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連公墓碑》看宋朝政治

2018-01-22 18:46毛雨松
国学 2018年1期

毛雨松

連南夫(1085—1143),字鵬舉,湖北應山縣(今廣水市)人。宋政和二年(1112)進士,歷任中書舍人、徽猷閣侍制,擢顯謨閣學士,知建康府,加兵部尚書銜,兼太平洲廣德軍制置使,知信州、泉州,進寶文閣學士,知廣州,遷廣東經略安撫使。紹興九年(1139),因得罪權相秦檜,被謫知泉州,後隱於龍溪縣十一都秀山(今龍海市榜山鎮翠林村西)之麓。紹興十三年(1143)卒,謚忠肅,贈左正奉大夫、太子少傅。其子孫今散居在浙江、福建、廣東、臺灣及東南亞各地,連戰為其第二十六世孫,為連舜賓第三十世孫。

連南夫的生卒年,大體是處在兩宋之交這個階段。晚年,由於反對和議,力主抗戰,為秦檜所惡,落職,流寓福建。連南夫《宋史》無傳,事迹散見於熊克《中興小紀》(簡稱《小紀》)、徐夢莘《三朝北盟會編》(簡稱《會編》)、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簡稱《要録》)等書,十分零碎。較全面者,衹有南宋韓元吉所撰《南澗甲乙稿》中《連公墓碑》一文。該文對於全盤瞭解連南夫的生平宦迹,有着很高的歷史價值。基於《連公墓碑》這篇類乎傳記的文章,旁參各類史書、筆記,不但可以瞭解連南夫其人的生平、行事、宦迹,也可窺一斑而知全豹,洞察宋朝此期間的政治。

《墓碑》的作者韓元吉,字無咎,生於宋徽宗重和元年(1118),卒於孝宗淳熙十四年(1187),稍晚於連南夫,而大致與連南夫的長子連雍同時。河南潁川人,哲宗元祐年間門下侍郎韓維的四世孫。宋室南渡後,徙居上饒。自號南澗,因命名文集為《南澗甲乙稿》。歷任知建安縣,江東轉運判官,知婺州,知建寧府,吏部尚書等職,其間還曾出使過金國(《甲乙稿》四庫提要)。韓元吉與連南夫是否舊交,史無明文,不得而知,但韓元吉是宋高宗紹興年間知建安縣,連南夫也是紹興年間知泉州;連南夫曾任饒州、信州知州,韓元吉徙居“信州之上饒”(其時信州的治所即在上饒),甚至曾在信州幕府任過職,有詩《赴信幕,寄子雲、叔唤及同寺》為證。其做幕僚當然是在知建安縣之前,是否就是南夫幕府不明,但就算不是,他也應該知道這位前任知州。其素慕連南夫聲名,當無疑問,否則不大可能為其作墓志。而《墓碑》中“饒人至今祠公不忘”云云,當為作者親見,非捏造之言。《墓碑》又明言,寫這篇墓志,是因為孝宗“淳熙之十一年(1184),其子雍來告”,時距連南夫去世僅四十一年,跨度並不大,可信度應該説是比較高的。

韓元吉《宋史》同樣無傳,據現存的材料記載,與朱熹、陳亮、陸游等人關係都不錯,文章頗為當時所推崇。《南澗甲乙稿》本為七十卷,另集詞一卷,《文獻通考》稱已“歲久散失”。然而明初收入《永樂大典》,清代又編入《四庫全書》,可見《通考》的記載並不確,惟僅存詩賦六卷、詞一卷、文十五卷共二十二卷(四庫提要)。本文所參照的《墓碑》原文,便是從文淵閣四庫本内所輯出。

《連公墓碑》的開頭,是這樣一段文字:“宣和五年(1123),故寶文閣學士連公,諱南夫,以秘書省校書郎假太常少卿賀女真”,並未平鋪直叙。至於該年之前,連南夫在地方或中央任職的情况,則放到了《墓碑》的後半部分。何以没有依照傳記通常的慣例來叙述,估計有以下兩點原因:一是古人作文的方法;二是連南夫在此之前,並無知名的言行或事迹,便索性放到後文加以點明。基於此點,我們也無妨將連南夫的生平劃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從應山出生到宣和五年,連南夫三十八歲前;第二階段:從出使金國直到紹興十三年(1143)去世,這段時間大約二十年,是連南夫一生中最重要的時期。

連南夫與同時代抗金名將岳飛表字相同,都字“鵬舉”,這是當時一個比較有趣的花絮。但就連南夫而言,似乎並不如岳飛表字之形象且令人容易理解。實際上,連南夫名字的典故,與岳飛相同,均出自《莊子》中的《逍遥游》一篇:

北冥有魚,其名為鯤。鯤之大,不知其幾千里也,化而為鳥,其名為鵬。鵬之背,不知其幾千里也,怒而飛,其翼若垂天之雲。是鳥也,海運則將徙於南冥。南冥者,天池也。

可見,“怒而飛”曰“鵬舉”,“徙於南”亦曰“鵬舉”。南冥是古人對南海的稱呼,此處的“南”字,當是用來借指南方或南朝,因其生當宋遼並峙之際,遼為北朝,宋為南朝。夫是丈夫。顧名思義,連南夫的父親是期望他成為南(宋)朝的堂堂丈夫,在這一點上,連南夫倒是没有辜負所望。然而連南夫的父親顯然無法預見到,這個名字又似乎是連南夫一生的“讖語”,當數十年後天崩地裂,國家嚮南方偏安,連南夫本人也一路嚮南輾轉遷徙,終與南海為鄰,至死也未回到北方的故鄉應山。

一、雁塔題名

北宋徽宗大觀三年,公元1109年。這一年的春季正月,連南夫參加了當年官方所主持的考試,由於成績優異,被取中為進士。

有關連南夫考中進士的具體時間,粗略統計有三種不同的記載。一是清人陸心源所輯《宋史翼》卷九《連南夫傳》引《福建通志》:“連南夫……政和二年(1112)上舍釋褐”,計算年齡,時年南夫二十七歲;[注]《民國湖北通志》卷一二三《人物》一《選舉表》亦云。今人龔延明、祖慧《宋登科記考》(南京:江蘇教育出版社,2005年)亦承其説,係南夫政和二年上舍釋褐。卷八,第585—586頁。二是浙江樂清《嶨前連氏宗譜》:“五世,諱南夫,……登宋崇寧進士”,崇寧是宋徽宗趙佶的第二個年號,上起1102年,下迄1106年,如連南夫中第於這一時期,則是在二十二歲之前;三是《連公墓碑》:“公……年二十四進士,上舍釋褐”,據推算,這一年為徽宗大觀三年。

這三種説法,不管是“登進士”還是“上舍釋褐”,時間上的差異都不是很大。在福建,乃本人為官之地;在浙江,則子孫定居之所;在韓元吉,則同時為宦之人。三者都有所本,於情於理也都説得過去。

近年來的研究著作,多取第一説,即“政和二年”。那麽,事實果真如此嗎?

要探討這個問題,先得瞭解,什麽是“上舍釋褐”?

宋代選拔人才的方法,據《宋史》記載,分為六種,最重要的有兩種:一是“科目”,二是“學校試”[注]脱脱:《宋史》卷一五五《志》一百八《選舉一》:“宋初承唐制,貢舉雖廣,而莫重於進士、制科,其次則三學選補。……臚為六門:一曰科目;二曰學校試;三曰銓法;四曰補蔭;五曰保任;六曰考課。”北京:中華書局,1977年。。所謂“科目”,即通常所説的發解試、省試、殿試。發解試為初級考試,由州郡主考,省試由禮部主考,殿試由皇帝親自主考,因為殿試的中榜者稱為進士,所以通常也叫“進士科”;至於“學校試”,顧名思義,是通過官學來進行選拔,與現行的考試制度在原理上大抵類似。北宋開國之初,選舉大體沿用了唐代的制度,以“科目”為主,其餘的則作為輔助取士手段。但自神宗時期王安石推行新法開始,情况出現了改變,“學校”制度逐漸成為主流。到徽宗崇寧元年(1102),由於新黨執政,時任宰相的蔡京請在全國範圍内創辦官學,令人才悉從學校出身,三年,“罷科目”,將州郡發解試及禮部試廢除,改以“學校試”完全替代,僅保留殿試一項。這種選拔人才的方法,稱為“三舍升貢法”,或“三舍考選法”。

何謂“三舍法”?北宋三百二十個州,一千多個縣,在各個縣分别設縣學,各州設州學,京城設太學。這些學校都無一例外地分為三舍,稱外舍、内舍、上舍。學員們在縣學,經重重考試,外舍品行與成績優異,就可以貢入内舍,内舍優異貢入上舍,上舍如果也優異,那麽就貢入州學。以此類推,縣學貢入州學,州學貢入太學。太學,是國家的最高學府,在這裏,需要通過更為嚴格的考試與校定:每隔兩月由學校“私試”一次,以確定考生的成績及品行,再於每年的春季,由政府派員,將太學的外舍、内舍、上舍三舍學生集中起來,進行“公試”“同院混取”。如果“私試”與“公試”成績俱“優”,即為上舍之上等,可直接授以官職,脱去布衣改授官服,並賜進士及第,這就是所謂的“兩優釋褐”,也叫“上舍釋褐”。如果一優一平,則為上舍中等,還需要參加每三年舉行一届的殿試,纔能取得進士資格。這一制度一直持續到宣和三年(1121)蔡京倒臺,纔予以廢止並恢復進士科,前後共推行了近二十年之久。連南夫中第於這個期間,應的是“三舍考選”,既稱為“上舍釋褐”,可見連南夫是未參加當年的殿試而直接授予官職的。

