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基层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情况浅析
洛阳市农业局 王万超
洛阳市始终把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作为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来谋划、安排和推动落实,因地制宜,依托区位优势和资源禀赋,发展特色产业,兴办经营项目,积极探索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有效途径和实现形式。目前,洛阳市2983个行政村(含村改居社区)中,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较好,年均收入5万元以上的有347个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11.6%;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薄弱,年均收入在5万元以下的有935个村,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31.3%;集体经济空白村有1701个,占全市行政村总数的57%。
利用水面、林地、滩涂以及荒山、荒沟等资源,建设种养基地,发展特色产业;利用当地生态资源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深挖文化内涵,打造特色村落,大力发展全域旅游,拓展集体经济发展空间。如偃师市高龙镇左村166.67 hm2土地全部进行了流转,先后成立了绿惠苑葡萄专业合作社和葡萄协会,建成了葡萄交易市场,围绕葡萄产业,村里每年有10万元的收入;栾川县重渡沟管委会利用地处国家4A级景区重渡沟风景区的优势,引导群众开办家庭宾馆,大力发展与旅游配套的“三产”服务业,形成了“旅游景区+风情小镇+农家宾馆”的发展模式,在带领群众致富的同时,村集体依靠门面房出租等方式年收入8万元。
引导、扶持村集体利用集体所有的非农建设用地或村留用地以及村庄整治、集中居住点建设、宅基地整理复垦节余的土地,兴建标准厂房、专业市场、仓储冷库、生活服务和休闲娱乐设施等,采取使用权入股、租赁、自主经营、管理服务等形式,增加集体收入。如新安县铁门镇土古洞社区利用得天独厚的温泉资源优势,建成了集餐饮、住宿、娱乐、洗浴为一体的土古洞温泉山庄,由村集体负责经营,并将规模小、抗风险能力低的养殖户组织起来,成立了土古洞生态养殖合作社,村集体每年增加收入90万元。
以集体资产资源参股农民合作社和经营稳健的工商企业,采取强村带弱村、村企联手共建、政府定点帮扶、扶贫开发等多种形式,实现多元化经营,有条件的村集体与其他经济主体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项目,不断丰富村级集体经济形式。如洛宁县兴华镇新庄村与河南景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采取合作联营方式,建立合作关系,注入流动资金,项目盈利后按照村集体55%、景翔公司45%的比例按期分红。
围绕发展服务型经济、村域产业化经营,创办多种形式的村级经营性服务实体,发展加工、流通、仓储、劳务等有偿服务,为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等提供服务,破解村级集体收入难题。如嵩县大坪乡流涧峪村、旧县镇白庄村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引导农民发展特色产业、高效农业,在逐步形成产业村的同时,村集体成立专业合作社或龙头企业,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2016年仅此一项,大坪乡流涧峪村收入19万元、旧县镇白庄村收入7万元。
靠厂、近城、临矿的行政村充分发挥已形成的大型企业或城边产业优势,创建与之相关联的配套产业,举办交易市场、物流公司等,开展产、购、销、加工一条龙服务,延伸产业链条,将周围企业或产业优势、区位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增加集体收入。偃师市岳滩镇周堂村紧邻偃师市产业集聚区,村集体以BOT模式兴建了8栋住宅楼的社区,在服务产业集聚区的同时增加了村集体收入。
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是夯实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抓手,是村级组织运转和公益事业支出的重要经费来源,但部分县在思想认识上没有引起高度重视,仅仅将其作为扶贫项目去安排,推进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一些乡镇干部、村干部认为发展经济无资源、无资金、无门路,畏难情绪较重;部分村干部思想不解放,因循守旧,安于现状,缺乏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有的存在“等、靠、要”的思想,过分强调缺乏资金、人才、技术等客观条件,不能立足已有的土地、资源等优势求发展。担负集体经济试点任务的部分县干部、乡干部、村干部,当前头脑中仍有一些模糊认识,有的认为抓集体经济试点村上面有经费、有政策,争取到手就是政绩,可以随便找个项目应付了事,与上级发展村级集体经济试点的初衷相距甚远;有的责任担当意识不强,畏手畏脚,想谋事怕失败、想干事怕担责。
