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晓佳
(河北省正定县动物卫生监督所050800)
2016年,正定县按照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争取政府奖励扶持,由企业投资650余万元,高标准建成日处理10t的 “正定县德农无害化处理中心”。并由政府出资30万元,采取先建后补的办法,配套建设了8个冷藏收集点和68个冷藏贮存点。
目前,在县政府主导、农牧部门推动和无害化处理企业参与下,全县处理机制初步确立,处理设施基本建成,收集体系逐步完善,监管职责更加明确,运行模式平稳有序,全县大型养殖场病死猪、牛、鸡、羊等已经100%实行了到中心集中处理,中小散养户病死畜禽95%以上也进入中心集中处理。
在无害化处理运转体系各环节中,企业往往注重收益不注重公益、注重硬件设施不注重软件资料、注重生产处理环节不注重卫生防护条件、注重成本核算不注重环境影响。
农林畜牧部门和监管人员在加大监管力度的同时,积极协调企业与各乡镇、各规模场养殖户关系,督促企业按监管方案、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把细节落到实处。在整个过程当中,有效破解了3个关键点。
目前正定县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部实现集中处理。采取委托集中处理模式,全县规模猪场、牛场、鸡场产生的病死畜禽按要求全部委托德农无害化处理中心进行集中处理;规模养殖场以外的其他养殖户由专职经纪人员按片区收集后由专用车辆直接运送到动物无害化处理中心委托进行无害化处理。处理收集过程都有县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人员、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到点实施监督。
目前我们收集体系主要按 “2种类型”运行,即分类收集和分片收集。以养殖量大小分类,以乡镇区域分片。其中68家规模养殖场由无害化处理中心直接负责、其他中小养殖户和散养户由所在片区收集点负责。
按照国家和省局统一规定的补助范围和补助标准,本着 “谁上交补贴谁、谁收集补贴谁、谁运输补贴谁、谁处理补贴谁”的原则,根据收集方式确定补助形式。
(1)对实行委托集中处理规模养殖场,补助经费按20元/头、无害化处理中心50元/头、运输环节10元/头的分成比例由县财政分别拔付。
(2)对收集点收集后集中处理的其他养殖户,由县财政给予收集点20元/头补助,再由收集点支付给养殖户10元/头的费用作为养殖户交通运输、前期处置等的劳务补偿。
(3)对牛、羊、鸡等其他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在国家没有出台无害化处理补贴办法之前,相关补助费用由县财政承担,参照畜牧生产统计中的 “牛单位”折算法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对不同畜禽种类养殖规模进行折算的规定,并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做法,正定县按照30只禽、兔或3只羊折算成1头猪,1头奶牛折算成10头猪的标准予以补贴。
(4)对已经享受保险惠农政策的畜禽养殖者不再享受国家给予的无害化处理补贴,相应国家补助由县财政直接拨付给无害化处理中心用于收集和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