搞清楚了“上舍釋褐”,再來看南夫的中第時間問題。連南夫死後,時人李彌遜寫了兩首挽詩,詩題為《寶學連公挽詩》,收入其本人的著作《筠溪集》。其第二首前四句云:

弱冠論交老更堅,平生風義想前賢。銀峰告政一千里,雁塔聯名四十年。

雁塔,俗稱大雁塔,在長安,也就是今天的西安慈恩寺内。唐時每一科及第的同榜進士,依照慣例,要在慈恩寺的大雁塔舉行集會,並書列姓名,稱為“題名會”。這是當時的風氣,被視為是極特殊的榮耀,後人稱“雁塔題名”是“天地間第一流人第一等事”[注]見明嘉靖十九年陝西鄉試題名碑題刻:“名題雁塔,天地間第一流人第一等事也,然天下豈有過於陝之古真塔哉?”碑為明人追慕唐時風氣傚仿所立,現存於大雁塔入口處。。李彌遜的詩句,用的自然是這個典故,而且説“聯名”,要表明的意思非常明顯,他與連南夫兩人係同一年的進士,或者説同一年“上舍釋褐”。

既如此,查明了李的登第時間,連南夫的疑問也就迎刃而解。據李彌遜《宋史》本傳:“弱冠,以上舍登大觀三年第”;《筠溪集》書後附録的《李公家傳》也説,“公弱冠擢上舍,冠多士,登大觀三年進士第”,這就説得更加明白,不僅登第,而且還“冠多士”,是當年的第一名榜首,俗稱“上舍魁”,後來也叫“釋褐狀元”,在徽宗當政的北宋末期,地位要高於殿試之狀元,至於釋褐進士的地位,也同樣高於殿試進士。僅以大觀三年為例,全國殿試進士685人(這一數字有争議,龔延明《宋登科記考》認為殿試進士為731人),上舍僅42人(其中還包含若干宗室,比例為16∶1),故上舍直接登第者,比殿試登第要遠為不易。

據此,連南夫與之同為大觀三年的進士,是没有疑問的。而且當年連南夫剛好二十四歲,與《墓碑》的記載相吻合。可見,前人“政和二年上舍釋褐”或“崇寧進士”的記載,毫無疑問是錯誤的,當以韓説為是。

連南夫生於應山縣,要謀求出身,按照當時的制度設計,必須進入本地的縣學學習。宋制,不管是太學、州學、縣學,入學者必須非世家子弟即士庶之優俊者,門第雖不受限制,但畢竟有門檻放在那裏,没有優秀的品行學問是入不了學的。北宋一季,從連光裕開始,連氏即為應山望族,此節已有定論,直到連南夫的從兄、連庠之孫端夫,還在宣和年間(1119—1125),官居朝散郎,權知南劍州(今福建南平)[注](明)顔木《嘉靖應山縣志》,藝文下,(宋)張耒《四賢堂記》,文後云:“宣和五年,孫朝散郎、權知南劍軍州事連端夫立石。”。連端夫大約没中過進士,靠的是“蔭補”或“舉薦”等其他途徑入仕,這是因為中進士畢竟是大事,但《應山縣志》與其他史料皆無載。連南夫的父親仲涉,事迹失載,是否做過官,目前尚無確切的證據表明。總之,這應該是連南夫得以入學的原因其一。其次,連南夫本人也十分優異。

連南夫在縣學考選上舍後,隨即升入德安府的州學。宋時應山縣時屬德安府,時屬隨州,從屬無定。但宋徽宗時期,應山的隸屬關係為安州德安府,所以史書説南夫是“安陸人”“安州人”“德安人”等等,這些記載都是正確的。

李彌遜稱兩人“弱冠(二十歲)論交”,是説他本人弱冠還是説連南夫弱冠,没有注明。但“三舍升貢法”採取的是歲試,每年考試一次,以次升降。那麽連南夫在舉進士之前,至少在京師的太學裏呆了一年以上甚至三年、四年更長的時間,在安陸州學,也要經過三年甚至更長時間的考選。與連南夫同一年登第的殿試狀元賈安宅,十八歲即貢入太學,但到二十二歲始中進士。以這個標準來推算,連南夫大約早則十六七歲,至遲也在二十歲左右的光景,足迹已離開故鄉應山,前往德安府求學去了。

連南夫登第後,即時授“潁州司理參軍”,進入潁州幕府辦事。潁州,即今安徽阜陽;司理參軍,是執掌刑獄的官員;“移鼎州教授”,主管鼎州的教育事務,地位相當於鼎州地區教育局長兼地區學校校長;“調澧陽尉(澧縣公安局長)”。任上,由於母親去世,回到應山丁憂[注](宋)韓元吉《連公墓碑》:“丁内艱,調襄邑主簿、虔州教授,未赴。”“丁艱”即“丁憂”,為祖母或母親去世守制,稱為“丁内艱”,是相對於祖父或父親去世的“丁外艱”而言。有研究者叙及此節時,把丁祖母憂和丁母憂兩種情况都書列了進去,加一“或”字,稍欠商榷,宋代官員並無為祖父或祖母守制之例。從連南夫一生宦迹來判斷,丁憂僅此一例,則南夫的父親仲涉,於南夫舉進士之前,可能已經去世了。,其間或者是其後,朝廷曾召復任襄邑主簿(睢縣秘書長)、虔州(今江西贛州)教授等職,但没有赴任。嗣後又陸續擔任“辟雍正”“禮制局檢討”兩個職務。辟雍是學校名,宋徽宗崇寧元年(1102),於京師城南營地建學,用來安置太學的外舍(一年級)學生,稱為“辟雍”。連南夫調任“首都大學城南校區”的“學正”(政治部主任),標志着自此由地方官轉為在京官員。“禮制局”同樣是宋徽宗初年設置的機構,職責是“討論古今宫室、車服、器用、冠昏、喪祭沿革制度”[注]《宋史》卷一六一,《志》第一一四《職官一》。。但此機構在宣和二年被廢除,則連南夫擔任這個檢討官,時間必在宣和二年以前。爾後被任命為“校書郎”“補校御前文籍”[注]《墓碑》。,校書郎屬秘書省(國家檔案局)。直到出使金國之前,連南夫仍在“校書郎”任上。

這就是連南夫二十四歲以後、三十八歲以前的任職記録,十餘年間,六任其事,加上丁憂(宋制是二十七個月),年代、任期、事迹俱無,簡略得不能再簡略。自然,這些職務因級别較低,權限也無關痛癢,難有驚人的作為和言論也屬正常,無法苛責韓元吉的記載。等到從出使金國算起,連南夫的名字開始出現在中國的官方史書上,雖大都是驚鴻一瞥,然十餘年間,雪泥鴻爪,不絶其迹。也正是從這個時候開始,國家的命運發生了根本性的改變,他自己的命運也隨之轉折,兩者變得息息相關起來。這一點,在連南夫本人,恐怕也是始料未及的。

二、靖康奇耻

《連公墓碑》云:“宣和五年……南夫以秘書省校書郎假太常少卿賀女真。來年正月,會金使李靖來告太祖之喪,朝廷遂除公接送伴,改命為祭奠弔慰使。”太常是執掌宗廟禮儀的職署,兩宋時代,與遼、金等外國使節往來頻繁,使臣出使之際,往往假借太常少卿之名。

關於“五年”的這次出使,史書無考,《墓碑》也没有明確具體時間,因而留下了不少問題。後世研究連南夫者,往往根據“五年,南夫賀女真”“來年正月,祭奠弔慰金太祖”,得出南夫“兩次出使金國”的結論。這個結論下得比較輕率,實際上是個很大的錯誤。所謂的“賀”,在宋遼金關係史上,大約有以下三種情况,分别是:賀正旦、賀生辰、賀新皇嗣位。之所以要列出這幾種情形,是為了舉證所謂的“兩次説”是根本不存在的事實。下面就以上的這三種情况,依次來進行分析。

先看賀正旦:正旦,即正月元旦。賀正旦,通俗一點解釋,就是“拜年”,這是宋遼或宋金和平時期,兩國外交上一年一度必須進行的科目。拜年當然没什麽稀奇,但具體問題得具體分析。這個“宣和五年”,由於金太祖阿骨打以其年八月病死於軍中,皇弟吴乞買即位,當時即進行了改元,所以這一年在金一至八月為太祖天輔七年,下半年的九至十二月為太宗天會元年。本年之前,宋金之間雖使轍紛馳,交聘甚密,但一直未建立起相互賀正旦及賀生辰的一系列制度。要到當年的二月,宋使趙良嗣使金,纔開始“議畫疆與遣使賀正旦生辰、置榷場交易”等事。而事實也是如此往下發展,金朝在當年的十二月,纔“初遣使往宋,賀正旦”,初,就是首次。時宋、金為盟國,外交上自然是禮尚往來,一切對等,金人既是初來,則連南夫即使要“賀女真(正旦)”,至少也是本年歲末的事,但這與次年正月弔祭金主阿骨打,在時間上無疑有很大的衝突。而且,阿骨打以當年八月崩於行軍途中,宋朝方面居然派出“賀”的使節,顯然不合當時的外交禮儀。所以,這個情况理應排除。

其次是賀生辰:賀生辰在宋遼或宋金關係上,與賀正旦相同,也是每年固定的一項外交禮儀活動。每逢兩朝皇帝生辰及兩朝太后生辰,另一方照例要派出使者,恭賀壽辰,並贈予禮物。然而宋金關於雙方皇帝的第一次賀生辰活動,時在宣和六年七月,並非宣和五年,這是史有明文之事。而且這次外交的最後結果,是以失敗而告終的:

秋,七月……遣校書郎衛膚敏如金賀生辰。膚敏言:“金生辰後天寧節(徽宗生辰)五日,今未聞彼遣使而吾反先之,於威重已闕。萬一金使不至,為朝廷羞。請至燕而候之,脱若不來,則以幣置諸境上。”帝以為然。洎至燕山,金使果不來,遂置幣而返。

可以確認的是,連南夫與這次賀生辰没有發生任何聯繫。既如此,會不會是連南夫受命賀金國太后生辰呢?答案也是:否。金太祖阿骨打與太宗吴乞買兩人,是一母所生,母拏懶氏,金史稱為“世祖翼簡皇后”。這位“翼簡皇后”,早在遼道宗大安元年(1085)已經去世,死的年份正好就是連南夫出生同一年。皇后的稱號,是直到太宗天會十五年纔得到的追謚。所以其時金國根本就不存在所謂的“太后”,要賀太后生辰,何從賀起呢?

