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栖何处—候鸟型农民工的住所建设

2018-01-16 07:39叶昌元
城乡建设 2018年1期
关键词:租房住房农民工

■ 本刊记者 叶昌元

当城市高耸摩天,当北京开始疏解非首都功能,当大城市的市民在节假日纷纷奔向郊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写进了十九大报告,写进了党章。这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应有之义,也是新时代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这个战略关乎一个庞大的群体—农民工。

为建设城市而甘于奉献

“候鸟”人群:就业与乡愁的撕扯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邱小平说,截至2016年末,全国农民工总量达到2.82亿人,其中外出农民工1.69亿人。

他们参与城市建设、工业生产,或为市民提供各种服务。他们是中国经济的发动机。他们当中的多数,上有老、下有小,平时在城市里忙得不亦乐乎,节假日要回乡探望亲人,农忙季节要回乡干农活,就像一群候鸟。

他们与亲人聚少离多,他们在城市里的住所往往都很简陋,他们的老家往往因空心化而凋敝,他们的子女上学问题是很大的心结。

他们被城乡二元化的发展模式撕扯:城里有较高的收入和便捷的服务设施;家乡有难舍的亲情和挥之不去的乡愁。二者永不得兼。

他们的终极选择无非两种:一是成为市民,举家迁往城市,在这里有一个稳定的职业,享受市民应有的保障和社会待遇;二是回乡工作,可以就近照顾老人、子女,享受山水田园。

天柱山脚下的潜水河畔

但是,他们选择哪一头都难。城里房子太贵;回家很难找到工作机会。

如果撕扯他们的问题不解决,就不能说建成全面小康社会。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总体上显著提高,社会生产能力在很多方面进入世界前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发展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主要制约因素。”

发生在农民工身上的“不平衡”是多方面的,与市民相比:在享受天伦之乐上不平衡,在居住环境上不平衡,在自身就医、子女就学等社会保障上不平衡,在就业机会上不平衡。还有另一类不平衡:在城里住得非常紧巴,但老家的房子常年空着;挣了一些钱,但无法改善自己的居住环境,难以提升消费档次。发生在他们身上的“不充分”也很多:人居环境的提升不充分,物质需求、文化需求的满足不充分……

对农民工的撕扯,最终可能造成这个群体的分化:一部分人想办法留在城里,另一部分人决然回乡。这个问题也许正在悄悄地化解。

城市:提高“租房”比例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的要求,在近几年内,我国大中城市的租赁房和公租房供应量将大大提高,对外来务工人员应该是个利好消息。

在2017年12月23日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上,王蒙徽部长提出:“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争取用3~5年时间,把租赁住房占新增住房供应量的比例提高到50%左右。”“超大、特大城市和其他住房供求矛盾突出的热点城市,要继续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各地要结合实际,出台公租房租赁补贴政策,引导保障对象到市场租房;要完善公租房分配方式,降低准入门槛,优先保障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将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和青年医生、青年教师等纳入保障范围,对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实现应保尽保。”

重庆北城馨园公租房

他还指出,北京、上海要深入推进发展共有产权住房的试点工作。有条件的城市也有结合实际,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

前不久,财政部部长肖捷题为《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在全社会激起很大反响。谈及房地产税,肖捷文章中表示,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工商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制度。2015年8月,房地产税纳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意味着房地产税立法启动。

对住房保有环节征税,无疑促使拥有多套住房或超大住房的家庭或售或租,将自己不住的房子推向社会。他们再也不能像以前那样,从容地持房观望,等待房价上涨。他们当中有些人以前在高房价面前不屑于收取微薄的房租—那还不够中介和房客找麻烦的呢!这些房源推向市场后,不论是售是租,对平抑房价的作用不可小觑。

如果能把留在城里的最高门槛—高房价—铲平,其他问题,如就医、就学等,随着改革深化,会逐步化解,就不足为虑了。对于那些渴望“市民化”的人来说,不是梦!

乡村:美丽转身

还有一群人,他们本来不愿离开故土,乡音重,乡情深,乡愁浓,进城就是去谋生。只要条件合适,他们就会回乡工作、创业。对于他们,同样有利好消息。

池塘、老树,都易勾起乡愁

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壮大集体经济。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支持和鼓励农民就业创业,拓宽增收渠道。”

陕西袁家村特色旅游受追捧

“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这曾经是一位乡党委书记的心里话。要破此局,关键在于产业振兴。现在已成为可能。

随着交通网络的不断加密、高铁线路的不断延伸,以前的穷乡僻壤,可能就是游客的目的地。原来属于第一产业的水果、蔬菜种植,可能会变成属于第三产业的采摘旅游。

随着信息传播的发达,以前种植户、养殖户不知道自己的特产往哪里销,城里人想特色食品不知道去哪里买,现在都不是问题了。

随着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力度,推进美丽乡村建设”的工作部署,乡村生活污水得以治理、厕所得以改造,以前游客不想来、来了不想住的情形将大为改观。

十九大报告提出:“推动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在不远的将来,一些高端人才将流向农村。

土地权益:能随人流转吗?

农民工在家乡都拥有耕地、宅基地。相当大比例的农民工常年服务于城市,已经完全放弃耕作,土地交给他人耕种,甚至撂荒。家乡的老宅子使用率极低,但弃之可惜,成了徒具象征意义的家。各地政府早已注意到这一点,打起了他们的耕地、宅基地的算盘。

在城市近郊区,随着城市摊大饼式的发展,这里的耕地、宅基地渐渐变成城市建设用地,农民也都上了楼,成为市民。由于地价高昂,他们享受到城镇化的红利,有些人甚至因此暴富。

在远离城区的地方呢?重庆探索出“地票”制度。农民如果将自家的耕地、宅基地腾退出来。腾退出来的土地经复垦、验收后,农民就可以按照面积、土质等因素领取地票。他们到城里买房时,地票可以折合成一定的金额。这个制度的好处就是既避免了土地闲置,又给愿意进城安家落户的农民减轻经济负担。

对这个高度创新的地票制度,四川大学哲学研究所所长蒋荣昌教授仍指出其不足:如果重庆山区的一个农户想到珠三角地区安家、而不是在重庆市区安家,地票对这户人家是没有意义的。

另外,很多农民担心:腾出了土地,在城里一旦失业,就进退失据了。归根结底,农民的社会保障不健全,土地可算一项基本保障。

蒋荣昌提出:将土地流转与农民的社会保障结合起来。他还提出具体操作步骤:首先将农村土地国有化,就是让它与城市土地具有相同的物权地位。国家统一制定不同地区、城市间的置换标准、置换系数。农民将自己的耕地、宅基地腾退出来后,可到任何城市享受一定的保障房占地面积。同时,该农民取得与市民一样的社保资格,成为真正的城市居民。腾退出来的土地统一进行招、拍、挂,用于现代农业的开发。这样也有利于将原来一家一户的土地连片,进行规模化经营。

蒋荣昌认为,国家给予农村的补贴不可谓不多,如耕地补贴、村村通工程的投入。但它发挥的作用很小。有人根本没有种地,也领了补贴;路、水、电都通到每村、每家了,但由于很多是空巢,因此这些基础设施利用率极低;农村的住户非常分散,自然加大了这些基础设施的成本。

当然,这种模式实行起来会有许多障碍,无论是在法规、政策层面,还是在操作层面。但是,现在毕竟到了城乡统筹、区域统筹、市场要素统筹的时候了。

不管怎么说,农民工群体无论将家安在城里,还是安在老家,都将面临人居环境的全面提升。

也许,“农民工”作为群体,会在三年后消失,成为一个历史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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