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子毅
(231100 长丰县人民检察院 安徽 合肥)
近年来,长丰县人民检察院党总支在长丰县直机关工委和合肥检察院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加快实现“一个率先、两个进位”奋斗目标,将党建工作置于检察工作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以打造“品质检察”为引领,强化队伍建设,强化执法办案,强化规范执法,各项工作取得新的进展,长丰县检察院在基层党建工作中,注意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
党建工作需要有明确的工作思路,作为基层检察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我始终存在一个困惑,新时期如何抓好青年干警的思想教育。同时,我发现基层党建存在“三个误区”, 即党建与队伍建设脱钩,党建与业务工作脱钩,党建与规范执法脱钩。因此,在党建工作中,长丰县检察院着力增强党员干警的“三个意识”。
教育党员干警始终服从县委、市院和本院党组的工作安排,紧紧围绕长丰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中心工作,在服务大局上找准结合点和着力点。在青年干警中组织志愿者,先后参加普法宣传、环保知识宣传、到党建结对联系镇——下塘镇,开展送法进乡村,学雷锋,送温暖,清洁街道卫生等志愿者服务活动,通过活动,增强青年干警大局意识。
教育党员干警注意发挥打击、监督、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在办理各类刑事案件中,不是就案办案,而是带头承担起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
教育党员干警结合办案开展调查研究,分析当前检察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干警中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在平时工作中,有担当,有责任,勇挑重担。目前,长丰县检察院一线业务部门的干警30余人,每年需要办理案件数近千件,每位业务部门的党员年平均办案30件以上,个别党员干警年办案数达80余件。
长丰县检察院以开展深化规范司法行为年、“两学一做”等学习教育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改重点,狠抓作风建设,努力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确保公正廉洁执法。
建立全院每周三集中学习例会制度,仅2017年,就先后33次学习了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员干警通过学习,思维方式、执法观念有了新转变,职业情操、职业责任感有了新提升,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有了新改变,队伍素质和执法形象有了新面貌。
坚持政治建检,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以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的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利用重大活动,开展学党史等爱国主义教育,增强党员干警政治觉悟和党性修养,多篇党史论文获表彰,多篇学党史文章在国家省市县媒体上刊登。将党组织建设于扶贫攻坚紧密结合在一起,通过党组织结对共建,扶贫认领下塘镇朝晖社居委桥梁、水泥路资金30余万元,帮助该社居委60余名在校学生解决就学资金,防止了个别家庭因贫困造成辍学现象。
长丰县检察院针对各党支部年轻干警多,法学理论、综合素质高,但实践动手能力较弱的现状,党总支牵头,积极开展人才强检战略,广泛开展案例评析、岗位技能竞赛、法律文书评比、检委会学习、青年检察官听庭等活动,努力提升青年干警检察业务素质。
长丰县检察院党员干警积极履职法律赋予的刑事检察职责,加大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做到快捕快诉,对应该提请逮捕没有提请逮捕的,对应该提起公诉没有提起公诉的,依法予以纠正,进行追捕追诉,有力地维护了社会稳定。
长丰县检察院将幸福长丰建设的重点放在依法打击危害农村社会稳定、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的犯罪活动,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2017年,依法批准逮捕59件65人,提起公诉136件158人。
长丰县检察院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院党员干警每年均形成高质量的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为党委、政府部署反腐倡廉提供决策参考,市县有关领导对长丰县检察院预防年度报告给予高度肯定。
形象是干出来的,形象是在规范中约束出来的,长丰县检察院认真落实中央司法改革部署,注重转变执法理念和执法方式,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保障人权、维护司法公正中的作用。
长丰县检察院方便群众诉求,建立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干警始终坚持“五心”服务,即接待来访热心,了解问题耐心,解答疑问细心,服务态度诚心,处理案件公心,塑造检察机关良好窗口形象。
依法规范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权益,在办理刑事案件中,对多名身负重伤或年事大、行动不便的犯罪嫌疑人,检察官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医院进行讯问,送达法律文书。积极与长丰县法院沟通、协商,将案件庭审现场移至被告人家中,体现检察官的人文关怀。
长丰县检察院在抓党建,促进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推进了各项检察工作的平衡发展,先后多次受到有关上级的表彰。在看到成绩的同时,长丰县检察院党组也清醒地认识到党组织建设工作与上级党组织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些不足和差距,主要是新时期党建工作中抓好青年干警思想教育方法不明确,党建发展不够平衡,有的部门对党建工作缺乏主动性,党建工作推一下,进一下。
今后,长丰县检察院将认真借鉴其他单位党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开展党建工作,认真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好党建工作各项制度,做到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抓好党组织班子、带好党员干警队伍,推动党内组织生活正常化、经常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