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底,晋城高平市成为山西省唯一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县级试点。
开展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重点是开展调查摸底,摸清低效利用土地的规模、数量等具体情况,加强内部挖潜,释放有效的用地空间;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将试点工作与三项用地新机制相结合,加大对批而未供、批而未征、供而未用土地的盘活利用,依法解决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探索建立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新机制,进一步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促进城镇化建设。
据悉,试点工作期限为2017年11月至2018年6月。试点工作包括制订方案、调查摸底、探索建立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制定低效用地认定标准、标图建库、编制专项规划、制定配套政策、试点总结验收8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