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贩”将收集到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等各类卡证贩卖给“卡总”,“卡总”再将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制假中心”制作假身份证,然后借助安排在物流快递公司的“内鬼”,将成套的银行卡套卡实物资料通过网络贩卖给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诈骗团伙作案获得赃款后,交由“水房”(洗钱嫌疑人)将赃款通过各类卡证转账提现。
日前,广东深圳龙岗警方通过工作线索,从发现的一名涉嫌诈骗的“卡贩”线索入手,辗转全国17个省市,展开了为期半年的全链条侦查,一举斩断了这条特大诈骗黑产业链,刑拘犯罪嫌疑人110名。
2017年底,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在案件侦查工作中发现,一个诈骗犯罪团伙在龙岗区南湾街道区域,通过微信、QQ等互联网通信工具收购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实名注册手机卡、银行卡及配套网银U盾等成套银行卡套卡,然后将收购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假证制作人员制作假身份证,最后借助安排在物流快递公司的工作人员,将成套的银行卡套卡实物资料贩卖给全国13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地区人员及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获悉案情后,深圳市公安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由深圳市公安局刑警支队牵头,相关部门协助,龙岗分局具体侦办,展开代号为“剪烛光”的专项行动,并报广东省公安厅、公安部列为督办案件。
经过近6个月艰苦侦查,专案组先后对涉嫌诈骗的百余张银行卡、百余个手机号和近200个微信号、百余个快递件等线索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研判,初步掌握了该犯罪团伙由在深圳南湾街道团伙成员(卡总)、其他省市的卡贩、快递行业工作人员的“内鬼”、诈骗团伙、洗钱团伙(水房)及其他黑产环节(制假中心)组成。初步查明,百余名团伙成员分布在全国17个省、市、县(区)。
今年5月5日,专案组组织警力400人,分赴深圳、饶平、惠州、重庆、苏州、合肥、汝城、玉林、大连、龙岩等地对百余名犯罪嫌疑人展开统一收网。行动中,民警们克服点多、面广、异地抓捕等诸多困难,一举抓获目标犯罪嫌疑人110名,现场缴获假身份证933张、银行卡1892张、U盾1070个、手机265部、电脑81台、账本16本、U盘12个、电话卡621张、密码器234个、假公章246枚及制证设备一批。目前,110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初查涉案数百起,涉案金额达数百万元。此次“剪烛光”行动也揭开了一条诈骗产业链的秘密。
据办案民警介绍,卡贩子主要通过网上或者微信发布购卡信息,所谓的“收购卡”就是对一些急需资金周转的或者手上有闲置银行卡的人公开收购,要求事主办银行卡,把卡和密码给对方,并能提供办卡人姓名、身份证号、银行卡开户行精确名称等,收购价格在200元到300元之间。
此外,犯罪嫌疑人还会根据购买的身份信息,把这些真实身份信息重新包装成“新”身份证,并用这张假证继续办理银行卡、电话卡等。犯罪分子将改头换面的一套包含身份证、手机卡、网银U盾等资料齐全的银行卡,通过快递人员进行公开售卖,网上要价可达2000元。
诈骗分子是购买该物品的“大客户”。这些银行卡一般是通过QQ群或是网上广告销售,并通过快递货到付款的方式送到对方手中。在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就是通过快递卖给全国13个电信网络犯罪重点地区人员及境外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涉案金额达600多万元人民币。
诈骗团伙在作案成功后,负责收款的人则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进行分级转账,把骗来的钱打到卡上再转走。由于是购买的银行卡,即使警方追查到银行卡账户,也很难查到犯罪分子的真实身份。
警方提示:广大群众切勿相信网上购买或租用银行卡信息广告,不论买卡还是卖卡,都是违法违规行为。出售、购买银行卡,不管是以虚假身份办理,或者用他人身份证骗领、购买信用卡都是构成妨碍信用卡管理罪,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