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传统儒家思想,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2018-01-17 00:38张永敏蒋舒玉通讯作者
医药前沿 2018年29期
关键词:仁术儒家思想医患

张永敏 蒋舒玉(通讯作者)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无锡第二医院医务处 江苏 无锡 214002)

近年来,医患关系日趋紧张化,已经对社会和谐与安定构成了一定影响[1]。探索如何解决或者缓解当前这一紧张的关系,有着非常迫切的现实意义。

1.儒家思想内涵

1.1 儒家“仁”的思想

儒家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人的问题世间为何会出现秩序崩坏,礼乐错乱;怎样才能使人活得更好;如何使人与人之间得到和谐等问题,而这些问题基本上都体现在“‘仁’的思想和‘仁’的思想的实现路径”之中。

《论语》中有109次提到“仁”,尽管大家对仁的理解观点各不相同,但都主张,“仁”主要是“爱人”、“泛爱众”的意思。樊迟问仁,子日:“爱人。”(《颜渊》)“弟子,入则孝,出则梯,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学而》)。孔子认为,人之所以区别于其他生物,在于具有“仁德”,只有具备“仁”的人才算是真正的人(君子)。但是人并不是生而为人(仁人)的,人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的提高自身修养、自我完善,才能实现为真正的人(君子)。孔子说“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从国家层面就是“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学而》)。从家庭、社会层面,就是“事父母,能竭其力多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学而》)。而仁的精神的具体实现方式可从推己及人的忠恕之道开始[2]。孔子认为要实现仁,则需要在道德修养上能具备恭、宽、信、敏、惠五种品德。孔子认为:“恭则不悔,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

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阳货》)。

孟子关于“仁”的理解,他认为人性本善,只要人人都与人为善,就会有仁爱之心,“恻隐之心,人皆有之。”(《孟子·告子章句下》),“存其心, 养其性”(《孟子·尽心章句下》)。仁爱在孟子看来,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他将仁爱扩展到社会及自然万物,“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孟子·尽心章句上》),由亲亲到爱物,由爱众到亲万物,无不显现着一种强烈的悲天悯人,敬畏生命的伦理情怀[3]。由此看来,仁爱不仅仅是一种品德,更是一个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天人合一”和谐相处的伦理情怀[2]。

1.2 儒家的人本思想

儒家生命观强调人的生命是天地间极为宝贵的存在,应珍爱生命。《孝经》中引述孔子的话说:“天地之性,人为贵。”也就是说,生命是天地给予人类的最高恩惠,应格外珍惜。《论语·乡党》载“厩焚。子退朝,曰‘伤人乎’不问马。”也反应出孔子认为人世间是最珍贵的思想。儒家珍爱生命,所以也珍爱生命本体,“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可毁也”,即身体四肢、毛发皮肤,都是父母赋予的,不敢予以损毁伤残,这是孝顺的开始。虽然在说孝,但也表明儒家对身体、生命的珍爱[4]。

2.儒家思想在医患关系的作用

2.1 医患关系内涵

医患关系是指“医”与“患”之间的关系。“医”包括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患”包括病人、病人的家属以及除家属以外的病人的监护人(有时称作“患者方面”)。医学史家西格里斯提出:“每个医学行动始终涉及另类人,医师和病员,或更广泛地说,医学团体与社会,医学无非是这两类人群之间多方面的关系。”而狭义上的医患关系,主要指的是患者与医务人员之间的相互关系。

关于医患关系,《本草衍义》中曾记载:“医不慈仁,病者猜鄙,二理交驰,于病何益?由是言之,医者不可不慈仁,不慈仁则招非;病者不可猜鄙,猜鄙则招祸。惟贤者洞达物情,各就安乐,亦治病之一说(悦)耳”。在医疗行为中,医患关系对医生和患方,医疗行为参与双方,都提出了要求。他要求医生充满仁爱之心,患者对医生充分信任,双方互相谅解,二者才能共赢。