通过调研我们发现,影响和制约村集体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村集体底子薄、村级债务重、日常开支大。集体底子薄主要表现在:大多数行政村已将集体土地、山林、水库等资产全部包产到户或组,已无集体资产可用。村级债务重主要表现在:村级债务成为集体经济沉重的负担。如嵩县村级债务达到11 953.6万元,平均每村37.59万元,最高的村达800万元。负债的主要原因是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开展公益事业等形成的,这些债务使本来就脆弱的集体经济雪上加霜。日常开支大主要表现在: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绿化保洁、治安联防等成为村级重要支出项目,公共事务支出、设施运营维护、报刊杂志订阅呈刚性增长,村集体不堪重负。
由于各地基础条件、地理位置、资源禀赋、思维方式等不尽相同,加之领导重视程度、主管部门责任意识不同,各县之间、各乡镇之间、各村之间,在发展集体经济上不均衡、不协调的问题还比较突出。总体而言,经济发达地区明显优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如偃师市城关镇槐庙村2016年村组收入5000万元,集体资产超过5亿元。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2016年,整个洛宁县388个行政村集体经济收入仅有154.6万元。城郊村庄明显优于偏远村落。如洛龙区刘富村充分利用紧邻洛阳钢厂的优势,大力发展钢材加工产业,现有企业30余家,主要经营冷拔丝加工、仓储物流等,2016年村集体收入288万元;而地处偏远的洛宁县90%以上的行政村属于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
调研中发现,部分行政村在发展集体经济中还存在调研不充分、论证不深入、考虑不全面、可行性不强等问题。有的对上级政策理解把握的不够深入,没有紧密结合实际,确定项目过于草率。如新安县石井镇介庄村拟发展大黄杏加工,经我们实地考察,该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加之大黄杏休闲采摘时间较短,不易储存,且产量有限,村内又无加工设备,想发展增收难度较大。
近几年,洛阳市全面推行了村务公开制度,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所加强,但通过调查发现,有些村干部的综合管理能力较低,对村级集体经济项目经营管理不善,效益较低;有些村级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集体资金使用不当;有些村由于缺乏正确的引导和有效的监督,不把资金合理用在发展集体经济上,而是用在不合理的花费上,致使集体经济无从发展。在村级集体经济试点资金监管上,有的县未出台财政资金管理办法,没有明确风险防控措施,财政资金安全存在一定隐患;有的混合经营型项目,财政资金占比不清或过小,存在集体资产流失隐患。
一是科学合理规划。推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要遵循市场经济规律,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防止盲目铺摊子、上项目、粗放式经营。各县和乡镇要承担起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体责任,结合镇情、村情和市场发展方向,立足实际,科学谋划,充分论证,合理布局,制定出既符合实际,又能与市场有效对接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规划。二是找准发展路径。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深入研究不同村基础、不同地理位置、不同资源条件的村发展路径,逐村破题,逐线推进,逐块发展。三是解决突出问题。村级债务是制约集体经济发展的一大障碍,对村级现有债务要按照“一村一策,一债多策”的办法逐步化解。相关部门要对村级负债进行调查摸底,村级因开展水利、道路、环境整治等公益事业形成的债务,要争取上级政策资金扶持,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减轻村级压力。同时,严格控制村级新债,对不按规定程序擅自借贷形成的债务,按照“谁经手,谁负责”的原则处理。
一是选好带头人。要严格按照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五个好”的目标要求,认真选好配好村党支部班子,把观念新、懂经营、会管理、能开拓的“能人”选进两会。相对贫困又缺乏人才的地方,可通过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派”等途径解决班子软弱问题。二是着力强素质。要紧紧围绕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开展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运用课堂授课、实地观摩、典型示范等培训形式,采取研究式、案例式、体验式、互动式等教学方法,增强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能力和信心。三是整顿后进村。要对软弱涣散的基层党组织进行系统整顿,将经济发展滞后、群众满意率低的村,列入后进村集中整顿范围,采取一村一策、分类施治的方法,实现“后进变先进,难点变亮点”的转变,有效促进村集体经济的不断壮大。
