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志宏 王炳喜
2017年1月9日,一艘参加渔业互保的船舶在南太平洋海域作业时,遭受雷击,导致全船通导设备及部分电气设备损坏而停航。辽宁省渔业互保协会(以下简称“辽宁省协会”)接到报案后,通过委托第三方——一家渔船设备维修企业,赴斐济对事故渔船进行了现场查勘定损,使船舶得以及时修复,并在最短时间出港作业;同时,该案得以按期结案,船舶公司得到及时公正的赔付。此举,赢得了各方好评,也开创了辽宁省渔业互保委托企业赴国外进行查勘定损的先河。
2017年1月9日凌晨3时许,位于南太平洋海域从事金枪鱼钓作业的“金祥12”轮,正在起钩作业时,不幸遭受雷电袭击,船舶通导设备和机舱部分电气设备严重损坏。事故发生后,船长立即将事故报告国内,辽宁省协会第一时间接到报案后,立即召集协会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制定应急预案,并责成专人进行信息跟进,随时掌握船舶安全动态。
“金祥12”轮属环球金枪渔业(大连)有限责任公司所有,于2014年12月31日在广东省珠海琛龙船厂建造完成。该船长33.90米,型宽6.50米,型深2.80米,主机功率810千瓦,总吨位271.0吨,材质为玻璃钢。自投产以来,一直以斐济共和国苏瓦港为母港在南太海域从事金枪鱼钓生产。该船投产后,一直在辽宁省协会参加互助保险,属于长期客户,在事故发生时,该船舶仍然处在保险期限范围内,互保金额1000万元。
经了解,这起事故虽然设备损毁严重,但船体完好无损,人员也未受伤。该船经过现场全面检查,主推力装置运转正常,其遥控装置虽被雷电击坏,但通过手动操控系统仍可自航,避免了拖带回港的救助成本。为保证安全,环球公司决定由在第一时间被调集到现场进行救助的公司姊妹船“金祥11”轮护航回港。与此同时,环球公司已联系到船舶通导设备的提供商大连翔越船舶设备有限公司到斐济进行修理。根据上述信息,协会对事故进行了认真研究和调查,制定出两套方案。一是由协会派人按照程序进行调查,但事发突然,协会人员需要办理护照,很难满足船东的“船到港,人到场”的要求。二是委托第三方进行调查勘验,由专业人员进行事故调查,但此事没有先例。第三方的选定,是委托国外的,还是国内的,究竟是由协会、船东选择,这些都需听取各方的意见。当得知环球公司已经与具有一定实力的大连翔越船舶设备公司达成修理协议后,双方一致同意由翔越公司担当此重任。为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协会制定了委托协议书,协议书中明确了委托的权利、义务和具体事项,特别明确了应制作现场查勘记录、查询笔录、拍摄设备损失照片,以及提供事故调查报告等内容。该协议书经协会与翔越公司双方签字后生效。
此时,正值中国传统节日——春节的即将来临,大连翔越公司除了忙乎着年终的繁杂工作外,还在为出国修理所需要的备件采购紧张地忙碌着。为保证万无一失,该公司总经理王炳志决定亲自出马,在2017年1月18日“金祥12”轮回港的当天抵达斐济,并立即开始事故的调查和勘验工作。检查发现设备的损坏情况超过了预期,根据船方提供的信息而从国内发去包括带去的39台(件)备件备品无法满足需要,于是,他们又从大连空运一些备件备品经过韩国首尔发到斐济。在后方公司强有力的保障支持和前方船上人员的密切配合下,经过加班加点紧张工作,仅用6天就完成了对事故的调查以及对66台(件)设备的勘验,更换安装、检测调试,并一次启动试验成功,使该轮在最短的时间开往渔场,投入到金枪鱼钓作业之中。
这是辽宁省开展渔业互保业务以来,第一次通过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国外事故调查勘验工作,是一次保险方、被保险方及第三方通力合作的成功尝试。在第三方按规定时间内将《调查报告》提交协会后,协会经过审核把关,最终以赔付40余万元人民币而结案。这也为今后协会调查处理此类事故积累了宝贵经验,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是提高效率。该起事故从发生到船舶修好出港共计两周,除去船舶回港航行8个昼夜,从船舶到港至出港仅用6天。最终的结果各方都很满意,除了是因为船方的理解、支持和配合,翔越公司的负责、专业和服务精神,更是因为在短时间内完成如此大的调查勘验、检测调试、安装维修工程,使得事故得到快速有效的处理的结果。
二是降低成本。赴国外调查事故的成本很大且手续繁琐,但如果通过委托第三方到国外调查事故则可以大大节约成本、提高效率。为此,协会通过协议约定了事故处理的时间范围以及合规合理的费用报销及劳务补助标准,经测算,这次委托第三方较协会派人到国外的费用要低的多。
三是保证服务质量。理赔服务获得船东和协会双方的满意,才是评定这次委托任务完成好坏的最终目标。为保障理赔质量,协会首先对第三方进行评定,包括他们的信誉、社会威望和声誉是否良好;企业在经营管理上特别是质量管理方面,是否纳入质量体系;公司的专业技术能力是否能够承担重任,如这次雷击事故损毁的均为通导电气设备,需要专业电气设备维修勘验人员进行。经过沟通了解评定,大连翔越公司是这次的出国调查任务的首选。其次协会制定了工作质量标准。根据事故调查勘验情况,要求第三方在事故调查后提供真实有效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为支持调查报告而搜集的客观公正的证据材料,如询问笔录、勘验结论、受损件照片及与事故有关的材料等。第三方在回国后,在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的同时,还提交了事故报告(船东提供)、询问笔录(按调查程序要求)、航海日志记录照片、现场勘察确认书(按协会样本)、事故损失清单(按协会样本)、损坏设备照片(按协会要求)、船上职务船员持证证书、船舶交接协议书8个附件,最后组织考评验收。通过协会专业人员会审、层层把关,确保调查结论的公正性,事故损失的客观性。这次事故的损失由于是雷击事故,致使大部分设备无法修复,只能换新,加之国内采购空运国外,无形中加大了维修成本。经严格审核,协会认为,大连翔越公司提供的事故调查报告和证据材料能够证明:事故是真实发生的;原因是雷击导致的;设备损坏是客观存在的,事故损失(含维修费用)是高于国内的,但可以接受。实践证明,大连翔越公司有效执行了协会的委托事项,及时修复了船东的受损设备,船东的经济损失得到了及时赔付,协会的理赔工作得以如期保质保量的完成。
总之,“金祥12”轮雷击事故,通过第三方企业的调查勘验,及时赔付结案,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这是一次借助外部资源为协会所用的成功尝试,也是一次渔业互保理赔工作的大胆创新。实际上,在我国不断深化改革的今天,一些国家职能部门实行简政放权,通过第三方检验完成自身无法完成的技术检验工作,已经积累了丰富经验,值得借鉴。如国家渔船检验局对船舶救生筏和安全救助系统(GMDSS)的检验,由具有岸上维修单位资质认可的第三方进行。当然,对保险部门而言,委托第三方进行事故调查勘验的范围不是没有条件限制的,它主要适用于:事故发生在国外,协会调查人员无法尽快到达现场;事故是独立事故,事故原因并不复杂;事故调查专业性强,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撑。即便如此,这次委托企业进行事故调查勘验工作,是对持续高效、方便快捷的互保理赔所作出的一次有益尝试,将会对渔业互保事业长期稳定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应认真加以总结,使其逐步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