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农药监督管理站 赫长建 操亚龙
2017年6月1日,国务院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施行后,周口市农药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新《条例》及配套规章要求,坚持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原则,严格生产、经营和使用等环节监管,强化农药监管责任落实,有效维护了全市农药市场生产和经营秩序。
新《条例》牵涉到各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农药登记评审委员会成员、农药登记试验单位、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单位和个人、农药使用者、农药使用组织、在中国销售农药的境外企业等,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在宣贯过程中,周口市各级农药监管部门首先选准宣传对象,因部门而宜,科学制定宣传方式,使涉及部门、单位和个人都能充分了解新《条例》及配套规章的内容、条款,以及违反新《条例》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我们采取“有时机利用时机,没有时机创造时机,抓住一切时机”的策略进行宣传。一是利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及时进行宣传。根据部省要求,每年4月市、县协同深入乡镇启动“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宣传周”活动,大力宣传新《条例》及农药识假辨假知识。二是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进行宣传活动。活动当天所有农药执法人员走上街头通过设立展台、展板,散发宣传单或宣传手册等进行新《条例》宣传。三是开展新《条例》宣传月活动,布置了宣传月的重点活动安排,制定了统一的宣传月活动参考标语并对县(市、区)提出了具体要求。四是利用农药执法人员日常执法巡查机会向受检查农药经营门店人员及现场农药购买者进行宣传。五是利用淮阳县农历二月二到三月三朝祖庙会、鹿邑县老子庙会和正月十五元宵灯会进行宣传。六是利用农村集会,设立宣讲台,散发宣传单,结合农业生产技术让农民赶科技大集。七是利用各种农产品、农资展销会进行宣传。
采取“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对新《条例》进行宣传。截至2018年4月,全市采取的宣传方式及数量分别是印发宣传单20多万张;张贴标语和宣传画1.2万张;悬挂过街条幅5000条;出动宣传车4600车次;印发宣传手册15000本;召开培训会50多场次;开展电视讲座11次;进行新闻报道13次;进行网站宣传20条次;建立多个农药监管微信群,入群人数达3000人。
新《条例》的施行对农药管理者、生产者和经营者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对农药管理者来说只有认真学习新《条例》,知道新《条例》修订的重要意义,掌握《农药管理条例》的新变化和新要求,才能用好、用对、用准新《条例》条款,管好辖区内农药市场。对农药生产经营者来说,新《条例》对生产经营者的管理有很大的加强,农药生产的管理较过去有很大的改变,对农药经营从业者进行了新的要求,设定了一定的条件,只有认真学习新《条例》才能适应新形势,才能做一个合格的生产经营者。对农药使用者来说,要知道新《条例》加强了对农药使用的管理,农药使用组织或个人只有学习了解新《条例》才能遵守这些新的规定,按照规定使用农药,做好农药使用记录,才能生产出放心的农产品,才能保护我们的环境。
2017年10月下旬,周口市组织全市农药执法人员进了为期7天的集中培训,重点培训新《条例》及配套规章、《农业行政处罚程序》及执法文书制作,培训结束对执法人员进行了相关知识测试。通过培训,使农药执法人员深刻认识到新《条例》出台的背景、意义、主要变化,以及新《条例》实施后农药管理部门的主要职权及责任,执法素质和执法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目前,周口市有农药生产企业15家,产品普遍存在着新剂型少、产品老化、安全生产管理不规范和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因此,2018年1月中旬,周口市农药管理部门组织辖区内农药生产企业负责人、负责生产的经理、车间主任等110多人,进行了新《条例》《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药登记试验管理办法》《农药标签和说明书管理办法》及农药安全生产知识等培训。参训人员普遍对新《条例》及配套规章有了更深的了解和掌握。
针对新《条例》和《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对农药经营人员学历和学习经历等方面的新要求,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周口市农药管理部门认真研究制定了农药经营人员培训工作方案,全市择优选定了13家培训机构,并配合培训机构精心挑选培训场地和培训讲师,用3个月的时间,完成了对全市农药经营人员的培训工作。通过培训,使广大农药经营人员熟悉农药管理新规定,掌握农药和病虫害防治专业知识,能够科学指导农药的安全使用技术。全市共参加培训农药人员4111人,考试合格人数4081人,考试合格率99.3%。
新《条例》涉及农药使用条款达12条,加强对农药使用的监管是提高农产品质量的重要措施,因此我们把农药使用者作为2018年的培训重点。2018年3月,我们集中3天时间进行培训,培训对象主要是农产品生产企业、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仓储企业、专业化病虫害防治服务组织和从事农产品生产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及种粮大户等单位的负责人。培训内容主要有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农药合理使用准则》、农药标签识别、禁限用农药规定及病虫草害的识别与防治等内容。通过培训,农药使用者了解了农药法律知识,知道了农药使用记录制度,学会了农药安全科学使用方法,守法意识和防治水平都有很大提高。
每到农药生产旺季,周口市农药监督管理站定期到农药生产企业进行检查,抽检农药质量是否合格,查看农药标签是否规范,严肃处理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太康、沈丘两县农药生产企业较多,为保证农药质量,两县农业局分别与辖区内生产企业签订了《质量安全承诺书》和《杜绝生产经营禁用高毒农药责任书》。为把好农药经销商的进货源头,太康县对全县的农药批发商销售产品实行先备案后入市制度,每年3·15之前对进入太康区域内的所有农药品种进行排查登记,对登记农药产品要求农药生产企业提供合法的相关手续。沈丘县推行农资产品网上备案制度,要求全县所有农药经营门店经营的农药品种必须进行备案,零售商根据通知要求直接通过网上备案,代理商或批发商携带产品样品到农业执法大队备案。
周口市农药监督管理站3名站长、副站长,每人分包3个县(市、区),协调监管责任区的农药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沈丘县对全县农药执法人员进行岗位职责细化,明确工作任务,夯实工作责任,形成了定职责、定人员、定目标、定成效的“四定”监管责任制,与农资经营单位签订《沈丘县农资生产经营目标责任书》。太康县对农药执法人员划分了责任区,对因管理不严,责任区内发生假劣农药坑农事件或农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等问题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根据《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豫农办文﹝2017﹞11号)精神,以及“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周口市农业局认真开展农药行业安全大检查工作,对全市的15家农药生产企业,以及市、县、镇、村4728家农药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经营状况进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督促整改,使全市农药生产经营单位及农药经营人员安全责任意识明显增强,安全设备及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太康县农药管理站2012年成立农药协会,现在协会会员已达400人;商水县农业执法大队2015年成立农资协会,入会会员达到300人,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和净化农药市场。沈丘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建立了沈丘县农资批发商群、沈丘县农资零售人员管理群,入群人数达到800人,对全县98%以上的农资经营门店通过微信管理,利用微信平台、微信群发布严禁销售违规农资的通知。太康县农药管理站建立了农药信息交流群,邀请河南农业大学植保专家及市县植保、农技等方面的高级农艺师入群指导农业技术知识,解答问题,入群人数近千人。
新修订的《农药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农药经营许可制度,对各级农药监管部门来说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必须认真谋划,精心准备。周口市农业局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及配套规章的规定,下发了《周口市农业局关于印发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指出了办理农药经营许可证要求的条件、申报的材料、办理的流程等。积极设立筹备示范门店,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进行现场核查,4月初核发了全省第1个农药经营许可证书,为全市乃至全省树立了标杆。从4月中旬开始周口市全面启动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办证工作,截至5月上旬,已打印农药经营许可证书1个,受理申请12个。下一步我们将努力工作,抓紧时间扎实做好全市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力争8月1日前全面完成现有农药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发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