最後是賀新皇嗣位。這個選項貌似可能性很大,實則也一眼即可排除。連南夫在六年正月弔祭阿骨打,未弔先賀,宋方不可能犯這個常識性的錯誤。再則,賀金太宗嗣位,宋方也是派出了使者的,但也另有其人,時間同樣在宣和六年七月,“戊子,遣著作佐郎許亢宗等如金,賀嗣位”。

將上述情况排除,似乎就衹剩下一種可能,即韓元吉的記載有誤。

是否如此呢?非也!實際上,這段文字應該這麽理解,“宣和五年,南夫假太常少卿賀女真。會來年正月,金使李靖來告太祖之喪,朝廷遂除公祭奠弔慰”。古人的語法較今人語法靈活,一個字的位置改變,所要表達的意思往往發生很大的不同。連南夫接到“賀女真”的任命,應該在這一年的下半年甚或歲末,當時阿骨打雖然已死數月,但由於地理和通訊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金國方面刻意封鎖的結果,宋朝這邊一直未得到消息,因而有此項任命,但未起行。俟明年“正月六日,金人訃書至,報其國主殂”,宋廷就即時更改了連南夫的使命。當然,正月六日是宋廷接到正式訃告的時間,不排除在此前不久已通過其他途徑得到了消息,所以連南夫雖受命“賀女真”,卻未出發,大抵也與此有關。

關於連南夫使金具體日期,《續通鑑》作正月戊寅(二十九日),《宋史》作正月癸丑(四日),出入甚大。南宋楊仲良《皇宋通鑑長編紀事本末》卷一四四,可以解决這一問題。

(宣和五年),十二月乙巳,金國賀正旦使、盧州觀察使都孛堇高居慶,副使太中大夫、大理卿楊意見於紫宸殿。奉議郎、太常少卿連南夫為金國接伴使,武翼大夫吴子厚副之。

六年正月癸丑,奉議郎、太常少卿連南夫伴送金國賀正旦使,武略大夫張撝副之。乙卯(六日),金國賀正旦使高居慶等辭於紫宸殿。癸酉(二十四日),御内東門别次,為金國主成服。戊寅,命校書郎連南夫為金國祭奠、弔慰使,武略大夫張撝副之。

上文基本上交代了連南夫出使金國前的整個過程,先“接伴”,再“伴送”,最後“祭奠弔慰”,不但較《墓碑》《會編》《宋史》所記詳盡,尤為難得的是,連副使的名字也記録了進去。此時連南夫的職務為“校書郎”“太常少卿”,與《墓碑》的記載是吻合的,惟一漏掉的是“金使李靖”,但李靖是“告哀使”,作為與高居慶、楊意“賀正旦使”相互獨立的身份,是不能混為一談的。

這樣結論就可以出來了,連南夫出使金國,實際上衹有宣和六年的一次。

宣和五年,連南夫“賀女真”雖未成行,但該年卻是宋遼金三朝關係史上極為重要的一個年份。容筆觸稍微放遠,交代一下當時的具體國際環境。

也就是在這一年的三年前,即宣和二年,宋廷確定了聯金滅遼的方針,並與金人達成“海上之盟”,約定各從南北夾攻,滅遼後,五代石晋時期没入契丹的燕雲十六州地區之大部回歸宋朝,宋朝則每年償以歲幣與金。不久,“聯金滅遼”的倡議者——童貫組織北伐,以名將种師道為都統制(總司令),將原本用於征服西夏的陝西禁軍開往河北前綫。“聯金滅遼”,在歷史上被視為邀盗分鄰之舉,這一行為直接導致了北宋的滅亡。种師道作為世世代代開邊西土的“种家將”的子孫,本身對此舉頗有微辭。而此番征遼遭遇的敵方主將,更是遼史上的不世出的人物、西遼帝國的創始人——耶律大石。在此人的率領下,行將亡國的契丹人驟然爆發出令人生畏的戰鬥力,一場反擊,幾番惡戰,宋軍潰回本土。

與南綫宋軍的糟糕戰况相比,北綫戰場,則是金軍佔據絶對主動。遼軍在女真鐵騎的猛烈打擊之下,節節敗退,天祚帝從燕京逃往夾山。在這關鍵的當口,遼朝涿、易二州的守將郭藥師凑了一回熱鬧,率軍歸降了宋朝。宋軍在收攏敗兵後,復以劉延慶領兵,舉師十萬,命郭藥師為前軍嚮導,二度北伐。郭率所部六千奇兵,間道突入燕京城中,遼軍回援,郭藥師引兵與敵巷戰,等待後援。然而不知什麽原因,本來約定帶領援軍的劉延慶之子劉光世竟失期不至,郭藥師失援,大敗,棄馬縋城逃出,軍士死傷泰半。

郭藥師雖敗走燕京城,但劉延慶自將的主軍,尚有十萬之衆,屯紥在盧溝河南面,守燕京的遼將蕭干,手中的兵力僅有萬餘人。當此我强敵弱的關頭,如能組織起有效的反攻,收復燕雲不謂無望。但此人實在是很有些黑色幽默,燕城一戰,宋軍嚴格説衹能算損失了一部分前部,但主將卻成了驚弓之鳥,在尚未交鋒的情况下,見火起即燒營而逃,士卒自相踐踏,百餘里不能制,大敗虧輸。這一仗下來,宋軍元氣大傷,“自熙(寧)、(元)豐以來,所儲軍實殆盡……燕人知宋之無能為,作賦及歌詩以誚之”。

兩次北伐均告失敗,宋廷衹得藉助金太祖完顔阿骨打的力量,收復燕京,再增添歲幣贖回。命王安中知燕山府,兼新設置的燕山府路安撫使,以郭藥師為之副,時間正是在宣和五年。

這一年的六月,發生了宋金外交上第一場重大政治糾紛——張瑴事件。

張瑴,史料不同,也作“張覺”或“張珏”,遼平州(今河北盧龍)守將。宣和二年,金攻遼甚急,兵鋒指嚮平州,張瑴採取了詐降的策略,為金人所接納。金升平州為南京,以張瑴為南京留守,至此投嚮宋朝。宋廷在經過一番激烈争論後,决定接納張瑴。這樣的行為,當然有悖於兩國之間早已簽訂的“睦鄰友好條約”——海上之盟,也正是這一輕率的“背盟”舉動,直接種下了後來金國大舉侵宋的隱患。

兩個月後,阿骨打病死,皇弟吴乞買即位,改天輔七年為天會元年,金史稱為太宗。十一月,金將宗望襲破平州,張瑴逃到燕山府,藏匿在郭藥師的軍中。金人在偵知其下落後,累次發出檄文嚮宋方要人,甚至不惜以攻燕山府相威脅。不得已,宋廷衹好令王安中將張瑴縊殺,函首送於金國。

史書記載了張瑴被縊殺後的一段小插曲:“燕降將及常勝軍士皆泣下。郭藥師曰:‘金人欲瑴即與,若求藥師,亦與之乎?’”降將和常勝軍們的舉動以及郭藥師的這句話非常值得注意,按道理,張瑴與郭藥師情况相似,卻又下場迥異。同,是二人都是遼國舊屬,但不約而同先後都投嚮宋朝;異,則是一個還身為宋朝大將,手握重兵,一個卻被投奔的新東家處死,傳首敵國。這自然不能不引發生者的“兔死狐悲”之感,觀乎後來郭藥師的投降金國,在此可説已提前伏下了因子。

幾乎在張瑴事件落幕的同時,十二月歲末之際,金“遣李靖來告哀”。

按照盟國的禮儀制度,金人既遣使送來訃書,宋方須遣使祭、弔。於是,宋廷一方面派連南夫伴送李靖、高居慶等歸國,接着又任命連南夫為“祭奠、弔慰使”。但這個“祭奠弔慰使”卻很有些名堂。何以這麽説呢?因為它是“大臣謂敵有喪,可以虚聲動者,欲稍變契丹舊儀,合祭、弔兩使為一”的産物。所謂的“契丹舊儀”是什麽?來看《遼史·禮志二·凶儀》的記載:“宋使祭奠、弔慰儀:……太后於北間南面垂簾坐,皇帝於南間北面坐。宋使至幕次……先引祭奠使、副(使)捧祭文南洞門入,殿上下臣僚並舉哀,至丹墀立定。西上閣門使自南階下,受祭文,上殿啓封,置於香案,哭止。祭奠禮物列殿前。引使副南階上殿,至褥位立,揖,再拜。引大使近前上香,退,再拜。大使近前跪,捧臺牫,進奠酒三,教坊奏樂,退,再拜。揖中書二舍人跪捧祭文,引大使近前俯伏跪,讀訖,舉哀。引使、副下殿立定,哭止。禮物擔床出畢,引使、副近南,面北立。”

