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卫良
(江苏省常熟市尚湖动物防疫站 215500)
在上个世纪50年代末期,英国科学家Isaacs应用鸡胚绒毛尿囊膜研究流感病毒干扰现象的实验中首次发现了干扰素,其是一类集调节免疫、抗肿瘤、抗病毒、抑制细胞分裂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细胞因子,在猪病毒性疾病治疗领域,应用疗效已得到肯定,应用范畴也逐渐拓展至猪瘟、蓝耳病、流行性腹泻等病症治疗中。由此可见,干扰素在治疗猪病毒性疾病方面,有十分深远的意义。只有合理应用干扰素,其药效才会正常发挥,提升病猪机体免疫能力,本文就干扰素治疗猪病毒性疾病进行相关探究。
干扰素名称的由来是因其具备干扰病毒复制过程的能力。结合基因构成、蛋白质功能的差异性,可将其细化为I类、II类、III类,不同类型干扰素在作用功效上体现显著差异,在实践应用中应结合病症进行区别应用。如I类干扰素生物活性在酸性环境下稳定,具有较强的抗病毒作用;II类干扰素多数是在调节适应性免疫应答反应过程发挥作用。
干扰素在我国猪病毒性疾病治疗领域的应用历程相对短暂,其是以我国生物技术养殖成功为基础发展起来的一种生物制品,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有效解除过去猪病毒性疾病只可预防、不可治疗的难题,协助养殖户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助力于我国养猪业可持续发展进程。
但我国应清楚的认识到干扰素和其他药物在作用机制上存在差异。众所周知,在病毒作用与侵染机体后干扰素才产生,并作用在Toll样受体(TLR),借用多样化作用元件,实现启动干扰素IFNα/β表达过程的目标。上述过程最显著的特征是药效在病毒感染后快速表达,特别是双链RNA感染以后表达显著极为明显,在其他类型病毒感染后也会有相对应干扰素的表达,但见效速度与双链RNA相比,较为迟缓。
总之,干扰素不是直接对病毒产生作用,只采用与尚未被感染病毒细胞表面的特殊受体相结合的方式,生成细胞蛋白,其内所含有的抗病毒蛋白在病毒的复制时段产生靶向作用,进而发挥对疾病良好的防治功能[1]。
1.2.1 抗病毒作用
在免疫系统中抗病毒防御与调节因子以Ⅰ型干扰素为主。机体在初期被病毒感染期间,在Ⅰ型干扰素的作用下,病毒生长与增殖均会受到不同程度的限制。Ⅰ型干扰素的作用大体上在如下两方面体现出来:(1)直接激发免疫细胞的生物活性;(2)间接性的抑制病毒复制过程。将Ⅰ型干扰素注射到动物体内时,会经由信号传输反馈等多样生物化学反应,启动基因,进而产生抗病毒蛋白,对病毒合成过程产生抑制作用,并阻断病毒繁殖过程,借此方式去促使病毒无法在动物体中正常生存与生长,实现抗病毒。
1.2.2 抗菌作用
干扰素的抗菌作用的典范是IFN-γ、IFN-α、IFN-β,其属于II类干扰素。IFN-γ可以采用降低转铁蛋白受体数目的方式,降低细菌供铁量,也可以采用诱导生成内源性NO的方式,对细胞中细菌的生物活性直接产生抑制作用,也能增加单核巨噬细胞的吞噬小体,发挥溶酶体溶解细菌的功能,在上述方式的合力作用下,实现消灭细菌的作用[2]。
1.2.3 抗寄生虫作用
IFN-γ干扰素的另一大功效是抗寄生虫,干扰素可通过激发巨噬细胞生物活性的方式,活化的巨噬细胞,促使其表达高水平的诱导型-氧化氮合酶催化L-精氨酸生成NO,NO对接种病原体具有超强的抑制与杀伤能力。
1.2.4 参与免疫调节
IFN-γ参与免疫调节过程又被叫做免疫调节作用干扰素,能对中性粒细胞产生刺激作用,提升其吞噬能力与销毁能力,发挥调节机体免疫自稳能力,进而实现降低免疫不良应激反应严重性目的[3]。
在猪病毒病的治疗领域,干扰素多被应用在流行性腹泻、轮状病毒病、传染性胃肠炎、猪瘟、蓝耳病等方面上,均取得相对优良的治疗效果。已有大量临床试验研究表明,干扰素与转移因子药物联合应用,在免疫抑制性疾病治疗中也体现出一定价值[4]。
总结长期的临床实践经验,并汇总前人的研究结果发现,干扰素在猪病毒病疾病治疗中能获得较为可观的效果,做出如下归纳内容。
(1)干扰素治疗猪传染性胃肠炎,同样也适用于轮状病毒与流行性腹泻治疗领域。具体是在采用肌肉注射的方法,每天1次,连续给药2d;联合应用复方穿心莲与双黄连注射液,能进一步提升疾病治疗效果。徐彦祥[5]等应用猪白细胞IFN防控哺乳和断奶仔猪病毒性腹泻或病毒、细菌混合感染诱发的腹泻,证实本品抗生素在腹泻病症治疗中有良好防护功能[3]。
