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与对策

2018-01-22 05:22顾轶华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24期
关键词:采砂管理条例违法

顾轶华

(224600 江苏省响水县交通运输局 江苏 响水)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灌河亿吨黄金水道建设步伐也大幅度得到了提升,灌河的航运也因此也得到了巨大的发展,现在的灌河运输船型都日渐向大型化发展,这也对港口的养护以及管理工作有越来越严格的要求。近些年来,为了加强对港口畅通以及航行的安全保障,各大港口的管理部门都加强了对港口的行政执法力度,对破坏、侵占港口的不法分子严厉打击,极大力度的保护港口的建设成果,与此同时,在监督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也发现了很多问题,这些问题都阻碍了港口行政部门的工作效率。本文主要针对响水辖区的港口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制约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的因素,并提出改善措施。

一、港口行政执法的制约因素

1.行政处罚力度不足

最近几年建筑业发展大幅提升,这让砂石的供求关系发生转变,因此砂石的价格得到倍增。在这巨大的利益面前,响水辖区的灌河采砂因此加大了开发的力度,出现了越来越多的违法违规采砂行为,这对河床下切造成了严重的创伤,甚至港口局部出浅、通航的条件不断恶化,对港口的出行安全造成了严重的影响。而且这种只顾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方式和性质变得越来越恶劣,但是港口行政的执法依据以及对违法主体的惩罚标准都没改变,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过小,不足让违法行为得到制止。《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针对违法采砂的行为惩罚仅仅是“停止其违法活动,处一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情况严重的,可以处一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上的罚款”。砂石材料市场现在很受需要,获得的利润也相当高,所以处罚金额在这面前显得微不足道,这也造成了港口的行政执法效力过低。

2.行政强制措施乏力

在对采砂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时,还曾有大多人抗拒执法、不服从处罚的现象。因此为了确保行政执法工作以及处罚能够正常进行,行政部门需要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措施。现阶段的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还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管理条例》和《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进行管理,但是这两部条例只给出了行政处罚的种类以及幅度的标准,没有指出例外情况,若有人抗拒检查监督工作不服从处罚是否需要采取强制措施以及要采取哪种强制措施。在遇到违法人抗拒监督检查工作、不服从命令的情况,又在缺乏行政的强制监管措施保障的局面下,就只能够联合公安、海事部门一起进行执法工作。

3.多部门管理,各自为政

跟港口部门相关的其他的众多部门,如国土、海事、水利、水资源保护等等,他们都有各部门执法的法律法规作为依据,这样造成了各部门职能交叉、各自为政的局面,一旦有情况,各部门往往争着管理跟自己有利的,没有利益的无从管辖。在整个河道采砂管理过程之中,水利、国土等部门都只负责拍卖采砂权,在执行完任务得到相应的利益后,对其后的采砂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不予理睬,将所有的职责都交给港口管理部门,造成港口管理部门行政执法工作难以协调。

二、对策分析

1.完善港口管理法律、法规

我国目前对港口管理的专业法律法规的规范性比较低,法律效力相对较弱,对现状的港口事业以及治航工作的发展已经不能适应。当下的需要做的是加快港口的立法进程,尽快颁布适用的《港口法》。在还未颁布《港口法》之前,针对港口管理工作应当结合《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进行完善,以便提高港口行政执法的效力。

2.事前监督,严格审批

根据《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规定,河道采砂需由水利部门以及港口管理部门一起审批。但是这两个部门因为职责不一样,在采取的位置以及范围上有不同的看法,意见难以统一,因此在采砂管理上水利部门很难做到同港口部门共同审批。为了让河道采砂不影响到港口的畅通问题,相关的部门应当提前采取行动,进行事前监督,多收集整理信息,在进行河道采砂招标投标之前,先跟河道的主管部门进行沟通,制定河道安全的开采区以及划定禁采区;根据《江苏省港口管理条例》规定,采砂的单位或者个人在进行采砂工作之前需要向管理部门提交通航水域施工作业许可证。只有在得到管理部门的审核通过后,才可以进行采砂,如若在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制止采砂行为并要求重新申请许可证。

3.加强施工监督,联合执法

目前针对违法违规的采砂、通航建筑物的现状,为了保障港口的安全,加强对河道采砂船以及通航建筑物的施工的监督,有以下措施:①跟船闸单位相互配合,充分利用辖区内船闸对采砂船的实时动态监控观察情况,采砂船在运作之前也需要取得港口部门的审批才能够开展采砂。②对港口站、分局和局三者之间的管理制度落实到位,各自的职责都要按照规定执行,定期对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③充分调动水利、国土、海事等各部门的联合执法,各部门建立良好的执法机制,共同处理采砂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避免将执法工作全部堆积到一个部门上,造成巡航效力过低的问题,还可以各部门之间相互监督,避免出现互相推诿的情况,及时调整,形成依法行政的共识。④定期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的施工助航标志工作的进度,加强督促力度,督促施工单位对遗留物及时进行处理,做好验收工作,确保安全。⑤要对不法行为以及人员进行批评,严重时采取处罚,不能放任不管,对多次破坏港口且没有改进态度的人员,采取强制措施对其监督。

4.改进监管手段

目前为止,港口的行政监管手段有定期对港口做行政专项巡查、港口航标巡查以及群众监督,且都是不连续的监察,对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够及时侦查到并进行制止处罚。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尤其是全球卫星定位系统(GPS)、地理信息系统(GIS)、遥控遥测技术以及网络技术等等各种高新技术的发展与应用,可以直接对响水港口的状况进行监测,在各港口、码头、桥梁等合理位置布置摄像头,并在采砂船上安置遥控遥测终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来提高港口的行政执法工作效率。

三、结语

在港口的行政执法工作过程中,一定要重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总结归纳,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以及可能造成的影响,要加强宣传与沟通工作,采取正确合适的行政执法方式,有效的解决港口执法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使得港口行政执法工作踏入新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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