走完上述這一套極為煩瑣的流程,然後:“勾弔慰使、副南洞門入。四使同見大行皇帝靈,再拜。引出,歸幕次。……弔慰使、副捧書匣右入,當殿立。閣門使右下殿受書匣,上殿奏‘封全’。開讀訖,引使、副南階上殿,傳達弔慰訖,退,下殿立。引禮物擔床過畢,引使、副近南,北面立。勾祭奠使、副入。四使同見,鞠躬,再拜。不出班,奏‘聖躬萬福’,再拜。出班,謝面天顔,又再拜,立定。宣微傳聖旨撫問,就位謝,再拜。引出,歸幕次。皇帝御南殿,服喪服。使、副入見,如見皇太后儀,加謝遠接、撫問、湯藥,再拜。次宣賜使、副並從人,祭奠使、副别賜讀祭文例物。即日就館賜宴。”

按照舊時宋與遼的禮制,兩朝國主駕崩,“祭使”和“弔使”分開,加上副使,共是四人。但是此次宋方僅派出正使連南夫、副使張撝兩人,從盟國的角度講,當然是非常不尊重的外交行為。但“大臣們”不僅想出了讓連南夫“合祭、弔兩使為一”的餿主意,居然還認為“敵有喪,可以虚聲動者”。宋朝兩度出兵收復燕雲,兩次慘敗而回,金人對大宋的虚實早已摸得一清二楚,衹礙於遼朝未滅,纔没有擴大衝突,不知大宋的執政們要“虚聲”動金國的什麽?是要“動”得金人打過來麽?這是徹頭徹尾的“以虚名而處實禍”的做法。連南夫呢,《墓碑》記載是“公不敢辭”,顯然是懂得利害,不以為然,然而無可奈何,遂行。

連南夫這一來,金人的文化素質當然不是宋朝大臣們想象得那麽低下,果然藉“祭奠”“弔慰”的事,一上來就發難。這本來是個外交難題,但連南夫從容回答説:“告哀使僅留三日爾!朝廷亟欲報命,故因某送伴而遣。殆有司失照例,非有意也。”馬馬虎虎算是敷衍過去。話雖然是敷衍話,但的確是事實,正月初六李靖抵達汴京,同日,賀正旦使高居慶等人嚮宋朝皇帝辭行,回國理當稍晚於這個時間,李靖自然也一道回去了。這一點對金而言,是難以反駁的。然而緊接着,他們又拿出張瑴事件以及“燕民”逃亡到宋朝,宋方接納的事出來責難。燕民,即原燕雲地區的居民,金人在歸還燕雲十六州時,曾要求城池與宋,子女、玉帛與金,並强行將燕京居民擄掠一空,宋之所得者,空城而已。故其間有不少人脱身逃回宋朝。這一點金人認為曲在宋方,語氣自然頗有些不遜,連南夫則慨然回應:“本朝兵將蓋多,何至須一張瑴?燕民之來稍衆,未盡見爾。”

估計後面還有不少外交辭令上的精彩交鋒,但現存的史料失載,據《文獻通考》,連南夫撰有《宣和使金録》一卷,“奉使所記,時宣和六年”,記載出使金國的詳細行程與事迹,但這些事迹恐怕已隨着《使金録》一起散失了。《墓碑》記載到這裏,也衹能一筆帶過,“論辯不屈,遂成禮而歸”。這一點很重要,歷代王朝對於出使外國的使臣評判的最高標準,就是“不辱使命”,“辱”與“不辱”,足以影響其人在歷史上的地位與評價。連南夫出使金國,在强敵(當然,此時還是盟國)面前無半分卑躬屈膝之態,保全了大國的尊嚴和禮儀,充分説明他是個合格的使臣。

連南夫正月出發出使北國,四月,到達金人首都——上京會寧府(今黑龍江阿城南白城鎮),回國的具體日期,史料失載。據元人編寫的《河朔訪古記》卷上:“趙州城南平棘縣境,通津有大石橋,曰‘安濟’。長虹高跨通衢,上分作三道,下為環洞,兩挽復各為兩洞,製作精偉,蘭楯刻蹲獅,細巧奇絶。華表柱上,宋臣使金者刻題甚多,不能盡讀。有刻曰:‘連鵬舉使大金,至絶域。’實居首選,‘宣和八年八月壬子題’。……”安濟橋,就是後來大名鼎鼎的趙州橋,造橋者隋朝李春。華表柱上的題刻自然是連南夫使金隊伍回國,路過趙州橋的手筆,類似於今人的“到此一游”;但“宣和八年”字樣,就明顯是誤讀了,我們知道,宣和七年已是宋徽宗當政的最後一年,是年冬,太子趙桓即位,次春改元“靖康”,就已經不存在“宣和”年號了。所以原刻應該是“六年”(五年八月無壬子日,更誤),因為年深日久,脱落掉字首一點一横。“訪古者”不察,信手抄録,也就誤為“八年”。抄雖然抄錯了,還是留下了豐富的歷史信息,我們據此可以知道,連南夫以本年正月二十九日使金,歸來途中於八月十五日途經河北趙州,趙州開封,直綫距離約六百餘里,則回到京師,以行程而言,理應在八月末或九月初旬。整個行程,為時約大半年的光景。

回到宋朝,連南夫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上疏。疏中指出與金國的盟好關係“不可保”,滅遼後新建立的邊境道無險阻,河北諸路物資匱乏,士卒陷於飢餓狀態,朝廷所倚仗者,不外郭藥師與常勝軍,“城池不堅,器械不利,不一二年”,金人就會不遺餘力,傾巢而來。鑒於上述種種弊端與隱患,希望“選中國將帥以制藥師,練中國士卒以制常勝軍”,為即將到來的衝突做好充分的防範準備。接着,又在面陳時揭露童貫、劉延慶北伐敗績喪師辱國的真相,並大聲疾呼:“乞斬貫、延慶,以謝天下。”

這份上疏從戰略的角度出發,是很具遠見的,在宋金戰争大幕尚未拉開的前一年,這樣的上疏産生,更顯得意義尤為深遠。金與宋的同盟關係,僅是面對共同敵人下的短暫媾和,背地裏屢次侮辱宋朝使臣,甚且磨刀霍霍,宋朝的宰執和大臣們不是不知道,但是他們有没有公開來説呢?請看這一段記載:“宣和五年四月,金使楊璞同盧益、趙良嗣(後二人為宋使)等至,賫國書並誓書以進。良嗣私語人曰:‘衹可保三年爾!’時上下皆知金必渝盟,而莫敢言。”可見是既没有説,也不敢説。為什麽不敢説?因為皇帝剛愎獨斷,權臣專横當道,以致舉國上下萬馬齊喑的局面。在這個氛圍下,惟獨連南夫敢説,而且説了,其人的膽略如何,可以想見。

連南夫所奏的情况,由於群臣緘口,宋徽宗自然無從知曉,覽奏,“大駭”,將連南夫所論事項悉數交付樞密院(軍事委員會)、河北宣撫司(河北戰區軍政公署)辦理。辦没有辦,無下文,實際是没辦。童貫作為首創河北宣撫司、首倡滅遼的頭號功臣,收復燕雲之後更是權傾天下(實際上這個燕雲是金人收復的)。在連南夫出使金國回來後不久,宋徽宗根據神宗趙頊的遺訓,“能復全燕之境者,胙土,錫以王爵”,進封童貫為廣陽郡王。以宦官而加封王爵,不但位極人臣,而且是亘古所無。連南夫的奏疏就算是送到樞密院、宣撫司,想必也會丢到廢紙堆裏。至於“乞斬童貫、劉延慶”的事,當然更加不了了之了。

這場彈劾風波雖然過去,衝突卻未就此畫上句號。連南夫的這番舉動,讓他與童貫以及蔡攸結下深仇大怨,形勢幾乎是勢不兩立。為什麽會結怨蔡攸?有兩重原因。在河北、河東置宣撫司時,蔡攸是童貫的副手,充宣撫副使,此其一;蔡攸是奸相蔡京的長子,時任知樞密院事(軍委主席),作為宋朝軍事方面的最高長官,連南夫的奏疏縱未直接針對蔡攸,實質上已是對當時國防政策做了全盤否定,此其二。所以,“攸、貫之徒皆切齒”,報復也馬上就要到來了。

先是,連南夫在使金途中,改任“秘書郎”,還是在秘書省,但職務比“校書郎”略高。使歸,遷“起居舍人”,在中書後省,掌修皇帝言行,屬於皇帝的近臣,所以《墓碑》説,“徽宗一見奇之,僅逾年,擢之侍從”。翌年三月,升“中書舍人”。從從六品的起居舍人一躍而為正四品的中書舍人,這個升遷未免太速,當然也是童貫、蔡攸等人所不願看到的,於是言官(御史臺或知諫院的官員)奉承其意,彈劾連南夫不稱職,改以“右文殿修撰”的頭衔,出知慶源府,從中央外放到地方去。

在這裏,順便解决一個不大不小的問題:既然連南夫與童、蔡等人結怨在先,對連南夫的彈劾為什麽早不進行晚不進行,偏偏要到連南夫升任“中書舍人”後纔進行?這需要搞清楚連南夫所任職務的實質。

