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颖妮
摘要:建筑企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很大的比例。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及国家政策的宏观调控,建筑施工企业在管理上所面临的问题也越来越多。如何对建筑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使建筑企业能够合理的控制成本费用,降低风险,实现利润最大化是一个必须重点关注的问题。文章针对“营改增”后建筑企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困惑提出了针对性的措施,以帮助经营管理者解决实际工作中的难题。
关键词:建筑企业;财务管控;管控方法
一、新形势下建筑企业财务管控的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建筑企业逐渐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建筑行业在财务管理方面的许多问题逐渐现显出来。我国的建筑企业长期以来处于不规范状态,这种不规范表现在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其劳动力多以农民工及乡土血缘形成的民工队为主力军,工队的组织形式也不规范,时常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发生。此外,挂靠承包、违法分包、转包等乱象丛生,给企业在管理、培训、税收等方面带来了诸多问题。在“营改增”政策全面实施以后,企业管理的规范性将会直接影响到建筑企业的利润水平。因此,建筑企业在新的形势下必须改变旧的管理思路,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给企业重新制定出规范科学的管理方法,有效地规避风险,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
二、建筑企业财务管控的薄弱环节
(一)劳务发票的取得具有风险性
农民工是建筑企业的一大特点,由于民工流动性强,建筑企业整体管理不规范,因此在农民工工资的管理上也比较混乱。“营改增”之前,有的建筑企业要么把人工费变成材料费,要么把材料费变成人工费,总之就是根据自己能够取得发票的难易程度人为的改变成本结构。“营改增”之后,这个比例就不能随意改变了,否则就是虚开发票。建筑企业的劳务部分常常分包给没有合法身份的包工头,包工头只能以个人身份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由于我国目前税法规定个人在税务部门代开劳务发票的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普通发票无法抵扣增值税销项税,所以想要取得劳务费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只好让劳务公司代开,这种操作方法给企业带来了极大的风险性。
(二)部分材料发票取得困难
建筑行业的材料成本在总成本中占的比例很大,达到了60%左右,大宗主要材料一般可以在正规生产企业采购,不存在无法取得发票的问题,而沙石、砖头及其他一些零星辅助性的材料都在没有注册公司的个人手里购买,这些材料都无法取得正规发票,使企业发生的材料成本无法入账。为弥补这方面的成本,建筑企业通常会想办法让其他可以开具正规发票的生产企业给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虚开材料发票的行为也是违法的,给企业埋下了巨大的税务风险。
(三)对项目部的财务缺乏全面性的管控
建筑企业拿到一个项目以后,通常情况是承包给项目经理进行全面管理,项目经理负责组建劳务班组,对项目的生产进度、工程质量及安全生产负责。建筑企业只是对项目的财务进行管控,对项目的施工过程不参与管理。建筑企业给项目经理的报酬是项目提成,建筑企业在项目上留够企业应得的利润后剩余部分留给项目经理,项目管控得好了利润就高,项目经理的利润提成就高,管控得不好利润就低项目提成就低。这种建筑企业不参与施工管理过程的模式存在很多弊端。首先,由于建筑企业对工程施工过程缺乏动态的管控,导致安全事故频发,施工质量不过关,施工进度不能保障,给建筑企业带来了经济上和名誉上的损失。其次,不能对成本费用进行事前预算,事中控制及事后分析,因此对项目的成本费用及管理人员的管理能力无法进行考核。随着建筑行业的不断规范及“营改增”政策的大力实施,这种管理模式已不符合现代项目管理的过程控制的要求。
三、建筑企业对项目部财务管控的措施
(一)成立劳务公司把控劳务费支付的风险点
只有成立了劳务公司或挂靠劳务公司,才有资格给建筑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建筑公司应当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合同中须载明:建筑企业代发劳务公司民工工资。如果是分包给挂靠的劳务公司,建筑企业还需以挂靠的劳务公司的名义和每一位民工签订劳务合同,一式三份,一份给挂靠的劳务公司存档备查,一份给建筑企业留存,一份给农民工个人留存。挂靠的劳务公司与每一位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在合同中注明:1.工资必须是含社保的工资。2.合同中必须有社会保险的相关条款。建筑企业要加强农民工的工资管理,要求项目部每月对民工进行考勤并提供考勤表,一式两份,一份给建筑企业,一份给劳务公司。企业财务部门必须给每一位民工在当地银行开办银行工资卡,工资卡务必发放到农民工手中。项目部必须收集每一位民工的身份证复印件,并要求民工本人在自己的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字。建筑企业每月根据项目部提供的民工考勤表,劳务合同名单做民工工资表,并要求民工在工资表上簽字按手印确认,一式两份,一份建筑企业记录成本,一份给劳务公司,财务部门核对准确计算无误后将工资转入民工个人工资卡账户中。
(二)选用一般纳税人的材料商降低企业税负
