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中国农业银行办公室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财政资金、金融资金等合力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政策措施。根据工作部署,从2018年开始,在河北、内蒙古、安徽、河南、海南、宁夏、新疆等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基础条件较好的省(区)率先开展试点,2019—2022年将进一步扩大试点省份范围。
通知强调,各级农业产业化主管部门、农业综合开发机构、农业银行要大力扶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开展规划编制、政策制定、情况通报、工作调研等合作,共同商定相关主体支持方向和具体工作,加强项目监督管理,确保支持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