“中書舍人”,自神宗“元豐改制”後,作為中書後省的實際負責人,其名額為六人,分别執掌中書六房中吏、户、禮、兵、刑、工的其中一房,負責起草皇帝詔令,已經是地位極高的朝廷大員,而且一般來講,中書舍人往往作為宰執的儲備人選,這當然會引起童貫、蔡攸等人更深的嫉恨。但這還不是引發彈劾的主要因素,更深層次的原因,在於中書舍人一職,在當時還有一項極為重要的權力,即是在其本人發現“事有非當或除授非妥”的時候,可以“封還詞頭”。詞頭,是寫有皇帝旨意的草案。簡言之,皇帝想要對國家事務有所興革或人事上有所任免,想要生效,怎麽辦呢?得依正規途徑,走流程。這個流程,就是將“詞頭”交給“當制”的中書舍人,命其起草詔令。但是,皇帝的意思,先得經過此人的同意,如果此人認為有問題,或者不合適,則有權將“草案”駁回。這是唐宋時期為了制約君權無限膨脹,給予臣下的一項特殊權力,堪稱是封建時代的“民主監督機制”。這項權力在握,對於一心弄權的童貫、蔡攸等人,無疑是腹心之憂,掣肘之患,當然必欲逐之而後快了。

那麽,連南夫所外放的慶源府,又是什麽地方?慶源府,即是上文所述連南夫使金所經過的趙州,北宋在趙州置慶源軍節度,屬於“州級”單位中規格較高的“節度州”,後升為府,規格又略高於同級的州。但連南夫不願意去就任,説:“慶源在河北,正宣撫所隸,何可居?”並趕到登聞鼓院擊鼓論事,要求“願易他所”。這段記録不是很明朗,何以慶源在河北,隸屬於宣撫司,就不可居,《墓碑》没有説明原因,衹能根據當時的史實來推斷。所謂的宣撫司,全稱為河北、河東宣撫司,是宣和初年在童貫的倡議下,為滅亡遼國設立的一個戰時機構,主要負責軍事,兼掌民政,首任長官(宣撫使)即童貫本人;宣和五年正月,對遼戰事大體上告一段落,金人準備歸還燕雲地區與宋,童貫回闕復命,由王安中繼其任,充河北、河東、燕山府路宣撫使;七月,王安中罷,譚稹繼任;宣和七年九月,譚稹罷,“詔童貫再行宣撫”。但不巧的是,僅在兩個月後,金宋戰争就爆發了,於時剛剛宣撫到太原府(河東路治所)的童貫大驚失色,立即棄城南逃。連南夫的改知慶源府,理當在童貫復任河北宣撫使這個期間。兩人是結有梁子的,道不同不相為謀,連南夫拒絶在童貫的節制下任職辦事,應該説是情理之常。但“撾登聞鼓論其事”,則事屬可疑,為什麽呢?宋代禮讓讀書人,臣僚如果不合作,有權推辭、拒絶朝廷的任命,這放在當下也許難以想象,但在當時卻是很尋常的事。即便連南夫拒不赴任,要求改以他所,似乎也不必如此大動干戈,跑到登聞鼓院擊鼓。登聞鼓主要是臣民在遭遇重大冤情,或有重要民情,要上達天聽的一個特殊渠道,而且敲登聞鼓是有風險的。僅僅因為一項職務異動就敲登聞鼓,未免小題大做了,連南夫從政近二十年,决不至於政治上如此不成熟。所以,韓元吉的這段記載,多多少少還是有些問題。

經過連南夫本人的争取,最終,宋廷收回了這項任命,改為出知濠州。但童、蔡的黨羽並未就此罷手,而是繼續對連南夫進行彈劾,攻擊的焦點又轉移到連南夫到任濠州後的謝表上,言官們認為是“文過飾非,無所忌憚”,拒不承認錯誤。看來連南夫雖然身遭貶竄,卻始終未嚮童、蔡等人的勢力屈服。結果以連南夫“降一官”——階官降一級了事。

實際上連南夫雖然受到外放降級的處分,較之毫不反抗地趕往慶源府赴任,還是要幸運得多。趙州為貫通南北的交通孔道,戰時敵我必争之地,可是此時宋軍的防禦主力主要集結在燕山府一帶,原河北的大部分地區,早已是邊備不修,城防形同虚設,當“金人攻慶源府”時,輕而易舉就攻破了城池。假使連南夫當時身在慶源府,其結果無非是兩途,要麽與城偕亡,要麽城破被俘,甚至變節投金。這兩種情形,不太好假設,就連南夫的氣節與性格而言,前者的可能性自然要大一些,但總而言之,即令死得其所,也是象徵意義大於現實意義。

連南夫到任濠州不久,一年前他在上疏中的預言便實現了。十二月,金人撕毁盟約,傾舉國之力,兵分兩路,對宋朝進行了前所未有的猛烈打擊。西路,完顔宗翰率領數萬大軍從河東路(今山西省)進軍,但受阻於太原城下;東路,完顔宗望直搗燕山府,郭藥師率常勝軍與之接戰於白河,不利,退回燕山府,宗望直迫燕京城。關鍵時候,連南夫極為憂慮的一幕出現了:郭藥師直接將燕山府路安撫使蔡靖、都轉運使吕頤浩、副使李與權等大員全部挾持了起來,並裹脅城中數萬守軍,全軍投降。旬日之間,燕雲全境即告淪陷。金軍越過燕京這座重鎮,直撲汴京。徽宗在手足無措之下,立即禪位於太子趙桓,改第二年(1126)為靖康元年,是為欽宗。好在這一次宋朝的運氣還不是特别的壞,先是正北方的太原城擋住了金軍的主力——西路軍宗翰的數萬女真精騎,而各地勤王的部隊也陸續趕到,宗望的東路軍孤軍深入,獨力難支。四月,宗望部在大肆抄略了一番後,開始實施戰略撤退。

早在宗望兵臨汴京城之初,朝中的大臣已衆説紛紜,或主戰,或主和,主戰者以李綱、种師道為代表,主和者以李邦彦、白時中為代表。欽宗本人,卻是五行不定,但終究還是决定與金議和。時在地方的連南夫聞訊,當即“上疏,論敵情十患”,希望宋廷乘諸路勤王之師尚未遣散之際,儘快對金軍奮力一擊。“十患”所指的是哪十患,已不可考,但連南夫的觀點無疑是正確的,譬如時任御史中丞的許翰、名將种師道、言官吕好問等人,都發表過類似的言論。金人撤退,許翰進言:“金人此去,存亡所繫,當令一大創,使失利去,則中原可保,四夷可服。不然,將來再舉,必有不救之患。宜遣師道邀擊之。”欽宗不聽。金人渡河北上,种師道請乘其半渡擊之,亦不聽,師道嘆息説:“異日必為中國患!”吕好問(其孫吕祖謙,即是日後韓元吉的女婿)嚮欽宗進言:“金人得志,益輕中國,秋冬必傾國復來,禦敵之備,當速講求。”同樣被置若罔聞。連南夫所言的“十患”,本質上大概與上述諸人的見解相同,而宋廷最終没有採納,也顯而易見。

金軍退去,宋朝君臣將主戰派的李綱、种師道等人盡行罷黜,又開始了往日的文恬武嬉。與之同時,身在濠州的連南夫卻一刻也没閑下來。舊時的濠水,穿濠州城而過,將一座城分為東西兩大塊,主城一分為二,交通困難,人力分散,且極易受到敵人水陸多軍種的聯合攻擊,防守殊為不便。鑒於此,連南夫便召集民力,將濠水引入淮河,又運巨石將舊河道堵死,濠州城自此合二為一。同時,增城墻為三丈,又將城池方圓十里盡數改為稻田泥淖,這樣做的目的,在於阻擋金人的騎兵。然而此時汴京城下的金兵已經退去,濠州地處淮南西路,即今天的安徽鳳陽一帶,至於邊境綫,則遠在河東、河北,連南夫在内地整修城防,豈非顯得多餘?恰恰相反的是,結合後來金宋戰争進程來看,連南夫的作為顯然具有超前的戰略眼光。

但連南夫雖然無時無刻不在備戰,朝廷卻認為天下太平。他身在偏郡,也是心有餘而力不足,衹能長嘆:“吾,惟備一州矣!”在他而言,想因有感而發吧。

根據《墓碑》的記載,靖康二年,連南夫進徽猷閣待制頭衔。但據後來高宗時期所編成的《靖康要録》(作者經後人考證,確認為南宋汪藻),“(元年)七月十八日,連南夫、韓駒復徽猷閣待制,遣差依舊”,元年七月恢復徽猷閣待制頭衔,則進至此職,肯定是要早於這個時候,《墓碑》作“二年”,不知何故,恐怕是魯魚亥豕,抄本抄錯了或是刻本刻錯了。實際上在靖康元年十一月,與金人議和而不整飭邊防的惡果已經結出,金軍在輕易攻陷宋朝的若干邊防重鎮後,再次合圍汴京城。閏十一月,城破。明年三月,金人擄徽、欽二帝北去,北宋亡,這就是所謂的“靖康奇耻”。可見,所謂的“靖康二年”,為時僅兩三個月,而且是處在城破國亡、詔令不行之際,恐怕没有精力去理會“除(南夫)待制徽猷閣”的細事。

在濠州得知“二聖北狩”的消息,連南夫心情的悲憤是可想而知的,尤其令他痛心疾首的是,金人扶植的張邦昌僞楚政權赦書到達濠境時,雖然連南夫一再嚴令:“有賫赦者當斬之!”數十名皇族宗室人員卻乞求官職而去。連南夫為此慟哭流涕,説:“南夫,宋臣,且侍從也,義當保兹壘。况元帥康王在外,必應天命,諸君幸毋恐!”他所説的康王,是時在河北相州開府的兵馬大元帥、徽宗第九子趙構。緊接着,連南夫命人持蠟書勸趙構即皇帝位。五月,趙構即位於南京應天府(今河南商丘),改“靖康二年”為“建炎元年”,“北宋”從此成為“南宋”,詔命連南夫依舊知濠州。

接到行朝的詔令,連南夫正密切地關注着當時的局勢。他當然清楚時局是何等的艱危,情形是何等的險惡,但他堅信金人衹能逞其猖狂於一時,因此嚮行朝殷殷進言:“女真國號曰‘金’,而本朝以火德王,金見火即銷,必不能為中國患。”

靖康二年,歲次丙午,公元1127年的那個三月,大宋的一國之君和他的六宫妃嬪、文武大臣,與平民百姓的兒女們組成的龐大的隊伍,在異族皮鞭的驅趕下,迤邐北上。無數的奇珍異寶、典籍文物,被金人裝了無數箱子,滿載而歸。當此之時,被陳寅恪先生盛贊的,“歷數千載演進,而造極於趙宋之世”的“華夏文明”,在金人肆虐的鐵騎下灰飛烟滅。若干年後,名將岳飛還在他那首膾炙人口的《滿江紅》中慷慨悲歌:“靖康耻,猶未雪;臣子恨,何時滅?”

