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灿斌
(大理州剑川县林业局,云南 大理 671300)
1.1.1 森林资源保护区概况:剑川县国土总面积22.38hm2,其中林业用地面积17.516hm2,占全县国土面积的78.3%。按两类林划分,工程区内公益林面积7.736万hm(2其中国家公益林面积6.028万hm2,地方公益林1.708万hm2),商品林9.78万hm2,全县森林覆盖率68.32%,活立木蓄积量845.05 万 m3。
1.1.2 森林资源保护区范围:剑川县天保工程森林资源管护实施范围涉及5镇3乡和1个国有森工局,即:金华镇、甸南镇、沙溪镇、羊岑乡、马登镇、老君山镇、弥沙乡、象图乡和红旗林业局国有林区,按照天保工程实施方案,全县8个乡镇全部纳入天保区。
1.1.3 森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单位情况:安排重点森工红旗林业局负责羊岑乡、马登镇、老君山镇、弥沙乡、象图乡的森林管护工作;地方森工企业剑川县林兴木材有限公司负责金华镇、甸南镇、剑湖湿地的森林管护工作;剑川县林产品开发公司负责沙溪镇的森林管护工作。
1.1.4 森林资源管护工程组织管理:(1)剑川县人民政府成立了“剑川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暨退耕还林领导小组”,下设剑川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办公室。(2)项目实施乡镇设置林业站、天保所全面负责管辖乡镇、天保工程区内的天保工程项目。(3)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状,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4)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建立相关的技术责任制和奖惩机制。(5)严格资金管理,按照天保资金管理使用规定,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确保天保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安全。
2011~2015 年,天保工程投入资金合计13607.57万元,其中:财政专项资金8230.2万元,天保公益林建设915万元,森林抚育2777.70万元,一次性安置职工社会保险补助527.03万元,老、工伤人员纳入统筹补助23.48万元,退休人员移交社区补助19.98万元,改革奖励安排基础设施建设补助24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874.18万元。
1.3.1 公益林建设情况。“十二五”期间,总投资915万元,累计完成公益林建设任务5867hm2。2011~2016年,投资3660万元,实施森林抚育2.033万hm2,合理调整了林分结构,促进森林生态系统的和谐稳定发展。
1.3.2 职工分流安置和社会保障情况。2011年开始实施天保工程二期,全县重点森工及地方森工在职职工235人,其中:红旗林业局185人,剑川县林兴木材公司27人,剑川县林产品开发公司23人,全部安置到天保工程实施区域进行森林管护与公益林建设工作岗位,到2015年经过人员自然增减,还有职工208人,其中:红旗林业局159人,剑川县林兴木材公司26人,剑川县林产品开发公司23人,也全部在森林管护与公益林建设工作岗位。
采取造、封、管并举的措施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促进了林木生长,增加了森林覆盖率和活立木蓄积量,遏制了水土流失,减少和控制了洪水、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管护区生态环境有了较大改善。
天保二期工程实施至今,每年完成森林管护17.516万hm2,同时实施林业项目建设,2011~2015年天保资金投入13607.57万元,解决了企业生存困难和职工工资发放问题,也带动了林区社会经济发展。将有效保障农牧业的增产增收,涵养水源,防风固沙,保持水土流失,美化环境。
通过2011~2015年天保二期工程的实施,对继续改善生态环境和维持生态平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同时,在县域经济和农村结构调整农民群众脱贫致富方面也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
2.4.1 棚户区改造工程。2012年,红旗林业局棚户区改造竣工验收,总建筑面积18440m2,完成改造268套。除了红旗林业局异地安置的退休职工外,在职职工和就地安置的职工、家属900余人全部迁入新房。使职工能够全身心地投入到天保工程的实施中,为林业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2.4.2 林区基础设施建设。2011~2015年,投资570万元,新建和改造19个管护点所,完善了附属设施的配套建设,解决了供电供水等其它设备,极大地改善了林区职工生产生活在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天保工程的实施。
总之,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以来,剑川县对森林资源进行了有效的保护,森林面积大幅度增长,森林覆盖率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同和认可,成效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