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2018-01-19 11:32黄莙雯
财会学习 2018年32期
关键词:股权转让税收征管企业所得税

黄莙雯

摘要:企业所得税作为企业股权转让中最重要的税种,涉及的金额较大且政策相对复杂,其中征管环节不免存在些许问题。对于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了加强监管,明确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等建议,以此完善股权转让过程中税收管理措施。

关键词:股权转让;企业所得税;税收征管

股权转让在当今的市场经济体制中越来越重要,企业所得税作为其中涉及的最重要的税种,涉及的交易金额占比较高,政策也相对比较复杂。由于交易的方案多样,对于优惠政策的利用程度有所不同,企业所得税税负也有所不同。站在企业的角度应该充分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在税收管理的角度,税收机关应该加强监管,明确政策,从而使股权交易市场的税收问题更加合理规范。

一、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存在的问题

(一)真实交易价格难以取得核实

第一,按照规定,企业在进行股权转让的同时,需要在当地工商局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但是许多企业在办理股权变更的时候不够及时,甚至为了不履行或者是少履行相应纳税义务,从而故意不去办理登记。

第二,由于避税现象的存在,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也可能存在签订“阴阳合同”的情况,提供一份价格较低的转让金额合同,使财务账面上并不能真实的反映公允价值,而是仅仅反映了一次转换关系。

第三,部分企业虽然如实申报股权转让收入,但通过虚增档期的交易成本、增大交易过程中的费用,从而冲减股权转让所得,达到少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二)未建立股东股权登记台账

现阶段存在部分税务机关对于企业股东变化情况为建立相应的管理台账,对于企业股权转让中出现的问题不能充分的了解和应对,工作会缺失条理性。而且由于提交的税务登记资料不够完备,税务机关对于股东的信息资料的登记也不够详细,同时也极大的增加了税务机关征管的难度。

(三)扣缴义务难以落实

第一,根据国税函[2009]285号:股权交易过程中,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该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在税务机关和工商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因为交易的形式多样,且涉及的具体流程较为复杂,本应该由转让方提供原股权的成本才能更为精准的计算这次交易应该缴纳的税金,但是转让方处于避税的需求经常隐瞒不报,不提供真实的转让成本,导致扣缴税款的义务难以落实。

第二,非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转让行为,经常存在转让方不主动申报,受让方也没有代扣代缴的情况。如果参与交易的双方不能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交易信息的登记,相关部门就很难统计应缴的税款并把各种形式的税款清缴归库。由于我国部分企业的纳税意识非常淡薄,国家也没有正式设立相关的机构场所用以强制或督促其纳税,导致税款追缴也十分困难。

(四)异地股权转让难以监控

异地股权转让的问题主要涉及的是非居民企业的股权转让问题。按照我国相关规定,对于非居民企業在我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请款而言,就其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或者是与机构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于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情况,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交易双方均为非居民企业并且选择的交易地点在境外时,这种情况应该按照法律,要么由转让方自行申报,要么委托代理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在实际操作中对于交易情况的监控起来往往非常麻烦,由于距离遥远,而且许多企业申报不及时,对于异地交易的税款征缴的难度更为突出。

(五)税收政策有待明确

第一,缺少明确的定价政策,特别是企业间转让股权收入是否必须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就值得商榷。例如在国税函[2009]285中明确规定了个人所得税征管的部分细则,例如,对申报明显偏低的情况,通过参照个人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比例份额进行核定,但是在对于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规程中却没有这样的说明,也没有必须以公允价值计价的规定。

第二,缺乏程序性的管理手段。在对于股权资产价格的核定上依据较少,而对于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和审核也存在着诸多问题,例如报送资产评估报告的政策依据不够充分,资产评估方通常受被评估方利益影响结果公允性值得商榷等。这类问题同样直接影响所得税所得额,对最终计算缴纳的税金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我国企业股权转让所得税改进建议

(一)加大交易源头控管力度

为了完善对交易源头的监控和管理,最好是建立相应的股权转让监控平台,从而实现和其他交易的流程环环相扣。例如,要求股东先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登记,才能在工商局办理股权变更手续,如果没有申报税务的凭证,则不允许办理转让。在提交给工商部门的《股权变更登记表》中应该详细记录转让方与受让方的详细资料,相应股权的企业名称、交易金额、对应的计税基础等。对于纳税人要明确办理流程,认真告知受让方与转让方的责任与义务,对于税务机关应该制定合理的监控流程,划定相应的职责。这些措施有利于工商税务部门建立起多元化监控体系,更加及时的掌握企业股权的变更信息,防止出现监督的盲区,从源头上细化征缴税款的管理过程。

(二)逐户建立股东台账

股东台账是税务部门为了更好地管理企业股权交易的过程,对于企业股东进行详细的股权信息登记,以至于更方便的进行股权的监督。应该详细登记的信息主要是相应的资金投入量、投资对应的时间及事件、所持股份比例以及身份信息等,再建立和储存相应完善的资料库。对于股权的变动情况进行严密的监控,在股东发生转让股权的行为时要及时发现,才能防止税款流失的情况。对于企业提供的信息也要及时检查,出现的疑点要及时核实,防止企业提供虚假的资料用以钻法律的漏洞,出现偷税漏税的现象。

(三)加强税务登记和税收宣传

在税收管理过程中出现的许多难点,根本原因是因为企业的纳税意识不强,财务制度也不够完善,才导致履行纳税义务的时候出现疏忽。为了加强纳税人的纳税意识,相关的税务机关应该加强纳税宣传,研究制定《股权转让交易企业所得税操作指南》规范科普性质的宣传册及文件。对于企业建立约谈机制,了解交纳税款的情况,制定明确规定,完善交易过程中的登记信息,从而防止企业有意识或无意识的偷逃税款。

(四)建立信息化监控体系

当今电算化的发展规模不断扩大,针对异地股权交易特别难监控的情况,可以直接从电子记账的角度进行监控,从账务中获取交易的真实信息。在国家税收机关中,各部门对于入库、反馈检查等环节的工作应加强联系,密切配合,一系列的工作通过建立完整的信息库,对相关信息及资料的流转,后续跟踪,申报情况等环节进行管理。

(五)明确政策依据和操作规程

对于纳税人而言税收征管的标准应该统一,否则会出现像“阴阳合同”之类的现象使本该纳税的企业钻制度的空子偷税漏税。对此有用的办法有:第一,明确股权转让收入定价的管理政策,考虑交易定价明显偏低的标准以及处理的方法;第二,对于资产评估报告的报送做相应规范,包括报送范围、评估方法等;第三,由政府官方途径引入规范合理的中介机构,对于被交易的股权价值进行合理的评估,从而确定更加合理的公允价值;第四,在操作过程中的手续和规程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到位,严格执行,保障税务管理和转让流程的高效性。

参考文献:

[1]肖宏伟.企业转让资产的税收筹划[J].注册税务师,2012 (1).

[2]杨萍.关于股权转让税收问题的探析[J].税制改革,2009 (7).

[3]姜力琳.非居民企业股权间接转让所得税管理难点[J].财会月刊,2013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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