當歷史翻過靖康這一頁,迎來建炎元年,大宋尊崇火德,建炎是宋高宗的第一個年號,含有興復宋室的寓意。然而,大宋的未來,到底是什麽樣子?這個問題,在冥冥的陰霾中,恐怕所有人都在探詢,都在思索。這些人中,有剛剛即位的皇帝趙構,有被金人擄去的徽欽二帝,有主戰與主和的文臣武將,有河東與河北的升斗小民……

當然,這其中也有連南夫。

三、建炎中興

南宋的建立,無疑是處在一個風雨飄摇的時期,此時宋廷所要應付的局面是:華北若干戰略要地淪陷,中原也一片殘破,南方諸路盗賊横行;而且金兵在滅亡北宋後撤退不久,隨時都有掉頭一擊的可能,形勢不可謂不嚴峻。宋高宗雖然以應天府作為行在(宋高宗將都城改稱“行在”,示不定都,仍然以汴京為首都之意,後來的臨安也一樣,終南宋一朝,在名義上始終没有成為大宋的正式都城),但衹是暫時性的選取。將行在遷往何處,當時稱為“駐蹕”或者“巡幸”,成為朝野輿論一時關注的焦點。

這時,在擁立趙構時立下大功、權勢極大的黄潛善、汪伯彦二人站了出來,主張放棄整個中原,將行在搬遷到東南。這一點,從戰略的角度來講,不能説毫無道理。第一,江南一帶水澤密布,金人騎兵不便馳驟,可以限制金軍在軍事上的優勢;第二,江南畢竟是宋代的財賦之地,於時南方劇寇正在不斷鬧事,本地駐軍基本上没什麽戰鬥力,小打小鬧勉强還可以對付,剿平劇賊就頗不足了。將行在遷至東南,便於加强對經濟重地的控制,這本來也無可厚非。但看問題總須一分為二地看,遷行在至東南,好壞與否且擱過一邊,先來看看這兩位老先生的出發點。這麽一追究,矛盾就突顯出來了,黄、汪二位並不是從戰略的角度來考慮,而是抱着跑路的想法,認為跑到南方就安全了,至於中原也好,還有華北一帶尚未淪陷的州縣也好,則一概棄之敵手。這個思路就過於短視了。金軍還没有打過來,就算打過來勝負尚不可知,就要放棄大片領土、放棄幾千里的戰略縱深以圖偏安,這不惟短視,甚至弱智。所以有史學家斥黄、汪為“投降派”,看來也不是没有依據。

那麽,身在地方上的連南夫,又持何觀點呢?連南夫的態度其實很明朗,“始獻議幸關中,繼則議遷江陵”,堅决反對南渡。理由是:“敵勢甚熾,秋高馬肥,必為渡河絶淮之計。”黄河擋不住女真人的鐵騎,淮水同樣擋不住。這個觀點,基本上可視作當時主戰派群臣的共識,惟細節上稍有區别。如剛被起復為尚書右僕射(右相)的李綱,在與黄、汪二人作堅决抵抗的同時,上疏説,“天下形勢,關中為上,襄(陽)、鄧(州)次之,建康又次之”,建議“以長安為西都,襄陽為南都,建康為東都……以備巡幸”;知同州的唐重則認為,當下最為緊要的急務是“車駕西幸(關中)為先”;朝請大夫、提舉陝西常平公事鄭驤認為,“長安四塞,天府之國,項羽棄之高祖,李密棄之太宗,成敗灼然,乞為駐蹕之計”,等等。

上述這些人將關中列為“駐蹕”首選,戰略意圖明顯要比“南渡派”來得積極:其一,從地理的險要上來講,陝西並不比江南差,而且便於控制中原;其二,陝西軍作為北宋末年最有戰鬥力的禁軍,雖然在兩次勤王戰争中損失慘重,但為數還有近十萬,拱衛王室暫時不成問題;其三,不管將行在遷往陝西之外的任何一個地方,都不免要大量抽調陝西的守衛部隊,造成西路空虚。那麽,金人擊之於前,西夏乘之於後,兩路夾攻,整個關中地區都免不了落入敵手。關中如果丢掉,中原更加無險可守,這對一個以正統自居的中央王朝來説,打擊是非常致命的。

當然,主戰派所謂的“巡幸”,是視形勢而定的權宜之計,在正常情况下,畢竟還是以還都汴京為上策,因為這是人心所繫。能否扺禦强虜,在於振軍經武任授名將,不在於地理險要與否;在於軍事態勢之强弱,不在於步騎是否相敵;在於人和,不在於地利。誠如時任兵部員外郎、後被李綱推薦為河北西路招撫使的張所在疏中所説的那樣:“國家安危,在乎兵之强弱,將相之賢不肖,而不在乎都之遷與不遷也。誠使兵弱而將相不肖,雖云渡江,安能自保?大河不足恃,大江亦不足恃,徒使人心先離,中原先亂耳。”

但宋高宗大概還是考慮到南方更加安全,最終仍然决定南渡。這自然也是常人的那套安危觀,對於危險的人或事物,比如洪水猛獸之屬,通常在人們的潛意識裏,當然是覺得離得越遠越好,同樣,在對待金人的問題上,宋高宗的態度也是如此。汴京離金人近,而江南去金人遠,在趙構的心目中,距離之長短與安全系數之高低,顯然是成正比的。

高宗行朝以建炎元年十月初一,從應天府登船,沿汴河南下揚州,南渡的事就此底定下來。得到行在南遷的消息,整個華北地區頓時大亂,或則棄城南逃,或則望風而降,這些大概都是金人比較樂見的局面。到建炎二年秋季,金人乘勢對宋發起新一輪的打擊,不但中原易手,陝西諸路也多被攻破,而此時駐蹕揚州觀望局勢的南宋行朝,實際上也没有如當初預料得那麽安全。在金軍一輪直綫攻擊之下,宋軍死的死、傷的傷、潰的潰、逃的逃,高宗本人更是數次險被金人活捉,在揚州“泥馬渡江”,在明州“樓船入海”,被金將完顔宗弼(極著名的金兀术)一頓“搜山檢海”地窮追猛打,逼得狼狽不堪。如果不是仗着若干主戰的名臣名將的殊死抵抗,大宋恐怕真的就要徹底滅亡了。南渡為禍之烈,於斯可見!

這個期間,連南夫主要做了以下幾件事情。

1.討論國防

連南夫先後投書給李綱、郭三益,討論國防政策、用人方法,並提出自己的一系列見解。這兩次投書的觀點,體現在韓元吉的記載裏面,就是“宜用漢高捐關東以與黥布、韓、彭之策,以燕雲致其地豪傑,以遼東致高麗,以契丹故地致契丹遺族”云去。其具體内容無從得知,作者衹留下一句評論,説是“其論甚壯”。

壯與不壯,這裏姑且置而不論,但連南夫的這條建議,不管是李綱還是郭三益,恐怕都没有這個能力來實現或者助其實現,因為它涉及宋朝的國本問題。我們知道,趙宋的這個皇位,是以武夫奪權而來,那就是趙匡胤的“陳橋兵變,黄袍加身”。終趙宋之世,它所要防範的,所要千方百計來避免的,就是殘唐五代之際的“藩鎮坐大、武人專權”。所以國初太祖的“杯酒釋兵權”之舉,用意就在這裏;宋代各個州縣的守臣僚屬,官職無論大小,一律由中央直接派員出任,並不從基層選拔,用意也在這裏;地方上固有的行政權、財政權都被剥奪,收歸中央,用意同樣在這裏。

隨着中央空前强勢,地方空前弱勢,“黄袍加身”之類的歷史,是永遠不會重演了,宋朝的國運於是乎超級綿長。兩宋加起來一共三百二十年,在唐宋元明清各個朝代中,它的確是最為長壽的。它有錢,在中國歷史上的封建王朝中,它是最有錢的,衹看看張擇端的《清明上河圖》,就知道它是如何的富有;它有兵,北宋中期和後期,常備軍力動輒高達百萬以上,照前秦苻堅的説法,百萬大軍,是“投鞭於江,足斷其流”的。但它有個弊病,那就是“積弱”。面對外族入侵,比它强的契丹、女真,比它弱的黨項,有錢又有兵的宋,經常被打得灰頭土臉没脾氣,原因就在於它的“積弱”。

何為“積弱”?南宋末年,文天祥在上給皇帝的一封奏折中,説得極為形象:

