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徐伟棋 商洛学院
食品添加剂对于现代食品工业来说是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食品添加剂能让食品拥有更多口味、更美的外观。但是,有关食品添加剂的安全问题近几年来不断出现,使公众对于食品添加剂产生排斥情绪。本文就对食品添加剂问题以及监督展开论述。
虽然食品添加剂对于食品生产和加工有较大的促进作用,但是也不能忽视其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违规、滥用、掺假情况,这些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健康和消费权益。目前,我国食品行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还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部分食品生产产商为了牟取更大利润,在食品生产和加工过程违法或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超出某种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剂量进行生产和加工,使得消费者在长期食用这些食品会严重损害身体健康。
例如,在抽检某品牌牛奶的过程发现其曲霉素M1含量为0.7 μg/kg,然而我国对于牛奶使用曲霉素的规定限量为0.5 μg/kg,某品牌的牛奶明显超出了国家限定使用量40%。此外,我国规定膨化食品、油炸食品的生产和加工不得使用以下四种食品添加剂:甜蜜素、糖精钠、苯甲酸和山梨酸,但是在某次抽查发现有3种膨化食品检测中发现含有甜蜜素、糖精钠,有2种膨化食品检测中发现含有苯甲酸、山梨酸[1]。
食品添加剂标识主要包括两大方面:添加剂本身标识、添加剂食品产品标识。法律对其标识有明确的规定,消费者能够通过添加剂标识获知食品中添加哪些添加剂,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部分食品厂商为了促进产品销售,往往会夸大食品添加剂的效果,甚至编造一些错误的添加剂标识进行宣传。例如,某饭店在食品制作中使用柠檬黄,并且在产品标识上显示“配料:柠檬黄、食用盐”以及“复配食品添加剂”,但是柠檬黄并不属于复配食品添加剂,饭店故意混淆柠檬黄的概念,欺骗消费者进行购买。
食品生产厂商是食品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因此要加大对食品生产的监管力度,监督食品添加剂卫生许可,增强食品生产从业人员的技能培训和法律意识,引导生产产商注意食品添加剂进货索票,配备添加剂计量器材,了解添加剂具体适用范围以及添加用量、方法。
对于执法部门来说,要加强对食品生产商的监督力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对于超量、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的,要加大惩处力度,从而确保在食品生产的源头上把控食品安全。
建议将食品添加剂靶向检测评估,纳入执法部门把控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中,强化对非法添加护色剂、防腐剂的检验方法,建立其风险检测预警系统,从而保障食品添加剂处在可控范围,将食品生产的风险和隐患扼杀在萌芽中。
法律法规是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础,也是执法部门开展检查工作的执法依据。对于食品添加剂的法律法规,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关于规范食品添加剂新品种许可管理的公告》(卫生部公2011年第29号)等。但是光靠现行的法律不能满足不断发展的食品行业的需要,随着化学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食品添加剂被开发出来,如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及时跟进,则执法部门对于相关监管就无法做到有法可依。
因此,要不断完善我国关于食品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以适应社会的进步。同时,要开展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超量、违规违法使用添加剂,以及添加剂标签不真实或夸大添加剂作用的行为。
大部分的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往往根据食品的包装、口味以及功能进行选择,忽视了包装上的添加剂构成。大部分消费者不具有辨别各种食品添加剂功能的知识,为了给广大消费者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要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使消费者对添加剂的功能有大致的了解,知道购买的食品是否添加剂含量超标,食品生产厂商是否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
此外,通过宣传教育增强公众对于食品安全的维权意识,在发生有损自身权益的情况下,使他们能够通过监管部门、媒体等渠道进行合法、正确、合理维权,从而有效保障自身消费权益。
食品添加剂用于食品生产和加工,能够让食品更便于储存,使其外观、味道、营养更能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食品添加剂促进了食品工业的发展。同时,也不能忽视某些食品生产产商为了牟取更大利润,违法违规使用添加剂的情况,因此监管部门要加大监督力度,加大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多种举措,共同营造良好的食品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