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婷
(四川省阿坝州黑水县农业畜牧和水务局623500)
猪感染猪肠病毒后没有明显症状,但常与其他疾病如脑脊髓灰质炎、母猪繁殖障碍等混合感染,造成猪病死率高,引起巨大的经济损失,阻碍养猪业的健康发展。因此,了解本病的准确诊断和科学合理的防治措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猪肠病毒为RNA病毒科,单股正向RNA,病毒粒子为球形,无囊膜,直径25~31nm。本病毒对热、脂溶剂和pH至2~9均比较稳定,次氯酸钠或70%乙醇均可将其灭活。猪肠病毒对很多消毒药和外界环境有很强的抵抗力,15℃可存活168d,虽然在潮湿的粪便中可存活较长时间,但猪粪用电离辐射或厌氧发酵可将其灭活。
猪是猪肠病毒的唯一宿主,各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多为散发。本病主要的传播途径是粪口途径,也可通过空气中气溶胶和飞沫进行传染。也有研究表明,本病可以通过胎盘直接感染仔猪。猪肠病毒疾病的主要传染源是病猪、隐性感染猪和康复猪。该病毒感染健康的猪后,大量病毒粒子可随粪便排出体外,从而污染饮水、饲料和猪的生活环境,经由消化道或呼吸道感染健康的猪只。一般在猪群中常常存在几个血清型的病毒粒子,猪在感染一种血清型后也可再次感染其他类型的血清型病毒粒子,且任何年龄的猪均可感染,因此,往往在猪群中可见到多种血清型的肠道病毒病,呈地方流行性感染。
猪肠病毒引起脑脊髓灰质炎,因不同血清型的毒株而导致致病力有所不同,从而表现的临床症状有所差异。1型的病毒毒株毒力最强,引起十分严重的脑脊髓灰质炎,发病率和病死率均很高,各年龄猪均可感染。病猪出现抽搐、眼球震颤、角弓反张,随病情发展,病猪常呈犬坐姿态或一侧斜卧,发生麻痹。一般在出现临床症状后的第3天或者第4天即死亡。致病力较低的其他血清型毒株引起的脑脊髓灰质炎症状较轻,主要感染幼龄仔猪,发病率和死亡率较低,很少病情会发展到出现全身麻痹。
猪肠病毒引起的母猪繁殖障碍,在临床上表现为不育,死胎,木乃伊胎,流产或产下少数仔猪。本病多发于新购入母猪,自养自繁的猪场较少发生。在妊娠前期,母猪感染本病毒往往会导致产仔数减少;妊娠中期感染本病毒,胎儿的死亡率可达20~50%;妊娠后期感染本病毒,胎儿胎儿的死亡率为20~40%,呈现腐败、木乃伊胎。部分新生仔猪十分虚弱,且畸形和水肿,在5d内即死亡。
有的猪肠病毒会引起腹泻,尤其是断奶后的仔猪感染本病毒极易引发腹泻,但这种腹泻较为温和且很快即可恢复。
根据病原学、流行病学和临床症状可对本病进行初步诊断,如需确诊还需要进行病毒分离鉴定和血清学检测。病毒分离鉴定方法为取病猪的主要病变部位如脊髓、呼吸道、小脑、肠道、流产或死胎的肺组织等为病料,制成组织培养悬液;将病料制作的悬液接种于猪胚胎、肠或PK-15单层细胞,37℃条件下培养3~6d,观察细胞出现病变,做进一步鉴定,一般采用PCR方法进行鉴定。通过血清学诊断本病的具体操作为取急性发病期和恢复期的双份血清,检查抗体效价急剧上升;用已知抗血清与搜集的病料制成的悬液做中和试验,也可对本病进行诊断。
猪肠病毒的血清型有很多种,目前预防本病无有效疫苗和治疗特效药。预防本病首先要杜绝从发病地区购入猪及其产品,防止本病病毒引入;其次,加强饲养管理,及时清除猪舍内的粪便,发现带毒猪和病猪要及时进行隔离,并对其活动场所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可采用次氯酸钠或70%乙醇,猪舍外围可用20%石灰水进行消毒;最后,预防本病毒引起的母猪繁殖障碍,可有意识地使后备母猪在配种前至少1个月自然接触地方流行的肠病毒,产生免疫保护力。此外,猪场采用封闭式管理可有效减少外来猪肠病毒的感染,但由于猪肠病毒抵抗力较强,传播途径广泛,无法完全杜绝。
本病治疗可选用黄芪多糖或银黄注射液,配合磺胺间甲氧嘧啶或头孢噻呋钠等抗生素进行治疗。对于肠病毒引起的脑脊髓灰质炎,病情严重者可进行强心补液10~20ml,静脉注射,或者静脉注射300~400ml的5%葡萄糖注射液。而对于肠病毒引起的腹泻或下痢,可用头孢类或磺胺类药物,配合复方柴胡等注射液进行注射治疗;也可采用痢特灵,剂量为每千克体重5~10mg,每天分2次内服,连续 3~5d,有一定的治疗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