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 健
(山东省新泰市人民医院,山东 泰安 271200)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医疗技术的发展,人们在就医治疗病情的同时,逐渐对于护理的服务越来越重视,所以在这种情况下,以患者满意度为中心的医疗制度下,对于医师来说考验的不仅是医疗技术水平的高低,更是对整个医疗服务系统有了更高的要求[1]。所以本次研究针对于不同的服务在儿科护理中效果进行分析,观察其服务满意度,现将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了我院2014年~2016年儿科患者60例,按照随机分配法分为了对照组和研究组,每组各30例,其中对照组患儿年龄2~10岁,平均年龄6.8岁,男13例,女17例,病程2 d~3个月。研究组患儿男14例,女16例,年龄3~11岁,平均年龄7.2岁,病程3 d~3.5个月,对比两组患儿的年龄、性别等一般资料比较无差异P>0.05无统计学意义,具有可比性。
1.2 方法: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包括吃药提醒以及患儿的饮食起居等。研究组采取了优质护理,其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儿科相比起其他科室,由于多数患儿年龄较小,心智尚不成熟,医院环境对于儿童往往会产生抵触,所以为了患儿的情绪和内心感受,减轻儿童的紧张感,医院可以给患儿提供一个舒适温馨的住院环境[2],比如在病房内用暖色系的墙漆进行布置,同时装饰一些儿童喜欢的卡通人物,减轻患儿的紧张和恐惧的不良情绪。对于走廊和其他地方可以布置一些有趣的图画,来转移患儿就诊时的注意力。另外对于护理来说优质的护理制度可有效的提升护理质量[3],所以医院要建立完善的科学的规章制度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尤其对于儿科来说,年龄较小,不宜管理,突发时间也较多,所以对于工作来说更是要求规范化、标准化。同时为了更好的提升服务质量,应加强护理人员技术培训,组织定期的院内和院外培训,不断更新理念,完善自我,来达到提升综合自身素质的目的。对于医院来说,可定期的举行一两次的护理技术比赛,促进护理人员对于工作的热情和提升护理服务技巧[4]。另外对于儿科病房的患儿来说,护理人员更要求有爱心、责任心,除了单独的日常服务来帮助患儿进行身体的康复,更重要的就是患儿的心理护理,所以护理人员要掌握好与患儿的沟通技巧,安抚患儿不良情绪。对患儿每天进行身体和心理情况的了解,了解患儿喜欢的音乐、故事等以便与患儿进行更好的沟通,使其对护理人员产生信任。最后加强护理人员的服务意识,做到工作时一切以孩子为中心,使患儿在就诊过程中享受到温暖、细致满意的护理服务。在治疗过程中有任何情况要及时的与家属进行沟通,同时吸取家属和患儿意见进行工作的改善,减少不良事故的发生。
1.3 疗效判定:对比两组患者对于护理满意程度,评价标准以我院患者满意调查表为准,其分为满意、较满意和不满意三种情况。
1.4 统计学处理:本次研究所有数据均采用SPSS20.0进行数据处理,计数资料以百分比形式表示,采用χ2进行检验,以P<0.05表示两组见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患者满意度,其中对照组组患者中12例满意,7例较满意,11例不满意,满意度为63.3%。对照组中其中19例满意,8例较满意,3例不满意,满意度为90%,两组患者的满意度调查,研究组高于对照组,P<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儿科患者相对来说往往病情较为复杂,变化较大,所以在护理工作中任务较重且承担着较多风险,对于优质护理,应从患儿心理上给与安慰。首先对于就医环境来说,尽量使患儿不产生恐惧心理,同时通过细致的耐心的沟通,与患儿建立良好的关系,取得初步信任,缓解了不良情绪,促进了患者病情的恢复。另外优质护理多从患者出发,与患者本人和家属建立了良好的信任感,可有效的提高了患者对于医护人员的配合,提高了治疗效果[5]。尤其是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护理服务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儿科护理相对其他科室来说由于患儿年龄小,存在着很多不定因素,在治疗病情的同时,安抚其不良情绪十分重要,所以在整个护理中不仅护理人员技能过关,而且有更多的责任心和爱心,按照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进行细致的服务。通过本文的研究也可以看出对于两组患者满意度的调查,研究组患者均优于对照组,说明了优质护理在儿科中的应用效果显著,值得临床中推广应用。
参考文献
[1] 陈建军,张大华,马秀芝,等.“以家庭为中心”护理模式在儿科临床护理中的应用[J].中国护理管理,2012,12(8):12-14.
[2] 陈秀琴,颜美容.简析人性化护理在儿科优质护理实践中的临床应用[J].中外医学研究,2014,12(26):115-116.
[3] 马玉兰,张海燕.浅谈优质护理在儿科临床护理中的应用[J].大家健康(学术版),2015,9(7):227.
[4] 王秋盼.优质护理服务在儿科护理中的应用[J].世界最新医学信息文摘,2015,15(7):231-232.
[5] 李春静,唐慧敏,罗阿梅,等.人性化优质护理管理在儿科的应用[J].中国卫生产业,2016,13(20):184-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