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瑜
2018年1月1日上午8点01分,河南省新乡县地税局开出了一张19.99万元的水资源税税票。这张税票,意义非同一般。
2016年7月1日,酝酿及争论多年的水资源费改税在河北省开展试点工作。而后,2017年12月1日起,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河南、山东、四川、宁夏、陕西也进入了水资源税试点。新乡的首張水资源税税票,标志着中国第二批水资源费改税试点共9个省份的征税工作正式启动。
这表明了中央推行水资源税的决心,也意味着,施行了近40年的水资源费正在退出历史舞台。
作为人类世界赖以发展的基本能量,水资源弥足珍贵。地表水中真正能够被人类直接利用的淡水资源只占0.00768%,数量极为有限。中国用世界6.4%的淡水资源,养育着世界约20%的人口,水资源更加珍贵。
与这种稀缺性背道而驰的,则是全球范围内对水资源越来越多的无序无度索取。
《2017联合国世界水资源发展报告》显示:当前全球三分之二的人口生活在缺水地区;工业领域使用的淡水资源将大量增加,随着全球城市化进程加快,城市市政用水与卫生系统用水也将呈增长态势。
中国的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全球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水资源短缺问题日益突出。数据显示:目前国内70%的城市供水不足,20%的城市严重缺水,全国每年因缺水造成的经济损失高达2000亿~3000亿元。
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推进资源全面节约和循环利用,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合理利用及保护水资源,已成为箭在弦上的迫切问题。
水资源费改税则是关键一步。以税为水资源提供保护,本质上是一种经济杠杆,目的是全方位提高全社会的节水意识,调节用水行为朝着合理、节约的方向转变。
早在1979年,上海开始征收水资源费,之后陆续覆盖到国内所有省级行政区。问题也随之而来,其中最为人诟病的便是水资源费征收标准普遍过低。以地表水中的生活用水为例,水资源费最低标准仅为每立方米0.01元;而对地下水中的工业用水征收的水资源费最低仅为每立方米0.015元,这相当于,每使用1吨地下水只需缴纳1.5分钱。
究其原因,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制定权归地方政府。为了招商引资发展经济,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愿设定较高的收费标准,以免“吓跑”企业。即便是一些地方政府想严格征收,但由于缺乏有效的计量及监控措施,也难以核查企业的真实用水量。此外,费的强制性较低,且缺乏有震慑力的处罚机制。
这些,导致水资源费如同“鸡肋”。如此低廉的成本和代价,企业如何会有节水的动力?
税收则更具强制性,且采取的是主动申报制,如果企业申报的数据不真实,一经查实则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种威慑力可极大规范企业的用水行为。这也是为什么水资源费改税势在必行的一大原因。
在水资源管理中,征税只是手段,目的是要倒逼企业采取有效措施提高水资源的使用效率,节约用水。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强调“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建设美丽中国,为人民创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水资源费改税,正是推动中国经济朝着绿色、可持续方向转型所迈出的重要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