韦秋香
(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郑州 450000)
从法律与文化的视角探析传统茶文化的繁荣之路
韦秋香
(河南省财经学校,河南郑州 450000)
我国是茶的故乡,饮茶历史悠久,直至现在,不少地区依然保留着以茶待客的风俗。本文在论述了传统茶文化的内容后,又分析了我国古代茶法的内容,并最后透过法律与文化对传统茶文化的繁荣之路作了简要概述。
法律与文化;茶文化;茶法
茶文化的正式诞生却始于唐代陆羽的《茶经》,其从茶叶生产制作、茶叶烹煮饮用以及茶具选择等多方位地进行了系统总结,并进而提出了精行俭德的茶道精神。而后,随着饮茶之风的日益盛行,不少文人墨士以茶为对象,创作了大量的茶诗、茶画以及茶音乐。同时,茶文化也深深地扎根于我国传统文化土壤之中,广泛汲取了儒家、道家以及佛家的思想文化精髓。当然,饮茶之风的流行也推动了茶业经济的发展,并且催生了一系列与之相关的茶叶法律制度。茶税法、榷茶法以及茶叶专卖制度等都与传统茶文化的产生与发展息息相关,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茶业经济的规范化,为茶文化的繁荣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
我国有“礼仪之邦”之称,儒家的尚礼思想几乎贯穿了我们传统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茶文化中的茶艺就是从“礼”这一文化中演绎而来的。我国古代社会,茶是待客的必备物,但凡客人登门,主人必会以茶待之,于是便渐渐演化形成了现在的茶艺。所以,我国传统茶文化的形成并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在几千年的历史积淀中逐步进化而成。于是,传统茶文化的历史累积性就异常鲜明了。其次,我国茶文化的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其从物质形态上可以表现为茶叶、茶具、茶台以及茶画与茶馆等,从意识层面而言则可以表现为茶诗、茶艺、茶学以及茶音乐等。茶文化作为一种精神产物,其所囊括的内容是极为广博的,而这些纷繁复杂的茶文化内容则会通过不同的物质形式展现出来。因此,从某个意义上来说,传统茶文化又具有多样性。另外,我国传统茶文化源远流长,其自问世后一直延续至今未曾出现文化割裂现象,即使是五代十国动乱时代,茶文化也从未退出历史舞台,并且以更自如的姿态不断向前迈进。唐朝时期的茶文化主要表现为一种“茶馆”文化,茶叶作为一种饮用食品而备受推崇,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挑夫走卒都颇爱饮茶。宋朝盛行斗茶,并且茶叶作为一种贡品走进了宫廷,茶文化也越发繁荣。明朝则是茶文化高速发展的黄金阶段,文人雅士寄情于品茗赏茶,留下了不少著名茶诗与茶画。总之,茶文化在不同时期所呈现出的文化面貌也会有所差异,与当时所处的人文环境以及政治时局有着密切关系并散发着浓厚的时代气息。
我国作为世界茶道的发源地,任何国家的茶文化都不可避免地会受到中国茶文化的影响。我国的茶叶最早是以药用价值的形式而存在,直到唐代饮茶的普及,茶才从“荼”中分离出来,走上独立发展的道路。茶事商业活动的日益频繁,使得“茶”这一文字符号也有了新的意义,茶文化开始伴随着茶而生了。其实,早在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茶文化就已经初见端倪了,茶与道教以及佛教相联系渐而成为一种精神与情操的象征,打破了普通饮食的物态形式,被赋予了文化意义。隋唐则是我国茶文化的正式形成期,在此之前茶一直被视为药用品,自此之后茶便被寄寓了文化内涵成为一种精神物质产品,将儒、道以及佛三教融入饮茶之中,中国茶道精神由此而生,唐朝的茶道分为宫廷茶道、寺院茶礼以及文人茶道三类。最重要的是,茶事活动日益频繁,茶礼、茶堂以及茶道都开始出现,茶文化也在茶书著作中不断被提及与阐释。宋朝的茶文化则发展更为迅速,茶礼习俗已成定制,婚嫁迁徙的茶俗开始形成,而且皇帝也利用赐茶来眷怀亲族。此外,斗茶的兴盛使得茶叶的烹煮方法也发生了变化,从唐代的煎茶法转变点茶法。明清时期,茶叶种类越来越繁多,黄茶、白茶、绿茶、黑茶、乌龙茶以及红茶茶叶的六大类基本形成,制茶技术也日益精进,“撮泡法”成为了茶叶最主要的饮用法。茶文化也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局面,《烹茶画卷》、《惠山茶会记》以及《品茶图》这些传世的茶画成为了时下茶文化发展到新阶段的典型代表。
