的终极目标是建立一个各国民主协商、多方面利益融合、多层次领域合作的世界政治经济新秩序模式。在国家内部,我们要“做大蛋糕”,使人们共享发展成果,实现个人利益与共同利益;在世界范围,国与国之间更要做好共同发展、协商合作的“大蛋糕”,让更多的发展成果惠及全人类,引导利益的合理分配,倾听世界上更多的声音,扩大人们对于自身利益和共同利益的表达诉求。
在全球治理模式的不断实践与完善过程中,各个行为主体均是在利益的驱使下来达成合作的。我们不仅要加强各个国家之间政治互商、经济互通、资源互享、文化互融、安全互信的治理模式,还要基于此建立符合大多数国家特殊利益与共同利益的利益保障监督体系,引导利益的合理流动和分配,扩大人们对自身生存发展利益的诉求表达,减少关于利益的矛盾冲突,完成利益格局重组,促进世界范围内的和谐稳定,形成科学、合理、公平的世界范围内满足大多数国家主体利益的机制,为全球治理保驾护航。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