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林楠 方菊萍 邢佳兴 周文云 (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 678000)
保山市隆阳区位于中国西南边陲, 东经 98°43′~99°26′,北纬 24°46′~25°38′, 东北方与大理隔江相望, 南边毗邻施甸、龙陵县,西边以高黎贡山脊为界毗邻腾冲,北边迎怒江而上与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相邻。辖区面积5011km2,现人口总数达94万。2016年实现畜牧业产值达32.61亿元,同比增长4.52%,其中生猪产值达20.74亿元,同比增长4.54%,生猪存栏112.37万头,同比增长3%;出栏肥猪161.7万头,同比增长5%。实现肉类总产量15.26万t,同比增长4.52%,其中:猪肉产量12.31万t,同比增长4.5%。隆阳区严格执行农业部畜牧兽医行政执法 “六条禁令”和屠宰检疫 “五不得”等规定的要求。2017年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认真履行职责,做好辖区内生猪定点屠宰的检疫检验监管、信息统计上报、屠宰环节无害化处理监督等工作,本年度共计定点屠宰生猪16.96万头,检出猪瘟、猪肺疫、副伤寒等病害肉及猪肉产品共计折合167头,实现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率达100%,检疫合格动物产品电子出证率达100%,检出不合格生猪胴体及猪肉产品无害化处理率达100%。
(1)隆阳区共辖21个乡 (镇、街道),有生猪定点屠宰场18家,其中有3家屠宰场供应城区猪肉,分别位于永盛街道的工贸园区、河图镇河村街及板桥镇田心村,辐射了兰城、永昌、九龙等5个乡 (镇、街道),其他15家屠宰场分布在其余16个乡 (镇)。其中有3个乡 (镇)同时有2家屠宰场,但也有2个乡镇目前还没有生猪定点屠宰场,且有2家屠宰场未办理生猪定点屠宰许可证。
(2)隆阳区有1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其中有 “保山市三嘉屠宰场”达到规模屠宰场建设要求,设计屠宰量为1000头/d, “河图联友屠宰场”及 “板桥镇生猪定点屠宰场”的设计屠宰量为100头/d,其余均属于小型屠宰场,设计屠宰量为50头/d;全机械化作业1家,半机械化作业3家,手工屠宰14家;全部为代宰的经营模式,目前西邑乡和瓦马乡的2家屠宰场停运营。
(3)隆阳区18家生猪定点屠宰场中,有17家选址离城区或集镇较近,且有15家在居民区里;18家屠宰场都有规划和设计达不到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要求,如动物入场和产品出场均使用同一通道,没有患病动物隔离观察圈,没有车辆消毒场地和消毒设施设备等;94.5%的屠宰场只有简单的污水处理和无害化处理设备。
隆阳区山区乡 (镇)居多,有的乡 (镇)乡村街子较多,如芒宽乡有5条乡村街子,距屠宰场有数千米至10多千米不等,加之屠宰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和利益驱使等方面的原因,导致进入生猪定点屠宰场屠宰量只占到实际屠宰量的50%左右;山区及部分坝区乡 (镇)的很多屠宰经营户仍然自行购猪、屠宰、销售,其中板桥、瓦房、瓦马3个乡(镇)表现最为突出,屠宰经营户为了一己私利,以到定点屠宰场屠宰不方便、屠宰场代宰质量差、收费高等理由抵制到屠宰场定点屠宰。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对此开展长达数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但至今未取得成效,集市上卖的仍是 “白皮肉”。
隆阳区人口总数达94万,按中国人均猪肉消费量40kg/人,全区生猪屠宰量应有37.6万头,但2017年全区的生猪定点屠宰量只有16.96万头,只占全区屠宰量的45.11%。主要有以下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群众对屠宰检疫工作认识不够,有抹不开情面和侥幸心理,未抵制上市销售的 “白皮肉”,给部分屠宰户提供了可乘之机。二是农村 “婚丧嫁娶”及 “过年”都有宰猪的习俗,到定点屠宰场屠宰的自食生猪理应纳入检疫管理范围,但因没有强制规定,畜主不主动配合等原因很难做到有宰必检。
在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工商、农业、卫生、公安等部门在职责范围内,严格履职,依法依规做好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并定期或者不定期地对肉产品市场进行巡回检查[1]。但在多头执法的情况下,由于权责不明,缺乏必要的协调和配合,有利的时候争着干,无利的时候推着干,对流通环节监管不力。如官方兽医不能监管饭店、宾馆、学校所购进的猪肉产品的来源和渠道是否正常;对卖肉流动摊贩难以制止等。
目前,以隆阳区为例,隆阳区动物卫生监督所人员严重紧缺,编办编制为29人,但实际只有21人,由于历史原因老年同志居多,且多年未进新人。现有工作人员除了要完成本职工作外,还要完成政府交办的大量工作,如拆迁、扶贫工作队、精准扶贫 “挂包帮”、创建卫生城市等工作,使原本人员紧缺的动物监督所从事本职工作的更是少了。各乡(镇、街道)畜牧兽医工作站多有缺编情况,其中金鸡、瓦房两个乡分别只有1名畜牧兽医工作人员,而芒宽、蒲缥两个乡 (镇)也分别只有2名畜牧兽医工作人员;乡镇畜牧兽医工作人员有身兼数岗,也有直接被安排到扶贫、财政等岗位履职。加之专业培训开展少,乡 (镇、街道)部分官方兽医人员对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 《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和检疫操作等专业知识掌握不透彻,甚至一部分人员是从别的岗位上转行过来的。