2.2 “医乃仁术”--亘古不变的医德要求

医学研究的对象为复杂人的生理与心理结构,他的成功与失败所带来的结局所造成的影响是巨大的。成功的救治生命带带来的是健康、喜悦,而失败则会带给患者及其家属生理、心理及经济上的巨大压力。所谓“医乃生死所寄,责任匪轻”,医乃“仁术”,说的正是这样情况。也正是这样的“责任”、“仁术”要求医患和谐,医患相互信任、相互关爱,相互协调,共同战胜疾病,促进健康[5]。

儒家“仁”说的基本含义为“已欲立而立人,已欲达而达人”和“爱人”为仁[6]。所谓“仁之法在爱人”在行医过程中,就表现为治病救人,是“爱人”的一种最好实现手段[7]。“医乃仁术”,医生必须心存仁义,行医宗旨在于济世活人。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古代中国医学所体现出来的医生对患者的爱,既是一种自然情感,更是“医乃仁术”的道德要求。在儒家思想的影响下,古代中国医学所体现出来的医生对患者的爱,既是一种自然情感,更是“医乃仁术”的道德要求。“医者父母心”,所指医生关爱患者的感情,如同父母关爱子女一样的无私大爱,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良好的医患关系维系源于真爱[7,8]。

在现代中国,物质资源丰富、信息传播加快、人际现实交往日趋封闭,人际交往半径却日趋扩大,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消费心理同以往已有较大不同,人们对于个人尊严、平等、知情同意的心理需要取代了简单的生存需要。而人们对于人际行为中的包容、支配、感情三维心理需求日趋扩大[9]。而作为医疗服务主体的医生群体,只有本着儒家的“仁爱、人本”思想,实现医患之间的平等与尊重。

2.4 做一个“好病人”

医患关系不同于一般的人际关系,其有着多重性质取向。从法律上讲它是一种契约关系,从道德层面上讲是一种信托关系[10]。作为医患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患者不能因为己方处于医疗行为过程中相对“弱势”的一方,在患病期间会削弱一些社会角色,就可以放大自己的道德标准和道德底线,而不去承担相应的道德责任与道德义务。患者作为自然人,构成社会主体的部分,同样需要遵守社会的伦理道德和法律责任。患方要提高自身的道德意识,注意个人的道德修养,做一个有涵养的“优质病人”。所以,患者在求医过程中并不是一个“自由”人,而仍然是受道德约束和规制的道德个体,同样要扮演好求医过程中的道德角色。

2.4.1 提高健康意识和健康知识 在医疗行为过程中,患者一是应该对生命及疾病本身有个合理、理性的认知;二是对当前医疗环境有充分的认知。患者首先应该对自己会患病,有客观的理解。每个生命物种,都有其独特的生老病死规律。“好病人”应试着对疾病有理性的看法,提高对疾病的认知,面对疾病,就医期望应有合理的限度,同时还要能正确认识生命的价值,正确看待生老病死的自然法则,甚至能平静看待生命的终结等[11]。

2.4.2 尊重理解医务人员 在人际交往中,人们都想得到对方的理解与尊重,但前提是要学会理解和尊重别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在医患关系中,双方的目标更为正式与神圣,更应慎重与理性。医务人员不仅承担着治病救人的责任,同时,医务人员同样承受着巨大的工作压力和工作负荷。医务人员和普通人一样,也有着生存、发展、人格和理想,也需要“ 生理、心理、情感”等方面的人文关怀[12]。所以,患方在求医过程中,应当以诚相待,尊重、理解医务人员。

3.从社会层面,弘扬传统儒家思想,构建和谐社会

每一个社会现象的发生、发展和变化有赖于国家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都要受到各种各样具体条件的制约[13]。医患双方所站立的问题角度不同,导致医患矛盾持续存在,也将一直存在,我们不能规避医患矛盾,只能尽量避免它升级成医患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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