按照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的原则,树立多业并举、多产并进、多元发展的观念,坚持抓两头带中间、抓重点带一般,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处于市区、县城近郊、乡镇所在地、交通要道的村,可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依托大中型企业辐射带动,兴办与之配套的小型加工企业和服务企业;也可依托城镇及园区建标准厂房、仓储、市场、店面等二三产业载体,开展物业租赁经营,增加村集体收入。以种养业为主的村,可采取“支部+合作社(协会)+农户”等形式,为企业、种养大户等提供后勤保障、服务外包、劳务中介、农业生产等服务,增加集体收入。旅游资源丰富的村,要结合当地山水资源,挖掘当地旅游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产业。对没有地域优势、资源优势的山区村,采取资源换资金、存量换增量,将撂荒土地、农业基础设施等集体资产,通过出租、承包、拍卖等市场运作,增加集体收入。加大“走出去”步伐,争取结对帮扶单位、企业的援助资金,在集镇、城区繁华地段建设商业门面或购置其他经营性资产,通过租赁、合股、经营获取稳定收入。对有荒沟、荒坡、河道、沟壑的村,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将荒沟、荒坡、河道等综合整治与旅游开发、休闲农业、环境整治、立体养殖等有机结合起来,将长年荒废、环境较差的荒山、河道、河渠等,前期以无偿使用的形式引入社会资本投资,促使其大力改善周边整体环境,后期村集体与投资企业可相互合作,通过积极发展乡村旅游、观光农业等创造经济效益,双方按约定比例分成,增加集体收入。总之,凡是符合“五大发展理念”要求、遵循市场经济规则、有利于集体增收的一切办法和措施,都可以大胆探索和实践。
一要强化政策保障,在土地、金融、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优惠,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在财政投入上,加大对集体经济薄弱村财政扶持力度, 每年拿出5000万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50个市级集体经济试点村建设;建立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专项基金,主要用于扶持集体经济薄弱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的创业启动资金、项目贷款贴息和信用担保。在土地政策上,对村集体建设用地,允许其依法按规划使用土地开展生产和经营;村集体通过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增加的耕地,归村集体管理使用;积极探索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在金融支持上,涉农金融机构要把扶持村级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经营、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信贷支农的重点,扩大抵押范围,积极发展水面、林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等信贷品种。在税收优惠上,对村集体兴办的涉农经济实体取得的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公益事业和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以及对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经济实体的,按照相关规定免征部分税种。在起步带动上,建议县级培养扶持几个像样的农业骨干龙头公司,作为带动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母公司,从种、养、加等方面给予带动,把村级集体经济(公司、合作社)作为子公司统一计划、统一实施,以此解决部分村无能人带动和信息不灵通、销售渠道窄等问题。二要创新激励机制。推行村干部星级管理办法,把发展村集体经济工作进行量化分解,责任到人,将星级与村干部绩效奖励、养老补贴相挂钩,充分调动村干部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以基层四项基础制度建设为重点,对重大事项决策程序进行规范明确,建立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村规民约,提高民主决策科学性和执行力。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发展村级集体经济涉及多个部门,必须上下联动,形成合力。要充分整合农业、林业、水利、扶贫等职能部门的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为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提供优惠政策、项目信息,共同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出谋划策。发改、住建、国土、规划、环保、工商等部门对申报的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要建立审批绿色通道。四要加强“三资”管理。要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等制度,实行台账管理;要注重发挥“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的保障作用,集体经济发展路径、“三资”监督管理、收益分配机制,都要通过“四议两公开”决定,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安全,促进资产保值增值;要定期组织开展调研暗访、督查指导、资金审计等,防止发生虚报项目套取资金和侵害村集体利益等行为,对资金使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纠正,违规违纪行为要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