社会各界对定点屠宰管理认知度不够,屠宰经营户普遍文化素质不高,盲目追求受利益最大化,守法意识不强,普遍存在违法行为,且不配合官方兽医执法活动,甚至刁难、辱骂执法人员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多数养猪户认为定点屠宰,既不方便,又加重负担,因此对官方兽医的执法活动不理解,抵触情绪大,私屠滥宰屡见不鲜。
根据财政部、国家发改委 《关于取消和暂停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 [2015]102号)通知要求,自2015年11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和暂停征收37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动物检疫收费正式被取消[2]。隆阳区在执行此项政策时停止了产地检疫及生猪定点屠宰检疫检验两项收费,但区政府至今未将动物检疫电子联网出证网络费、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票证工本费等纳入当地财政预算,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又无自有资金,导致动物产地检疫、生猪定点屠宰工作无法开展。
通过多种媒体,如播放广播、电台、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广泛向猪肉经营业 (户)和群众宣传 《动物防疫法》 《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 《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积极配合开展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让未经检疫的肉品无处可销;开通举报专线,对违法行为提供举报途径,一经查实,严厉处罚,着力营造 “生猪定点屠宰全覆盖”的肉品流通环境,让群众吃上 “放心肉”。
一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县 (区)乡应增加基层畜牧兽医招录人数,补齐编制,各乡 (镇、街道)应尽快将调配到其他岗位的人员归还到畜牧兽医工作岗位上;动物卫生监督部门应制订基层官方兽医人员的培训规划,开展执法监管人员培训,实行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二是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屠宰监督执法管理制度,规范屠宰检疫程序,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对执法人员违法行为一律严惩,不断优化执法队伍,做到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三是认真开展生猪定点屠宰场的管理。通过招商引资,科学规划,促进生猪定点屠宰行业建设,在偏远的山区实行农村屠工管理制度。
合理调整定点屠宰场分布和布局,综合考虑城区及乡(镇)的统筹规划,考虑人口分布、地理位置,避免产能过剩,逐步淘汰落后的屠宰场,遏制重复建设和过度竞争。对辖区内的屠宰场开展专项检查,一是对取得资质,但未达到《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动物防疫法》等标准或停运营屠宰活动的企业,督促其限期整改。二是对新建未取得屠宰许可证照的,区农业局应联合相关部门对其开展初步检查,对符合建设标准的,按法定办理程序申请办理相关证照。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及 (财税 [2015]102号)通知要求,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等工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切实加大投入力度,加强工作力量,尽快配齐必要的检验检测、执法取证、样品采集、质量追溯等设施设备[3]。整个屠宰检疫过程在"电子眼"监控下进行,有据可依、可查。市、区财政要将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屠宰检疫监管工作正常开展。
商务、农林、工商、卫生和税务等多个部门应安排相应的执法人员,组建执法队伍,定期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学校、酒店等场所进行专项检查,检查其肉品来源是否正常,检查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是否私屠滥宰及有无产品合格证等,形成长效机制,杜绝有利争着干,无利推着干的现象,规范生猪定点屠宰及肉品流通环节的秩序。
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工作是涉及到各方面的系统工程,是保障广大群众吃上 “放心肉”的重要环节,关系到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各地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肩负起对社会和人民群众负责的态度,加大人力物力投入,各职能部门要各尽其职、协调配合,规范生猪定点屠宰检疫建设,使生猪定点屠宰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确保猪肉产品的质量安全,保证舌尖上的安全。
[1]李玉珍,安天宏,胡元兵,等.云南省会泽县生猪定点屠宰检疫的现状、问题及对策[J].中国猪业,2015,11(1):79-82.
[2]陈慧琼,黄实.动物产地检疫收费取消后如何加强动物产地检疫[J].湖北畜牧兽医,2016,37(2):55-56.
[3]曹彦,夏磊.云南省昭通市生猪定点屠宰场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中国动物检疫,2015,32(9):3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