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黎
(100089 北京外国语大学 北京)
目前社会上有很多企业为了获得高额利润,将诚实信用原则完全抛诸脑后,在加工产品和销售包装上采用作弊或以次充好的手段,这些行为会严重影响其企业形象,扰乱我国正常的经济秩序,对我国构建企业信用体系造成不利影响。
信用的含义显而易见,即诚实守信。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推崇诚信的国家,“人无信则不立”“言而无信不知其可”,这些名言都说明了诚信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诚信作为一种默认的做事规范和原则。而在法律层面讲,信用二字包含了法律层面的严肃性和公平性。对于企业和个人而言,信用都是其必须重视的行为原则。人与人的交流,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企业在日常经济贸易活动中也必须遵守诚信准则,维护其诚信形象。企业商事信用,是将生活中的诚信理念和法律责任相结合生成的概念。在企业贸易交往中,商事活动主体必须对其产品和服务负责,讲信用负责任。
经过三十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市场经济逐渐走向繁荣。但是,随着时代的进步,我国民众对于社会企业的信任并没有增加,反而随着社会上层出不穷的食品安全问题、产品质量问题等逐渐在意识形态上走向企业的对立面,对企业产品质量不信任。究其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造成现如今商事信用降低的原因有很多,而其中最直接的原因就是目前现有法律体系对企业行为约束力较低。由于我国目前对于企业商事信用的法律体系还在逐步健全和完善中,法律上对于企业行为的约束有很多盲区。这就造成一些企业在贸易过程中钻法律的空子,甚至无视法律监管,为了提高利润不择手段,企业商事信用自然就会严重下滑。
法律是维护公民正当权益的保障,而法律的公平执行则是法律公平性能够体现的关键。在我国,关于司法信用的相关规定少之又少,对于法官执法行为的监督在法律上就有很多缺失。法官在执法判案过程中,法官对于法律的解释权太大,而法官对于法律的解释又具有很大的主观性。人非圣贤孰能无过,法官作为个体也并不能保证完全公正执法,同时社会上存在较多诱惑,容易使法官做出不公平判决。
法律的存在就是要为社会公民和企业团体制定行为规范准则,每个人和企业都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但是,由于经济社会发展迅速,有些不法分子为了走捷径谋取高额利益,不惜触犯法律,践踏道德底线。
①作为社会团体,企业在进行生产贸易过程中,应该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严于律己。就算没有法律的监督,企业自身也应该洁身自好,给消费者提供保质保量的服务产品,这也是在维护企业自身形象的良好行为。②企业要想提高商事信用,必须从企业内部出发建立自我监管机制。只有建立自我监管机制,企业在生产贸易过程中,如果出现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投机行为,企业内部才能自我审查、自我整改,才能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提高企业商事信用。
随着科技不断进步,互联网思维应用到各个领域,在企业商事信用的发展中也可以利用互联网思维来建立一套完善的企业征信制度。企业征信制度,就是将全行业的企业信用制度统一纳入一个计算机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可以清楚看到每个企业的信用等级实时变化。当然,企业信用的统计和更新需要相关企业主体配合调查,甚至可以为每个员工进行信用评级,统一录入到系统当中。当企业以及员工的信用录入到系统中后,消费者以及监管部门人员就可以对企业信用进行实时监督,这样有利于加强对企业和员工的监管,也有利于全行业形成讲信用的优良作风。
奖惩分明是社会进步的体现,这一点必须在企业行为规范过程中加以体现。如果一个企业的信用较高,企业形象自然很好,那么该企业的产品销售情况自然十分乐观。相反,如果一个企业在生产产品的过程中采用不法手段,生产出的产品以次充好,那么久而久之其企业信用便会逐渐降低。对于这种情况,我们不能仅仅依靠消费者自己选择,还应该建立失信惩处制度,对那些失信于民的企业进行惩罚,可以采取吊销其营业执照、暂停其银行贷款等措施,来对其企业行为进行规范,帮助其进行整改。一套完整的奖惩制度可以有效规范社会企业行为,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氛围。
综上所述,企业商事信用的问题直接影响我国市场经济能否健康平稳发展。一个良好的行业诚信氛围是企业建立良好商事信用的基础,必须从法律着手建立完善的法律监管制度,从企业内部出发建立企业内部自我监管机制,从相关执法部门的执法制度处着手建立奖惩制度,才能将我国企业整体商事信用提高,促进我国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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