國家懲五季之亂,削除藩鎮,創建郡邑,一時雖足以矯尾大之弊,國勢浸弱,亦坐於此。是以敵至一州則陷一州,敵至一縣則陷一縣,中原陸沉,痛不可追!……

何以“敵至一州則陷一州,至一縣則陷一縣”?《中興兩朝編年綱目》中有一段話,可以用來回答這一問題:

逐路帥司……無連横合縱相援之勢,又虜兵方盛,非一州之力所能敵。故虜得併兵,既破一州,又攻一州。

這正是孫子所説的,“彼專為一,我分為十,是我以一擊其十也”,誠乃兵家之大忌。文天祥的分析是入情入理的,比他早生一百餘年的連南夫,顯然也是早見及此。宋朝立國之所長,同樣亦是其所短。長,是它長於安内;短,則是它短於攘外。此刻要抵禦金人的入寇,自然必須先撥亂反正,從根本上徹底解决這一癥結。所以在建炎年間,連南夫一直在主張“增重帥守之權”,主張“江北置三大都督,分總陝西、兩河、淮南諸路”,而“以燕雲致豪傑,以契丹致契丹遺族”,自然又是這一系列主張的延伸。楚漢相争時,劉邦的勢力不如項羽,於是聽從謀士張良的建議,將本不屬漢的關東地區(函谷關以東)的大片土地,許封給韓信、英布、彭越三將,得此三人之力,最終戰勝楚霸王,一統天下。當此國難當頭,開出“燕雲”“遼東”“契丹”這些空頭支票,以之來羅致豪傑,收攬人心,在當時險惡複雜的局面下,即便算不得上策,也很值得一試。但連南夫不知是無意忽視,還是有意地視而不見,“强幹弱枝”政策,一直是趙宋立國的根本,怎麽可能為了眼前與金人抗衡的一點小利,便棄帝國萬世不拔之根基呢?華北丢不丢掉不要緊,中原能不能恢復也不要緊,甚至國家能否繼續存在也不要緊,但立國之本决不能丢,倘丢掉,那就不是大宋了。

這兩次投書的具體時間無考,據《宋宰輔編年録》,李綱從建炎元年五月被趙構召赴行在,除尚書右僕射,遷左僕射(首相),到當年八月罷去,執政僅七十五日;郭三益事迹不詳,建炎元年十一月,“同知樞密院事”(軍事委員會副主席),但為時甚暫,第二年九月即卒於任上。連南夫的投書,理當是處於這個時間段,而且給二人的書信在時間上理當有先後之别,就是在兩人分别當政期間。

2.籌辦軍費

建炎元年十一月,由於户部尚書黄潛厚(潛善親兄)在之前建議各路、各州上繳金帛財物,以資王室用度,連南夫也就盡心籌辦,至此奏稱,從軍資庫籌備到綢緞兩千匹,準備發運到當時的行在揚州。對此,朝廷批復稱,軍資庫的財物屬於戰略物資,照例不需上供,“當留以為軍衣之用”,止之;並詔令各地如有類似的情况,皆全部退回。

3.請修水利

建炎二年四月二十一日,連南夫“請令諸路州縣,於近城十里内開鑿陂湖,以備灌溉。使春夏秋三時嘗有水澤,則良民有豐年之望,敵騎有還濘之苦”,遇上冬天水涸,以耕犁翻出硬土,又能收到阻擋金國騎兵鋒鋭之效。如城池周邊自來並非水稻産地,那麽開鑿水塘,“亦有菱芡、蓮藕、魚蝦之利”,並提請“免一年租賦,以為人工之費”。

這種建議,在軍事上自然很具有戰略眼光,南宋的定鼎東南,經濟上是一重因素,但更為重要的原因,則是江浙一帶水澤密布,金軍的主力騎兵,利於平原馳逐狂飆突進,到了這個環境裏,可資用武的地方就不多了。在城邊開鑿湖泊,意在强化地理方面的優勢,自然,這也是連南夫靖康間在濠州的切身實踐,此次意欲嚮全國範圍内推行。但“詔諸州相度後,不行”,没有得到具體實施。然而事情並未到此結束,等到建炎三年六月,在遭到金軍的幾頓痛打之後,執政者們也就認識到它的重要性,於是下令江、浙、淮南諸路,開田蓄水,以阻撓金人騎兵。以南方澤國對抗北方精騎,自此成為南宋長期執行的國家戰略。

4.抵禦流寇

建炎三年三月,連南夫升顯謨閣直學士,除知江寧府(今南京)。然而就在這個當口,揚州卻突然失守,高宗倉皇嚮南逃竄。揚州與濠州,一在淮東,一在淮西,淮東不守,淮西也就直接暴露在金軍的打擊範圍之内。行將離任卻突發敵情,連南夫當然無法置身事外,同時“濠民懼無以為守,挽公”,連南夫也就留了下來,措置防禦事宜。意外的是,金軍未到,至四月三十日,卻突然發生了一場變亂,名義上算是自家人的劉文舜卻突然率部抄掠嚮濠州而來。

關於劉文舜其人,在這裏不妨隆重地介紹一下,因為他與連南夫的緣分着實不淺,到一年後兩人還有碰頭的機會。此人原是山東濟南府的僧人,靖康國變後,天下大亂,也就打着勤王的旗號,聚衆為盗。《會編》記載:靖康間,京城受圍,濟南府有劉和尚者,聚衆勤王,有(衆)數千。上即位,劉和尚率衆至南京納兵,乞身濟南,依舊為僧。未幾,其衆皆去,圍(濟)南府,乞劉和尚依舊為首。劉和尚曰:“我非馭衆之才,豈可為數千人之首?今城中有劉和尚名文舜者,有膽勇,善射,可為汝頭領。汝願之乎?”衆曰:“諾!”遂招文舜,令還俗歸其本姓,以統其軍。

這麽説來,這支隊伍本該是勤王的義軍,但為什麽還是要稱之為“盗”?因為當時這些隊伍的成分十分複雜,有些的確是勤王之師,更多的,則是毫無軍紀可言的“流動團伙”,偶爾抵抗金人,可稱“義軍”,但更多的情况是在擾掠民間,那就是“盗賊”了。在南渡的過程中,這些流動武裝的真實面目,往往是駭人聽聞的,同在《會編》所引的《維揚巡幸記》中就記載説:“諸賊……凡所經處,則烟火亘天焚燒,十室而九,所存者,往往亦不足障風雨矣。”其破壞性質與金軍相比,往往也毫不遜色。

事實上,在南宋建立之初,官方也確實把金人、土賊(地方勢力)、流寇(流動武裝)並列為國家的“三大患”。這位劉和尚的性質,即屬於“三大患”中的“流寇”。建炎二年二月,他本已接受了與連南夫同年中第的殿試進士、時任淮西安撫使的胡舜陟的招安,被授予安撫司統制一職,已經算是擁有了正式編制的“正規軍”,但突如其來地幹上了老本行,“渡淮後,首犯濠州”。

接到敵情,連南夫命民兵首領俞孝忠率一百五十人前往阻擊,雙方在一個叫“白石”地點遭遇。其時出現極具戲劇性的一幕:孝忠在躍馬進戰時,突然“馬陷泥淖中,被殺”,部下也即潰不成軍。這時城内的城防部隊基本上是民兵,在得知俞孝忠的死訊後,當即一哄而散。連南夫不得已,衹得遣人到劉文舜軍中,“許犒其軍”,這意思很明顯,你到我的地盤上來,無非是缺錢缺糧,那麽我給你錢給你糧,你退兵。於是雙方很快達成妥協,連南夫“科居民量貧富出銀,仍出庫帛以遺之”,並把自己佩戴的金帶也解下,“以授文舜”,事情也就平息下來。

這大約是連南夫生平所經歷的第一場戰鬥,此仗規模不大,但從中反應出了一些問題,很值得檢討一下。

一為當時國防現狀的脆弱不堪。濠州雖然是“淮南小郡”,畢竟作為一個州級行政單位獨立存在,其轄區面積,與今天的地級市大致相當。然而在遭受打擊時,僅僅衹能派出一百五十名民兵應戰,其城防幾乎是形同虚設。窺一斑而知全豹,當時除宋高宗御前有像樣的軍力拱衛之外,兩淮以及長江沿綫的各個州郡,情况大抵類似,宋的積弱,非虚言也,在此可以得到充分證明。

再就是連南夫在濠州興修水利的實踐,以及倡修水利的建議,所體現出的戰略價值。此節前文已有提示,就戰術層面而言,俞孝忠作為連南夫的部下,在連南夫一手創建的“敵騎有還濘之苦”的這個作戰環境裏,居然“馬還濘而死”,當然是不應該有的失誤,甚至可説是一場悲劇。但如反過來,從戰略層面分析,連南夫的實踐與倡議的價值就得以充分彰顯,以江南固有的水網加上人工措施,來抵消金人的騎兵優勢,如果配置以有力的城防兵力,效果應該説還是非常不錯的。金最終不能徹底滅亡宋,此的確為一大主因。

在平息劉文舜之亂後,連南夫隨之趕往江寧府赴任。江寧為江南東路治所,守臣照例同時兼任本路安撫使,通常稱為“帥臣”,總一路軍民之政。作為“路”級帥臣的連南夫,此時已經是封疆大吏的身份了。

連南夫這次到任江東,接的是宰相吕頤浩的手。吕頤浩,字元直,山東人,祖籍樂陵,後徙齊州(濟南)。前文已述及,當宋金戰争爆發時,他正在燕山府路都轉運使任上,因為郭藥師的叛變與挾持,曾短期陷敵,後來金軍撤退,黄河以北地區一度出現軍事真空,吕得以乘隙南歸。建炎三年二月,金軍陷揚州,不久即退兵,吕頤浩以“同簽書樞密院事”兼任江東安撫制置使。四月,遷尚書右僕射、中書侍郎兼御營使,正式拜相。在預備拜相的初期,連南夫也被宋廷圈定為接手人選。

