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翠莹
随着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逐步深入,党中央、国务院对“三农”的重视程度逐年加大,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涉农资金总量呈逐年大幅增长趋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套取、骗取、截留、挪用,职务侵占等问题层出不穷,成为了滋生腐败的温床。为使涉农财政资金充分发挥效益,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地,有效推动“三农”工作和中央一号文件的落实,必须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审计监督力度,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阳光规范操作。
涉农资金具有资金来源众多,点多面广,资金链条长的特点,审计部门仅靠传统的账面审计很难发现深层的问题。而近几年来纪检、监察部门查出涉农资金的案例中,问题主要出现在涉农资金分配的环节,即资金分配的依据、补贴对象的资格审查、虚报冒领以及项目完成后的验收等方面。审计人员仅靠传统的“就账论账”审计方式,靠资金审计无法抓住问题的实质。
大部分涉农补贴资金实行钱事分离管理,钱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事由专项资金主管部门经办,项目资金由财政部门自上往下,逐级下拨,最后通过农村信用联社直接拨付到农户“一卡通”账户。作为涉农资金实施主体的各级业务主管部门往往认为项目资金未通过单位账户收支而不建立项目专账,仅保留项目实施档案,所以要真正摸清涉农资金的真实面貌,需要对资金去向进行延伸审计。随着审计地位的不断提升,审计人员任务越来越重,人员少,时限紧的客观条件决定了没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去进行延伸审计,审计延伸力度不够,无法揭示资金运行的真实面貌。
同类涉农资金往往涉及多个部门,如通村公路的实施单位主要在交通运输局,发改委、扶贫办、新农村办也有涉及。小水利建设水利局、农办、农业局、农业综合开发办等部门均有涉及。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自身职责开展工作,存在多头管理、多头申报的现实情况,容易发生重复申报的问题。审计部门仅通过审计单个部门或者审计单个项目往往不能发现此类问题,客观上增大了审计风险。
不论是预算执行审计还是专项资金审计,一般都是事后审计,审计发现的问题已经形成既定事实,再进行纠正损失也已无法避免。如某库区在有渠灌设施的情况下,又在该处增设了提灌设施及埋地PE管,造成重复投资26万元;某县投入31.58万元新建的29个羊肚菌种植大棚因设计不合理被大雪压塌,棚内种植的羊肚菌全部冻死,这些损失浪费在事后审计发现后,造成的损失已无法挽回。
当前的涉农资金审计基本目的是合规合法性审计,审计的目的重在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审计重点放在项目招投标程序、项目资金滞留、地方配套资金到位情况、挤占挪用、套取骗取项目资金、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等方面,对涉农资金领域中的违规违法行为确实起到了很强的震慑作用。但是也存在关注审计业绩忽略对专项资金产生的效益的关注。国家安排涉农专项资金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促进农业农村发展,审计结论缺乏对资金使用效益的分析和评价,例如通过项目的实施给农民带来了多少直接收益,产生了哪些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涉农项目是否符合客观需要,是否有利于农业农村的发展。
地方审计机关受上级审计机关和同级政府的双重领导,所以对同级政府或相关部门的审计作用有所弱化。对查出的一些敏感问题往往因体制机制的原因而无法有效的披露和处理,审计体制机制的现状限制了审计作用的充分发挥。
为了有效地查处惠农资金分配、使用中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必须跳出传统的“就账论账”审计模式,把审计重点转换到业务审计上。在账面审计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业务主管部门留存的项目档案,根据资金的批复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对补贴对象的申报资料、补贴对象的资格、补贴物资的采购与发放、补贴条件的确认和公示、相关部门的验收审核结果等环节进行审计,同时通过走访、调查、实地查看和业务核对等方法,顺着资金链条,延伸调查资金流向的各个环节直至最末端。运用计算机审计的查询、分析和筛选功能,充分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将政策规定、补贴对象申报信息、资格审查信息、补贴资金发放信息等整合到一起,进行比对分析,筛查出其中存在的深层问题。
一是根据每年业务部门上报的电子数据进行筛查,及时查找风险线索;二是对重大涉农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把审计关口前移,变事后审计为事前事中审计,事前审计项目涉及方案,及时发现项目涉及方案中存在的缺陷;事中监督资金在管理、使用、拨付中存在的违规问题,监督资金使用效益,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管理缺失、损失浪费、改变资金用途等问题,真正实现项目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
为克服单项审计、同级审计的弊端,理清同类项目的项目内容、实施方案,使多头申报、重复申报问题,克服审计体制机制的限制,有必要进行审计组织模式创新。确定审计项目时根据项目采取部门联合审计、省市县三级审计机关联动,或者异地交叉审计等组织模式,抽调熟悉相关政策的审计人员组成审计组,充分发挥上下联动的优势,协同作战,形成整体合力,既能确保审计工作目标的实现,也是显著提升财政专项资金审计的效果。使重复申报问题暴露于阳光下,使体制机制问题消弭于无形。
涉农资金审计不仅仅是审计资金使用的真实合法性,最终目的是检查资金使用效果、促进资金的合理有效利用。审计工作中除对涉农专项资金在筹集、分配和使用各环节查清是否真实合法外,根据被审计单位预算确立的绩效目标和产出指标,结合专门的审计方法和的审计标准进行综合效益评价。通过延伸审计走到群众中去,听取受益群众的心声,看看相关专项资金是否真正服务于“三农”,是否真正提高了受益群众的经济效益,是否真正发挥了应有的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重点揭露管理不善、决策失误造成的严重损失浪费和资金流失等重大问题。通过效益审计提高涉农专项资金审计的广度和深度,提高审计成果的质量。
审计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审计,发现和纠正涉农专项资金运行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审计建议和整改措施,使问题得到有效纠正,审计意见和建议是否落实到位。必要时需要对整改结果实施跟踪,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的目的和作用,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同时审计机关要督促有关部门及单位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涉农专项资金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与监督检查工作,促进管好、用好涉农专项资金,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