蒲景翠,冯仁元,蔡培芳
(1.陕西省镇巴县畜牧兽医工作站,陕西 镇巴 723600;2.陕西省镇巴县泾洋街道办农综站,陕西 镇巴 723600)
近年来尤其是开展脱贫攻坚以来,农村贫困地区的畜禽养殖量大幅增加,在畜禽养殖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造成畜禽死亡是不可避免的,尤其是农村散养户和防疫条件差的小规模养殖场,畜禽死亡尤为突出。现在全社会正逐步迈入小康生活时代,人们对身体健康、食品安全、公共安全和环境尤为关注,因此,如何做好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是摆在畜牧兽医行业、政府和全社会面前的一个难题。目前由于养殖者环保、法治观念淡薄、投入不足、设备落后、处理不规范等问题,制约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顺利开展。笔者根据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感悟,指出养殖环节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存在问题并提出建议,供参考。
畜禽饲养者对病死畜禽的危害性缺乏认识,没有意识到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可能带来的动物疫病风险、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环境污染风险和由此对自身造成的严重后果。养殖者特别是散养户,随意丢弃病死畜禽,污染环境,为动物疫病的发生埋下隐患,甚至发生黑心商贩低价收购病死畜禽用于屠宰、销售、加工食用而非法牟利[1]。
一是目前国家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覆盖面窄,只给予生猪进行补助,而且补助标准较低;二是在落实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过程中,补助的申报、兑现只涉及了规模养猪场,而其他小养殖场和散养户没有得到补助,因此大多数养殖者缺乏积极性。
一是部分养殖场(户)没有无害化处理设施,有了病死畜禽只采取简单的掩埋方式处理,有的甚至乱抛乱扔。二是养殖场由于资金投入少,建设无害化处理设施时因陋就简,对病死畜禽不进行规范、彻底的无害化处理。
一是镇村机构改革乡镇畜牧兽医站被撤销,原来乡镇从事畜牧兽医工作的人员大部分调整了岗位,造成一线监管人员严重缺乏,而县级监管机构人员有限,无法做到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全覆盖;二是无专项经费,所以巡查次数少、监管面窄,造成监管漏洞和死角,从而失去了对养殖者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约束性。
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让广大群众特别是养殖者认识到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是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从而使养殖者树立牢固的主体责任意识和守法自律意识。
一是提高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实行涵盖所有畜禽的死亡补偿政策,推行能繁母猪保险和育肥猪保险的保险联动机制,调动养殖者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积极性;二是建立病死畜禽统一收集、集中处理机制,提升处理能力和效率,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规范化进行;三是增加财政扶持力度,鼓励创新和应用无害化处理新技术、新工艺,使病死畜禽变废为宝,得到资源化利用。
建议修改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健全监督管理体系,明确各自职责,层层夯实责任,尤其要增强基层特别是镇、村的监管力量,提升监管人员素质和能力,对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实行 “畜主主动报告,监督人员到场,双方确认签字”的监督处理机制和“四不一处理”制度。鼓励社会、媒体监督和参与,实现农业、环保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工作协作,推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全面有效开展[2]。坚决制止不按规定处理病死畜禽的做法,并强化与公安和司法部门的有效衔接,严厉打击收购、运输、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规范、彻底,不给环境保护、食品安全、人民健康造成隐患。
养殖环节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是一项具有艰巨性、长期性和复杂性的工程,需要政府引导、社会监督、全民参与,并督促养殖者实施。做好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利国又利民,它可以使我们的环境更优美、食品更安全、身体更健康、产业更好发展。
[1]王亚辉.现阶段我国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思考[J].中国猪业,2015(1):16-21.
[2]黄铁生.养殖环节中的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J].中国畜牧业,2014(24):4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