(2)干扰素治疗猪蓝耳病病毒与圆环病毒,抑制效果优良。养猪户在疾病发生早期就运用抗生素,将会获得更可观疗效。同样采用肌肉注射方法,按照病猪体重规划剂量(0.1ml/㎏),每天注射1~3次。在猪患病后期,若依然应用干扰素单一给药方式,疗效相对较差,故此需联合应用抗病毒中药制剂。龙庆军[6]等采用 “猪白细胞干扰素”治疗猪蓝耳病、链球菌病、附红细胞体病混合感染病只,药剂注射后第2天病猪症状有显著改善,且食物摄入量有所提升,5d后康复,并且没有复发病例,临床疗效非常明显。
(3)干扰素可治疗猪口蹄疫。在采用干扰素治疗本病症时,需和转移因子联合应用,采用肌肉注射方式,每天1次,结合病猪症状改善情况,决定给药天数,通常需连续注射3~4d。也可采用联合复方灵芝多糖注射液进行治疗,同样可以获得良好效果。但养猪户在采用干扰素治疗猪口蹄疫过程中,需联合应用防心肌炎类药物,如五毒康注射液、天王大败毒注射液等,有助于降低由口蹄疫诱发的病死率,获得更佳治疗效果。
(1)干扰素有效治疗疾病的原理主要是对病毒复制和繁殖过程的有效抑制。故此在注射干扰素后4d(即96h)中,禁止对病猪接受其他任何疫苗,特别是弱毒活性疫苗,否则将会削弱干扰素抑制病毒繁衍的功效。但在情况特殊时,一定要将干扰素和其他药品联合注射应用,需科学、谨慎选择注射药物。如不可采用葡萄糖盐水与干扰素混合注射,也切忌将酸、碱性溶液与干扰素混合注射,而是要和杀菌能力相对较强的注射用水联合应用,以进一步提升干扰素的药效,获得更优良的治疗效果。此外,干扰素和转移因此、板蓝根、柴胡及香菇多糖注射液、黄芪多糖等药物联合应用,将发挥协同作用,助力于疾病治愈进程。
(2)妊娠期或哺乳期的母猪,干扰素也可应用,且不会使其产生任何不良反应。
(3)若选用干扰素治疗疾病,一定要保证一次性用完,否则将会使其效能逐渐丧失。此外,干扰素解冻溶化后,不要再次冷冻,可放置在0℃温度的冰箱存储,但需在3d内用完[6]。
首先,猪病毒性疾病在治疗期间,选用干扰素能获得相对优良的治疗效果,干扰素还具有作用范畴广泛、药物在机体残留量相对较低甚至完全没有等优势。故此,干扰素在动物疾病治疗领域将会获得更大的应用空间。
其次,干扰素也并不是完美无瑕,在性质上是一种活性相对较强的生物制品,在机体染病初期、病毒未扩散传播时,治疗效果相对理想。但在病毒广泛传播后,干扰素特异性被削弱,通常很难获得预期治疗效果[7]。
再者,干扰素具备很强的种属特异性,某种属动物产生的干扰素通常只能对同种或异常接近的属动物或动物细胞产生保护性功效,但对其他种属动物疾病的治疗,效果微小甚至全无。故此,在用药过程中需重视与加强对药物种属性选择,以免错误用药。
最后,干扰素在使用方面也有很大限制,不仅注意其自体解冻或稀释液的化学属性,此外,注意和其他药物联合应用时,也可能产生多种不良反应[8]。笔者总结长期的临床治疗经验,发现应用干扰素的病例以病毒病与细菌病的混合感染病例为主,治疗时需进行杀菌、消炎、平衡电解质等支持性治疗,给药类型多样、且剂量相对较大,一旦把握不合理,把某一水剂药品和干扰素混合应用,易由于搭配的化学药品自体属性以致干扰素生物活性降低,不排除失活的可能。故此,在对所用化学药剂性质不清楚或没有把握情况下,最好单独运用抗生素,不易混合注射。
猪养殖是我国当下重要的养殖行业之一,猪病毒性疾病为猪养殖过程中一类极为常见的感染性疾病,对病猪的成长发育及生命安全性均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以致养殖户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真正做好猪病毒性疾病的防治工作,降低猪死亡率,在促进猪养殖行业健康长效发展方面体现出巨大现实意义。干扰素是当下临床上应用范畴相对较广的广谱抗病毒剂,在猪病毒性疾病治疗中,干扰素发挥的效能显而易见。其在流行性腹泻、轮状病毒病、传染性胃肠炎、猪瘟等诸多病症治疗中均有所应用,但养猪户应深刻认识到干扰素并不是万能的,应在病毒尚未广泛传播下进行应用,通常会取得相对较好效果,若要和其他效果配合应用,需明确禁忌,以免影响作用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