“营改增”政策的实施,迫使建筑企业必须和正规材料供应商合作,这样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不受损失,也促使建筑企业的管理向正规化发展。从采购价格来讲,一般纳税企业的材料肯定比小规模企业的材料价格高。但是,对于可以正常抵扣的企业来说,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既可以抵扣17%的增值税,又可以抵减25%的所得税,合计可以抵扣42%的税款,总体计算税负还是降低了。因此建筑企业应当选择一般纳税企业作为自己的供应商,决不能在没有注册公司的个人手里采购材料,以免给企业的管理工作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建筑企业应当采用定点采购制度,定期结算,定期开票。购买材料时,一定要索取对方从税控系统开具的销售清单,并加盖发票专用章。至于特定的材料像砂石,商品混凝土,如果供应商选择简易计税的,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要求对方提供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对项目部的财务管控实行集权化的管理模式endprint
建筑企業应该对项目部财务实行集中化管理,材料采购、设备采购或租赁都由建筑公司负责,对项目经理配备的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指定专人监督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通过集权管理可以有效控制成本与风险。全程动态监控,实现事前预算,事中控制,事后分析的动态管理模式。
1. 建立健全建筑企业的内部控制制度
建筑企业应当建立内部控制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在促进资产的安全性,提高企业经营效率上具有显著的效果。在具体业务方面,建筑企业尤其要重点关注对资金活动及材料采购的控制,资金在筹集与运用时如果筹资决策不当或资金运用管控不严,会出现资金链断裂或资金存量过多的风险。因此,建筑企业应当对筹资方案进行科学论证,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对筹资方案进行审批,对筹资成本与筹资风险进行严格把控。建筑企业应当加强对资金运营的过程管理,切实做好资金在采购与生产等环节的综合平衡。在办理资金业务时,严禁一人保管资金业务的所有印章和支票等。企业还应当建立采购申请和验收制度,申请采购时要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办理采购手续,在收到货物时应由验收人员对购买物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入库手续。在日常管理过程中,还应当建立授权审批控制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授权审批分为常规授权和特别授权,常规授权是对日常的资金活动进行流程化的授权审批,特别授权是在遇到突发事件时对特殊情况进行的应急性授权。对于容易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的岗位,应当实行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以保证其工作的独立性,比如会计和出纳岗位不能由一人担任,授权审批和业务经办不能为同一人,会计记录与业务经办不能为同一人等等。总之,建筑企业要根据内部的岗位情况合理制定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综上所述,建筑企业只有建立了严格科学的内控制度,才能合理有效的进行日常经营,规避风险,提高经营效率。
2. 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建筑企业应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全面预算是一种全方位全过程的管理模式,通过全面预算,建筑企业对项目的经营活动,投融资活动、财务活动等所需资金进行合理安排。在预算执行过程中要控制各项经济支出不能超预算支付,有客观原因的超预算支出需另行提起审批程序申请支付。通过对预算执行的严格控制,把项目的成本费用控制在目标范围之内,来确保目标利润的实现。同时,建筑企业对预算执行与预算目标之间的差异,通过各种分析方法进行对比,可以发现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从而迅速调整经营方式或对预算进行调整,有效降低项目管理风险,纠正项目经理管理的盲目性。此外,全面预算还为建筑企业对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绩效考核提供了量化指标,有助于建筑企业更有效地考核员工的工作成果。
3. 建立业绩评价制度
建筑企业应当建立业绩评价即绩效考核制度,考核标准可以根据本企业的历史标准、预算标准或外部企业的标准来制定。建筑企业应当与项目经理签订目标责任书,约定绩效考核的内容与考核标准,考核的内容应该包括工程质量、项目成本费用、项目工期、安全施工率等。由工程监理担任考核人,对项目的施工过程进行管理与监督,按照约定的标准对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考核,考核结果由三方共同确认,并以此考核结果作为双方利益分配的条件。考核结果应当赏罚分明,考核合格或优秀要给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奖励,考核不通过的要进行处罚,以此保证业绩评价的有效运行,提高项目管理者工作上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四、结论
随着国家对建筑企业的不断改革,建筑业长期混乱的局面已经在逐渐改变。自2016年5月正式实施“营改增”政策以来,很多建筑企业都享受到了税制改革带来的红利,没有工商注册的个人也逐步在注册公司。可见,建筑企业应当与时俱进,规范企业管理,制定科学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才能有效控制项目的成本与风险,维持资金稳定性,实现利润最大化的管理目标,推动企业持续稳定的向前发展。
参考文献:
[1]罗爱华.建筑施工企业集团财务管控分析[J].财经界,2010(05).
[2]柳茜,苏振民,侯海泉,董年才.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财务管控模式及其改进探讨[J].生态经济(学术版),2010(10).
(作者单位:陕西宇航科技工业公司)endprint