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莉
(江苏省徐州市肿瘤医院急诊科 江苏 徐州 221000)
近年来随着人们膳食结构的改变和生活压力的骤升,作为临床上常见的急危重症-急性心肌梗死病患群体在心内科占据的比例也呈逐年上升趋势。该病发病时患者会有突发性的胸前压榨性疼痛,并且发病迅速,患者死亡率极高。现在选取我院收治的100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对其应用急救护理的情况进行回顾分析,并将结果报告如下。
选取我科室2016年12月—2017年12月期间收治的急性心肌梗死患者100例为临床研究对象,按照随机的方式分为观察组和对照组,各50例,观察组中男性20例,女性30例;年龄范围为43~72岁,平均年龄(59.53±11.03)岁;对照组中男性21例,女性29例;年龄范围为44~70岁,平均年龄(58.74±9.32)岁;两组患者的一般资料可以进行比较,P>0.05,可进行对比。
对照组患者采用常规护理,依据传统的急诊室护理流程对患者在入院前进行及时的接诊和抢救,护理人员根据急救医嘱为患者抽血检查,建立相应的静脉通道,密切监测患者心电图变化并让其卧床休息,确诊为心肌梗死后进行相应的治疗措施。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的基础上采用急救护理路径,具体措施如下:
1.2.1 入院前护理 接到呼救电话后医护人员应当在5min内立刻出诊,在出诊途中与患者进行电话联系,对患者进行心理安慰,使其保持平稳的心态和绝对休息。到达现场后,护理人员要对患者立即给予吸氧处理,将其心肌的疼痛感及时消除,并对其进行心理护理,使患者负面的心理情绪得以消除。遵照医嘱对患者进行药物的紧急治疗并建立严密的监测系统。入院前的急救结束后,要立刻将患者转运至医院进行诊治,在此过程中注意始终以平稳、轻柔的动作搬运患者。在转运过程中,患者的吸氧治疗要持续进行,护理人员将心电监护设备连接好并及时将静脉通道建立起来,患者如果出现心率、呼吸、神志异常等情况,要立刻给予护理急救,并详细做好记录。另外,在转运途中护理人员要与院内的急诊医护人员联系,让院内医护人员随时将相应的抢救和手术准备好[1]。
1.2.2 院内接诊 接诊的护理人员应当作为第一负责人,安排怀疑心肌梗死的患者要在其入院后10min内进入抢救室进行卧床休息,并实施吸氧等处理。将患者的静脉血液采集样本送入实验室检查,建立专门的心电监护和详细的病史记录,然后根据实验室的检测结果为患者诊断是否是急性心肌梗死[2]。
1.2.3 术前准备 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将包含对患者进行碘过敏试验;备皮;退去患者饰品和衣物;对患者实施心理护理和保暖;在其左下肢建立静脉通道;300mg氯吡格雷和500mg阿司匹林的顿服治疗;协助其排尿等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准备及时做好。然后严格按照手术操作规范对患者急救治疗。将患者送入导管室后,要对其转运风险和病情进行合理的评估,相应的急救物资携带好并将相应的护理记录做好,由医师和护士各1名陪同患者将其平稳的送往导管室。然后将患者的相应治疗情况和病情交接给随后介入的护理人员,方便介入的护理人员护理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3]。
文章数据用SPSS22.0软件处理,以χ²检验,若P<0.05,则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的急诊时间为(46.3±5.6)min,手术时间为(68.9±6.3)min,住院时间为(7.2±0.6)d,对照组急诊时间为(64.1±6.0)min,手术时间为(119.5±7.2)min,住院时间为(11.4±0.8)d,观察组的各项救护指标均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
急性心肌梗死是因为心肌供血严重不足、管腔严重闭塞或狭窄导致坏死,引发原因是冠状动脉粥样硬化。心内膜下心肌细胞在冠状动脉闭塞18min后坏死,闭塞3h后坏死面积扩大至全层的2/3,闭塞6h透壁性心肌坏死,急性心肌梗死发病后的6h以内在医学上是抢救的黄金时间,一旦没有把握好这个时间段,治疗效果就会大受影响,直接威胁到患者的生命[4]。急性心肌梗死的死亡病例中有近一半的患者在病发后1h内因为致命性心律失常导致猝死。
在本文的研究过程中,观察组患者实施急救护理措施,针对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急救处理,这在很大程度上缩短了患者的救治时间,而且对于患者的救治效果较好。对照组采用常规护理,虽然对于患者的救治起到了一定作用,但相较于观察组,各项救治指标较差。由此可见,临床应用急救护理措施,对于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效果显著,值得推广应用。
[1]朱颖利.系统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急救中的效果观察[J].中国医药指南,2018,16(01):238.
[2]黄忞斐,徐娴,钱雯.程序化急诊急救护理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急救中的应用效果观察[J].贵州医药,2017,41(08):891-892.
[3]文丽.优化急救护理流程路径在急性心肌梗死患者中的应用观察[J].基层医学论坛,2017,21(15):1917.
[4]王宇红.急救护理路径对抢救急性心肌梗死患者的应用效果观察[J].内蒙古中医药,2017,36(01):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