古代社会,茶是我国农业的一大支柱产业,为了增加财政收入,封建统治者们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令,而这些政策则统称为茶法。唐代是我国茶文化的始祖,唐朝年间,随着饮茶的普及,茶叶生产规模日渐扩大,茶业经济已初成体系。于是,公元782年,唐政府实行“十税其一”的茶税政策,而茶叶征税的历史传统也由此而奠定。而后,为了进一步确保政府的茶叶税收来源,唐王朝又于公元835年实行榷茶制,将茶叶收归官府售卖禁止私人制茶卖茶,并且还颁布了极为严苛的法律政策处理私自贩卖茶叶的人。唐后期为了维护边境安全,政府推出了茶马贸易制度,以茶叶同回藏、蒙等少数民族交换马匹。宋代的榷茶制更加完善,起初只是对东南茶实行专卖,但在仁宗年间被改为征收通商税,凡茶叶贸易必须向政府缴纳贸易税,而后,蜀茶也被纳入榷茶的范围。茶农不仅要以茶折税,还必须要将茶卖给官方,凡是私藏不卖者可能会受到严酷的刑罚,官府对于民间茶叶的管控是极为严格的。另外,茶马互易下,官府在四川设立了茶马司,以便于茶叶向边境地区的输送。宋中期,榷茶法被废除,确立了茶引法,商人通过交纳引税则可直接找茶户买茶,从某种意义上而言放松了对茶叶的管控,而这一举措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茶农们的负担,而后茶引法被推广到全国。
靖难之役后,北宋便迁至南京,金朝占领了北方与南宋分隔而治。金朝的茶叶出产于南宋,为了避免其本国物质财富流向南宋,金朝对于饮茶的限制极其苛刻。只有七品以上的官员可以饮食茶叶,除此之外民间不允许茶叶流通,而且金朝官员不得私自贩卖和赠送茶叶,否则一旦发现则会被严惩。后来,随着金朝国力的衰微,其茶叶政策愈发严苛,亲王、公主以及五品以上的官员方可饮茶,而茶叶依然被作为禁品,不允许其在民间流通。元朝建国后,沿袭了宋朝的茶引法,元政府在产茶区设立专门从事茶叶管理机构主管茶叶专卖,对于违反茶法的惩处力度也是越来越大,甚至连办事不力的官员也会受到牵连。总而言之,元朝的茶法政令较之为唐宋时期更加严厉,茶税逐年增加茶农苦不堪言,并且不仅违反茶法的茶农、茶商会被严惩,而且连主管茶法实施的官员也会一同治罪。
明朝的茶分为商茶和官茶,榷禁的是商茶,国家只对商茶征税,用来交易的官茶则不用交税。商茶的具体实施办法与元代近乎相同,官茶则多流行于陕西和四川,主要目的是为了维系茶马互市制度。当然,明朝作为我国历史上刑罚最为严酷的朝代,其茶法的惩处力度也是相当大的。任何违反茶法的人都会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甚至连皇亲贵族也一样难逃法律的惩处。清朝初年承袭了明朝的茶法政策,茶引法依然盛行,但是对茶引的数量进行了重新规定,一百斤茶为一引,不到一百斤的则为畸零。同时,历经了元、明时期的茶马互市制度也在乾隆年间被废止,实行统一的发引商销。清朝末年,由于帝国主义的入侵,政府的茶叶垄断地位被大大削弱,其对于茶叶的控制也日渐松懈。
法律与文化同属于意识范畴,其是立足于同一经济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的不同方面,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又相互融合而又有所区别的。儒家思想在我国古代社会占据了正统地位,其和谐理念也一直为统治者所接受认可,并且对于封建法律体系的构建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唐朝统治者深受儒家文化的影响,主张宽松的茶法政策,其对于违反茶法的行为惩处力度较轻。明朝的茶法政策是适用于任何人,也就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达官贵人违反了茶法同样会受到制裁,真正是“君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明太祖时期驸马欧阳伦因贩卖私茶而被处死。这种严苛的茶法态度来源于法家的“以法治国”思想,尚刑重处罚但也不偏不倚不枉不纵咸庶中正。
茶文化是我们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其不仅影响着法律政策的制定而且还对国人的性格塑造具有重要意义,经过几千年的文化传承早已渗透到中华儿女的灵魂深处。虽然,当前茶文化处于低潮时期,但其实我们一直浸染在茶文化的氛围之中,“清”“和”“敬”“寂”的茶道精神不仅在古代茶法中有所体现,在现代法律中也是较为常见的。我们通常提及的“和谐社会”与“和”具有一脉相承性;茶德思想则体现为“以德治国”。因此,我国传统茶文化与法律是相互依存的,二者在融合中实现共存,也在共存中相互吸收彼此的精粹进而促进共同发展。我国传统茶文化正是因为其包孕着优秀的文化因子以及“自然中和”的精神而被法律所吸取成为了法律文化的一部分,进而使得其能一直绵延至今成为国人所共同认可的传统文化。另一方面,传统茶文化在发展之中也不断从法律中吸收其独特的法理知识,并且以一种相得益彰的方式将法律融入到茶文化之中。所以,法律与文化的双重作用下,我国传统茶文化越来越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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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秋香(1985-),女,广西柳州人,法学学士,中级讲师,研究方向:中等职业学校法律基础教育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