大約在連南夫趕赴任所的同時,南宋行朝也從杭州嚮江寧方嚮移動,八日,龐大的行朝隊伍正式抵達江寧,南夫“即府治為行宫,竭力營繕,無一弗備”。翌日,高宗下詔,改江寧府為建康府,恢復了兩晋、南朝與北方對峙時期的稱呼。三十日,因為尚書省的建議,宋廷進行了一次“分路”措施,將江南東路析置為二,“以江、池、饒、信州為江州路,建康府、太平、宣、徽州、廣德軍為建康府路,並以守臣充安撫制置使”,連南夫的職務也就變動為建康府路制置使。

連南夫在新任的職務上,是一個相對較短的任期,七月二十三日,即與時任江浙制置使的韓世忠突然發生衝突,並因此而去職。事見李心傳《建炎以來繫年要録》:

時建康寓治保寧僧舍,而江浙制置使韓世忠屯蔣山,逐守臣顯謨閣直學士連南夫而奪其治寺。殿中侍御史趙鼎言:“連南夫緩不及事,固可罪;然世忠躬率使臣,排闥而入,逐天子之京尹,此而可為,無不可為者矣。願下詔切責世忠,而罷南夫,仍治其使臣之先入者,此為兩得。”上曰:“唐肅宗興靈武,諸軍草創,得一李勉然後知朝廷尊,今朕得卿,無愧昔人矣。”乃降連南夫知桂州。

蔣山即鍾山,古稱金陵山,胡三省注《通鑑》引《輿地志》:“‘漢末,秣陵尉蔣子文討賊,戰死於此。吴大帝(孫權)為立廟。子文祖諱“鍾”,因改曰蔣山。’余謂孫權祖亦諱‘鐘’,當因是改也。”此其所以為蔣山。高宗駐蹕建康,連南夫將府治(辦公的衙門)騰出作為天子行宫,他本人的那套政府班子也就暫時挪到寺院辦公,這是出於國難期間的權宜。但《要録》的記載恐怕並不十分準確,連南夫何以“緩不及事”,韓世忠為何要驅逐連南夫,僅從這段語焉不詳的記載是無法得明原委的。

針對此番衝突,熊克《中興小紀》卷六亦有記載,情節略同,細節上則稍有出入:

時以華藏寺為建康府治,而江浙制置使韓世忠權住蔣山,詔世忠候建康府移保寧宫,即聽居華藏,緣保寧有先朝房院尚在。守臣顯謨閣直學士、安陸連南夫未及遷入,而世忠逼其骨肉狼狽出寺。於是,殿中侍御史趙鼎言:“世忠躬率使臣排闥而入,逐天子之京尹,此而可為,則無不可為者矣。南夫治郡,緩不急事,願先罷之,然後降詔切責世忠,仍治其使臣之先入者,此為兩得。”上深嘉納,且曰:“唐肅宗興靈武,諸事草創,得一李勉然後知朝廷尊。今朕得卿,無愧昔人矣!”於是諸將帖然畏服。亦罷連南夫。

以此看來,發生這次嚴重衝突的原因,是因為未及時交接辦公場所而致。連南夫本來寓治華藏,奉令移治保寧,未及遷入,因而造成韓世忠親率部曲加以驅逐,而趙鼎所奏稱的“南夫緩不及事”,大約説的就是這一點。關於華藏寺,經考在宋代有數處,其聲名最著者,一在無錫新陽(崑山)縣馬鞍山,高宗朝大將張俊薨,敕葬於此,並建寺於墓左以奉歲祀;一在江寧府上元縣,寺内有“此君亭”,北宋王安石在此題過咏竹詩。寺與保寧寺毗鄰,熊克所謂的“華藏寺”,無疑問指的是後者。考慮到熊克記載在前,李心傳記載在後的情况,則《小紀》所載,應該是事情的原始版本,至於《要録》,則是經過考訂後的删减。考訂後的文字相對更加洗練,但對於事情的詳細進程不免有割裂之弊。

同為主戰名臣、名將的連南夫和韓世忠,在南宋中興伊始卻發生齟齬,這無疑是南宋初期政治史上的一件大事,其所透露的信息亦十分值得玩味。由於史料不足,韓元吉所撰的《連公墓碑》對這一節歷史又採取了迴避態度,所以,整個事情的真相就顯得撲朔迷離。連南夫與韓世忠之間,究竟發生了何種不可調和的矛盾呢?後文將詳加分解這一期間的千頭萬緒,為大家解開這一“千古疑案”。

首先,連南夫出身文官系統,世忠則是武將,如前所述,宋代為防止武人專權,“崇文抑武”,武將的地位低於文臣,這是宋自開國以來的國策。一個武將,任你軍功如何顯赫,品秩何等尊崇,“見大臣,必執梃趨庭,肅揖而退”,這是為了貫徹以文臣制約武臣的“祖宗之法”“以等威不如是之嚴,不足以相制”,也印證了慶曆名臣韓琦訓斥名將狄青的那句名言:“東華門外,以狀元唱出者(指文事)乃好(男)兒,此(指軍功)豈得為好(男)兒耶?”後來狄青官至樞密使(軍委主席),位居韓琦之上,還不得不忍受韓的嘲弄和譏笑,衹有在私底下大發其牢騷:“青每語人曰:‘韓樞密功業、官職與我一般,我少一進士及第耳!’”可見文武關係的等級分野是何等的森嚴。

其次,連南夫與韓世忠在地位上並不懸殊。韓世忠為“檢校少保,武勝、昭慶軍節度使(正三品)”,連南夫的本官不詳,從他十四年後去世時僅官至“中大夫”(正五品)來看,其時的官階當不會超過中大夫(連南夫的官階所以不高,是因為降過不少次級之故。但中大夫絶非小官,已經是執政一級所帶的品級了,相當於軍委主席或副總理的級别)。如純粹地比較官階,連南夫自然遠為不如,但連南夫還有一項代職,這項職務是“顯謨閣直學士”,直學士從三品,屬於皇帝的文學侍從官,這不是臣下所能輕易獲取,更不是一般臣子所能獲取的,“一經此職,遂為名流”。有了這項代職,兩人的差距就拉近了不少。韓世忠以一人兼領兩鎮節鉞,開風氣之先,又是在建炎初即團結在宋高宗周圍的勤王功臣,論與皇帝關係的密切,連南夫自不及世忠遠甚,然論官職,則“顯謨閣直學士”從三品,節度使正三品(兩鎮衹是倍加優崇,於品級無所影響),情况就不是那麽嚴重了。再者,由於宋代的“右文”政策,文臣與武臣相比,即令品級略低於武臣,地位上也是要高於彼的,比如上文連南夫的接伴和出使,以正八品的奉議郎為正使,而正七品的武翼大夫吴子厚、武略大夫張撝,反而衹能是副使,從而位居其下。故從這個角度來分析,連較於韓,如果説完全没有差距,也是不現實的,但這差距總體來説,也並非太甚。

再次,就權責而言,連南夫是“建康府路安撫制置使”,韓世忠則身兼兩路,為“江浙制置使”,更有實質的軍權在握,韓世忠權任較重而連南夫較輕。但宋朝歷來的規矩是重京畿而輕地方,如東京開封、西京洛陽、南京應天、北京大名之屬,四京所在的帥臣守臣,地位是要高於地方的帥臣守臣的。建康作為此時皇帝駐蹕的行都,性質與北宋四京相同,高於江、浙等其餘諸路。兩相抵消,二人的權任其實大致相當。

據此看來,不管從關係、地位、權責等任何一個環節來分析,韓世忠對連南夫都决不致發展到“躬率部曲逐之”的地步。因為按照帝國的制度設計,這一類情况是絶不允許發生的,然而發生了,這不能不説是一個弔詭,其中必有更深層次的原因。

原因的第一點,姑且歸納為《要録》所説的,“時諸將方自擅”。所謂的“擅”,即專權。韓世忠是南宋初“中興四將”之一,被譽為“武功第一”,建炎軍興,與張俊、劉光世、岳飛等武將崛起於行伍之間。國難時期用權宜之法,武將們取得了較大的事權,皇帝與政府對於軍隊的控制力則相對受到嚴重削弱,在北宋時期一直國家化的軍隊,逐漸流於“家軍”性質,有淪為私人武裝的風險。韓世忠的專擅與魯莽,正説明從北宋以來文重武輕的常制,至此已被完全破壞,武人驕縱,已出現了極為明顯和嚴重的苗頭,同時,這也是從建炎初到紹興十二年十餘年間南宋統治者所要面對的重要課題之一。

然而,就算韓世忠如何驕縱,如何擅權,僅僅因連南夫在轉移辦公場地上稍有遲延,即以武力驅除之,也是不太切乎實際的。結合後來高宗、秦檜收“三大將”兵權,岳飛被殺,韓世忠卻得以善終的結局來看,他並非一介莽夫,而是深明做官與處世的“韜晦哲學”,决不能以尋常“驕兵悍將”目之。所以,連南夫與韓世忠,兩人間必然發生了某種不可調和的矛盾,纔使得韓世忠有此驚人之舉,此為第二點,可能兩人私人恩怨,史料中並無記載,衹有留待後人加以剖析。

通過《連公墓碑》中傳遞出的歷史信息,可看出宋朝的政治走嚮,明白南宋的滅亡不是偶然的,這些歷史烟雲同樣值得後世研究和藉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